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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伍斌)“国内民乐团一直面临‘十年一张节目单’的尴尬,这种局面该改改了!”近日,上海民族乐团连续第六年推出全年演出季开幕音乐会,被乐界公认为“大胆改革者”的艺术总监王甫建和受邀来沪的作曲家刘长元等在演出前如此直言。

专家提出,与西方古典音乐相比,曲目储备少始终是民乐发展的“绊脚石”。乐界应该用新创曲目和传统曲目相结合、演奏技法和乐队体系建设并行的探索,尝试建立中国民乐的“世界级”标准,找准民乐自己的“调”。

翻来覆去演“二泉”已被说不

“《二泉映月》加《赛马》加《步步高》,往往成了中国民乐走出去的全部,这是令人无奈和遗憾的。 ”王甫建说,由于新创曲目少,很多民乐团只能反复咀嚼一部作品,不单国内听众兴味索然,国外市场也未必认可。据了解,如今欧洲演出商对于频繁出现的《二泉映月》等熟曲已开始说“NO”,有不少国内乐团遭遇“换曲目”要求,表明外国听众对中国民乐也已经显现审美疲劳。

今年初,上海民族乐团26人的团队尝试在西班牙、法国的新春演出中,演奏《急急如令》《晓雾》《遗迹》等新编新创作品,引来听众强烈的反响。法国电台播出音乐会录音后,有听众表示希望了解更多中国民乐的新曲子。 “听众的口味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值得还在遵循‘啃老’思路的民乐界反思。 ”作曲家刘长元说。

中国民乐应该确立价值自信

王甫建认为,我们缺乏对于建立新创曲库、探索乐队编制和演奏家组合、建构民乐声响体系的科学实验标准等整体发展的重视。“民乐必须进行整体实力的提升,让别人来向你要演出时,能感叹你们有这么一个发展良好的完整体系,拿得出几十套上百套曲目,推得出老中青几代演奏家,并出现一批有思想的民乐发展推进者,中国民乐才能建立起真正的自尊。 ”

此前进行的国内民乐团体交流演出活动中,也有作曲家意识到,再不能用西方标准来衡量中国民乐的发展。对此,王甫建等提出:我们只能借鉴西方音乐发展的规律、理念和经验,重新组建新时代关于中国民族音乐自己的标准。他进而提出:“目前中国一流的交响乐团在世界还很难做到一流;但论民族音乐,中国一流就等于是世界一流。 ”

民乐停滞于“民间音乐”时间太长

近几年,上海民族乐团、中国广播民族乐团等委约创作、改编了一批优秀的民族音乐作品。在上海,民乐团一家的演出季可以呈现16套作品不重复的音乐会。北京一些民乐作者和乐团管理者也在做开创一个民族音乐发展新方向的探索。

王甫建认为,民乐停留在“民间音乐层面”的时间太长,这使得音乐的表现流于粗浅,既满足于简单的技巧展示,也存在很强的“门户之见”。他认为,中国民乐从古就有庙堂、礼俗、民族、民间各种层面,到现在却反而只循民间一种风格,或满足于对少数几种乐器的原始演奏方式的还原,“我们不可能再回到农耕时代,‘假冒’以前的声音是没有价值的,只有努力开拓民族音乐创作的新领域,民乐才可以在新时代有所发展”。他还认为,把民乐等同于汉乐,忽视少数民族音乐对于民乐大家庭的珍贵价值和影响,也掣肘了民乐的整体行进能量。他呼吁进行各种类型、各种编制的民乐创作,同时运用现代作品的影响,使民族乐队的演奏能力取得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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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一个知名文学奖项最近又搞了一次评奖颁奖。在现场,人们又一次遇见了那几张熟悉的面孔,那是在隔三岔五举办的各种文学评奖活动中频频出现的面孔。其中一位,桌边靠着行李箱,一问,果然是刚从机场直接赶到。

16日在天津,19日去广州,21日又要飞回北京,十分忙碌的他很是神采奕奕,似乎把赶场子、凑档期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全然没有别人印象中文学评论家那副“苦大仇深”的模样。近两年,大小文学奖项纷现文坛,好似密匝匝蚂蚁排兵;而随着“小圈子”评奖、分奖、领奖、颁奖的游戏越玩越热闹,质疑之声越来越响亮。“小圈子”能玩到什么程度?某奖项某次评出的获奖作品的一位作者,同时就是评委。如此“举贤不避亲”,如此堂而皇之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让人们对许多文学评奖的公正公平,无语。

“最权威”的文学奖也被喝倒彩

一位青年作家在一次青创会上无奈指出,现在的文学评奖已经被“特定集团”垄断了,年轻人想要冒出头来,就得投入那几个大牌的“职业评委”门下。有人曾说“人际关系也是生产力”,这句话在如今文坛还真是“真理”:你要先努力被“圈子”接纳,才可能“入围”文学评奖。记者了解到,这位20岁出头的年轻作家的慨叹,其实已是一种相当普遍的共识。

从茅盾文学奖到鲁迅文学奖,这几个“最上档次”,屡屡被表述为“最具权威性”的文学奖,这几年中正遭遇前所未有的质疑甚至喝倒彩,被公众直指“排排座分果果”。文学奖的公信力受到嘲弄,作家和批评家群体脸上无光。为此,清华大学教授肖鹰最近尖锐提出:某著名文学奖应该停办10年。其实早就有学者指出,文学评奖的赢家现在只是评奖者与获奖者:评奖者借着当评委,确立和巩固自己的话语权;得奖者获取文学地位,并获得短暂的注意力。谁是输家?文学,和还痴心爱着文学的读者。

在各种评奖中,最乱的是那些“民间奖项”,从小说奖、诗歌奖,到新秀奖、潜力奖,五花八门。有人干脆地说:“许多时候,只要看一看评委名单,就能把获奖名单猜个八九不离十。”总是自己人评自己人,或者就是干脆评自己。无非是在“小圈子”里分配、交换直接和衍生的利益。还有一种情况,是“看主办单位猜获奖名单”,那是人家花钱捧自己旗下的作品和作者,评委们当然会识相地演好自己的角色。

