中国新闻

经历一百多年来欧风美雨的冲刷,中国传统节日受到很大侵蚀,元宵节也不例外。在当代的一些大都市,元宵节民俗似乎只剩下吃汤圆了。这是忙碌的都市人的悲哀,因为在相对悠闲的小城市和乡村,元宵节仍然是一年之中最热闹的节日。

其实,元宵节不是一个孤立的节日,它是春节的一部分。要理解元宵节的意义,不能不把它放在春节之中来考察。

春节从除夕关门守岁开始,到元宵节,是一个人们不断扩大活动范围、人际关系不断得到扩大的过程。初一给家长拜年,初二回娘家拜年。以后逐步扩大拜年范围到一般亲戚朋友。在这个时段,人们的活动范围局限在熟人之间。初五是破五,农活可以开始干,商店可以开门了。这个时段,社会开始正常运作。到了正月十五,全体社会成员不分男女老幼都加入到节日活动中。所以,元宵节具有确认全体社会成员(包括彼此不认识的)相互关系的意义。

元宵节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社会的“狂欢节”,连平时被限制在家的古代妇女也可以自由出门游玩了。当然,个别礼法之士反对这个习俗,比如宋代的司马光。元宵夜,他夫人打扮了准备出门赏灯。司马光问:“家中点灯,何必出看?”夫人回答:“兼欲看游人。”司马光说:“某(我)是鬼耶?!”这就太不讲理了,总不能只让夫人终年只看他一个人一张脸吧?好在社会不买这些礼法之士的账,大多数妇女照样游乐。元宵节允许民众自由娱乐,这是古代社会针对过分严格的礼法制度而设计的一个发泄渠道。一些年轻人乘机会见意中人。正如辛弃疾所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元宵节主要活动是大众娱乐,但是其社会文化意义却不仅仅是娱乐。

正月十五有很多信仰活动,祈求神灵保佑。古代人祭祀泰一(太一)神,因为他是最高神,掌管人类命运。祭祀他,可以获得丰收和平安。古人祭祀地神,是要保佑蚕事丰收。

元宵也是一个求子的节日。元宵张灯最初是出于客观需要,晚上活动必须照明。后来张灯又是为了游玩欣赏。可是,它还具有更深一层的意义:祈求生育。宋代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十二《偷灯盏》解释当时人在元宵节偷灯的原因时说:“一云,偷灯者,生男子之兆。”这里“灯”谐音“丁”,就是男丁。这样一来,偷灯就象征着生育儿子。根据同样的道理,观灯也具有求子的涵义。于是,古代妇女出门观灯有了这个理由,就名正言顺了。一直到民国时代,各地多有送灯给那些无子家庭的习俗,祝愿他们添子孙。清代有摸城门门钉的活动。钉,也谐音“丁”。人们希望通过摸门钉而祈求生育儿子。有些地区的人们还赋予汤圆以象征意义。清代成都有元宵夜偷取供在神龛上的汤圆以求得子的习俗。清代湖北安陆一带百姓互相赠送元宵,其中有大如鹅蛋的元宵,妇女观察煮这种元宵的火候来占卜生育。

当然,在人口压力巨大的今天,元宵求子活动已经很少看到。现代人又赋予汤圆以新的解释,那就是甜甜蜜蜜,团团圆圆,象征一家团圆,幸福美满。这种解释多少有点凡庸,但是它很符合人们的内心希望。元宵节因此获得了新的文化意义。

元宵节在古人的不断创造中发展而来,也必将在现代人的再创造中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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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院近日下发的《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最高院将建立重大敏感案件的风险评估机制,并要求基层法院审慎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城镇国有土地拆迁案件。

具体评估方案正在制订

最高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介绍,重大敏感案件是指与社会稳定密切联系,法律适用难度较大的案件,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社会稳定。法院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意在追求最佳的办案法治效果。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机制目前正在酝酿中,具体评估方案正在制订中。

《意见》称,基层法院审慎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案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杜万华告诉记者,审慎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案件并不是基层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而是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基层法院要更加审慎的判决,确保此类案件的社会效果。

