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0日电 湖南省湘潭市委组织部19日对“湖南湘潭市岳塘区90后女干部拟任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情况作出回复,要求成立调查组,就拟任人选王茜的学历、工作经历以及此次任用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昨日,一则湘潭市岳塘区“90后副局长”的任前公示引发网友关注。此次公示一共公布了8位拟任干部的简历,其中,1985年出生的李静和1991年出生的王茜最受网友关注,尤其是现任职于岳塘区发展改革局的王茜。公示信息显示:“王茜,1991年10月出生,2010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岳塘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上派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任副主任科员,跟班学习)。”
上述任前公示公布后,“90后副局长”王茜的“学历和背景”引发网友广泛质疑。对此,湖南省湘潭市委组织部19日作出回复。该回复是公布在中共湘潭市委宣传部主管湘潭日报社主办的湘潭在线网站上。回复全文如下:
关于“湖南湘潭市岳塘区90后女干部拟任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情况的回复
针对各新闻网站关于“湖南湘潭市岳塘区90后女干部拟任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的情况,中共湘潭市委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并明确指示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就岳塘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副科级)拟任人选王茜同志的学历、工作经历以及此次任用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2012年4月19日
关于“湖南湘潭市岳塘区90后女干部拟任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情况的回复
针对各新闻网站关于“湖南湘潭市岳塘区90后女干部拟任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的情况,中共湘潭市委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并明确指示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就岳塘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副科级)拟任人选王茜同志的学历、工作经历以及此次任用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2012年4月19日
湖南湘潭岳塘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下列同志拟提拔任职。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程度,现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4月24日
受理举报单位:中共岳塘区委组织部干部组
办公电话:0731-55568169
邮政编码:411102
中共湘潭市岳塘区委组织部
2012年4月18日
新京报(微博)讯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安排,2012年我国医改将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工作安排要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同时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此外,还要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
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思路也明确,即“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
研究探索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在绩效工资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
此外,还要求各地要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
鼓励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引导社会资本以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 综述
突破口为何瞄准县级医院
在昨日国办发出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中明确,本年度公立医院改革要以“县级医院为重点”,选择300个左右的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此项内容在不久前发布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也有体现。 至此,一条“由下到上”的公立医院改革路径愈发明朗。
县医院改革阻力稍小
2010年2月,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在将县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之前,公立医院改革陆续在17个城市试点,这些城市集中了大型公立医院,补偿高、人事复杂、改革阻力大。 总之,模式虽多,但至今并无推出样本。
“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对公立医院的改革路径一直有所讨论。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认为,选择“以县级医院为重点”,“阻力小,更易推进”。
根据今年的工作安排,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要取消药品加成收入作为补助渠道。
刘国恩认为,这就需财政补齐缺口。但若从大医院往下推进,补偿“难度太大,压力太大”。
另一方面是,加强基层医院被认为对减缓“看病难”也有帮助。
刘国恩分析,县级医院处于城乡接壤处,承担广大农村居民群众的就医诊疗。他说,如果能将基层医院做强,农民能在县医院内治愈疾病,就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大城市医院压力,同时对医疗服务成本控制有帮助。
卫生部官员也称,县级医院改革要加强能力建设,控制县外转出率。
不过,有些以政府财政全额负担来降药价的模式已经显出弊端。媒体报道,有的试点地区出现了医生积极性难以调动,推诿病人的现象。
同时,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张汉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以药补医”是当前看病贵的根本性问题。但部分“亏空”从何补充,是我们要考虑的。
大城市医疗需打破垄断
在刘国恩看来,如要改革大型公立医院,政府必须更明确自己的定位。
简言之,即在大城市引入医院竞争,打破垄断。
刘国恩称,以目前人力、物力、财力,政府应逐步让位于社会力量办医院。政府才更有精力在偏远地区进行基层公立医院改革。
昨日发布的工作安排中称,要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等举办医疗机构。
同时,政府还应在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上凸显主导,比如给予非公立医疗机构同样的医保报销待遇。“公立医院有了竞争,才能更好地提供服务”。
不过,公立医院改革道路上还有诸多难题待解。比如北上广等地,医院管理上存在卫生、教育等多部门管理、行政条块分割等问题。
新京报记者 吴鹏
2012年医改工作要点
新农合居民医保补助 240元
新农合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300元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 ≥6万元
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城镇居民医保 70%,新农合 75%
居民健康电子档案 规范化60%以上
李克强在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
巩固成果 深化改革 推动建立惠及全民符合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
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 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出席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巩固三年医改成果,全面实施“十二五”医改规划,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加快形成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会上,北京、吉林、山东、河南、陕西、青海等省市政府负责人分别发言。大家认为,医改是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大改革。三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方迎难而上、协力同心,探索符合国情的医改路径和体制机制,取得了明显进展,五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构建起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保网,促进了社会公平,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李克强指出,医改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没有现成模式可循,已取得的成效坚定了我们的信心,但下一步任务仍然艰巨,医改已进入“深水区”,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进一步深化医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是把转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的重要内容,是关系人人的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三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医改不仅可以增进十几亿中国人的健康福祉,解除后顾之忧,而且有利于激发内需活力,创造更大消费空间,增强经济发展的持续动力。要充分认识深化医改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奋力打好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李克强强调,“十二五”时期,深化医改要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抓住医保、医药、医疗三个重点环节,实行“三轮驱动”,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李克强说,在医保方面,要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医改的主要内容。要稳定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医保补助标准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逐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全民医保体系。
李克强说,在医药方面,要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建设。这是改革的关键一环,涉及到多方面利益调整。要通过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制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把药价降下来,把质量保障好。推动基本药物制度拓展延伸到村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使更多群众从中受惠。
