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环球地理讯 北京时间9月10日消息,据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网站报道,佩特拉是约旦一座古城。最近,科学家修复了佩特拉一些已拥有2000年历史的壁画。经过为期3年的修复工作,这些壁画已在很大程度上恢复本来面目。借助于这些惊人的古代艺术品,科学家可以进一步了解古城建造者纳巴泰人的神秘文化。
1 回首古代佩特拉
8月末,一幅有着2000年历史的佩特拉古代石洞壁画进行公开展示。壁画呈现的是一个长翅膀的孩子的面部,因岁月的侵蚀一度布满黑色污垢,现在又重新恢复亮丽的色彩。佩特拉是约旦的一座古城,在岩石中雕凿而成,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
从事艺术品保护工作的莉萨·谢柯德表示,壁画中还有其他类似爱神丘比特的人物形象,他们与蔓藤和花朵缠绕在一起,另外还有颜色亮丽的鸟儿陪伴左右。这些壁画为了解佩特拉建造者纳巴泰人的神秘文化提供了重要的新线索。她指出,这些壁画的存在说明这个石洞是希腊酒神狄俄尼索斯的信徒一个聚会场所。
谢柯德参与了英国伦敦考特奥德艺术学院壁画修复项目。她说壁画无论是在颜料的运用还是构图的复杂程度上都非常引人注目,整体水准达到令人不可思议的程度。佩特拉石洞壁画首次发现是在上世纪80年代,当时这一地区被当地贝多因人部落占据。佩特拉国家信托基金执行理事阿萨尔·阿克拉维表示,这些古代希腊风格的艺术品“在佩特拉出现显得相当独特”。佩特拉国家信托基金与考特奥德艺术学院共同发起了这项修复工作。
2.小佩特拉的真实色彩
这幅拥有2000年历史的壁画位于被称之为“小佩特拉”的石洞,壁画中是一个长翅膀的吹笛人。借助于一项为期3年的石洞壁画修复项目,壁画得以重现原有的色彩(右侧)。此次石洞壁画修复工作由伦敦考特奥德艺术学院的专家进行,于8月结束。佩特拉国家信托基金的阿克拉维说:“他们对壁画结构的了解程度令人吃惊。这种绘画作品容易出现空鼓病害,也会随时间的流逝最终消失。”
负责修复工作的谢柯德指出,公元1世纪,在砂岩上创作的用于装点房间的壁画无论从任何角度上说都具有令人难以置信的重要性。对于纳巴泰文明这些具有象征意义的壁画,科学家了解不多,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它们的风格和主题说明当地纳巴泰人非常崇拜希腊酒神狄俄尼索斯。纳巴泰人是阿拉伯的一个游牧部落,通过与古代的希腊、罗马和埃及交易香料、珠宝、贵金属等亚洲货物,他们变得非常富有并且势力很大。
3.攀爬的蔓藤恢复生机
佩特拉郊区一幅展现蔓藤与花朵的石洞壁画对比照,上图为修复前的状态,下图在修复后拍摄。这幅壁画揭示了2000年前绘画者的艺术水准。谢柯德指出,壁画在一个长期被当地贝多因人占据的古代集体用餐区发现,修复前的状况令人堪忧。她说:“石洞内完全被生火时产生的烟灰熏黑和烤焦。里面很多地方被乱涂乱画,墙壁下方是一堆堆山羊粪。”
佩特拉国家信托基金的阿克拉维表示曾经的石洞并非现在这副模样。这些壁画非常复杂,无论是创作时间还是创作地点均不同寻常。她说:“石洞内的这些房间一定由地位最高的家庭居住,用于进行重要活动。”
4.酒神节
楼梯在砂石上雕凿而成,通向Siq al-Barid(即小佩特拉)一间在岩石中开凿出的房间。佩特拉石洞位于约旦,可能是富足的纳巴泰人周末聚会的地方。他们用高脚杯盛满葡萄酒,敬自己崇拜的酒神狄俄尼索斯。
阿克拉维表示,最近发现的证据——包括出土的葡萄榨汁装置——显示,这一地区的周边是葡萄园和农场。负责修复工作的谢柯德指出,这些发现似乎与壁画呈现的图案和主题相吻合,拥有壁画的石洞可能是狄俄尼索斯的信徒们的一个聚会场所。这个房间充当了信徒的餐厅。研究人员指出,石洞房间壁画中共出现3种可以清楚辨认的葡萄酒,并且所有酒神有关。
5.登峰造极的艺术成就
佩特拉已入选联合国世界遗产名录。图片呈现的是在佩特拉新修复的一幅壁画,壁画的主角是一只长有冠毛的云雀,周围装点着一株株植物。佩特拉国家信托基金的阿克拉维表示,佩特拉当地的鸟类很多,都很容易辨认,其中包括巴勒斯坦太阳鸟、蓑羽鹤以及壁画中的这种云雀。
负责修复工作的谢柯德将这幅壁画称之为“一个令人吃惊而复杂的技术壮举”。壁画运用了埃及风格的蓝色和铅白色,采用赭色颜料、铜绿颜料和颜料绿土颜料,既没有镀金,也没有施以有机釉料。“它一定是一幅非常重要并且非常特殊的壁画,原因就在于创作中采用的技巧和手法水准极高,创作者非常重视这幅作品。我认为他们一定找到最出色的画家和材料完成这幅壁画。”她指出很多画家可能来自希腊。(孝文)
艺术家现场制作北极熊冰雕
北极熊冰雕将慢慢融化,只剩下艺术家先前打造的“骨骼”
据“中央社”2日报道,为了唤起世人对气候变迁与全球暖化的关注,来自英国的著名雕塑家科尔斯(Mark Coreth)发起了一系列“冰雕北极熊”(IceBear)行动装置艺术展,6月3日将移师澳大利亚悉尼。这种北极熊冰雕将逐步融化,用直观和富有寓意的方式提醒人们关注气候暖化问题。
据报道,从2009年起,科尔斯展开了一连串的冰雕北极熊展览。最为人熟知的,应该是2009年底于丹麦哥本哈根展出的第一个冰雕北极熊,当时哥本哈根正举办气候变化会议,全球各国的领袖、团体以及媒体齐聚当地,吸引了世人的目光。
由于科尔斯的作品都是现场凿冰,雕出实际尺寸的北极熊,并于户外展出,因此只需要几天的时间,以冰块雕砌成的北极熊就会逐渐融化,最后只留下一滩水,让不少看过的民众印象深刻,也更能感受到全球暖化问题真实存在。
科尔斯陆续在英国伦敦、加拿大的多伦多等地推动相同的展览。本次于悉尼展出期间将遇上世界环境日(WorldEnvironment Day)(每年6月5日),合作团体如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也将藉此提高大众对气候变迁的认知。