解决西部法官短缺问题

近期,物价上涨及房贷等政策变化对国内民生造成影响。《意见》称,基层法院要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的纠纷,注重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着力解决群体性矛盾。

针对我国西部地区法官短缺问题,《意见》明确,扩大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试点范围,有效解决西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法官短缺问题。

《意见》还称,我国将逐步建立并完善法官择优遴选制度和有利于基层干警成长的选拔机制。到2012年,省级以上人民法院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考录。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邢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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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期待着监护人监督、国家监护、长效救助机制等制度的建立,这是关于“微博打拐”的争议所贡献的最大成就——令全社会关注儿童乞讨这一积弊,探讨助其生存之道,尽管我们深知,问题的彻底解决,也许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春节前后,“微博打拐”成为报纸以及网络媒体争相报道的一个热门话题,很多对拐卖儿童这一丑恶现象深恶痛绝的人们纷纷行动起来,以“举手之劳”助一臂之力,充分显示着社会团结的力量,展现了人们相互理解与合作的愿望,这种正义精神值得称道。

不过,在全民打拐的同时,也有人呼吁民众要理智释放自己的热情,别把打拐变成了“打乞丐”。

按照公安部以及专家的调查数据,很多流浪乞讨儿童并没有被拐卖、胁迫的情形,比如去年11月份,大连市“打拐办”协调民政等部门为流浪乞讨儿童建立DNA数据库,目前入库的182名流浪乞讨儿童中,还没有发现被拐儿童。

如此冰冷的事实,也许会让人们对“微博打拐”及其引申出的问题多一分冷静的思考。

面对生存和尊严,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选择,但大多数人无疑选择了前者,而乞讨行为就是这些底层人士牺牲太多尊严而寻求的一条生存之道,对此,社会必须予以足够的宽容,而不该以各种理由,来试图剥夺这部分人的生存空间,这已成基本共识。而关键问题在于,对于乞讨者中那些并非被拐卖的儿童,如何妥善安置?

我们理解很多人的理想主义畅想,理解诸如“微博打拐,让乞讨儿童在中国大地上绝迹”这样震撼人心口号所蕴含的人文关怀精神,但是,以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程度,“让乞讨儿童绝迹”的呼声显然过于超前。因为此前,各地也并非没有做过禁止儿童乞讨的努力,并对“狠心的”父母加以严厉惩罚,可是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对乞讨儿童的父母进行刑拘等处罚,那些儿童如何安置?在大人连自己都难以养活、只能靠乞讨维持基本生存的情况下,又怎么会让孩子有安享生活乃至上学的机会呢!

所以,从“微博打拐”上升至“让乞讨儿童绝迹”的高度,绝不是喊句口号那么简单。如何能够给“被解救的乞讨儿童”以切实帮助?在这一问题上,政府与全社会都应认真思考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以便让所有的孩子们都能过上有保障的生活。

我们期待着监护人监督、国家监护、长效救助机制等制度的建立,这是关于“微博打拐”的争议所贡献的最大成就——令全社会关注儿童乞讨这一积弊,探讨助其生存之道,尽管我们深知,问题的彻底解决,也许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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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又是情人节,有消息说年年送巧克力太絮叨了,不少年轻人今年选择送些蜜饯什么的,意思是图点儿新意。不管送什么,首先得先有情人是不是?没有的,情人节也是个督促。

据说某档交友节目播出时段,收视人数最高记录已过亿。其中,看热闹的毕竟只占少数,关注此类节目的观众大多自己也有交友的需求以及求“脱光”(脱离光棍)的目的,包括单身者本人以及他们的家长。眼瞅着即将迎来的又是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剩男剩女是否考虑去尝试新的交友模式呢?