李克强说,在医疗方面,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多元办医。这是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和适应多样化需求的有效途径。要按照“四分开”的要求,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重点,做好逐步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推行便民惠民改革举措三篇大文章,探索走出公立医院改革的路子。认真落实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措施,在织牢基本医疗网的基础上,推动非基本医疗服务产业加快发展,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并带动大量就业。李克强指出,在抓好上述三个重点环节的同时,还要统筹推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医疗卫生和医保信息系统、抓好人才培养等配套改革。
李克强强调,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医改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周密安排,落实各项责任。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中央、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把钱花在有用有效的地方和制度建设上,促进形成合理、可持续的投入和医疗运行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合作,增强改革合力。各地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造新的经验。
李克强指出,进一步深化医改,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作为改革主力军的作用。医务人员要珍惜职业价值,提升医德医术,更好为患者服务。同时,要在全社会倡导尊医重卫,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多方共同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政府和新疆建设兵团负责人,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1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开局之年。为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巩固扩大医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医改,现提出2012年医改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以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保持医改良好势头,为实现“十二五”阶段性改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1.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2.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探索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1)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加强付费总额控制,建立医疗保险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制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与付费标准相挂钩。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通过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结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个人负担的控制办法。逐步将医疗机构总费用和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控制情况,以及医疗服务质量列入医保评价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2)完善差别支付机制,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完善监控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实时监控系统,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建立联合反欺诈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4.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1)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进一步提高。(民政部、财政部负责)
(2)研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政府出资、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解决无费用负担能力和无主病人发生的应急医疗救治费用。抓紧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5.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
(1)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做好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的衔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保监会、民政部负责)
(2)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负责)
6.提高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水平。
(1)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加快推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加强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2)加强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坚持当年收支平衡原则,结余过多的结合实际重点提高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水平,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职工医保结余过多的地方要采取有效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完善基本医保管理和经办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负责)
(4)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会负责)
7.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制定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发展改革委、保监会、财政部负责)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8.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步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政府可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政策。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基本药物中的独家品种、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探索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机制,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紧缺品种可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建立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落实集中付款和供应配送政策,提高及时配送率。(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认真总结各地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研究调整优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好地适应群众基本用药需求。逐步规范基本药物剂型、规格和包装。规范地方增补基本药物,增补药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4)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提高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能力。(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9.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建立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中央财政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后对地方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并纳入预算安排。地方政府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自主权,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重点选聘好院长并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中央编办、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3)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要按时足额发放绩效工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福利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4)加快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认真细致做好债务核实和锁定工作,多渠道筹集并落实化债资金,按时完成债务剥离和债务化解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债。(财政部、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10.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1)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加大支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力度。(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