据权威消息,目前,电视在中国内地的覆盖率为97%,公众平均每人每天收看电视节目将近3小时,其中看电视剧、综艺娱乐等文艺节目的时间占一大半。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尹鸿认为,从传播渠道上说,这已经实现了毛泽东当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强调的文学艺术要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愿望。但是,尹鸿认为,当前缺乏客观公正的电视文艺批评,而且,“新的媒介环境和教育环境使批评家这样由专业人士承担的行业,今天已经变得门槛非常模糊,现在人人都可能是、可以是批评家,把他的批评传播给广大的受众。”
日前,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69周年,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与北京大学电视研究中心在京联合举办了“电视文艺批评的当下思考”研讨会。
坚持批评中的真诚原则,提倡现实主义传统
“我认为中国电视批评首先不是一个理论问题和学术问题,应该回到起码的真诚:学术真诚、艺术创作真诚和说话者本身应该坚持的真诚。”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时统宇说。
这个观点在嘉宾中引发了共鸣。尹鸿说,诚实的态度在今天确实是电视文艺批评中首先需要的。当年鲁迅就批评过中国文艺批评中的“棒杀”和“捧杀”,采用哪种是根据批评者的主观好恶或跟自己有无共同利益来决定的。“诚实本来是一个最低的道德标准,但是由于我们目前‘人情化’的泛滥,尤其不良风气越来越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必须把底线当成要坚持的理想。”
时统宇还认为,当前还必须坚持电视文艺从创作到批评的现实主义传统,因为目前影视创作的现实是“惩罚了、放弃了、淡化了、解构了、颠覆了现实主义倾向”。他痛心地指出,即使对我们最应该尊重的四大古典名著,在一些影视作品的改编中,也出现了曹操变“愤青”、林黛玉“裸死”、关云长吃“春药”等情节,“这是我们不能不面对、不能不感到忧虑的现实”。
反对轻视收视率,也反对“唯收视率”
“将近70年过去了,对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有了很多探讨,我觉得这都是非常正常的。但我想说,要用文艺在人民大众中所产生的效果来作为衡量文艺作品最终的标准,这一点肯定没有过时。”著名文艺评论家李准认为,这就对电视文艺批评标准的设立产生了有益的启示:要承认社会效果也是检验文艺作品的标准。
由此,他同时反对两种倾向:首先是轻视收视率和票房,因为收视率越高、票房越高,社会效果也就越大;但同时,他也反对把收视率、票房等同于社会效果。“无论多么好的作品、思想多么精深、艺术多么精湛、多么有创新能力,如果一张票也卖不出去,收视率等于零,那社会效果将无从谈起。但,在社会大众中所产生的效果我认为不等于收视率,不等于票房。那些电影大片,看的人很多、看完了乱骂,这不能算作是一个好的社会效果。”
电视文艺应该不仅养眼更要养心
著名文艺评论家仲呈祥认为,目前的电视文艺批评“失语”,“引领”的作用缺失。某电视台以倡导中华民族亲情孝道为宗旨的优秀栏目《天下父母》,走过7年艰辛历程,仍“只此一家,别无分号”;而近年来众多地方电视台对西方电视栏目的照搬却此起彼伏,“选秀”、“相亲”节目大批上马。“电视文艺批评要防止从过去的从属于政治走出来,又从属于经济,从属于市场。”他说,“我们不能让电视文艺节目仅仅满足于养眼,优秀的艺术应该通过养眼进而养心,更不能‘花眼’、‘乱心’。”
近来,冠名“幸福”的一系列电视剧《幸福在哪里》、《幸福密码》、《幸福还有多远》、《老大的幸福生活》等热播一时,其中不乏金钱、财富在百姓中间引发的各种纠葛。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王一川认为,由于我们过去一度强调政治斗争,忽略物质生活,随着改革开放,物质生活的繁荣与幸福成了公众最重视的,成了电视艺术经常表达的对象,电视艺术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公众,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坠入物化的空间,而是要坚持以心导物,心物互渗”。他说,电视艺术家应该发挥中国古典美学所强调的“兴味蕴藉”传统,把艺术家倡导的价值取向通过活生生的艺术形象委婉地传达出来,而不是直接告诉公众,“仅靠简单地在电视上废除广告,大唱‘红歌’,不能达到目的。”
大众批评素养提高之时才是电视批评提高的光明之日
今天,电视文艺批评的渠道发生了重大改变,互联网论坛、博客、微博上都有大量与传统批评家的批评方式、工具不一样的批评者,很多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单位也已经习惯于在这些平台上观看观众的反响和意见,以指导和调整自己的创作。
尹鸿说,“我们在讨论当下的文艺批评的时候,要考虑如何适应当下媒介环境的变化,要找到新的批评渠道。”他指出,现在的年轻人有了更好的成长空间和成长环境,但大多数人还是缺乏批评的训练,缺乏艺术的灵感,必须提高自己的批评素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人人都是批评家的时候,只有大众的批评素养提高了,中国的文学创作和电视艺术的水平才能够真正提高。”
杨林川,南京中山文理学院前院长,一次上课因为模特临时有事不能来,自己赤膊上阵而落下个“裸模院长”的外号。近日,他一系列描绘中国人性行为的油画在美国展出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其中一张表达民工性压抑的画作更是引起广泛讨论。
老实说,对杨先生我是怀有几分敬意的,原因有三:第一,他的油画《和平飞天》世博期间被联合国馆展览,但是他接受采访时称自己的画都是垃圾。第二,他的梦想是一百年之后,有人看了他的画、翻了他的书,能够说声画得真好、写得真好。根据我的判断,基本能确定他说的是真话,这说明他相当有追求。第三个原因有点八卦,嘿嘿,他长得很帅,一个美男还有这样的追求,怎能不让人顿生敬意呢?