继婚介所和婚恋网站后,线下交友被认为是最新的第三代交友模式。

不可否认,电视台的婚恋节目为这些单身男女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面对全国的剩斗士们,又实在不解渴。婚恋话题从来都不会受冷落,但是很多热闹过了之后没过多久又会降下温来,而“大龄未婚”、“剩男剩女”却持续热了好多年,至今非但没有丝毫动摇的意思,反而有从婚恋话题升级为社会现象的趋势。

据调查,目前北京和上海两地的单身男女已经冲破百万,而在1990年,北京30岁至50岁单身人数约为10万人。若要追述这次大范围单身开始的时间,恐怕至少要到2006年下半年以前,那会儿“剩男剩女”的叫法已经开始流行,光棍队伍悄然壮大。

本来是少数人的个体行为,现在一跃成为群体现象,并且近些年大龄未婚人数还在不断增长,尤其北京、上海和广州等一线城市。也许正因为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未婚者底气越来越足,相亲找对象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元化。

剩男剩女缘何会被剩下?

与其说是被动剩下,不如说是生存环境改变的结果。很多白领上班紧张忙碌,下了班并没有其他业余生活,即便网络发达覆盖范围广阔,但是社交圈子却在日渐缩小。

除了社交圈子过于狭窄以外,另一重要原因就是社会分工的变化。

随着时间迁移历史更迭,男女社会分工发生了巨大变化。过去,男人承载着守护与耕种劳动的社会分工,女人则承载着哺育后代和料理家务的社会分工,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所谓男耕女织,需要两个不同分工来完成一个家庭整体的功能。

而现在却大不同,男女的社会分工不但可以互相替代,并且还能请其他人来完成,例如请保姆或者小时工来做饭料理家务,或者出去吃饭,也都是比较容易的事。

况且如今,女性不但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并且有些妻子与丈夫赚得一样多,甚至比丈夫的收入还高。这样完全打破了过去男女社会分工的模式,也就是说大家对另一半的需求程度都没有过去那样急迫,即使不结婚,自己也能够完成整个家庭的社会功能,这其实是造成大龄未婚人数众多的根本原因。

从艾森克的心理发展理论来看,人在不同年龄阶段都有不同的任务,每个阶段的需求也不同。上一阶段任务未完成会直接影响后面的各个阶段。所以,还需要想办法尽快“脱光”。

曾经流行过哪些相亲方式?

说到解决婚姻问题求“脱光”,人们通过哪些方式寻找伴侣呢?

A、婚介所

都说青春不常在,抓紧谈恋爱。可是对于身处的岗位同性居多,或者自己公司明确提出不允许职员存在办公室恋情的,跟谁谈就是个问题。曾经的那个年代通讯不发达,没有手机和电脑,更没有网络,婚介所就顺势成了一个重要的交友平台。当然,也可以说是那个特定的时期造就了婚介所。如今这种类似婚介的机构仍然存在,但是作为第一代的交友模式,它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例如婚托骗钱等等,于是,更多的人选择新的交友模式寻找伴侣。

B、婚恋网站

这种新的交友模式是随着网络普及而出现的,就是婚恋网站。这是专为谈婚论嫁的男男女女搭建的社交平台,使得大量的适龄的青年甚至大龄人士足不出户就可以向自己喜欢的人生发出爱情邀请,借助婚恋网站平台谈情说爱直至谈婚论嫁。在我国,2005年左右相继成立了多家婚恋网站,例如百合网、世纪佳缘网等等,不胜枚举。以百合网为例,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该网站注册会员总数为2750万。

比起婚介所来说,网络相亲自然是既经济又相对安全。而且也不用花费时间频繁见面,在网上交流以后,进行初步筛选后再约见面,这样成功的几率自然更大。除此之外,很多家婚恋网站还与全国知名的心理学机构合作,给予网站会员更科学的婚恋心理层面的指导。

但是婚恋网站也没能把婚托、婚骗全部隔离出去,在网上经过一段时间了解以后,还是不能大意,以防被骗。

C、线下交友

最新的交友模式就是线下交友俱乐部了,这是第三代的交友模式。在电视相亲节目热播的同时,带动了线下交友这种新模式的迅速发展。

这种俱乐部形式的交友场所,就像一个文化会所,内部的结构是模块化的,有读书读报的区域,上网区,打台球、乒乓球的区域、还有KTV能唱歌的地方,也有供下棋聊天的区域等等。虽然各店并不完全相同,但基本上相同大于异同,主要提供单身会员认识和了解其他单身异性的机会,这里每位会员都有专门负责的一位顾问,就是当你看到了某位中意的异性,又怕被拒绝,这时你可以告诉你的顾问,他们会帮你去问对方的意思。这样既避免了直接冲上去被拒绝的尴尬,也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机会。

