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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中国渔船船长涉嫌刺死韩国海警被捕。图片来源:四川在线 资料图:中国渔船船长涉嫌刺死韩国海警被捕。图片来源:四川在线

  晚报记者 朱静远 综合报道晚报制图 邬思蓓

  北京时间今天上午9点,韩国当地时间10点,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对中国渔船 “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刺死韩国海警一案进行一审判决。仁川地方法院判处程大伟有期徒刑30年、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

  韩国检方:船长杀人有缜密计划,且未作出任何补偿

  去年12月12日,韩国警方在黄海海域执法时,与“鲁文渔”号发生冲突,一名海警受伤,一名海警身亡。韩国媒体称韩国海警海上扣押 “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船员挥舞的玻璃碎片刺伤。随后,海警李某被直升机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因肋部被捅,内脏破裂,最终不治身亡。

  随后,韩国警方对9名中国渔民发出逮捕令,罪名是“妨害特殊公务执行罪”,船长程大伟还多了一项“杀人罪”。韩国仁川地方检察厅本月3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处中国“鲁文渔”号船长程某死刑。对于剩下的8名中国船员,韩国检方向法院建议的量刑标准是2至3年,并处以2千万韩元的罚金。

  仁川地方检察厅公安部3日在仁川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的审理下进行的最终公审中表示,由于考虑到程某杀人是有缜密计划的,而且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并鉴于遗属的要求,被告人将难逃严惩。此外,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有重大社会影响,因此需要予以相应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此次法院一审判决是死刑,如果中国方面提出抗诉,那么还要经过二审和三审。而韩国近年来已经鲜有执行死刑的制度。韩国目前保留有死刑制度,2010年韩国因为重大儿童性犯罪等罪名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有4人,但韩国从1998年以后从未执行过死刑,韩国也被认为是“废除死刑的国家”。

  船长亲友:他像绿林好汉,曾在3次海难中救了17人

  在程大伟的老家辽宁绥中的张见渔港,渔民们都不相信程大伟杀了人。这座渔港建于2002年,从那时起,程大伟就是港上的名人。有船在海上出了事,渔民们就会去找程大伟,“大伟,赶紧去救人。 ”

  在船长们的描述中,程大伟为人豪爽、仗义,出手阔气,好请客,“有点像当年的绿林好汉。”船长王尽忠至今还记得,刚认识程大伟那年,自己的船在海上遇难,其他船都不予理会,只有程大伟自己驾船从18海里外跑来救援。另一位船长则回忆,他的船在海上飘了三天三夜,直到程大伟的船路过才得了救。

  38岁那年,程大伟第一次因救人上了报纸——2004年9月14日的凌晨4点,载着两千多吨硫酸的福州“金达226号”货轮,在山东石岛附近海域出现故障。货轮在巨浪击打下濒临沉没。不远处,程大伟驾驶的“辽绥渔4415号”和另一艘渔船接到了求救信号,立刻赶去救援。两艘小渔船冒着被巨浪打沉的危险,在海上救了14个人,其中程大伟一艘船就救了9人。

  这件事曾被《辽沈晚报》报道,并在辽宁和山东渔民间广为流传,程大伟也因此在渔民中间建立起威信。根据船长们的说法,7年间,他曾在3次海难里救了至少17条人命,“大伟在整个渤海都人缘好。 ”

  专家:韩方过度执法是导致冲突加剧主因之一

  近年以来,经常有中国渔民与韩国海警发生渔业冲突的事故报道。这一次,中国渔民程大伟事件韩方预备依据专属经济区法进行审判,专家认为这并不恰当。

  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李国强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认为,由于事发海域中韩并没有划分疆界,而是依照《中韩渔业协定》规则,所以不应适用韩国国内法律。

  1993年开始,中韩双方就进行了渔业谈判,最后达成了 《中韩渔业协定》,从2001年6月正式开始生效。但是韩国方面援引本国的政治经济学的法律来约束在黄海的渔业活动,李国强认为这既不公正也不合理。双方都应该共同遵守渔业协定,尽管该协定是针对渔业领域的,但它是在没有解决海上划界问题的前提下,作为一个过渡性、临时性的解决办法来运作,就不能拿本国的国内法在黄海这个地区来主张你的权利。