结果,今天文坛奖项虽多,却并没有拓展文学的天地,因为容不下新的艺术探索和真正的新秀。

“评八股”十分华美、异常朦胧

评奖是一本正经的闹剧;颁奖,则往往弄成不太正经的闹剧。眼下时兴用“颁奖语”或“授奖辞”来装点文学评奖,关门评奖时“小圈子”里说的肉麻话上不了台面,不够时髦、不够“文学色彩”,所以要刻意写几段。“人生只是歧路,内心业已沦陷,生之快乐与死之悲哀,纯真和污秽,面对这种新的青春供词,出版于2010年的《××》,不再是轻浅的自怜与合唱,而是作家对生活所作出的一次低沉抗议。”这是某文学奖项,写给摘得“最具潜力新人奖”之作者的颁奖辞。十分华美、异常朦胧,似乎说了些什么,又仿佛什么都没说。更绝的是,明眼人一望即知:这段话适用于任何一部“青春文学作品”。

评委们的心机和水平就在这儿。一方面,他们太忙,没时间细读作品、分析思考,恐怕也没兴趣——他们最清楚这评奖是怎么回事,何必辛苦地字斟句酌?

另一方面,混在“小圈子”里久了,他们已经深谙言之无物最安全。评委会里也有派系和对手,批评当然会得罪人,但表扬也会得罪人。写些“评八股”,既省心省力,又能皆大欢喜,何乐不为?这就叫长袖善舞,这就是世故和圆滑。

近日,作家张炜在获得“第九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杰出作家奖”后说道:“文学奖和文学一样,要一起经历时间的检验。只有行业里的傻子才会为某个奖赏去奋斗且沾沾自喜。”张炜说出的道理并不新鲜,这本是从事文学创作、评论乃至评奖的人都应该明白的常识。但遗憾的是,在当下文坛,常识和底线反倒有了难以企及的高度。

无论在任何时代,文学奖之设,都应该是为新的文学经典打造舞台,始终要有反对粗制滥造和迎合市场的姿态,要张扬文学的思想性、艺术性、探索性,鼓励作家的首创精神,否则,弄再多的文学评奖又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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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茅盾文学奖得主

随着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参评名单的公布,角逐正式拉开战幕,未来将鹿死谁手?本届“茅奖”能否给在大众视野中久已黯淡的文坛带来新的气象?让我们猜测一下其未来的走向。

猜想之一:

网络公示或能增加透明度

茅盾文学奖从1982年第一届评选起,就伴随着争论一路走来。此前,对茅奖“不公开”、“不透明”的批评不时见诸报端。而对于这一大“病症”的根治,这届的评委会显得很有决心。其方法是一改过去的评委匿名投票的形式,采取实名制投票。对此,评奖办公室主任胡平表示实名制投票最大的优势就是评委的个人意见可以更加公开,而这有利于增加评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看不见的人情票可以由此避免。

有评论说这实际上是承认了匿名投票存在的弊端,而没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实名制最终会提高评奖的公正性吗?由此,有网友提出或许将评奖过程发布在网络上接受公众的全面监督才是良方。就此,记者昨日致电中国作协新闻发言人陈崎嵘,他表示网友投票的方式已在商讨之中,但现在不便透露细节。

猜想之二:

新锐作家出头恐怕还不乐观

目前,在官方网站公布参评作品目录的举动可被视为本届茅奖接受公众检阅的决心。但由此引发的,评委是如何遴选的?评委们所代表的读者群是哪些等问题却还是没有明确的解答。此前,中国作协曾表示本届评奖将扩大评委的地域性,增加其代表性。让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作协都推选出一名评审代表,加入到这次的评委队伍中。而本届针对评委的另一举措是,取消初评评委和终评评委的明确划分,以便保障评委眼光的持续性,增强每个人对整体作品情况的全面了解。但在评选规则本身没有与时俱进做出调整,评委仍由中国作协内部决定一种方式产生时,新锐作家、年轻作家的作品最终能否获奖,仍是前路未卜。

猜想之三:

或有更多作家分享“茅奖”荣誉

本届评比中,新修订的《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显示:“评奖委员会在对参评作品阅读、讨论的基础上,经三轮投票选出不超过20部提名作品;在提名作品中经两轮投票选出不超过5部获奖作品。投票、计票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各轮获选作品篇目向社会公布”等内容。“提名”这个概念是本届评奖的另一个新变化。此前,该奖项每一届的得奖篇目数都在5部左右,而据本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办公室主任胡平介绍,“过去没有‘提名’这样一个称呼,这个称呼加重了这20部作品的分量。四年的长篇小说创作的成就,如果仅以最终的5部来代表,显然不如20部来代表显得更丰富更全面。 ”

但他同时也强调,“此次的‘提名’不叫奖。尽管这15位作家不一定都喜欢在自己的简历里写上”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提名作家,但让更多的作家分享茅盾文学奖的荣誉或许是扩大茅奖影响力和话题性的又一种方法。同时,可以分担评选结果造成的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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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范曾状告郭庆祥等侵害名誉权的官司,着实吸引了书画界和与书画界有外延关系的许许多多人士的关注——以不同形式进行“流水线作画”的画家、手握范曾作品待价而沽的藏家、正寻找门路欲购范曾作品的买家、笔藏乾坤正待指向时弊的艺术评论家,还有徘徊在“艺术批评”与“名誉侵权”之间难以权衡的媒体……

作为媒体,本报非常关注此案,一是因为从案子发生之后,关于“流水线批量作画”算不算艺术创作的讨论就没有停止过;再是因为被告中包括同行《文汇报》。从理性的角度说,坚持正确的文艺批评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从情感的角度说,媒体因为文艺批评而被告上法庭,总有物伤其类之感。对于媒体,怎样把握艺术批评与名誉侵权的“度”才算合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此案的审判结果,或可作为一个参照。