(2)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统一技术信息标准,实现与基本医保等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水平。(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3)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继续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和基层部队招收5000名以上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1.5万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2万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力争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支持100个左右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重点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共培训62万人次。(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负责)
(4)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
11.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1)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给予扶持。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落实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养老政策。(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采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3)加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行业管理,重点强化服务行为监管。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卫生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12.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改革补偿机制。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调整医药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
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积极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压缩中间环节和费用,着力降低虚高价格。(卫生部、监察部负责)
(3)发挥医保的补偿和监管作用。同步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及时合理补偿,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控制或降低群众个人负担。(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
(4)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负责)
(5)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和用人自主权。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权力由政府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行使。(卫生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负责)
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6)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由政府办医主体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
13.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研究探索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根据改革需要,在绩效工资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卫生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负责)
14.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1)各地要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等有关部门要限期清理修改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机构,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扩大境外资本独资举办医疗机构试点范围。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诊所。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予以补助。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和康复医疗机构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鼓励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负责)
15.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1)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医疗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倡导志愿者服务。(卫生部负责)
(2)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质量控制。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实现检查结果互认。(卫生部负责)
16.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每个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提高县域内就诊率,降低县外转出率。启动实施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巩固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600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卫生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7.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1)继续做好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6500万、1800万。将排查发现的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提高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支持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18.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
(1)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明确省、市、县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省级儿童专科医院和市、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启动边远地区地市级综合医院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19.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
(1)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卫生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
(2)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各地要出台医师多点执业实施细则,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政策,建立医师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卫生部负责)
20.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
(1)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药品,依据主导企业成本,参考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发展改革委负责)
(2)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范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并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完善药品质量标准,提高仿制药质量水平。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并发布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严厉查处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以及买卖税票、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活动。(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21.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
(1)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2)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研究建立科学的医疗机构分类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加强处方点评和药品使用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和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制。
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定责任书。各省(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医改工作负总责,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形成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强有力实施机制。各有关部门、各省(区、市)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2012年5月1日前完成各项任务分解,作出具体安排。
