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太太守望着这里的江面已经有数十年。
这里是海珠区的尽头——新洲,广州市中心区最后的吊脚楼所在地。不久的将来,新洲沿岸的渔村和吊脚楼将永远消失——因为这里被列入了琶洲员村中央商务区(CBD)的“十二五”规划用地,拆迁只是迟早的事。
新洲大街西水排34号,这天早上郭先生的家没有关门,街巷直通水边,郭老太太坐在最靠近江面的露台上,像往常一样漫无目的地扫视着江面。她头上全白,脸上黝黑而斑驳。
郭老太身后的小厨房,有着“日”字形的绿色木窗户、蜂窝煤炉、两门小餐柜,工整而简单。郭先生今天回来陪母亲吃午饭,平日里几乎都是郭老太一个人守在吊脚楼里,用儿孙们幼年时在江上学游泳、钓鱼、撑艇的回忆来打发时光。
隔壁的黄先生,两步踏过吊脚楼之间的跳板,踩上了郭老太身边的小楼梯。他家没有天台,就直接走到郭老太家的天台晾衣服,连招呼都不用打,可见邻里之间的亲近。
聊起吊脚楼的结构——“都是周总理的关怀,上个世纪70年代的时候改建过,枯水的时候打了钢筋,很坚固的;以前再早的木脚楼也还有,残破一些。”黄先生一边说,一边摆弄着他自称超过百年历史的紫砂壶,“你看,不,你摸摸,里面的茶积足有一厘米厚呢!随便冲进去开水,就是扑鼻的清香。”
未几,汽笛声又起,一班职工船又靠上了吊脚楼对开的黄船码头,工作服、单车还有机油味,时针几乎停留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光景里。
■停靠在吊脚楼边长时间不用的木船,木头缝中长出了青嫩的小草。
中新社广州3月17日电 (杨薇)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项目总投资达2.26亿元人民币的广州辛亥革命纪念馆,目前正在加紧建设中,拟于今年10月10日建成开馆。
记者17日从广州市黄埔区了解到,为了提升该纪念馆的对外形象,黄埔区目前就该馆周边道路,对外公开征集路名。
据介绍,广州辛亥革命纪念馆是为纪念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活动打造出具有全国性题材的专题纪念馆。该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长洲岛内,该岛正是黄埔军校的所在地,拥有东征阵亡烈士墓园、北伐纪念碑、长洲炮台等人文历史遗迹。辛亥革命纪念馆完工后将和长洲岛、黄花岗烈士陵园、广州起义旧址纪念馆等形成一个展示中国近代革命历史历程的建筑群。
该纪念馆总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包括陈列区1.32万平方米、藏品库区1000平方米、技术及业务用房1800平方米、观众服务及配套设施2000平方米等。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广州辛亥革命纪念馆,提升广州辛亥革命纪念馆对外形象,黄埔区目前就辛亥革命纪念馆东、西、南边道路,对外公开征集路名,并要求路名要体现辛亥革命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特征和突出长洲岛的特色,富有个性。
此外,该馆文物征集工作也在同步推进。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初步征集了一批有较高价值的文物,主题展览和专题展览的陈列提纲也基本完成。 完
据新华社广州3月12日电 (记者 赖少芬)由共青团广东省委联合北京大学等单位共同发起的“圆梦计划·北大100”项目进入后期遴选阶段,广东1715名新生代农民工12日分别在广州、东莞、深圳等8个市参加统一入学考试,角逐100个免费参加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名额。
“圆梦计划·北大100”项目2010年底启动,面向广东全省遴选100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新生代产业工人,资助他们进行为期2.5-5年的本科学历教育,提升新生代产业工人的文化素养和工作技能。