范曾的沉默留下许多疑问

之前也读过一些范曾先生关于艺术批评的文章,比如他在《黄宾虹论》中说:“有以为中国画笔墨等于零者,其用笔之浮而躁,如春蚓之行于草,秋蛇之绾于树,鄙陋浅薄,厚诬国画,无视权威,诅咒徐齐,实可鸣鼓而攻。”“鸣鼓而攻”的当然是吴冠中先生。在《蝜蝂外传——为黄永玉画像》一文中,更从十五个角度向黄永玉先生发起进攻,贬斥其人品、艺术。但吴、黄两位先生均没有以侵犯名誉权为名将范曾先生告上法庭。

当然,这可能仅仅说明吴、黄两位先生心胸博大,可以容得下并不是很善意的批评,并不能说明范曾的起诉是错误的。但是,作为媒体,记者还是持有很多疑问,希望求解于范曾先生。比如,流水线作画确有其事吗?如果有,这种作画方式会不会使画者麻木,失去创作激情?一旦失去创作激情,产生的作品还具有艺术价值吗?再比如,在范先生的认识中,文艺批评与名誉侵权的尺度是怎样把握的?难道春蚓行草、秋蛇绾树、鄙陋浅薄、厚诬国画,这样的字眼都不算侮辱、诋毁、刻薄吗?等等。

遗憾,自从成诉之后,尤其是那些流水线作画照片在一些平面、网络媒体披露之后,范曾先生就异常沉默低调,几乎消失在公众的视野中。这些问题也便无从问起了。

4月22日本案开庭,记者还是带着这些疑问的。三个小时的庭审,记者仔细聆听。当法庭向原告代理人提问“流水线作画确有此事吗?如果有,会对原告声誉产生影响吗”时,原告代理人回答:“这是个人风格、创作习惯,不会对原告声誉产生影响。”原告代理人的回答让在场的听者以为,流水线作画是范曾先生的创作习惯和个人风格。但是,当庭审结束后,许多记者针对这种创作习惯或风格采访原告代理人时,两位代理人又表示“范曾先生不承认流水线作画”、“那流水线作画照片上面的人是不是范曾本人也不好确定”。这组由范曾的学生崔自默发布到网上、又被此案证人赵刚确认无疑了的流水线作画照片,上面的人物难道不是范曾?“我没说不是,但也没说是。”代理人这样回答。

许多媒体的记者对于范曾流水线批量作画产生的人物雷同提出质疑,代理人回应说,画老子当然就是画老子,不可能画成钟馗,需求量大,同一个题材,雷同是难免的。这个回答,给记者的感觉是,范曾先生不承认流水线批量作画的事实,却认可流水线批量作画的结果不会有负面影响。看来,要弄明白这些问题,还需假以时日,等待范曾先生亲自回答。

流水线作画算不算艺术创作

这是引发此案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所谓艺术创作,其核心价值在“创”,离开了“创”的作品,其艺术的成分也会大打折扣,这是我们通常的认识。但是范曾先生的“流水线作画”(姑且这样称呼)过程,打破了原创艺术的唯一性,一经完成,便是一批作品,虽幅与幅之间略有分别,但是究竟大同小异。可以想象,以这种方法产生的作品速度快、效率高,但完成的作品还能有创造力和生命力可言吗?还能保证其高的质量和深的内涵吗?范曾先生没有出面解释,于是遭人诟病也是难免的。

范曾的代理人表示,“流水线作画”是范曾先生的一种创作习惯、创作方式。当然,画家的创作习惯各有不同,或许范先生只有在面对十张宣纸同时张挂的宏大场面时才有创作激情,只有一路“流水”挥洒下去,才能神清笔畅,痛快淋漓……

本案发生后,本报给予相当的关注,并提供平台让很多读者就此发表看法。深恶痛绝者有之,赞同倾慕者亦有之。看来,“流水线作画”算不算艺术创作有待商榷,但是它是一种作画方式却是一定的,不管你承不承认,它正在被为数不少的画家使用着。

郭庆祥的答辩充满激昂情绪

与范曾的低调相反,作为被告之一的郭庆祥却一直没有摁下过激昂的情绪。他在《答辩状》中称:

在艺术品收藏工作中坚持艺术评论,这是我近几年主要工作之一,体现的是当下一名艺术品收藏者的社会责任和文化担当。

在《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一文中,我想表达的观点是:真正合格的艺术家要把主要精力放到自己的作品创作中,不能热衷沉湎于各种媒体的高谈阔论,更不能把谈论国学经典等热门话题作为抬高自己作品商业价格的促销手段。文章中,我呼吁:回归艺术家的本质属性,按照艺术发展规律规范艺术行业,保证我国艺术事业的正确方向。

我在文章中描述的在美术创作中的浮躁现象是客观存在、完全有事实依据的。范曾以此把我告上法庭,那么我就可以明确指出范曾就是“流水线作画”现象的典型代表。这种流水线下来的成批产品,正如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零件装配”,画眼即十张画眼、画手即十张画手、画脚即十张画脚,层层“装配”制作、成批生产。范曾把自己当成了复印机,批量复制、生产的这些美术产品,也根本不是艺术创造,而是彻底的“伪艺术”。这些伪艺术品侵害了包括艺术品收藏者在内的社会公众的利益。

我认为,传承中国传统文化一定要赋予时代精神的智慧,以及独立的学术思考,缺乏时代意义的“国学”都是“伪国学”。而范曾对画家黄永玉的辱骂,更是充满了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其行为已经违背了国学精神。他在自述中对其“岳父母”被供奉靖国神社的描述,不管这件事的真假,彻底暴露了其真实思想的倾向性,已经超出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如任由他在公共媒体误导社会公众,就是我们当今文化事业和文化体制的悲哀!