杨林川又说,他不想做凡·高,言下之意他不想生前贫困潦倒、死后才声名远扬。那么杨林川又是裸模、又是性压抑,又是垃圾、又是凡·高,他心理到底是怎么想的?这里有个背景我要先介绍一下,中国的美术圈是中国少数几个需要原创性才能混出头的地方——所以画家的头等大事是要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格——这就是为什么杨林川说“我现在还是在别人的后面走”、“还需要对自己有一个变”。
问题是,怎么变?又怎样才能做到生前就能出名、身后还有几个人叫好呢?绘画创新大体有风格创新、材料与形式创新和题材创新。可能有人不知道,毕加索早期的写实绘画其实已经有相当的高度,只是毕加索一想,前面还有那么多高山,我哪一天才能超越呢?另辟蹊径吧,这才有了后来的毕加索主义。相比而言,题材创新似乎更快捷和容易,所以杨林川在题材上动起了脑筋,对,性!我最烦有人把性说成是纯粹的艺术,除非人类没有性欲,否则性的艺术永远不会纯粹,永远具有眼球吸引性。加上中国古代房中术已经达到一个相当的高度,连李安都在《色戒》中借鉴它们,媒体评论说,让见多识广的老外们都大开了眼界。
就在这时,杨林川无意中看到媒体在讨论农民工的性压抑问题,多好的题材呀!刘小东、贾樟柯关注三峡移民的绘画、电影作品先后走红国外,因为中国的现实问题、尤其是带有些负面色彩的最能忽悠老外。
连张艺谋都是靠性压抑起家的,我们为什么要苛求杨林川呢?(作者为《广州日报》专栏作家)
通俗的讲,人体艺术就是一种以人体为媒介,以认识美、探索美、和谐美为宗旨的一个自我发现和愉悦的过程和行为。日常为我们熟知的如舞蹈、绘画人体、艺术体操、健美操等都是人体艺术的范畴。
源于古希腊文明的西方人体艺术已有2000多年的发展史了,西方人视人体为纯洁、真诚,美的化身;同样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国,古代文化涉及人体方面则是春宫图、性文化,把人体当做情欲的表现。这凸显了中西方对人体本身认识的差异性。
在美术领域讲的“人体艺术”,特指艺术家以模特的身体为题材,并力图通过模特的身体来传达艺术家某种特定的思想、观念、或情感。人体艺术多属于行为艺术的一种。它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
人体艺术的主要研究对象,从现实而言就是人体。裸体艺术从属于人体艺术。
人体是自然界最美的天然艺术品。人体艺术的研究或拓展,不但为我们正确的看待我们自己的人体提供了美学上的参考和认识,更重要的是对于正确的人体审美意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的树立和培养,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
人体艺术也是因人们对自身面部丰富的表情、身体姿态动作的优雅等的日渐钟情而逐步出现的一种艺术门类。也是现代艺术家对诸如“架上绘画”等传统艺术观念的反叛创造行为。
人体艺术家时常展示——或在自己的皮肤上作些火烫图纹和异样的记号标志;或者自己裸露的肌肤在强烈的太阳光下长时间的予以曝晒,达到烤红如关羽般的红润肤色;或把自己那美丽的一头智慧之发用火攻除之;或者踏踏实实地实践一次俗语讲的“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或是通过自己“亡命”的呼吸和剧烈的身体动作等自己的体态和表情发生严重扭曲与变形,如呈现惨叫状……;或更甚者,把自己的形式多样的性活动行为予以展示……等等如此这般和那般地艺术行为都让鉴赏者叹为观止。但,其也有一定的深意,让鉴赏去独悟。
人体艺术是全人类最宝贵的精神遗产一,在诸多的人体艺术作品中,有的是人体的直接表现,以写实手法描绘人体的健美,均衡律动与和谐。艺术家们神奇地描绘出了女性肌肤的柔软透明,鲜活灿烂并以史诗式的丰厚博大达到了奇迹般的极致,他们的作品是对人类心灵和人性的无与伦比的颂歌。
由于人体艺术的含义比较广泛,例如运用肢体语言的舞蹈、体育、妆饰;比如人体彩绘,还有附着吊挂在人体上的耳环鼻穿唇穿等等;再就是裸体艺术。
裸体艺术是人创造的以裸体人的形象为媒介的一种行为展示艺术。如,裸体的雕塑,裸体的绘画,裸体表演,裸体的摄影等....。。有关裸体艺术的表现形式应该是很多的。就目前而言,大家所谓的“人体艺术”其实就是指“裸体艺术”。不用“裸体艺术”来做定义,而是用比较含混的人体艺术来定义,主要是国家特定的时代背景及文化之环境需要。我相信随着国家物质及文化文明的逐步提高,裸体艺术会逐步被大众认识、理解和接受的。认识终究是要有一个观念的更新和认识的过程的,毕竟我们才“刚刚接受了穿衣文明”,对于“裸”的文明认识及观念上仍需有一个过程。尽管他们并不矛盾。就像我们白天穿衣上班、晚上脱衣服睡觉一样,目前的我们也只是刚刚习惯了晚上才脱衣睡觉而已。
由于人体艺术的含义比较广泛,例如运用肢体语言的舞蹈、体育、妆饰;比如人体彩绘,还有附着吊挂在人体上的耳环鼻穿唇穿等等;再就是裸体艺术。
裸体艺术是人创造的以裸体人的形象为媒介的一种行为展示艺术。如,裸体的雕塑,裸体的绘画,裸体表演,裸体的摄影等....。。有关裸体艺术的表现形式应该是很多的。就目前而言,大家所谓的“人体艺术”其实就是指“裸体艺术”。不用“裸体艺术”来做定义,而是用比较含混的人体艺术来定义,主要是国家特定的时代背景及文化之环境需要。我相信随着国家物质及文化文明的逐步提高,裸体艺术会逐步被大众认识、理解和接受的。认识终究是要有一个观念的更新和认识的过程的,毕竟我们才“刚刚接受了穿衣文明”,对于“裸”的文明认识及观念上仍需有一个过程。尽管他们并不矛盾。就像我们白天穿衣上班、晚上脱衣服睡觉一样,目前的我们也只是刚刚习惯了晚上才脱衣睡觉而已。