据共青团广东省委介绍,自今年1月1日以来,“圆梦计划·北大100”项目共有2501名新生代农民工报名。在12个候选专业中,新生代农民工偏爱管理类专业,近两成报名者选择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此外,行政管理、市场营销、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也颇受青睐。
12日,主办方分别在广州、东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江门、汕头等8个市统一组织入学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及行政管理、会计学原理等专业课,均由北京大学统一命题,考试范围参考成人高考的考试大纲,考生需根据所选专业参加三门考试。
23岁的付胡芳从乳源县赶到广州参加考试。只有高中学历的她目前是乳源一家企业的品质管理员。付胡芳说,她报考的是国际贸易专业,希望这次考试能被录取,通过远程教育取得本科文凭,多学点知识,进一步提升自己,以后在工作上能有更好的发展。
记者从主办方了解到,笔试之后,北京大学将统一组织阅卷,按全部考生20%的比例确定343名笔试成绩优秀的考生。通过网络公示后,还将进行两轮面试选拔,对考生的党团知识、理解表达、分析判断及应变协调能力等进行考察。最终遴选出的100名优秀新生代农民工,将获得全额资助参加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鲁迅在广州西关图明照相馆所拍个照
鲁迅与蒋径三、许广平在艳芳照相馆所拍合照
月薪500银元
1927年1月18日下午,从厦门乘苏州轮的鲁迅抵达广州,第二天在许寿裳和许广平帮助下移入中山大学。但很遗憾,“四·一五”事件后,不久鲁迅选择辞职,而中大最终也在6月6日经数次挽留无效后,同意鲁迅辞职。这大概就是鲁迅和中山大学的集中时间段的缘分,此后鲁迅虽然身在广州,但身份上和中大已经毫无瓜葛了。
9月27日,鲁迅和许广平离穗,乘船赴上海,直到终老。
鲁迅在广州和中大的时间不长,但意义重大。其中,有一个问题耐人寻味,那就是,中大到底开给鲁迅多少月薪?
表面上看,这不是一个问题,而实际上,这个问题还颇有些争议呢。
众所周知,当时担任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教授的鲁迅月薪是400银元(下同),这当然显示出校长林文庆先生的求贤若渴和陈嘉庚先生经济状况的上佳。
为此,严春宝博士在《一生真伪有谁知:大学校长林文庆》中指出,“就算是鲁迅离开厦门大学之后前往执教的中山大学,所能提供给鲁迅的月薪也不过280元而已,由此可见厦门大学教授待遇之优厚。”
无独有偶,陈占彪在其论文《学术与批评之间的徘徊与选择———论鲁迅的身份困惑与角色体认》指出,鲁迅的中山大学月收入当为280元,同时还以许广平回信为佐证,“况中大薪水,必低于厦门”,并指陈明远著述的《文化人的经济生活》有关鲁迅中大的月收入是500元论断缺乏根据。
应当说,上述学者不约而同得出鲁迅在中大月薪280元有他们的原因,其中鲁迅本人就是一个“误导”———时在厦门的鲁迅在给许广平的1926年11月15日的信中也提及,“我已收到中大聘书,月薪二百八,无年限的,大约那计画是将以教授治校,所以凡认为非军阀帮闲的,就不立年限。”
而在随后的11月20日,又表明他去中大的决心,“中大的薪水是二百八十元,可以不搭库劵。”
但结果是否真的如此呢?
一方面,我们不妨继续从《两地书》入手,仔细阅读该书,我们不难发现中大给鲁迅的薪水额度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在《两地书·九五》,鲁迅提及,“中大又有信来,催我速去,且云教员薪水,当设法增加”。
而在《两地书·九八》中又云,“次日又得中大委员会十五来信,言所定‘正教授’只我一人,催我速往。那么,恐怕是主任了。”这一段话则是暗示,鲁迅会得到不同的待遇。所以,前面所提学者以许广平的来信来加以佐证,那段话其实是许广平和鲁迅谈论林语堂(玉堂)先生来穗的情况的。
另一方面,更具说服力的或许是鲁迅先生自己的日记,鲁迅素来对经济账精打细算,这种认知也反映到他的小说书写中。我们不妨考察一下鲁迅日记(《鲁迅全集》卷16)———