画家画画、文人做学问,这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别人不会干预。但是范曾几十年来,为高价卖出自己的作品,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投机钻营上。范曾有一位20多年前的朋友、北京著名的艺术评论家刘传铭先生,在上海的一次艺术评论研讨会上爆料说:“内靠官僚,外靠奸商”就是范曾一贯的“座右铭”。其主导思想就是靠“拉关系”、“攀地位”、“做明星”来炒作自己,没有更多时间搞艺术创作,也没有更多精力搞艺术探索,利用公共媒体炒作、包装、粉饰自己,并夸大艺术成就,误导大众审美取向,极具文化欺骗性。

2010年12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的李长春同志《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一文,文中针对当前的文艺批评现象指出:“现在文艺评论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一味评功摆好,有的甚至被金钱和利益‘绑架’,这都是不正常、不健康的。要进一步加强文艺批评队伍建设,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文艺批评导向。文化类专业报刊和专业网站应该更多地开展切中要害、积极有益的文艺批评……旗帜鲜明地开展正确的文艺批评,发挥文艺评论的积极引领作用。”

我非常拥护中央领导对文艺评论的指示。我认为今天的文艺批评就是缺少敢于说真话的人,才导致一些美术创作因功利目的而毫无艺术价值”。文艺批评就是要触动被批评对象的“神经”,要有感而发,谈自身的感受和切身体会。我经常说的一般画家只能迎合大众的趣味,而真正的艺术是引导大众审美。我揭露不健康的和愚弄大众的文化怪现象,其出发点,是要大家明白怎样才是真正的艺术和艺术家。同时唤醒民众对艺术审美、艺术鉴赏的正确认识和提高,不能让范曾这类善于搞手段和重私利的人误导我们的大众文化及艺术审美。

本案中,我在文章中所针对的是范曾作品的评论,或是对其艺术才能等专业的评论,所举事例或是自己亲身经历,或是其他专家的客观评述,没有任何故意捏造事实,因此不构成诽谤;文章中我没有点名,表明我丝毫没有故意降低对于他个人社会评价的动机,文章没有使用任何侮辱性词语,没有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因此没有也不可能损害他个人的名誉。

我们这个时代需要和提倡有时代精神和情感的艺术作品和艺术家。他们的艺术创造是引导、率领和推动艺术审美发展的,这不仅仅是我,包括整个社会对这种艺术家们的精神都会大力弘扬和宣传,也只有具有创新精神的艺术,才能真正提升国家的文化实力。而对一些误导艺术发展的现象,我有一个公民的发言权,即有文艺评论的权利,我会一如既往地用自己的观点和方式继续揭露和批判。这是我的责任。

在这场官司中,郭庆祥表现出了近乎固执的坚持。在原告方表示接受法庭调解的情况下,他选择拒绝。庭审结束后,记者问他为什么不接受调解,他说,就是想延长时间,给书画界甚至全社会提供尽可能大的讨论余地。“我是只对事不对人。这个问题太值得探讨,也应该得到解决。”他反复强调。

媒体所把握的艺术批评尺度

《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民法通则》又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本案的焦点在于正常的舆论监督、文艺批评与人身攻击、侮辱诽谤之间的界限到底是什么。

中国传媒大学特聘博导、法学家魏永征说:“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侵害名誉权行为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传播了虚假事实,贬低了他人的名誉,这叫做诽谤;一种虽然没有涉及事实,但是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这叫做侮辱。” 他曾提醒评论者:“写作文艺评论,一定要注意把意见和事实区分开来,使人们明白文章是在表达某种意见,而不是在叙述事实。”

本案中,第二被告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的代理人称:“涉案文章所发表的《文汇报》鉴赏专刊‘争鸣’栏目,本身就是一个文艺批评和文艺争鸣的阵地。范曾不同意任何文章观点,均可以向《文汇报》投稿,只要达到发表水平的,《文汇报》必然予以刊登。所谓艺术评论,自然要对作品的题材、表现形式、艺术价值、市场价格,乃至原告作为艺术家的艺术才能、艺术风格、创作手法、创作态度等发表观点。这些观点是否正确,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发表观点本身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甚至受到鼓励,而不是动辄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有义务保护文艺批评、追究人身攻击,可是怎样区分他们的性质呢?对此,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法学博士陈堂发,根据其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批评性报道的法律问题研究”问卷调查结果告诉记者:“我国司法解释虽没有对言语侮辱行为给出相对清晰和统一标准,但法官普遍采取了从严掌握的做法。对于刻薄、犀利的言辞,尽管有相应的事实作支撑,但只要这种言辞表达足以引起他人对被批评者的鄙视与厌弃,法官一般认定媒体已经存在过错。在这一点上,法官与媒体从业者认识不一致较为明显。”

由此可知,法官从严,而媒体更注重事实。那么,新闻界和司法界总该有个相应的共识吧。被告代理律师提供的新闻界和司法界的共识是——评论是否公正。他们认为衡量评论公正与否有三个标准:一、评论的对象是否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二、评论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三、评论是否出于诚意。据此,他们认为与本案有关的三篇文章都属于公正评论并提出了理由:

一、艺术家整体艺术水平的高低,关系到社会的进步和社会大众审美需求的满足,因此如何提高艺术家的艺术成就,如何避免艺术衰败的问题,关系到公共利益。

二、系争文章所评论的内容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客观存在。比如:原告确实知名度极高,画作的售价也极高;原告确实经常在媒体上畅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等;原告确实采取流水作画的创作模式,等等。

三、系争文章评论出于善意。文章探讨的是如何避免艺术衰败、提高作品的艺术价值问题,而非贬低某一个画家的人格。文章规劝那些将过多精力放在炒作、包装和推销上的艺术家能悬崖勒马、甘于寂寞、安心作画、勇于创新,画出大作品。

陈堂发博士针对此案也表示,被告那些否定原告画作艺术价值的尖刻评价意见可能使原告极不愉快,但被告作者基于“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一幅”的获利事实与“流水式作画”事实之间存在的巨大反差而产生的一些不免偏激的看法,为当前特有社会情绪弥漫下一般人都能理解与接受。意见虽苛刻,但并未超出社会主流价值所认可的合理限度,任何一种市场利益行为都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评点。

当然,这是作为媒体的《文汇报》与法学专家的看法,并不能代表法庭。因此,对这场官司判决的期待也显得颇有意义。

公众人物应该有容忍的义务

艺术家、作家为了批评文章去打官司,并非始于范曾。但范曾先生的冲冠一怒,仍有一定的代表意义。它再次提出了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问题。据法律界人士称,根据国际和国内公众人物名誉权保护的惯例,作为公众人物,在享受公众资源的同时,应该有容忍的义务。但是这个容忍“度”靠怎样衡量?完全靠被评论者的气度和修养吗?