虽然有不少人认为人体是美的,但也有人不敢正视人体艺术的存在,把人体与邪恶、淫秽和性联系起来。这是一个思想观念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要提高国人的审美意识,加强对人体艺术的理解和领悟,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变观念。有的人把人体艺术和脱衣舞等色情表演混为一谈,这是十分荒谬的。
中国人对于人体艺术的态度,既没有古希腊时期人神合一的理想化精神追求,也没有文艺复兴时期强调性感与美感统一、美化人的自然属性的精神境界。中国传统美术把神韵气势、意境作为艺术的最高标准,追求“心性”的实现。
西方人体艺术中的维纳斯在美术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由于地理环境和传统文化的影响,相对于西方千姿百态的人体艺术,中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人体艺术表达方式。
中西方史前人体艺术并没有多大差别,都具有女性生殖崇拜的造型观念,只是由于古希腊文化和文艺复兴以及东方文明的出现,中西方人体艺术才开始走向了不同的发展道路。
而西方美术则在再现写实的领域发展,以真善美为准则,追求理性和真善美的统一。
各自不同的人体艺术欣赏标准,反映出不同的文化氛围和价值趋向。
教育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新华网》5月24日)
坚持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这是国民教育发展的要义和内涵。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开齐开足音乐、体育、美术课程,把“体育、艺术2+1项目”纳入教学计划,是一种值得赞赏的积极态度。但必须要加以厘清的是:如此“艺体教育”应该是一种普遍性的素质提升教育,而不是“特长教育”,重在全面提高学生群体的综合素养,而并非落脚于学生艺体专长的专门培育。
如果在现实“操作”中,“艺体教育”沦为了“特长教育”,在现行“特长加分”的中考和高考制度下,由上而下推进的“艺体教育”非但起不到推进素质教育的作用,反而会助长功利色彩浓重的特长教育歪风,并愈演愈烈,从而加大家庭教育开支负担——如此一来,“体育、艺术2+1项目”就变了味道。
不仅如此,一旦普及性的“艺体教育”沦为了跳板化的“特长教育”,还会引发更大的教育不公。众所周知,我国教育资源配置并不均衡(譬如城乡之间),在经济落后地区愈加明显。而在政策性“艺体教育”的实施过程中,会不会加剧这种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状况?这并不是杞人忧天。同样的“艺体教育”模式,受教育资源和各种条件的制约,其教育成果势必存在较大差异,而这种差异的教育成果最终必然还是会体现于高考,产生非常明显的“马太效应”。
其实,素质教育喊了十几年,文件、规定政策出台了不少,一些地方也实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尝试,但效果却不太令人满意。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应试教育之所以成为应试教育,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存在。只要这种制度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革,中小学教育就难以真正跳出应试教育的藩篱。即使学校推进“艺体教育”,为了将来的出路,学生与家庭也会自我加压。至于课堂上的“艺体教育”,很容易沦为应试教育“加码”的某种道具。
由此可见,如果说推进“艺体教育”是教育模式和教育管理的一种创新,那么,就应该建立在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资源均衡的基础之上。否则,“艺体教育”终归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能“看上去很美”。这正是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正视和警惕的问题。
话剧《虎踞钟山》
话剧《商鞅》
话剧《窝头会馆》
当代中国话剧,就其类别而言,大体上包含有主流话剧、商业话剧、先锋话剧及校园话剧等四种主要类型。而这四种主要类型的依存与转换呈现出当代中国话剧主要的生态样式。如何找到艺术和商业之间的平衡,探索和大众需求之间的契合,克服类型化中的不良倾向,是当代话剧面临的新问题。
主流话剧再生产能力偏弱
长期以来,主流话剧的观演大都依靠政府或行业领导部门的大力推广或企事业单位的包场,并且很多是以申报各级各类政府奖项为目的制作的。因为这类作品中有不少急功近利的非艺术品,严重影响了主流话剧的声誉,使得部分观众对主流话剧有一些误解。
对于话剧生产而言,精神的引领固然重要,问题是怎样将主流价值观用最有效的方式给予观众。新时期以来确实产生了一些上乘之作。比如,1997年南京军区前线话剧团的《虎踞钟山》、1996年上海话剧艺术中心的《商鞅》、2004年山西省话剧院的《立秋》等,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属于其中的精品。特别是新时期以来,“评奖”等手段的引导也促使一些主流话剧开始关注艺术本体,以“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剧目入选等为标志,产生出了相当大的社会影响。其中大部分的获奖作品,都是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给予精心培育和大力扶持的结果。然而,其不足之处在于:该类型作品目的明确,是以得到奖项和政府支持为目的,主动亲近大众和市场做得远远不够。更主要的还在于:这种自上而下式的生产体制,往往不能真正激发作为艺术创作动力核心的灵感与激情,因而其再生产能力的偏弱也就在所难免。没有市场运作的长远规划,没有对观众心理做有效的呼应,一般都是演出几场就草草收兵。