  李国强说,《中韩渔业协定》自2001年6月生效以来,严格规定了双方捕渔船只活动区域,渔获量配额等。双方渔民迫于生计,钻空违规进入对方水域的行为客观存在。在协议生效第一年,进入韩方水域的中国渔船的配额大致是2796艘,进入中方水域的韩国渔船是1402艘,延续到2005年到1月,双方各自入渔的船只达到2000艘。中国沿海的渔民长期把黄海作为传统作业区,渔业协定生效之后,大量的中国渔船不得不转产转业,在这种情况下,客观来说,双方渔民都存在非法入域。

  据报道,中国渔民在公海捕鱼作业期间,遭到韩国海警武装的盘查、查扣时而有之,而渔船被扣以后,渔民往往要背负从重处罚的重担,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生活困顿艰难。李国强认为,韩方的过度执法有时也是导致冲突加剧的主因之一。

  “韩国执法当中,我认为存在着很大的一个问题。中国在黄海的执法,特别是在渔业方面的执法,完全是在海监和渔政的管理下面采取行政管理的方式,而韩国方面是以军队在海上执法,出现了过度执法的问题。过度执法甚至是暴力执法,就容易激发矛盾引发更大的冲突,所以这个责任作为中韩双方都有值得去反思和改变的地方。 ”

  船长妻子:主动要求赔偿未获接受

  晚报综合报道

  据《成都商报》报道,11日,程大伟的妻子高丽杰第一次面对媒体,之前,她一直以泪洗面,认为“说什么,都没用了”。 “不管程大伟是无意还是冲动,毕竟造成了别人死亡,只是希望有一个公平的判决。 ”她认为,人被韩国抓走了,“说什么,都没用了”;她还担心,她的话会不会激怒对方,加重对程大伟的判刑。

  欲赔偿42万,对方不接受

  高丽杰说,他们一家人都诚恳地向韩国死者家属致歉。程大伟承认厮打中误杀,但不承认故意杀害。事发后不久,她主动要求赔偿韩方死者家属42万元人民币,委托翻译、律师去向死亡韩国海警家属赔偿,“不管程大伟是无意还是冲动,毕竟造成了别人死亡,只是希望有一个公平的判决。 ”但对方一直不接受,直到现在钱还在律师手上,并非像韩方指责的“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

  事情发生几天后,高丽杰接到从韩国打来的电话,才知道“程大伟闯祸了”。电话中程大伟说,他被韩国抓去,被打苦了,嘴里缝了10几针,肋骨被打断了,船员也都被打了。程大伟让妻子放心,“人不是我杀的”。之后,高丽杰很长时间没有程的消息,只能在电视旁守候。

  得知拘留所可以写信,高丽杰写了第一封信。程大伟回信说,“别惦着我,我很好,也没受屈,吃的还行,你要照顾好家里”。程大伟一共给家里写了7封信,他对妻子说,“你现在苦点就苦点,我以后出来加倍补偿你”。高丽杰不知道,程大伟是不是只为了安慰她才这样说。

  高丽杰和儿子分别向韩方去信,表达自己的歉意,希望获取死者家属的原谅。

  无“缜密计划”,厮打中误杀

  高丽杰说,今年1月31日首次开庭和程大伟第一次见面。当时,程大伟脸上的伤还没好,眼角仍有大量淤青的照片也被广为传播。法庭只是问船长和船员是不是认罪,程大伟等7人认罪,程承认是厮打中误杀。

  2月14日,第二次开庭。据代程妻出庭的朋友讲,开庭只是问之前没认罪的人现在是否认罪。3月6日,第三次开庭时间也不长。直到4月3日第四次开庭,双方的辩论才进入白热化,这一次开庭长达六七个小时。

  代表渔民出庭的杨世凯说,此次开庭,韩方目击者认为,中国的船员阻挠韩国海警登船在先,并在开始就有反抗。程大伟和船员们出庭后,先给韩方和死者家属道了歉。他们都认为,是先被韩国海警打,他们只是进行了自卫,不算还击。据家属讲,当时有的小工是拿着竹竿让韩国警察不要靠近,但最后并未敢反抗。韩方还认为,程大伟杀人“是有缜密计划的”。程大伟并不认同,他认为,当时拿刀不是奔哪一个人去的。据杨世凯说,程大伟在船长室看到舱外的小工被登船的海警打了,抱头蹲着。