线下交友以外地人居多

全国不少大中城市的公园里,家长替孩子相亲的场面都是一道风景。以北京地区为例,中山公园、玉渊潭公园、景山公园和北海公园等,每逢周末,家长手拿孩子照片替孩子相亲的活动总是热闹非凡。但是,对于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父母在老家就帮不上这个忙了,因为以后要找的对象也是要在京工作的。

这样看来线下交友能为这部分群体解决这一难题。的确是这样,走访多家线下交友俱乐部就会发现,那里会员多以外地人为主。父母在老家着急孩子婚姻大事,而北京这边又没有特别靠谱的熟人给介绍,所以线下交友的方式能为这些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提供交友的平台。

线下交友靠谱吗?

任何交友模式都是因需求而发展起来的,这种在固定场所的交友模式能够屏蔽掉一部分婚托,婚骗,但还是存在一定缺陷。

支持:说靠谱的主要是因为进入俱乐部的会员都需要用身份证登记,只要交会籍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并且,在俱乐部里无论读书看报还是上网唱歌,都是不需再缴纳任何费用的,这样避免那些以会约的名义约你到黑店消费的婚托。另外,在线下俱乐部所见都是真人真面孔,不像网络上的照片,化过妆再经PS,或者拍摄角度问题,看到的个个都是美女帅男,而在这里见到的面孔保证做不了假。还有就是但凡来这里的都是有共同意愿和目的的,所以凡是出现在这里都被默认为单身状态,省略了考察对方婚姻状态这一程序,的确省了不少事。试想在酒吧看到一心仪的对象,但是又闹不清楚对方的状况,搭讪怕人误以为是色狼,要么不表白就这样错过,在这里,即使你不好意思会籍顾问也会帮你间接询问,的确是个好办法。

反对:去过线下俱乐部的人都有体会,就是这种模式对外貌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如果相貌平平,很可能不会有异性跟你主动搭讪,机会自然就少;相反,相貌好的,总会获得更多认识异性的机会。因为大家互相都不了解对方的时候,相貌就成为了很重要的考察要素,所以在这里硕士博士的受欢迎的程度都不如漂亮的帅的,哪怕他们腹中空空。

所以,线下交友模式会带给那些容貌姣好的个体更多机会,但是对于相貌普通者不占优势却有内容的人来说,这种模式就要考虑了。人们在相互不了解时,容貌肯定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尤其男性更是容易以貌取人。

可见,线下交友自然有它的优势,但是以貌取人的缺陷也是不能回避的问题。对于单身俱乐部宣传时所说的这种“告别单身最时尚最高效的交友模式”,大家还需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判断选择。

文/武警总医院心理门诊 史宇

插图/周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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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副部长、国家外专局局长 张建国
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消息,国家外国专家局2月10日举行局主要领导任免仪式。中组部副部长李建华宣读了中央和国务院的任免通知,张建国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季允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张建国此前任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日常工作及分管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牵头落实“友谊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中美工程技术研讨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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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何塑造中国国家形象方面,学术界曾经产生过小小的分歧。部分学者认为,中国的汉字博大精深,应当把汉字作为宣传中国形象的载体;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的发明曾经独领风骚,应当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古代发明创造,从而唤起人们的自豪感和崇敬感;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先秦诸子百家的哲学思想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应该把孔子和古代先贤作为中国的形象代表。最近《中国国家形象——人物篇》在美国的播出,标志着中国正在以崭新的“当代中国人”的风貌向世界展示国家形象。

作为泱泱大国,中国需要向国际社会展示的内容众多。之所以选择中国人物作为开篇,是因为公民是一个国家的主体,公民的形象最能代表国家形象。把当代中国公民介绍给世界,既反映了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同时也体现了中国继续对外开放的坚强决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改革开放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价值。不能把改革的手段当作改革的目的,更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发展速度而牺牲公民的幸福。正因为此,执政者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向国际社会展示当代中国公民的精神风貌,不仅可以诠释中国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而且可以反映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