商业话剧缺乏品牌意识
一般说来,商业话剧讲究的是票房价值和经济回报。成熟的商业戏剧无疑应当具有这样一些要素:投入与产出;资金与产品;营销与管理;以及观众自觉自愿的接受所体现的市场效应等等。市场主导型话剧是以票房收入的高低为主要的评价依据,所以,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也就成为理所当然的选择。这类戏剧演出在繁荣演出市场的同时,也带来了对庸俗化的迁就和演出质量下滑的危机。有一些著名导演的商业戏剧也出现了语言低俗,动辙拿人开玩笑的倾向。比如刚刚演完首轮的某大导演作品,一遍遍提醒观众,“他没根儿”(指那个太监),还有诸如“日本字儿就是缺胳膊少腿的没写好的中国字儿”这样的调侃,虽然观众笑了,但实在不太高明。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与商业话剧生产相一致的是一些民营剧院与剧场的出现。与“国营”的政府主导不一样,民营剧院更多地受市场的制约,因而更加需要关注如何打造独特的艺术氛围、生产具有吸引力的品牌剧目。毕竟,只有创造出品牌,打造出经典,才能拥有观众和市场。当然,更重要的还是“话剧作为一种文化产业”的观念的确立,这对于正确引导市场及培育观众群显然都是必不可少的。
先锋话剧艺术品质不高
先锋探索性质的实验话剧,经过熊源伟、张献、牟森、孟京辉等的努力,始终站在整个中国戏剧的前列,牵引着中国当代的戏剧思潮。从1980年代《绝对信号》(林兆华导演)开始,到《桑树坪纪事》(徐晓钟导演),再到90年代小剧场话剧的兴起与演变,显示出中国当代戏剧艺术探索与绝处逢生的艰难历程。然而,现在的不少小剧场话剧,打着先锋探索的招牌,却走向背离主流价值观的道路。怎么变态怎么演,怎么另类怎么演,在舞台上更换衣服,在舞台大胆表现性爱,目的就是夺人眼球。中国传统戏剧中的含蓄、内敛的风格美荡然无存。有不少小剧场话剧从名字、海报宣传就开始大做文章,什么《你的小三藏好了吗?》、《找个男人当宠物》、《性情男女》、《有多少爱可以胡来》……一位网友总结了“小剧场搞笑话剧10招”:“以周星驰《大话西游》为代表的古今错乱法,把现代语汇放进古代故事中”、“说荤段子,做带暗示的动作”、“用慢镜头把过程拆开给大家看”、“在正义凛然的时候突然说出内心猥琐动机”、“牛头不对马嘴的联想”、“嘲笑流行嘲笑规则”等等,总结之余,这位网友郑重提出:真正的喜剧,靠的不是观众似曾相识的挠痒手段,而是埋在笑声背后的深刻的悲凉或者辛辣……过度娱乐化,是小剧场低俗化的症结所在。
校园话剧多为形式大于内容
事实上,自上个世纪初,校园话剧就成为中国现代戏剧的发轫期最为重要的戏剧形态类型。新时期以来,以戏剧教育或校园文化建设为纽结的校园戏剧,往往为人们所忽略,原因也可能在于其稚嫩、不成气候。然而,校园话剧惟其没有市场的压力,没有过多的意识形态的羁绊,成为中国当代戏剧当中最具探索精神的一翼;也因其独具游戏精神与参与意识,而为青年学生所热衷,显示出其特有的青春和朝气,因而成为未来戏剧的希望所在。当然,校园话剧发展中也显示出了不少稚嫩的地方,也出现了不少形式大于内容的倾向,一些校园话剧为了标新立异为形式而形式,没有将观众感受和市场效应作为考虑范畴,成为了真正的小众艺术,学生们自娱自乐的方式。
2001年以来,一些有识之士倡导了全国“大学生戏剧节”、“国际青年戏剧节”等,成为校园戏剧的主导品牌。校园戏剧也逐渐由自发走向自觉,并受到越来越多的戏剧界人士的认同。相信,通过这样的活动,校园话剧一定能从观众和市场中走向成熟。
施旭升
这些令人惊讶的“光绘画”为英国根西岛的夜晚增添了美丽
据英国媒体17日报道,在是英国的海外属地根西岛上,艺术家用手电筒、荧光棒等发光体和一架调到延时曝光模式的相机,制造出了大量美丽的“光绘画”,令人大开眼界。
据报道,31岁的专业“光绘画”画师大卫(David Gilliver)在过去的20个月中,有超过200个夜晚都专心投入“光绘画”,已经为此花了5000英镑。他拥有一整套“光绘画”工具和带三脚架的相机,只待夜晚来临,就可以“大展拳脚”,创作美丽的照片点缀夜晚,甚至使平凡的场地变得多姿多彩。
关于绘画内容,大卫偏爱在现实物体物体周围绕上漩涡式、有流动美感的光曲线以及看上去神秘的圈圈。这些将通过五颜六色、大小不一的电筒、荧光棒、LED灯等道具,和一台经过调设的相机来完成,不需要真正的颜料和画板。
看台上也出现了五颜六色的“光曲线”
艺术家大卫喜好具有波动感的曲线
在艺术家的巧手下,矗立在海岸边的木柱也被白色的光圈环绕
《岭上日移》
许钦松 作
近日,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推出的《中国艺术品市场及其案例研究》“经典名家”系列画册与公众见面,中国美协副主席、广东省美协主席、广东画院院长许钦松成为广东唯一入选的画家。该项目用了两三年时间,在国家层面上集中相关资源,对30名中国画艺术名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是首次由我国文化主管部门立项的中国艺术品市场及经典艺术名家案例的研究项目。国内艺术品市场研究专家西沐提出,许钦松在岭南文化及传统绘画精神的指导下,展现出了一种“大化”山水的艺术气象。
中国山水画精神传统延绵千年不绝,不断推陈出新。21世纪的今天,中国山水画精神需要承载怎样新的内涵?艺术上如何创新?南方日报记者近日与致力于山水画研习创新数十年的画家许钦松展开了一场对话。
1.谈山水画精神
解放后,山水画被赋予表现新中国火热生活现实的命题,红旗、拖拉机等人们改造自然的景物或场面被纳入到山水画创新中
南方日报:画集里你明确提出“大化山水”的艺术理念,有怎样的内涵?