魏永征在回答记者关于这个问题的提问时说:“作为一个从事创作活动的作家、艺术家,他的使命和价值就在于向社会传播自己的作品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这样他就要有足够的准备来接受和容忍人们的各种评价。有些知名的大家,对人们的各种非议甚至挖苦、嘲笑,也泰然处之。不能只听好话,不听坏话,一听见坏话就说是侵害了自己什么权,这样的气度未免小了一点。作家、艺术家,本身就是以表达为职业,本来就与媒体有较多的联系,如果不同意某些批评,可以写文章反驳和澄清。真理总是越辩越明。一言不合对簿公堂,这对自己未必有利。有的名人打赢了官司反而输了名声。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并不赞同作家、艺术家为一些批评文章去打官司。”

的确,基于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公众人物既然从其知名度当中获得了利益,享受了众多社会资源,就应当对其知名度所导致的不利和社会监督予以容忍。此外,公众人物获得了知名度的同时必然引发社会公众的评论和关注,其本人及其作品应当允许更多的品评,其中包括负面品评。《文汇报》的代理人在答辩状中说的“画家及其作品无权拒绝收藏家、批评家挑剔的眼光”应该也是这个道理。

郭庆祥的呼吁

在这场官司中,身为第一被告的郭庆祥始终高调。作为书画收藏家,他对“流水线作画”表现出了充分的嗤之以鼻;作为艺术评论家,他又坚决不肯捂住自己的嘴巴。这次庭审后,记者曾问他,既然1995年就发现了范曾在“流水线作画”,为什么那时候不写评论揭发。他说,那时自己的收藏阅历尚浅,对书画艺术的研究也不够深入。也就是说,时机不够成熟。

郭庆祥表示:“到了该解决问题的时候了。范曾容不得批评的霸主行为,就是美术界缺乏敢于站出来说真话的人。范曾的流水线批量作画行为,相当于演艺界的‘假唱’,同样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对其欺骗行为提出批评的消费者,却被生产者告上法庭!天理何在?!”

郭庆祥坚持认为,流水线批量作画,就是失去了画家基本的道德水准,就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且范曾的流水线作画现象在美术界不同程度地存在,并呈愈演愈烈之势。这是对作为国粹的中国画传统艺术的伤害,也是对中国文化的伤害。为此,他呼吁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国家各级画院、美术学院等专业美术创作、美术研究部门的有关专家、学者对此发表看法。他说:“专家们的批评无论是针对我郭庆祥还是范曾,都对艺术的发展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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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第九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一场题为“我们的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文学”的沙龙,最后竟引发出“文学已死”的感叹,作家评论家如此悲观的论调历年实属罕见。

“文学已死”最坚定的支持者是担任本届大奖终审评委的著名小说家马原。昨天他对人们说,1980年代文学最火的时期,有一次他坐火车没买到卧铺,就向列车长出示了自己的中国作协会员证,结果列车长免费给了他一个卧铺,还兴奋地对马原说:“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活着的作家!”当时作家的地位就有那么高。

可是最近几年,不要说马原走在路上很少再有机会被人拉住合影,就连他的那张中国作协会员证似乎也变成了鸡肋,一些作家退出了作协。在马原看来,这就是文学已死的表现,“过去文学中那些悲怆、宏大的东西再也找不到了,网络等新媒体培养出了新的作家,但是他们写的东西,和传统文学相比,已经不是同一样东西了!”

事实上,“文学已死”之说,已成为作家们的一个心结,让他们对自己创作的意义产生怀疑。本届大奖年度杰出作家张炜就坦言,自己曾为此深深痛苦,直到看到一些资料上显示,莎士比亚和左拉在他们的时代,都曾被问及“文学都死了,你们该怎么办的问题”,这才稍感欣慰。本届大奖年度诗人欧阳江河表示,文学也许就活在“你以为它已死的状态中”。

在文学不景气的当下,不少作家纷纷改行当收入高一点的编剧,这引发了文坛众人的不屑。按照坊间的说法,诗是用血写出来的,小说用汗,电视剧就是用口水。中山大学教授、华语文学大奖终审评委谢有顺就曾这样揶揄过一个转行的作家,谁料对方反问谢有顺,“你想过没有,90多年前的小说是什么地位?”当时小说还没进入主流,是“不入流”的低贱之物,变得高贵是后来的事。这话点醒了谢有顺,“我在想,今天的电视剧是否就是90多年前的小说?”在传统文学已死的今天,电视剧可能正是文学存在的另一种形态。

年度杰出作家

张炜:文学回不到黄金年代

“现在整个环境都变了,不仅呼吸的空气也不一样了,连吃的油也不一样,是地沟油,所以今天的文学绝对没法达到过去黄金时代的水准。”张炜昨在接受本报专访时一语惊人。这位山东作协主席刚以450万字的超级长篇《你在高原》,成为第九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的年度杰出作家,独享10万元奖金。他的演讲集《午夜来獾》也同时首发。

22年手写450万字

有的作家一辈子作品也不超过100万字,但张炜的一部《你在高原》就有10卷450万字,所以当这部作品宣告面世,引得人们惊呼中国史上最“重量级”的小说(据称有十几斤重)诞生。《你在高原》写得是一个家族的历史。整个创作过程非常隐秘,交稿之前,张炜没有透露任何消息,而且写了22年之久。