  韩国警方准备冲进船长室。海警第一次把程大伟的头打了,但未能进入。杨世凯认为,程大伟因为害怕韩警进入船长室对他进行殴打,才随手摸了一把拉网弦的刀。程大伟随后挥着刀对门外的海警说,“你们谁也别上来,我手里有刀”。警察没听,把门踹开冲了进去。程大伟开始拿着刀乱挥,造成韩国警察一死一伤。杨世凯认为,程大伟不是故意的,警察穿的防弹衣,只是无意挥刀刺到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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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首尔4月19日电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于今天上午10时(北京时间9时)在413号厅对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进行宣判后,对其他8名船员及“辽葫渔”船长刘连成也进行了宣判。

  因涉嫌妨碍特殊公务执行而一同被起诉的8名船员中,刘德福和王国辉(音),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罚款1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6万),其他6名船员,被判处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辽葫渔”船长刘连成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判决称如果无能力缴纳罚款的话,将以每天5万韩币(约合人民币280元)价值的劳动代替。

  2011年12月12日,韩国仁川海警警长李某(41岁)等两名队员在黄海海域与中国渔民发生冲突,导致一名海警受伤,另一名海警身亡。韩国媒体称韩国海警海上扣押“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船员挥舞的玻璃碎片刺伤。随后,李某被直升机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因肋部被捅,内脏破裂,最终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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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中国渔船船长涉嫌刺死韩国海警被捕。图片来源:四川在线 资料图:中国渔船船长涉嫌刺死韩国海警被捕。图片来源:四川在线

  人民网首尔4月19日电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于今天上午10时(北京时间9时)在413号厅对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某涉嫌刺死韩国海警一案进行宣判。刺死韩国海警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

  此前媒体报道,韩国检方4月3日针对“刺死”韩国海警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某(43岁)向法院求刑,要求法院判他死刑。

  仁川地方检察厅公安部3日在仁川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的审理下进行的最终公审中表示,由于考虑到程某杀人是有缜密计划的,而且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并且鉴于遗属的要求,被告人将难逃严惩。此外,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有重大社会影响,因此需要予以相应的处罚。

  2011年12月12日,韩国仁川海警警长李某(41岁)等两名队员在黄海海域与中国渔民发生冲突,导致一名海警受伤,另一名海警身亡。韩国媒体称韩国海警海上扣押"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船员挥舞的玻璃碎片刺伤。随后,李某被直升机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因肋部被捅,内脏破裂,最终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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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4月1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北京时间今天(19日)凌晨,苏丹总统巴希尔在首都喀土穆举行的苏丹全国大会党成员集会上发表讲话,对刚刚在去年7月脱离苏丹而独立的南苏丹宣战。

  他说,“从今天开始,我们的口号是把南苏丹人民从苏丹人民解放运动的统治下解放出来。从今天开始,将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在此之前,双方军队已经在边境的哈季利季油田以及附近地区激战多日,双方都指责对方侵略了自己的领土,甚至动用了空军。根据海牙国际法院2009年的裁决,两国边界北侧的哈季利季油田属于苏丹领土。而南苏丹政府则在3月26日宣布这处油田属于南苏丹。

  今天凌晨,中国驻南苏丹大使馆政治处处长胡少聪在接受《新闻纵横》值班编辑崔天奇采访时表示,交战的边境地区距离中国公民较多的首都朱巴有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到目前为止局势比较稳定,使馆方面也在密切注意有关情况变化。

  胡少聪:我们使馆已经注意到有关消息了,现在正在研究,我们会统一发布消息的。

  《新闻纵横》还辗转联系到了身在苏丹首都喀土穆一家中资公司的法人代表门晓飞,门先生表示,到目前为止,喀土穆中国人圈子的生活还没有收到战争阴云的影响,只是消息比较闭塞,使馆发布的信息几乎是唯一的消息来源。

  门晓飞:现在暂时是比之前稍微萧条一点,但是喀土穆这边整体的生活没有什么影响,没有发现什么异动。喀土穆这边华人倒没有多少,当地人现在都是持一个观望态度,还没有什么大的动向。其他方面因为当地没有中文报纸,英文报纸也比较少,苏丹电视也很少看,一般都是通过熟人之间内部的消息,还有就是使馆发一些通知,才能得到这个消息。