(二)强化财力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年度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要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各省(区、市)2012年医改投入要明显高于2011年。要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在向政府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就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将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医改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绩效考核。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实行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要继续加强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医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并督促地方进行整改。要加强分类指导,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督促和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强化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将对医改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健全部门、地方医改宣传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深入挖掘典型经验,采取贴近群众、深入基层的方式展示改革成效、扩大宣传效果。要及时发布医改进展情况,完善舆情核实机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心的问题。要调动各方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本报讯 一份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4000万“事业人”的改革文件,昨天由新华社对社会正式公布,这意味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试点和探索整整20年后,正式开闸。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整体思路框架和改革的时间表,其中,5年内事业单位将剥离行政和生产经营的职能,而其公益服务职能将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已于2011年3月1日印发,昨天由新华社首次对社会公布。
意见称,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有统计表明,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因此,这份关系几千万人利益的改革方案,一经发布,即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意见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明确其推进改革的总原则,即“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其目的则是,“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鉴于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意见将总体目标时间设定到2020年。届时,将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而今后5年则是专家眼中的“阵痛期”,要将最艰难的清理分类问题放在5年内完成。意见明确,5年内,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这意味着,占事业单位约20%比例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都将在5年内完成从事业单位中的剥离。同时,意见明确,今后不再批准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
此外,对于事业单位的“主力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5年内要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解读
剥离“两头”留下公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思路还是一如既往,但是从此次中央对于这一思路的具体实施措施上来看,其突出了一个主导理念,就是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在汪玉凯看来,实际上,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就是将当下有的事业单位上承担的行政职能和生产经营职能剥离出来,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这两部分占整个事业单位的20%。剩余80%的事业单位是从事公益服务,对这一部分要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而他们也将是未来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事业单位存在三大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
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
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事业单位没有为纳税人提供最完美服务产品。“因此对于事业单位的改革当然是非改不可了。”
□分类步骤
第1步:撤并
具体举措: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
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第2步:分类
具体举措: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第3步:细分
具体举措: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北京情况
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北京市现有事业单位约1万个,编制近53万名,而且还有一定数量的空编。
北京早已打响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一战”——冻结北京事业单位总量与事业单位编制,禁止新增。同时提出,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不再新增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清理工作于2012年2月基本完成。
□记者观察
事业单位改革20年终破冰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
时至今日,这一分类推荐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没有变化。只是20年间,有关这一思路的实践历程确属磕磕绊绊,也曾一度遇到瓶颈。
实际上,早在1991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试点亦随之启动,“但20年过去了,可以说根本没有启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
的确,事业改革到2000年以后才开始有所动作。中央相继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以及明确了聘用制度等相关政策规定。
一位参与制定改革方案的官员坦言,分类改革本身就困难重重。尽管从单位性质上看,要进行分类划分并不困难,但由于所有事业单位都与政府行政机关有着密切的关系,为平衡和照顾各方利益,要进行公平有效的划分争议极大。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2007年),推进改革的步伐加快。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方面均有相关制度文件出台。而关注度最高的养老问题,则被视作事业单位改革的“深水区”。
早在2008年初,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然而,这一改革方案受到以教职工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从业者的反对。其集中表现在,因改革设计方案使得退休金待遇差异较大,以高校教职工为代表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内,掀起了一股提前退休潮。
种种尴尬面前,分析普遍认为,有关部门及全国各地对这项艰巨的改革任务,仍未做好准备。
对于这些“准备”,人社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提出其总体思路是,要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放在前面来做,实现事业单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和岗位管理,由此来推进改革。
2011年11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即解决了上述问题。其在实行事业单位员工岗位聘用制、绩效考核、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做了相关制度建设的规定。如条例拟明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
在种种铺垫条件几近成熟之时,如今这份事业单位改革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兼具的指导意见问世,被舆论视为对事业单位改革实质破冰。也因此,公众公众对其实施寄予厚望。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孙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哪些内容最值得关注,能否加速一直以来“雷声大、雨点小”的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而公务员仍在享受数额更高的退休金,会否使社会产生不公平感?……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学者。本报记者李柯夫 长沙报道
过去就是因为把关不严,将许多根本不应纳入事业单位的部门纳入了事业单位管理,直接导致事业单位量大面宽。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
养老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都要形成统一的制度,不能形成“双轨制”。
——湖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王学杰
“公务员不能成为特殊利益群体”
潇湘晨报:中央多次强调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但一直进展不大,原因在哪里?
汪玉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10多年,但进展一直不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像《指导意见》这样的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改革因为涉及多个部门,比如人事制度改革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分配制度改革由人事部门牵头,各部门各自为政,导致改革进展缓慢。中央发布《指导意见》是战略性规划,我相信后续不断会有具体措施出台。
王学杰:事业单位改革进展不大,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过损害普通职工利益的情况,这使事业单位人员心有余悸,害怕失去过多的利益,特别是养老制度改革。
因此,要从政策上给事业单位人员明确交底,特别是应当同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这样才不会使人产生不公平感。要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特别是企业退休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养老金,使其与所作的贡献相当。
此外,还应当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无论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工作人员,养老金都要与本人的贡献挂钩。我这里特别强调,国家公务员应当视同普通职业,不能在改革中成为特殊利益群体。
“部分单位可能出现提前退休潮”
潇湘晨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应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事业单位,包括高校、医院等,全部要纳入社会保险体系?