“30多岁,年轻气盛时,我就想写个长的,计划10年完成,结果写到40岁体力就不行了,就拖到现在才写完。”张炜完成《你在高原》时已经54岁了。在中国文坛,有两位一线作家至今保持着手写的习惯,一位是贾平凹,一位就是张炜。张炜告诉本报记者,那450万字全部是他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由他的大姐帮忙输入电脑。

贾平凹是不会用电脑才手写,但张炜对高科技却是有意躲避。“我其实1988年就用电脑了,但除了写论文和散文用电脑外,我其他均用手写。”他对本报说:“总觉得手写下来的文字的个性更多一点,而涵盖了大量词语联想功能的电脑,更多的却是共性。”

吃地沟油写不出好作品

和贾平凹一样,张炜的手粗糙且变形,这都是写字写出来的。所以很多人认为,即便《你在高原》不得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光凭张炜这双手,也应该给他颁一个“勤奋奖”。毕竟,在这个讲究“高产”年代,能用22年专心写一部长篇的作家近乎绝迹。

不过,张炜倒不认为写的时间短就一定很粗糙,“歌德写《少年维特之烦恼》几乎是一气呵成,时间很短,却是举世名作。现在一些80后写手虽然也很高产,但写得很有灵气。”问题不在于创作时间长短,而在于整个文学环境已变,在张炜看来,这正是文学不可能再回到19世纪黄金时代的原因。“屠格涅夫写《白净草原》时,当时文学享有崇高地位,人们谈论文学,有很多文学沙龙。但现在谈文学的人少了,呼吸的空气改变了,连吃的油也是地沟油,这些东西吃下去真的可能改变我们的思维。”

张炜认为,“现在作家写作考虑的事很多,要为读者写,赢得发行量,要为社会写,赢得社会肯定,想得事情太多,放弃了个人化写作,反而使作品枯燥乏味。”

据了解,《你在高原》已由作家出版社申报今年的茅盾文学奖,成为最具竞争力的作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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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评论家直面小说创作现状———

本报记者张玉洪自广州报道 “我现在不喜欢读小说。它们的虚构完全无力,正在为安全而回避……”昨日,在广州出席第九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文学沙龙”时,现居深圳的诗人王小妮直言不讳地说。她说,“我看了非虚构的《巨流河》、《寻路中国》等书,认为它们是虚构作品作家学习的对象。”文学评论家郜元宝则认为,小说的阅读难度与吸引力应成正比。

昨日“文学沙龙”的主题为“我们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文学”,不过,话题讲座中,“文学”更多地转换成“小说”。著名作家马原头一个发言,重提几年前的观点“小说已死”:“我是说过去意义的小说已经死了。经典小说的价值论、方法论,还能延续多长,我不知道。我对小说的前景一点也不乐观”。在他看来,“现在电视剧作家在一定意义上取代了了21世纪前小说家行使的职能”。

对马原的观点,张炜回应说,“他说的是事实,小说有死亡的症状。但我认为,只要有人类,就需要包括小说在内的文学。回溯文学史我们会发现,文学天生就是死去活来的。马原的悲观,可能是基于目前的现状,还与认知的坐标系有关。我觉得应该不要局限于十年、二十年和五十年这么短的时间来考察。比如大师就是几百年才产生的。我们有时太着急。我喜欢里尔克的话:你要爱你的寂寞”。

在诗人欧阳江河看来,“现在文学处于一个分众的时代,不少人把文学当成读物,读和写都是消费。所以出现‘读的是署名’这种‘粉丝现象’”。在他看来,文学面临一个“如何向死而生”的问题,“我觉得文学只活在被社会尊重的状态,未必是好状态。其实文学应保留两个特权:一是获得多的尊重和阅读;另一个是愤怒的特权,甘当少数中少数的特权,也就是当时没多少人理解”。

复旦大学教授郜元宝则认为,“当代文学的特权在于表达当下。但好多文学家把自己给埋葬了,语言没有切近生活是一大原因”。他也感慨说,“我和赵长天一样,都看《古炉》,但看了几个月才看了二十几页,因为里面人物已多达30多个,实在看不下去了。可能它是一部好作品,但阅读难度与吸引力应该成正比才对”。

第九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 昨在广州揭晓

本报讯(记者 张玉洪)昨天,第九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在广州揭晓,著名作家张炜因去年推出的多卷本长篇小说《你在高原》,获2010年度杰出作家。颁奖词称:“该作品在豪情与壮丽下面藏着的是难以掩饰的孤寂。他二十年来不舍昼夜,体恤世情,辨析恶,想象存在的悲欣,寄情乌托邦,见证人类无处还乡的漂泊际遇……”张炜海外演讲集《午夜来獾》昨日也在广州首发。

据悉,获年度作家提名的还有迟子建、张大春、齐邦媛、刘再复。齐邦媛因作品《巨流河》获得“年度散文家”;“2010年小说家”颁给了魏微。她七年前曾获提名,去年发表了中篇小说《沿河村纪事》和短篇《姐姐》。与她同获此奖提名的是韩寒、韩东、杨争光、刘亮程、董启章。其他奖项方面,欧阳江河因《泰姬陵之泪》获年度诗人,这也是他十多年来在国内首次获奖。张清华获年度文学评论家,七堇年获年度最具潜力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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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花鼓戏《老表轶事》——湖南省花鼓戏院。

今年是中国舞台美术学会成立30周年,为进一步促进繁荣中国舞台美术创作和学术交流,一场名为“乘光如歌,对语正平”的舞台灯光艺术研讨会4月3日至6日在杭州举行。这是国内第一次以戏剧舞台灯光为主题的大型研讨会。

400余位国内外专家学者济济一堂,以展示、讨论的方式,不仅对舞美灯光设计家周正平的个人创作及风格进行梳理、探讨,还就国内戏剧舞台灯光设计创作、理论建设和人才培养等业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