  苏丹曾经经历了长达50年的内战, 200万人在南北冲突中丧命。南苏丹独立后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虽然,苏丹是最早承认南苏丹的国家,但从成立之初,人们就在担心,两国会重新开战。有关这一事件最新进展,中国之声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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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科罗尔4月18日电(记者张小军 岳冉冉) 搭载此前被扣押的25名中国船员的海南航空公司包机当地时间18日13时30分从帕劳国际机场起飞回国,预计将于北京时间17时抵达海南省省会海口。

  除25名中国船员外,同机运送回国的还有被帕劳警方开枪误击死亡的中国船员卢永的遗体。在帕劳方面配合下,遗体做了精心的防腐处理,然后放入一个精致的木棺,木棺外面套上一个木质封套,最后用防水塑料薄膜整体封闭。

  中国驻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大使馆参赞温振才在机场说,“我们用最快时间把船员们送回去,这是比较好的结局。”除了中国国内有关方面积极努力外,温振才指出,此次事件顺利解决还应该感谢帕劳政府的合作。

  帕劳总统约翰逊·托里比昂18日专程到机场为中国船员送行。他说:“祝船员一路平安。我再次向遇难船员表示哀悼。”

  18日上午10时许,被扣押船员陆续走出帕劳监狱,在当地警方保护下集体前往机场。他们表情轻松,有人向记者招手示意,有人露出轻松的笑容。

  3月31日,帕劳警方追捕涉嫌非法进入帕劳海域捕鱼的中国渔船时,误击中中国船员卢永致其死亡,并扣押了另外25名船员。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外交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因中国与帕劳未建立外交关系,代管帕劳事务的中国驻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大使馆立即派员来到帕劳看望被扣船员,处理这一事件。

  帕劳最高法院4月13日下午批准了中国船员与帕劳政府达成的庭外和解协议。根据这项协议,中国船员在承认非法入境捕鱼等罪名,并每人缴纳1000美元罚款后,可以于4月18日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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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4月18日讯 据韩联社消息,仁川地方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仁川地方法院将于19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9时)对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某刺死韩国海警一案进行宣判。

  韩国媒体4日报道,韩国检方3日针对刺死韩国海警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某向法院求刑,要求法院对其处以死刑。

  报道称,检方还针对因涉嫌妨碍特殊公务执行而一同被起诉的李某等8名船员,和故意用船冲撞被管制渔船的“辽葫渔”船长刘某等人,要求法院分别判有期徒刑2至3年,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

  仁川地方检察厅公安部3日在仁川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的审理下进行的最终公审中表示,需要对中国船员予以相应的处罚。

  2011年12月12日,韩国仁川海警警长李某(41岁)等两名队员在黄海海域与中国渔民发生冲突,导致一名海警受伤,另一名海警身亡。韩国媒体称韩国海警海上扣押"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船员挥舞的玻璃碎片刺伤。随后,李某被直升机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因肋部被捅,内脏破裂,最终不治身亡。(赵宇 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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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政310 中国渔政310

  CNTV消息 (网络新闻联播记者 祝娟报道)4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南海渔政310船从广州出发,前往南海执行维权护渔任务。网络新闻联播记者从南海渔政局方面获悉,中国渔政南海总队此次派出执法船为国内最先进执法船,曾赴钓鱼岛等多处海域执行过护渔任务。

  18日上午,南海渔政局办公室主任黄作平证实,当日10点30分,南海渔政310船从广州出发,前往南海执行维权护渔任务。该船是目前中国装备最先进执法船,曾赴钓鱼岛等多处海域执行过护渔任务。

  中国渔政310船总吨位2580吨,长108米,宽14米,续航力6000海里,持航60个昼夜,可驶往国际无限航区,最大航速可达每小时22海里。船上配备有现代化的设备,可搭载直升飞机。中国渔政310船是我国目前航速最快,总体性能最先进,特种设备配备最齐全的渔政船。2010年11月,中国渔政310船首航随即奔赴我国钓鱼岛海域开展渔政巡航执法管理工作;2012年2月至3月期间,中国渔政310船完成今年度首次南海巡航执法任务。今年以来,中国渔政已组织16个航次在南海海域执行巡航执法管理和守礁工作。