汪玉凯:是这样的。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总体要求,估计部分单位还会出现提前退休潮,以享受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有些单位甚至可能出现技术骨干的流失。但这些都是改革中的问题,我认为通过市场可以实现资源重组,老百姓未来可以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
王学杰:我认为高校(公立)、医院(公立)等应当划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应当推向市场。否则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等会再次出现,最终会让老百姓上不起学、看不起病,教育、医院会成为有钱人的“天堂”,社会会更加不公平。任何国家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都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不能把高校和医院推向市场。
养老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都要形成统一的制度,不能形成“双轨制”。目前,欧盟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有一个动向值得关注,就是强调公务员与其他任何职业没有什么实质的不同,只不过是被不同的主体雇佣。因此,公务员也没有终身制,可以与其他职业一样公开考试聘用,也可以与其他职业一样自由流动,公务员退休也一样进入社会保险轨道,这实质上破除了100多年前确定的公务员“终身任职”原则。我国深圳市试行公务员聘用制,也反映了这种改革的要求。
“分类”不能重蹈把关不严的覆辙
潇湘晨报:事业单位改革涉及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各个层面,您认为最难、最迫切需要改革的地方在哪里?
汪玉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际上最难的还是“分类”,过去就是因为把关不严,将许多根本不应纳入事业单位的部门纳入了事业单位管理,直接导致事业单位量大面宽,达到120余万个单位。可以说能否科学分类、成功分类,将影响到此次事业单位改革的成败。
王学杰:最为紧迫的应当是人事制度改革。目前,我国出现了年轻人千方百计“挤进”机关、事业单位的现象,原因是这里还有“铁饭碗”,在人才招聘过程中,种种暗箱操作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就需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阳光招聘、公平招聘,形成公正的用人制度和环境。只有这样,才会有力地促进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否则,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可能成为有权势人物安排子女亲属的地方,形成所谓“集体世袭”现象。
潇湘晨报:《指导意见》提出,为平稳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这是否说明带有生产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市场竞争力先天不足?它们该如何面对未来的激烈竞争?
汪玉凯:这些单位过去靠政策照顾,基本没有市场竞争压力,其竞争力肯定要打折扣。对于这样转制过来的企业,要想不被市场淘汰,只有树立市场意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近些年,像出版、报纸等行业的转制就取得了较大成功,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形成了企业集团。
王学杰:把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这是坚定不移的方针。本来事业单位应当是“公益性”的,在国外一般称之为公共部门,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
消息人士透露,国务院已成立铁路改革小组,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对铁路体制改革方案进行研究。
根据国务院要求的改革工作流程,将由铁道部研究并提出铁路改革方案,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进行研究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将成型方案上报至国务院。
目前铁道部正在研究制订改革方案,交通运输部、发改委等部门也分别组织高校、研究机构对改革方案进行研究。
随着去年以来出现的铁路建设资金紧张、铁路资产负债率逐渐攀升等问题,铁路体制改革变得愈发迫切。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铁道部副部长彭开宙表示“铁路改革将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这一表态引发市场对铁路改革的种种猜想。
国务院日前下发通知,批转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在今年的体制改革重点中,铁路体制改革成为仅次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二大重点改革任务。
近几年来,铁道部也一直在研究和推动铁路体制改革,但改革推进进程缓慢。此次《意见》明确提出铁路体制改革方向,或意味着铁路体制改革工作将得到实质性推进。事实上,铁道部在去年铁路工作会议上已经提出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进行体制改革。这将成为国家在正式启动铁路体制改革前有益的改革尝试。
根据今年的改革方案,铁道部确立“盈亏目标的倒逼机制”,明确铁道部、铁路局和运输企业之间职能和权责。铁道部的权责更多的是管理和监督,企业要成为市场主体。(孟斯硕)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景玥)据国家林业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林业局召开干部大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王尔乘副部长受中央委派,宣布了国家林业局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赵树丛同志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贾治邦同志不再担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王尔乘在讲话中说,这次国家林业局主要领导调整,是中央根据干部任职年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全局出发,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他说,近几年来,贾治邦同志团结带领国家林业局党组一班人,紧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谋划林业工作,坚持“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以生态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林业三大体系建设,形成了林业生态、产业、文化三大体系的良性互动。大力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了广大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护,为林业科学发展注入了活力。