许钦松:从画30余年来,我一直努力创建自己的画风,并逐渐回到了对山水本真力量的追求上。山水蕴含着跨越时间与空间的恒久精神,我想追寻自然界最原本的那种地老天荒、混沌初开的远古本真面目。山水的恒久精神恰恰提醒人类原始精神的缺失。都市化、现代化的过程,使人类与原本赤着脚、踏着土地从原始中走出来的本质相剥离,产生了各种违背自然的东西。人类开始自我封闭,一方面索取自然的各种资源,一方面与其相背离,人不再是自然一份子,而是站到了自然的对立面。所以,我的“大化山水”试图创造人对自然的“隔岸式”观望。
南方日报:从古至今,中国山水画精神内涵一直在演进,你怎么看待山水写实的传统?
许钦松:宋代大画家李成、范宽、郭熙等人,将中国山水画带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他们大多是宫廷画家,画面很有力量,绝不可能只为了自我消遣而画画。好比范宽的《溪山行旅图》,气势雄强,一条瀑布飞流直下,让人如闻水声。明清以后,山水画主要是文人解除胸中闷气的手段,有一定程度的消遣和娱乐成分,变成了一种相对狭窄的自我修行,弱化了山水画本应有的精神意义。实际上,岭南画派陪伴着国民革命包括新文化运动,明确提出了“关注现实,注重写生,折衷中西。”这振臂一呼,将山水画家从关注自我的封闭状态中拉了回来。
几千年来中国的山水画精神传统,已形成一条关注现实生活、描绘真山真水的隐线。到了近代,特别是解放以后,山水画被赋予表现新中国火热生活现实的命题,红旗、拖拉机等一些人们改造自然的景物或场面被纳入到山水画创新中,比如关山月的《绿色长城》、黎雄才的《武汉防汛图》等,都强烈呼应现实生活,获得了成功。
但今天的时代,画家们不能再像前辈画家那样单纯关注写实,他们必须要承担更多精神层面的思考。我认为,当代山水画精神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如何具有现代审美,二是如何具备当代意识。这就要求我们这一辈人不单要简单地继承传统,还要回应现代人审美习惯的变化。
近段时间,范曾状告郭庆祥等侵害名誉权的官司,着实吸引了书画界和与书画界有外延关系的许许多多人士的关注——以不同形式进行“流水线作画”的画家、手握范曾作品待价而沽的藏家、正寻找门路欲购范曾作品的买家、笔藏乾坤正待指向时弊的艺术评论家,还有徘徊在“艺术批评”与“名誉侵权”之间难以权衡的媒体……
作为媒体,本报非常关注此案,一是因为从案子发生之后,关于“流水线批量作画”算不算艺术创作的讨论就没有停止过;再是因为被告中包括同行《文汇报》。从理性的角度说,坚持正确的文艺批评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从情感的角度说,媒体因为文艺批评而被告上法庭,总有物伤其类之感。对于媒体,怎样把握艺术批评与名誉侵权的“度”才算合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此案的审判结果,或可作为一个参照。
范曾的沉默留下许多疑问
之前也读过一些范曾先生关于艺术批评的文章,比如他在《黄宾虹论》中说:“有以为中国画笔墨等于零者,其用笔之浮而躁,如春蚓之行于草,秋蛇之绾于树,鄙陋浅薄,厚诬国画,无视权威,诅咒徐齐,实可鸣鼓而攻。”“鸣鼓而攻”的当然是吴冠中先生。在《蝜蝂外传——为黄永玉画像》一文中,更从十五个角度向黄永玉先生发起进攻,贬斥其人品、艺术。但吴、黄两位先生均没有以侵犯名誉权为名将范曾先生告上法庭。
当然,这可能仅仅说明吴、黄两位先生心胸博大,可以容得下并不是很善意的批评,并不能说明范曾的起诉是错误的。但是,作为媒体,记者还是持有很多疑问,希望求解于范曾先生。比如,流水线作画确有其事吗?如果有,这种作画方式会不会使画者麻木,失去创作激情?一旦失去创作激情,产生的作品还具有艺术价值吗?再比如,在范先生的认识中,文艺批评与名誉侵权的尺度是怎样把握的?难道春蚓行草、秋蛇绾树、鄙陋浅薄、厚诬国画,这样的字眼都不算侮辱、诋毁、刻薄吗?等等。
遗憾,自从成诉之后,尤其是那些流水线作画照片在一些平面、网络媒体披露之后,范曾先生就异常沉默低调,几乎消失在公众的视野中。这些问题也便无从问起了。
4月22日本案开庭,记者还是带着这些疑问的。三个小时的庭审,记者仔细聆听。当法庭向原告代理人提问“流水线作画确有此事吗?如果有,会对原告声誉产生影响吗”时,原告代理人回答:“这是个人风格、创作习惯,不会对原告声誉产生影响。”原告代理人的回答让在场的听者以为,流水线作画是范曾先生的创作习惯和个人风格。但是,当庭审结束后,许多记者针对这种创作习惯或风格采访原告代理人时,两位代理人又表示“范曾先生不承认流水线作画”、“那流水线作画照片上面的人是不是范曾本人也不好确定”。这组由范曾的学生崔自默发布到网上、又被此案证人赵刚确认无疑了的流水线作画照片,上面的人物难道不是范曾?“我没说不是,但也没说是。”代理人这样回答。
许多媒体的记者对于范曾流水线批量作画产生的人物雷同提出质疑,代理人回应说,画老子当然就是画老子,不可能画成钟馗,需求量大,同一个题材,雷同是难免的。这个回答,给记者的感觉是,范曾先生不承认流水线批量作画的事实,却认可流水线批量作画的结果不会有负面影响。看来,要弄明白这些问题,还需假以时日,等待范曾先生亲自回答。
流水线作画算不算艺术创作
这是引发此案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所谓艺术创作,其核心价值在“创”,离开了“创”的作品,其艺术的成分也会大打折扣,这是我们通常的认识。但是范曾先生的“流水线作画”(姑且这样称呼)过程,打破了原创艺术的唯一性,一经完成,便是一批作品,虽幅与幅之间略有分别,但是究竟大同小异。可以想象,以这种方法产生的作品速度快、效率高,但完成的作品还能有创造力和生命力可言吗?还能保证其高的质量和深的内涵吗?范曾先生没有出面解释,于是遭人诟病也是难免的。
范曾的代理人表示,“流水线作画”是范曾先生的一种创作习惯、创作方式。当然,画家的创作习惯各有不同,或许范先生只有在面对十张宣纸同时张挂的宏大场面时才有创作激情,只有一路“流水”挥洒下去,才能神清笔畅,痛快淋漓……
本案发生后,本报给予相当的关注,并提供平台让很多读者就此发表看法。深恶痛绝者有之,赞同倾慕者亦有之。看来,“流水线作画”算不算艺术创作有待商榷,但是它是一种作画方式却是一定的,不管你承不承认,它正在被为数不少的画家使用着。
郭庆祥的答辩充满激昂情绪
与范曾的低调相反,作为被告之一的郭庆祥却一直没有摁下过激昂的情绪。他在《答辩状》中称:
在艺术品收藏工作中坚持艺术评论,这是我近几年主要工作之一,体现的是当下一名艺术品收藏者的社会责任和文化担当。