近年来,“中国威胁论”一度甚嚣尘上。一些新闻媒体不断地丑化中国,试图把中国边缘化。将中国在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的公民形象介绍给各国公民,不仅可以平衡西方新闻舆论,而且更主要的是可以让人们看到一个真实的、充满朝气的中国。

从新闻传播的规律来看,通过展现当代中国人的精神风貌,既可以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同时又可以给人以无限想象的空间。关注当下社会,既是一种现实主义的表现,同时也是一种先进的创作理念。

对于外界的评价,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种是极端保守主义,害怕听到批评性的声音,千方百计地删除或者屏蔽不利于中国的言论;另一种则是崇洋媚外思想,认为中国的现代化就是西方化,中国的新闻报道必须符合西方的标准,中国必须全面接受西方国家的价值观念。这两大倾向都无助于我们保持宽容开放的心态,向国际社会展示自己的形象,也无助于坚持自主性,避免成为西方意识形态的附庸。

每个公民的形象都能体现国家的形象。“国家形象宣传片”引起的积极效应提醒我们,人的变化对表现一个国家的真实面貌是多么重要。中国发展还有许多改进空间,最重要的出发点,同样在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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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7天,没去走亲访友,没去旅游度假,一家三口集体宅在家里,看书、看电视、泡网络,而平日里就积累起来的无聊与无奈便被这些看似丰富的活动集中引爆了。

先说电视,换台再换台,翻了几遍,综艺节目和影视剧多数时候停留在装疯卖傻与打打杀杀之间,电影频道偶有好片,偏偏又是重播经典,连惟一信赖的科教频道不知何时也学会了虚张声势,让人不得不疏远。再说书籍,本想趁着长假盘点一下这一年看了多少书、什么书,结果很崩溃——畅销榜上、书评版上的书看了不少,实用的、轻松的、八卦的、怀旧的,但回头一看,不要说值得珍藏的少而又少,就是直抵人心,能让人感动和琢磨的也不多。

如今,文艺作品数量大为可观,但看上去热热闹闹、花团锦簇的背后却总给人一种贫血之感。个中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缺少了文学这个供血之源。

正所谓文学是母体,是影视作品、戏剧乃至所有文艺作品创作的源头。然而遗憾的是,中国当代文学走过了半个多世纪风雨历程,却没有出现太多能影响几代人、感动几代人的扛鼎之作,更没有出现公认的、能领风气之先的大师。虽然我们可以用花哨的腰封把任何一本质量平平的小说捧成“传世之作”,但这显然只能造出文坛富豪,却造不出文豪。

文学领域为什么不出大师?有人说,文学大师必生于动荡与苦难之中,正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如今是和平年代、和谐社会,大师便出不来了。还有人说,不出大师是新媒体的错,电视的兴起让我们的文化从以文字为中心向以形象为中心转换,网络的出现则更为凶险,让我们的阅读和思维碎裂成片,失去了思考的时间与能力。而如今连博客都OUT了,微博正在时尚的风口浪尖,意味着我们已然破碎的思维正被剁成更细小的粉末……

找原因是容易的。但究竟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称之为“文学大师”呢?用毛泽东评价鲁迅的话来说,就是能“动天下之心”,可放眼望去,当下文学领域的精英们,有多少是以用己之心动人之心的标准要求自己的?

大师之大,不在于有多厚的著作,而在于思想与人格。如今社会盛行功利之风,文学也未能幸免,作家不是在影响社会,而是在被社会的功名利禄、灯红酒绿牵着鼻子走。于是我们看到了太多“工匠”、“写手”、“策划高手”,但他们打开龙头,流出的只能是口水,而不会是思想。

与没有大师相比,不再去追问这个时代为什么没有文学大师,才是更可怕的。但愿文学领域还有幸存者没有被功利潮流淹没,或是学会了潜水,在水面下继续思考,并在未来把思考结果写出来给我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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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天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有关部门获悉,全国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近两年来,已在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逾4万个,涉及金额超过200亿元。

机关和事业单位涉及金额127.86亿元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牵头实施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部门最新通报的全国“小金库”治理情况显示,自2009年4月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5738个,涉及金额127.86亿元。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受到行政处罚842人,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27人。