  近年来,在我国南海海域正常作业的中国渔船,经常遭受周边国家武装船只袭扰甚至抓扣,严重侵害了我国渔民的生产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渔政南海总队此次派出国内最先进执法船,目的在于保护我国渔民正常生产,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体现我国对维护南沙主权的坚定信心。另据媒体报道,本月15日,中国渔政44061船也从湛江港出发,前往南沙海域开展为期50天的维权护渔巡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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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央视最新报道,25名在帕劳被扣押的中国船员上午已经获释,将乘坐海南航空包机回国;帕劳此前要求中国船员承认非法入境捕鱼等罪名,并每人缴纳1000美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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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中国干细胞疗法产业监管措施收效甚微

  今年1月份,中国卫生部曾出台措施,要求对干细胞疗法活动进行规范化监管,其中包括使用干细胞疗法的诊所必须要登记注册,同时说明干细胞来源,并且必须经过伦理程序,但近期《自然》杂志的一项调查却显示,中国不少诊所却并未遵守相关规定,并且接受干细胞疗法的患者还需为此支付数千美元的费用。

  《自然》杂志调查发现,中国的一些诊所公开营业,并且在其网站上宣传称,通过干细胞疗法可治疗不少疑难杂症,例如帕金森症、糖尿病及自闭症,并且吸引了数以千计的海外患者前来治疗。据悉,这些诊所往往基于个别医疗案例,大肆刊登广告宣称很多患者已从此疗法当中受益,并且其中一些诊所开设在大型综合医院里面,给人一种干细胞疗法已成为主流疗法的假象。

  但是实际上,《自然》杂志联系到的干细胞专家却表示,目前干细胞疗法仍处于实验阶段,还无法投入到临床应用,并且强调,部分疗法甚至有可能会对患者的健康造成危害。但中国政府在推行这项禁令之时,却遇到了不小的阻力。

  2009年5月份,中国卫生部(Chinese Ministry of Health)将干细胞疗法归类到了第三类医疗技术当中,即“高风险”医疗技术,并且要求在使用之前需获得第三类医疗技术审计委员会的批准。截至到目前为止,仍未有任何干细胞疗法获得授权被允许使用。日本神户理化学研究所生物学综合研究中心(RIKEN Center for Developmental Biology)干细胞伦理和规范研究专家道格·西普(Doug Sipp)表示:“2009年的一份调查报告就显示,中国国内当时已有约100家同干细胞疗法相关的公司。即使在卫生部颁布了相关规定之后,干细胞治疗产业仍在不断发展扩张。”

  今年1月份,中国卫生部在意识到国内干细胞疗法领域的严峻形势之后,宣布了一系列针对该产业的监管措施,其中包括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正在开展的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停止未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活动,并且呼吁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干细胞疗法的临床试验,同时补充强调当前开展的临床试验不应向患者收取任何费用。

  不过,截至到目前来看,卫生部的种种努力收效甚微。根据卫生部发言人所言,目前并没有一家诊所按照规定进行注册。《自然》杂志的调查却发现,很多干细胞诊所仍在为慕名前来的患者提供干细胞疗法。例如,位于上海的臻景医疗机构(WA Optimum Health Care)就宣布,已成功利用取自于脐带或脂肪组织的干细胞治愈了一系列疾病,其中包括自闭症及多发性硬化疾病。

  上海臻景医疗机构科学和技术委员会成员Tony Lu介绍称,可通过注射干细胞的方式来治疗阿尔茨海默氏症(老年性痴呆),整个疗程只需4至8针,而每针的费用为3万至5万人民币不等。根据该公司的高级患者联络官卡琳娜·格里申娜(Karina Grishina)所言,首先给患者注射一针脂肪组织衍生细胞(费用为20万人民币),并且在随后的几天内再注射一次脐带细胞(费用为5万人民币),就可治疗自闭症。

  在吉林长春,一家名为通源干细胞移植中心(Tong Yuan Stem Cell)的机构宣称,其已治疗超过1万例患有各种疾病的患者,其中就包括帕金森症。该中心的一位代理人介绍称,他们提供利用注射来自流产胎儿的干细胞疗法来治疗自闭症,整个疗程为期一年,共分为四次进行注射。此外,北京普华国际医院干细胞治疗中心也提供一种用于治疗自闭症的干细胞疗法,整个疗程需注射4至5针,总费用为20.5万人民币。