在《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一文中,我想表达的观点是:真正合格的艺术家要把主要精力放到自己的作品创作中,不能热衷沉湎于各种媒体的高谈阔论,更不能把谈论国学经典等热门话题作为抬高自己作品商业价格的促销手段。文章中,我呼吁:回归艺术家的本质属性,按照艺术发展规律规范艺术行业,保证我国艺术事业的正确方向。
我在文章中描述的在美术创作中的浮躁现象是客观存在、完全有事实依据的。范曾以此把我告上法庭,那么我就可以明确指出范曾就是“流水线作画”现象的典型代表。这种流水线下来的成批产品,正如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零件装配”,画眼即十张画眼、画手即十张画手、画脚即十张画脚,层层“装配”制作、成批生产。范曾把自己当成了复印机,批量复制、生产的这些美术产品,也根本不是艺术创造,而是彻底的“伪艺术”。这些伪艺术品侵害了包括艺术品收藏者在内的社会公众的利益。
我认为,传承中国传统文化一定要赋予时代精神的智慧,以及独立的学术思考,缺乏时代意义的“国学”都是“伪国学”。而范曾对画家黄永玉的辱骂,更是充满了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其行为已经违背了国学精神。他在自述中对其“岳父母”被供奉靖国神社的描述,不管这件事的真假,彻底暴露了其真实思想的倾向性,已经超出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如任由他在公共媒体误导社会公众,就是我们当今文化事业和文化体制的悲哀!
画家画画、文人做学问,这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别人不会干预。但是范曾几十年来,为高价卖出自己的作品,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投机钻营上。范曾有一位20多年前的朋友、北京著名的艺术评论家刘传铭先生,在上海的一次艺术评论研讨会上爆料说:“内靠官僚,外靠奸商”就是范曾一贯的“座右铭”。其主导思想就是靠“拉关系”、“攀地位”、“做明星”来炒作自己,没有更多时间搞艺术创作,也没有更多精力搞艺术探索,利用公共媒体炒作、包装、粉饰自己,并夸大艺术成就,误导大众审美取向,极具文化欺骗性。
2010年12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的李长春同志《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一文,文中针对当前的文艺批评现象指出:“现在文艺评论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一味评功摆好,有的甚至被金钱和利益‘绑架’,这都是不正常、不健康的。要进一步加强文艺批评队伍建设,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文艺批评导向。文化类专业报刊和专业网站应该更多地开展切中要害、积极有益的文艺批评……旗帜鲜明地开展正确的文艺批评,发挥文艺评论的积极引领作用。”
我非常拥护中央领导对文艺评论的指示。我认为今天的文艺批评就是缺少敢于说真话的人,才导致一些美术创作因功利目的而毫无艺术价值”。文艺批评就是要触动被批评对象的“神经”,要有感而发,谈自身的感受和切身体会。我经常说的一般画家只能迎合大众的趣味,而真正的艺术是引导大众审美。我揭露不健康的和愚弄大众的文化怪现象,其出发点,是要大家明白怎样才是真正的艺术和艺术家。同时唤醒民众对艺术审美、艺术鉴赏的正确认识和提高,不能让范曾这类善于搞手段和重私利的人误导我们的大众文化及艺术审美。
本案中,我在文章中所针对的是范曾作品的评论,或是对其艺术才能等专业的评论,所举事例或是自己亲身经历,或是其他专家的客观评述,没有任何故意捏造事实,因此不构成诽谤;文章中我没有点名,表明我丝毫没有故意降低对于他个人社会评价的动机,文章没有使用任何侮辱性词语,没有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因此没有也不可能损害他个人的名誉。
我们这个时代需要和提倡有时代精神和情感的艺术作品和艺术家。他们的艺术创造是引导、率领和推动艺术审美发展的,这不仅仅是我,包括整个社会对这种艺术家们的精神都会大力弘扬和宣传,也只有具有创新精神的艺术,才能真正提升国家的文化实力。而对一些误导艺术发展的现象,我有一个公民的发言权,即有文艺评论的权利,我会一如既往地用自己的观点和方式继续揭露和批判。这是我的责任。
在这场官司中,郭庆祥表现出了近乎固执的坚持。在原告方表示接受法庭调解的情况下,他选择拒绝。庭审结束后,记者问他为什么不接受调解,他说,就是想延长时间,给书画界甚至全社会提供尽可能大的讨论余地。“我是只对事不对人。这个问题太值得探讨,也应该得到解决。”他反复强调。
媒体所把握的艺术批评尺度
《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民法通则》又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本案的焦点在于正常的舆论监督、文艺批评与人身攻击、侮辱诽谤之间的界限到底是什么。
中国传媒大学特聘博导、法学家魏永征说:“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侵害名誉权行为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传播了虚假事实,贬低了他人的名誉,这叫做诽谤;一种虽然没有涉及事实,但是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这叫做侮辱。” 他曾提醒评论者:“写作文艺评论,一定要注意把意见和事实区分开来,使人们明白文章是在表达某种意见,而不是在叙述事实。”
