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入围作品名单公布以来,这几天,舆论显得很热闹,各种质疑的声音几乎都针对着“茅奖”忽略或轻视了哪些作品。比如网络文学入围的标准问题,青年作家数量太少的问题,《盗墓笔记》何以落选的问题,等等,于是指责“茅奖”门槛儿太高,标准太苛刻云云。
这届“茅奖”在征集作品时就做出了一种姿态,表示要更加公开透明,入围作品也更加多样化,特别强调要接纳网络文学作品。但毫无疑问,“茅奖”应该有自己的价值标准和审美尺度,它不可能,也没必要把所有的长篇小说创作都囊括在麾下。它当然是开放的,但也是有标准,有门槛儿的,这个标准和门槛儿甚至不应该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为标榜自己的开放、宽容而有所降低。屈从于权力的干涉有可能毁了这个奖,同样的道理,屈从于所谓民意,也有可能毁了这个奖。
如果一个奖项可以面对所有作品,那么,事实上也就取消了这个奖项自身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取向。所以,“茅奖”不应承担不属于它的那一部分职责,我们也没有理由要求它额外地负担更多的职责。维持它的品质与个性,常常比让它扩大一些评奖范围更困难。
我们这里有两种倾向是特别值得警惕的,一方面,我们希望一个奖承担所有的责任和功能;另一方面,我们又要求所有的奖承担一种责任和功能,这样做的结果,既使评奖不堪重负,又取消了各种评奖的个性和区别,最终使各种评奖沦为同质化,也就取消了评奖的意义。我们只消看看这些年几个电影奖项的命运,就不难理解其问题的严重性。前几天看到关于《大众电影》生存艰难的新闻,这本当年发行八九百万的杂志走到这一步,固然有很多原因,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我想一定和“百花奖”的衰落有关。而“百花奖”之所以日见其衰落,原因之一恰恰是失去了“大众”这个最鲜明的特征。
我更希望“茅奖”能够坚守自己的门槛儿和标准,不管风从哪边刮来,都毫不动摇。(作者系文化批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