梳理舞美灯光发展脉络

周正平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从事灯光设计,在近30年的工作时间里,他的作品涉及京剧、昆剧、越剧、川剧、秦腔、豫剧、评剧、粤剧、花鼓戏、曲剧等40多个戏曲剧种以及话剧、歌剧等舞台领域,参与设计作品250多部,几乎拿遍了国内舞台灯光设计的最高奖项。他的灯光设计体现出戏曲婉约的古典气韵,使现代化的灯光与中国古老戏曲相融,形成“以光代景,以光传情”的诗化艺术风格,被誉为“灯光诗人”。周正平作为中国当代具有重要地位的舞美灯光设计家之一,他的个人作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通过探讨周正平作品,能够清晰地触摸到国内舞台美术的发展脉络。

做为研讨会的首位发言人,著名导演杨小青回顾了她和周正平自1986年以来合作的作品,认为周正平从《大观园》起步,由《陆游与唐婉》露峥嵘,到《西厢记》成熟,为提升越剧现代审美,树立诗化写意的舞台美学做出了贡献。

中国戏剧家协会分党组书记、中国戏曲学会副会长季国平表示:“周正平的灯光艺术探索和创作的过程,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年代,伴随着现代舞台科技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伴随着我国当代戏剧艺术新的繁荣。作为当代颇具代表性的灯光艺术家,研讨周正平的灯光艺术,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研讨当代中国的舞台灯光艺术,研讨当代戏剧演出舞美的发展历史。”

巧用科技 理性创作

研讨会上,当下舞台灯光设计中存在的某些问题也成为焦点之一。中国舞台美术学会会长蔡体良总结道:“国内目前70%的舞台灯光还没有进入艺术创作层面;70%的现代设备和器具还停留在照明的功能上;70%的舞台资源还没有得到有效地、艺术地运用。”

而奢侈豪华的“晚会化”舞台亦被专家诟病。季国平指出,无节制的大制作令人对舞台美术失去好感,甚至演员表演水平的下降也与当前的舞台美术风气有很大关系。如何把技术性很强的灯光设计与艺术性极高的舞台创造相结合,把灯光技术转化为戏剧艺术的创作手段,特别是如何运用到民族戏曲艺术上,是要有大智慧的,如果忽略了戏曲的特性和剧目的实际,过度使用舞台技术手段未见得是什么好事,有时大制作反而使人对舞美失去好感。季国平举例说:“现在青年戏曲演员表演水平的下降,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原因之一,与演员对舞台技术的过分依赖或舞台技术不节制的干扰是否有关?值得我们深思。”

对此,蔡体良也深有体会,当前舞台美术创作的态势五花八门,有摇旗呐喊的,有占山为王的,有摆弄包装的,而循入“晚会化”的泥潭或走“豪门”的路径等等,心态浮躁,少了点理性思考。

在此背景下,周正平的“巧用”“惜用”灯光无疑凸显其重要的研讨价值。蔡体良指出周正平在替代颜料画的布景创作历程中,用“墨”愈来愈惜墨如金,用“色”愈来愈纯情,表述的语言也愈来愈简练、深沉。周正平自己总结说,“设计者要有导演意识,要有整体思维”“要用光如泼,又要惜光如金”“摆对灯光在戏剧中的位置和作用,该繁则繁,该简则简”。

同时,业内专家发出呼吁,目前国内尚无与当今舞台灯光创作相匹配的理论作品,希望业内同行为新时期新剧目的舞台灯光尽早进行理论总结。

带领中国舞台灯光走出国门

由于这些年在灯光设计上取得的骄人成绩,周正平的作品频频在美国、俄罗斯、法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舞台上得以展现。他多次参加世界舞美界的奥林匹克——布拉格国际舞美展以及在韩国首尔举行的世界舞台设计展,向世界舞美界展示中国当代舞美艺术的独特风采。

而此次举办的周正平灯光艺术作品研讨会同样引起了国际舞美专家的关注,现任国际舞美组织主席路易斯·詹森(荷兰),前任主席迈克尔·伦瑟(美国)以及来自瑞士、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位专家代表参与了会议。

在美国斯坦福大学担任戏剧系教授的迈克尔·伦瑟认为,周正平“拥有艺术和技术的才能”,设计出的是“富有想象力的灯光”,能让“观众更加愉悦地享受演出和理解演出”。迈克尔对于周正平两部灯光作品专著予以高度评价,他说:“专门介绍灯光设计的书籍目前不够多,我们有幸看到周正平的灯光设计实录,为这一学科的文献增添了非同寻常的新品。”

最近国际舞美组织和捷克斯洛伐克文化部向周正平发出邀请,周正平将作为中国灯光设计师携作品参加今年的“布拉格国际舞美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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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世界,著作权何去何从?

微博是人们现代生活中的一种重要现象。《南方人物周刊》更是将“微博客”评为2010年度人物。所谓微博,顾名思义是微型的博客,网络用户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各种客户端进行信息的分享和传播。与普通博客相比,微博一般限于140字,更新速度更快,传播方式更为便捷。2009年8月,新浪网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门户网站中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之后,如雨后春笋一般,各大网站开始纷纷推出微博。微博的兴起,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对著作权法律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

微博是否享有著作权

是否享有著作权,是微博时代在著作权法律保护问题上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而“作品”之所以成为“作品”的核心要件在于其具有独创性,因此,判断微博是否能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在于其是否具有独创性。

之所以会有这种疑惑,主要在于博客的字数限制。有人说,“在微博上,140字的限制将平民和莎士比亚拉到了同一水平线上。”140字的限制,对于普通的微博使用者,大多可能是流水账似的记录生活和心情:“刚刚吃过饭,很饱。”“晚上饭局,期待10年后中学同学相聚。”“今天去超市,买了一桶花生油。”……类似这种简单描述生活柴米油盐的表述,显然达不到著作权法中独创性的要求,自然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但平民毕竟是平民,终究成不了莎士比亚。新浪微博中国首届微小说大赛中有这么一段文字:“我因车祸而失明,所以我从不知女友长什么样。那年,她得了胃癌,临终前她将眼角膜移植给了我。我恢复光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她的照片,然而我只找到她留给我的一封信,信里有一张空白照片,照片上写有一句话:‘别再想我长什么样,下一个你爱上的人,就是我的模样。’”对于这样的构思和表达,却并非每一个平民都可以做到。作品独创性的判断不在于文字的多寡,而在于通过文字所传达出来的精妙构思和遣词造句的功底。这可能是微型小说、微型散文、微型童话或微型诗歌等多种文学样式,以微博为载体表现了出来。它们作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理所当然。