  据悉,尽管这些诊所纷纷宣称已成功运用干细胞疗法治疗各种疾病,但却没有一家诊所对外公布对照临床试验的相关数据。北京普华国际医院干细胞治疗中心的首席神经学家周静丽(Zhou JingLi,音译)表示,很多自闭症患者在接受该中心提供的干细胞疗法之后仅几周时间,即显示出明显改善。对于公布对照临床试验数据来验证治疗效果一事,她表示赞同,同时她却反问:“但是,(如果只是临床试验的话)谁来为此买单?”对于干细胞疗法,她补充道,患者的第一手体验就是足以证实这种干细胞治疗物有所值。她称:“首先,干细胞疗法是安全的;其次,干细胞疗法疗效显著。我们就知道这些。”

  然而,国际顶尖的干细胞科学家却并不这么认为。美国麦克林医院(McLean Hospital)神经再生研究所干细胞实验室(Stem Cell Facility of the Neuroregeneration Institute)主任奥利弗·库珀(Oliver Cooper)在对长春通源干细胞移植中心利用干细胞治疗阿尔茨海默氏症一事进行评论时表示:“通源干细胞移植中心所述的疗法可能只能提供短期改善,并且有可能只是个例,而阿尔茨海默氏症需要进行长期治疗。”

  库珀补充称:“目前,既没有科学数据,也没有临床数据可用于证实利用造血干细胞或者是神经干细胞来治疗阿尔茨海默氏症的长期有效性。实际上,我们连干细胞注射之后能在患者体内存活几天都不知道。”

  同时,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的自闭症研究人员、神经生物学家里卡多·多尔梅奇(Ricardo Dolmetsch)表示:“在自闭症研究领域及干细胞研究领域已有一项共识,那就是目前尚没有合乎科学的充分理由能够支持可利用干细胞来治疗自闭症谱系障碍。”多尔梅奇担心,这种疗法因缺乏适当的安全性研究,有可能“导致患者患上严重的并发症,例如癌症及自身免疫性疾病。”

  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一些诊所还宣称其已同国内外著名专家存在合作关系。例如,上海臻景医疗机构曾在网站上将北京大学干细胞研究中心(Peking University Stem Cell Research Center)主任李凌松列为该机构科学及技术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不过李凌松在接受《自然》杂志采访时否认了他与这家机构存在任何关系,并且表示已要求该机构将自己从科学及技术委员会名单中删除。此外,臻景医疗机构还宣称同哈佛医学院结成了战略联盟,但实际上无论是哈佛医学院还是哈佛干细胞研究所(Harvard Stem Cell Institute)均不知晓其已同前者结成了战略联盟。同样,就臻景医疗机构声称在加州大学欧文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设有研究机构一事,后者也予以了否认。

  《自然》杂志表示,就其接触到的所有诊所来看,他们均表示已经知晓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并且认为这么做是有必要的,但却纷纷指出,这些监管措施是针对其他没有进行安全操作的诊所而颁布的。多数诊所均强调,他们的商业运营完全合法。但是,也有公司在受到《自然》杂志调查之后表示愿意遵守政府规定,放弃提供干细胞治疗,例如上海普华公司。

  北京协和医学院(Pek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生物伦理学家、中国政府技术审核委员会成员翟晓梅(Zhai Xiaomei)在听到尚有很多干细胞公司仍在运行一事时觉得非常惊讶。她表示,政府出台的监管措施已经“明确规定”公司必须禁止实施未经批准的干细胞疗法。

  与此同时,中国卫生部的一位代表对《自然》杂志表示,卫生部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将加大力度整治干细胞行业。(来源:《自然》,编译: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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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4月17日讯(记者 万静) 今天商务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披露,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总成功率大概是40%,高于全球25%的平均水平。此言反驳了国际购并联盟称“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率高达七成”说法。

  沈丹阳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国跨国并购投资额累计将近940亿美元,年均增速达35%。国际上通行的跨国并购的成功率的计算口径一般包括从锁定并购目标到谈判、竞购、交割、整合到运营获利为止的全过程。按这一口径计算,目前全球跨国并购平均成功率大概是25%。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有成功的案例,也有挫折的案例,都是很正常的。

  沈丹阳说,根据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的研究,迄今为止,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总成功率高于全球水平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国企业整体比较谨慎,不轻易发起收购;二是多数并购发生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之后,并购的成本比较低。

  针对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存在“伪并购”的说法,沈丹阳认为,中国企业开展跨国并购目的各不相同,但都是基于自身全球经营战略的决策结果。跨国并购是企业的商业行为,政府应该做的就是加强服务保障,指导企业提高“走出去”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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