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乌鲁木齐2月19日电 (记者戴岚 陈维华)2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伟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规定,接受胡伟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2010月12月,胡伟同志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长。
胡伟简历:
胡伟,男,汉族,1962年1月生,浙江德清人,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应用社会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78.11-1982.08杭州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2.08-1984.04浙江省德清县委党校干部
1984.04-1984.05共青团浙江省德清县委员会书记
1984.05-1984.08共青团浙江省湖州市委员会副书记
1984.08-1986.08共青团浙江省湖州市委员会书记
1986.08-1987.04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
1987.04-1989.10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89.10-1989.12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
1989.12-1990.04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1990.04-1992.11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2.11-1994.08浙江省安吉县委书记(其间:1993.09-1994.07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4.08-1998.12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1993.09-1996.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12-2001.10 共青团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青联秘书长(2000.12增补为共青团中央常委)
2001.10-2004.01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2004.01-2005.07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常务副主席(其间:2005.03-2005.04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2.09-2005.07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应用社会学专业学习)
2005.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招商引资、外贸、内贸、旅游、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口岸管理、开发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联系贸易促进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201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