社会团体和国企涉及金额88.49亿元

在继续深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我国还正式启动了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19855个,涉及金额88.49亿元。其中,175163个社会团体和305471个国有企业,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11822个单位存在“小金库”18042个,涉及金额71.92亿元。目前,中央和地方组织的重点检查正在进行中,根据初步认定的结果统计,检查发现“小金库”1813个,涉及金额16.57亿元。

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中央决定将继续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同时,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要加大治理力度。

案例

资金来源

套取资金、违规收费、虚列支出

违规设立的“小金库”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如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畜牧局被查出通过转移收入、套取专项资金等形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22万元。

各地区各部门查处的“小金库”资金来源还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或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多种形式。

资金流向

发放福利、公务接待、个人贪污

“小金库”资金在使用上多表现为发放福利、公务接待、弥补机关经费以及个人贪污挪用等形式。例如,2007年8月至2009年4月期间,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移民开发局套取移民后扶项目专项资金160万余元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发放奖金补助、公务接待和跑项目等费用,累计支出160万余元。

2004年至2009年期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房地产管理局也被查出通过隐匿和截留收入等方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98.6万元,先后数次被该局领导班子私分,累计支出189.16万元。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京华网 http://www.jinghua.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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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天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有关部门获悉,全国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近两年来,已在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逾4万个,涉及金额超过200亿元。

机关和事业单位涉及金额127.86亿元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牵头实施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部门最新通报的全国“小金库”治理情况显示,自2009年4月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5738个,涉及金额127.86亿元。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受到行政处罚842人,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27人。

社会团体和国企涉及金额88.49亿元

在继续深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我国还正式启动了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19855个,涉及金额88.49亿元。其中,175163个社会团体和305471个国有企业,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11822个单位存在“小金库”18042个,涉及金额71.92亿元。目前,中央和地方组织的重点检查正在进行中,根据初步认定的结果统计,检查发现“小金库”1813个,涉及金额16.57亿元。

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中央决定将继续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同时,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要加大治理力度。

案例

资金来源

套取资金、违规收费、虚列支出

违规设立的“小金库”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如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畜牧局被查出通过转移收入、套取专项资金等形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22万元。

各地区各部门查处的“小金库”资金来源还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或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多种形式。

资金流向

发放福利、公务接待、个人贪污

“小金库”资金在使用上多表现为发放福利、公务接待、弥补机关经费以及个人贪污挪用等形式。例如,2007年8月至2009年4月期间,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移民开发局套取移民后扶项目专项资金160万余元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发放奖金补助、公务接待和跑项目等费用,累计支出160万余元。

2004年至2009年期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房地产管理局也被查出通过隐匿和截留收入等方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98.6万元,先后数次被该局领导班子私分,累计支出189.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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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经过3年多反复调研,40多次座谈会,2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1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5章35条4000多字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物权法出台 拆迁条例面临修订

新条例出台前,我国一直在沿用1991年出台、2001年修改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施行,明确界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与国有、集体财产权的平等主体地位。旧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因与物权法有关规定不符,面临停止执行。

2007年12月14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修改决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并首次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再次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然后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再由国务院决定公布施行。

随后,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奔赴各地了解情况,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地方及有关部门、被拆迁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拆迁公司负责人的意见。

三年调研 两次征求10万意见

2010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首次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立刻引起关注。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10个多月后,2010年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仅在两次征求意见期间,国务院法制办分别征集意见65601条和37898条。

两次征求意见过程中,公众最关注补偿问题。第一次征求意见,公众就提出相关意见13332条;第二次征求意见,公众又提出大量相关意见。

评价

最大亮点是取消行政强拆

“取消行政机关自行强拆”被认为是最大的亮点。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强拆中出现一些恶性事件,虽然是极少数,但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认为,通过禁止性规定规范搬迁活动,将强化对被征收人权益的保护,有助于化解长期以来因建设单位作为搬迁主体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表示,制度设计者希望通过司法程序的设置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把风险降到最低。

受到立法权限、实际情况等制约,新条例对集体土地征收问题没有规定。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对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作出修改,由国务院尽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本文来源: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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