主动对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大局,积极作为,精心谋划,参与林业议题的谈判和相关规则的制定,推进林业应对气候变化,为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有利条件,为国家赢得了外交主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了林业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林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我国林业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取得显著成效,森林资源明显增加,全国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为拉动内需、增加林农收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他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国家林业局领导班子和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老同志辛勤工作的结果,更是与贾治邦同志六年多来的有力领导和不懈努力分不开的,这其中凝聚着贾治邦同志的大量的心血和汗水。
王尔乘说,贾治邦同志从基层普通干事做起,在每个岗位都兢兢业业,全身心投入,满腔热情地为党和人民工作。他对党的事业充满感情,忠心耿耿,政治上坚定,大局意识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思维敏捷,思路清晰,善于抓大事,组织领导和驾驭能力强。勤奋敬业,作风深入,关心群众疾苦,坚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心胸开阔,待人坦诚,团结同志,要求自己比较严格,赢得了大家的充分信任和高度评价。
王尔乘介绍了赵树丛的情况。他说,赵树丛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有比较丰富的地方领导工作经历,思路清晰,组织领导和驾驭能力比较强。熟悉“三农”和林业基层情况,有改革创新意识。在安徽工作期间,能够结合实际,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为农业农村工作和林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到国家林业局后,进入角色比较快,协助贾治邦同志做了大量工作。敢于管理,处事果断,善于协调各方面关系。工作务实,勤奋敬业,作风民主,团结同志,要求自己比较严格。
王尔乘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十二五”规划对如何实现绿色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新形势下,林业的地位正变得越来越重要,林业的特殊功能和作用正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林业的改革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央提出的大力建设生态文明、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绿色增长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实现,林业事业正迎来一个新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广大林业工作者肩负的担子重、责任大、使命光荣。
王尔乘说,希望国家林业局党组继续深化对林业工作形势和任务的认识,从事关中华民族长远福祉、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带领林业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开创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寄予厚望。相信国家林业局领导班子及全体同志,一定能够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改革,扎实工作,在过去工作基础上,推动我国林业工作取得更大的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赵树丛表示,中央决定我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我深知责任大、担子重。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更加勤奋地工作,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把林业工作放在国家全局工作中把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全国林业建设和国家林业局各项工作。
赵树丛说,六年多来,贾治邦同志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国务林人科学谋划、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全国林业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开创了现代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显著提升了林业的地位、作用和影响,留下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和精神财富,值得我们不断发扬光大。
赵树丛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刚刚闭幕的“两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国家林业局党组和班子各同志要按照已有分工、各司局和各单位要按照既定目标,高度负责,狠抓落实,以林业发展改革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贾治邦在讲话中表示,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服从中央安排。他深情地回顾了六年多来在国家林业局工作的情况,他说,我六年多来与同志们朝夕相处,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我将永远萦怀在林业战线上工作的这段时光,将永远铭记同志们的厚爱和帮助,将永远珍视与同志们建立的深情厚谊。贾治邦说,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国林业改革发展进入了又一个新的起点,他说,赵树丛同志政治水平高、领导艺术好、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实,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领导者、非常优秀的同志。他相信,赵树丛同志一定能够带领全国务林人开创林业建设事业更新的局面、取得更大的成绩。贾治邦最后表示,作为一名老党员,将继续按照中央要求、按照党章要求,牢记信念、牢记宗旨,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并将继续关注和支持林业建设事业。
会议由贾治邦主持,国家林业局领导张建龙、印红、孙扎根、陈述贤、张永利、陈凤学,武警森林指挥部主任王佐明、政委亢进忠,国家林业局与原林业部老领导王志宝、李育材、赵学敏、江泽慧、沈茂成、蔡延松、刘于鹤、杨继平、马福、卓榕生等出席大会。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