本案中,第二被告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的代理人称:“涉案文章所发表的《文汇报》鉴赏专刊‘争鸣’栏目,本身就是一个文艺批评和文艺争鸣的阵地。范曾不同意任何文章观点,均可以向《文汇报》投稿,只要达到发表水平的,《文汇报》必然予以刊登。所谓艺术评论,自然要对作品的题材、表现形式、艺术价值、市场价格,乃至原告作为艺术家的艺术才能、艺术风格、创作手法、创作态度等发表观点。这些观点是否正确,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发表观点本身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甚至受到鼓励,而不是动辄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有义务保护文艺批评、追究人身攻击,可是怎样区分他们的性质呢?对此,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法学博士陈堂发,根据其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批评性报道的法律问题研究”问卷调查结果告诉记者:“我国司法解释虽没有对言语侮辱行为给出相对清晰和统一标准,但法官普遍采取了从严掌握的做法。对于刻薄、犀利的言辞,尽管有相应的事实作支撑,但只要这种言辞表达足以引起他人对被批评者的鄙视与厌弃,法官一般认定媒体已经存在过错。在这一点上,法官与媒体从业者认识不一致较为明显。”
由此可知,法官从严,而媒体更注重事实。那么,新闻界和司法界总该有个相应的共识吧。被告代理律师提供的新闻界和司法界的共识是——评论是否公正。他们认为衡量评论公正与否有三个标准:一、评论的对象是否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二、评论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三、评论是否出于诚意。据此,他们认为与本案有关的三篇文章都属于公正评论并提出了理由:
一、艺术家整体艺术水平的高低,关系到社会的进步和社会大众审美需求的满足,因此如何提高艺术家的艺术成就,如何避免艺术衰败的问题,关系到公共利益。
二、系争文章所评论的内容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客观存在。比如:原告确实知名度极高,画作的售价也极高;原告确实经常在媒体上畅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等;原告确实采取流水作画的创作模式,等等。
三、系争文章评论出于善意。文章探讨的是如何避免艺术衰败、提高作品的艺术价值问题,而非贬低某一个画家的人格。文章规劝那些将过多精力放在炒作、包装和推销上的艺术家能悬崖勒马、甘于寂寞、安心作画、勇于创新,画出大作品。
陈堂发博士针对此案也表示,被告那些否定原告画作艺术价值的尖刻评价意见可能使原告极不愉快,但被告作者基于“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一幅”的获利事实与“流水式作画”事实之间存在的巨大反差而产生的一些不免偏激的看法,为当前特有社会情绪弥漫下一般人都能理解与接受。意见虽苛刻,但并未超出社会主流价值所认可的合理限度,任何一种市场利益行为都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评点。
当然,这是作为媒体的《文汇报》与法学专家的看法,并不能代表法庭。因此,对这场官司判决的期待也显得颇有意义。
公众人物应该有容忍的义务
艺术家、作家为了批评文章去打官司,并非始于范曾。但范曾先生的冲冠一怒,仍有一定的代表意义。它再次提出了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问题。据法律界人士称,根据国际和国内公众人物名誉权保护的惯例,作为公众人物,在享受公众资源的同时,应该有容忍的义务。但是这个容忍“度”靠怎样衡量?完全靠被评论者的气度和修养吗?
魏永征在回答记者关于这个问题的提问时说:“作为一个从事创作活动的作家、艺术家,他的使命和价值就在于向社会传播自己的作品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这样他就要有足够的准备来接受和容忍人们的各种评价。有些知名的大家,对人们的各种非议甚至挖苦、嘲笑,也泰然处之。不能只听好话,不听坏话,一听见坏话就说是侵害了自己什么权,这样的气度未免小了一点。作家、艺术家,本身就是以表达为职业,本来就与媒体有较多的联系,如果不同意某些批评,可以写文章反驳和澄清。真理总是越辩越明。一言不合对簿公堂,这对自己未必有利。有的名人打赢了官司反而输了名声。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并不赞同作家、艺术家为一些批评文章去打官司。”
的确,基于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公众人物既然从其知名度当中获得了利益,享受了众多社会资源,就应当对其知名度所导致的不利和社会监督予以容忍。此外,公众人物获得了知名度的同时必然引发社会公众的评论和关注,其本人及其作品应当允许更多的品评,其中包括负面品评。《文汇报》的代理人在答辩状中说的“画家及其作品无权拒绝收藏家、批评家挑剔的眼光”应该也是这个道理。
郭庆祥的呼吁
在这场官司中,身为第一被告的郭庆祥始终高调。作为书画收藏家,他对“流水线作画”表现出了充分的嗤之以鼻;作为艺术评论家,他又坚决不肯捂住自己的嘴巴。这次庭审后,记者曾问他,既然1995年就发现了范曾在“流水线作画”,为什么那时候不写评论揭发。他说,那时自己的收藏阅历尚浅,对书画艺术的研究也不够深入。也就是说,时机不够成熟。
郭庆祥表示:“到了该解决问题的时候了。范曾容不得批评的霸主行为,就是美术界缺乏敢于站出来说真话的人。范曾的流水线批量作画行为,相当于演艺界的‘假唱’,同样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对其欺骗行为提出批评的消费者,却被生产者告上法庭!天理何在?!”
郭庆祥坚持认为,流水线批量作画,就是失去了画家基本的道德水准,就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且范曾的流水线作画现象在美术界不同程度地存在,并呈愈演愈烈之势。这是对作为国粹的中国画传统艺术的伤害,也是对中国文化的伤害。为此,他呼吁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国家各级画院、美术学院等专业美术创作、美术研究部门的有关专家、学者对此发表看法。他说:“专家们的批评无论是针对我郭庆祥还是范曾,都对艺术的发展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