因此,微博是否享有著作权,答案不是简单的是或不是,而应当看发表的微博的具体内容。一篇能够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微博文章,并不在于其字数有多少,而在于其如何在140字之内“妙手著文章”。

微博转发的隐患

与普通博客相比,微博的重要特点就是传播速度极快。重要原因即是微博世界中的转发现象。微博之间的转发,只需点击微博帖子下的“转发”字样,即能在显示原始帖子内容的同时,显示原始发帖人的昵称,与原创帖子存在明显的区别。基于微博的主要功能在于信息分享,因此这种转发符合微博世界的游戏规则,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存在著作权法律隐患的是“直接引用”行为,及以原创微博帖子表现出来的转发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具有发表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他人不得侵犯著作权中的这些人身权和财产权。只有满足“合理使用”的12种情形,使用人才可以在法律上免责。这12种情形包括公务使用、个人学习、科学研究、课堂教学等,同时需要满足指明原始作者和作品名称。严格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在微博上直接引用他人作品,如果引用部分属于他人作品的全部,如微型文学作品,或者他人作品的实质部分,则存在侵犯著作权之虞。

140字的微博世界,是否应当严格执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当然,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对于现实和网络是同样适用的。如果微博转发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则理应承担侵权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微博存在的合理性更多的在于分享,而不是创造,因此笔者认为微博转发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应当是“显而易见”的,一般的侵权应根据微博的分享性原则予以免责。而就如何认定“显而易见”的著作权侵权,一方面转发者在主观上应当具有“显而易见”的恶意,另一方面转发行为应当发生了“显而易见”的后果。

微博运营商的法律责任

尽管微博世界发生著作权侵权的情形比较少,但一旦发生,如何认定微博运营商法律责任这一问题就不容回避。与普通博客运营商相比,微博运营商面对信息数量更多,每一分每一秒都存在更新的帖子,根本无法进行具体审查。除了对内容上明显存在反动、色情、暴力等敏感性词语进行自动过滤和删选外,微博运营商不会主动进行审查。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规定并结合微博的特殊性,微博运营商的审查义务应当是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如果权利人发现他人微博上存在侵犯其著作权的内容,可以通知微博运营商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只有在微博运营商未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形时,才承担法律责任。

请本文作者与本栏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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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展现场 安源 摄

摄影展现场 安源 摄

观众正在欣赏一幅马克·吕布1993年拍摄的“女演员巩俐在张艺谋电影《活着》的山东片场”。 刘贤 摄

中新网成都4月10日电(刘贤 安源)140幅法国著名摄影家马克 吕布在半个多世纪摄影生涯中创作的经典摄影作品10日在成都展出,其中包括首次亮相世界的反映四川题材的作品。该摄影展也是“中法文化之春”成都站的开幕之作。

此次“马克 吕布成都影像之旅”系列文化交流活动由3个部分组成:“直觉的瞬间——法国纪实摄影家马克 吕布跨世纪经典原作展”,以“马克 吕布对中国纪实摄影的影响”为主题的成都摄影家陈锦、中国最佳肖像摄影师肖全、知名策展人尚陆的三人对谈,以及《直觉的瞬间——法国纪实摄影家马克 吕布经典摄影作品集》新书出版。

法国驻成都总领事鲁索说,在中法文化交流之桥上,我们再也无法找到一个如马克 吕布般如此具有代表性和象征意义的法国摄影家了。在漫长的50年间, 马克 吕布拍摄了大量中国乡村、城市、以及当地居民的摄影作品, 正是这一张张看似分散的作品逐渐凝聚成了他与中国之间丰富而又特别的故事。

记者在摄影展现场看到,展出的有在中国、法国、日本等多国拍摄的作品。其中一幅马克 吕布1957年在四川拍摄的作品令观众驻足。该作品是从未发表过的,其说明上这样写到:现在农民取代了资本家坐在轿子上,但通常只有病人或老人享受这种待遇。

据悉,摄影展展期为4月10日至6月10日。此外,中法文化之春成都站系列活动还会迎来法国著名钢琴家让 艾弗兰 巴维的独奏音乐会和法国现代舞编导多米尼克 博文最著名的舞蹈剧目等经常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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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昆坐着轮椅来到现场,她执意起立向大家致谢,副院长邓一江急忙伸手搀扶。本报记者张伟摄

昨天,国家大剧院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演出发布会,大剧院副院长邓一江透露,从4月19日至8月14日,大剧院将上演100场纪念演出,囊括42个剧目,其中大剧院与东方歌舞团新打造的歌剧《白毛女》最受关注。

邓一江透露,“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演出涵盖了歌剧、舞蹈、话剧、戏曲等多个艺术类别,歌剧《野火春风斗古城》《小二黑结婚》,舞剧《铁道游击队》,越剧《红楼梦》,黄梅戏《天仙配》,川剧《李亚仙》,评剧《杨三姐告状》,豫剧《常香玉》等经典作品将依次登场。近四个月的时间内,42个剧目的演出总场次将达到100场。

除了上演经典剧目,国家大剧院还将携手东方演艺集团打造新版歌剧《白毛女》。昨天,第一任“喜儿”的扮演者王昆以新版《白毛女》艺术总监的身份亮相,她表示演了17年的《白毛女》,一直有个愿望,希望重新演绎这部作品。“《白毛女》从1945年首演到今天,已经60多年了,这次我们要做大胆的调整,要解释得更适合现代的观众。”另据邓一江介绍,此次大剧院“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演出,得到了国交、北交、中央民族乐团等全国二十余家院团的响应和参与,他们将拿出各自的经典剧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国家交响乐团,该团将首演关峡的新作——钢琴协奏曲《奠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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