(1927年)1月28日,“收本月薪水小洋及库劵各二百五十”;3月9日,“收二月分薪水泉五百”;4月9日,“下午收三月分薪水泉五百”;5月20日,“收中大四月薪水二百五十”;6月3日,“收中大四月分半月薪水二百五十”;6月6日,“上午得中大委员会信,允辞职”;6月30日,“收中山大学送来五月分薪水泉五百”。
分析上述日记,不难看出,中大付给鲁迅的薪水的确是500银元,其实从第一个月开始,我们可以感受到中大当局要重用鲁迅的想法,因为他身兼数职,系主任、教务主任、教授,所以最后其薪水居然超过了当时经济很好的厦大国学院的高薪。
尤其是值得一提的是,在“四·一五”流血事件发生后,鲁迅营救学生未果,在4月21日愤而辞职,中大仍然很厚道地给予了他四月、五月份的全额薪水,从结果也可看出中大校方对鲁迅的高度重视和诚意。
那么,当时的500银元购买力如何?根据陈存仁著述的《银元时代生活史》记载:上世纪20年代的上海,大米1担3-4银元,老刀牌烟一包3个铜板,剃头8个铜板,绍兴酒1斤1角钱,臭豆腐干1个铜板买两块。拿了1元稿酬,请六七个同学去吃茶,茶资8个铜板,生煎馒头、蟹壳黄等各种小吃也才花去20多个铜板。
前述《文化人的经济生活》一书中则提到:1929年,每块银元兑换两三百个铜板,一两个铜板可以换一只鸡蛋。
同样,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的《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1921年-1957年)的资料显示,1927年上海的物价大致如下:二号粳米1石14元,面粉1包3.30元,切面1斤0.07元,猪肉1斤0.28元,棉花1斤0.48元,煤炭1担0.14元,煤油1斤0.06元,肥皂1块0.05元,香烟1盒0.036元,茶叶1斤0.23元,活鸡1斤0.37元,鲜蛋1个0.027元,豆油1斤0.19元,食盐1斤0.043元,白糖1斤0.096元,细布1尺0.107元。
这个数据是上海的情况,但在当时的大城市,物价差别不远。大致而言,在当时,一个有正当职业的普通人月收入约在10元-30元之间。由此可以推断,鲁迅的月薪500元养活一个子孙满堂的大家庭都绰绰有余了。
无论如何,中大开给鲁迅的月薪是500元,在对待鲁迅这类知识分子的态度上,中大是厚道的。
饮食游玩“叹”广州
从思考和物质的角度思考,鲁迅是真正活在广州的。
根据《鲁迅日记》,广州时期鲁迅到过的茶楼主要有:荟芳园、小北园、别有春、陆园(6)、大观园、妙奇香(2)、国民饭店、一景酒家、大观茶店、国民餐店(4)、福来居(3)、大新公司、松花馆、东方饭店、珠江冰店、拱北楼、陶陶居、晋华斋(2)、八景饭店、宝汉茶店、新北园、美洲饭店、安乐园(吃雪糕)、南园、山泉、亚洲酒店、太平分馆、山茶店(2)、美利权(吃冰酪)等,上述名字还不包括鲁迅去过的未署名的饭店、茶楼和友人家。
需要说明的是,鲁迅下馆子吃饭、饮茶相对集中的时间是1927年4月以前。茶楼名称后面的数字,表示鲁迅到过此茶楼的次数。
在《两地书》中,许广平曾多次对广州的饮食风气表示不满,“广东一桌翅席,只几样菜,就要二十多元,外加茶水,酒之类,所以平常请七八个客,叫七八样好菜,动不动就是四五十元。这种应酬上的消耗,实在利害,然而社会上习惯了,往往不能避免,真是恶习。”
之后,她又对鲁迅说,“在广州最讨厌的是请吃饭,你来我往,每一回辄四五十元,或十余元,实不经济。但你是一向拒绝这事的,或者可以避免。”
但最终的结果却是,鲁迅在广州的早期,似乎对饮食、游玩等乐此不疲,为何?需要说明的是,“食在广州”也并非浪得虚名,广州的茶楼很多外来名人都很喜欢,比如毛泽东、郁达夫等。
有论者道明了其中原因,首先是茶楼的广州特色———“楼层高耸,地方通爽,座位舒适”;其次是“水滚茶香”;第三是点心精美多样。
许广平也对他们的选择点出了一些理由,“在广州,我们也时常到专门的茶室去吃茶点,那些点心真精致,小巧,并不太饱,茶又清香,都很合口味。而生活除了教书之外,着实单薄,遇到朋友,就不期然地也会相约去饮茶了。”
但在我看来,鲁迅对饮食的热衷的确也可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其主要原因仍然是一种结合“食在广州”具体情况之后的一种力比多转移和宣泄:在爱人居住的城市,收入不菲,自然也要和爱人、友人大快朵颐。
其次,就是游玩。比如,游览公园,其中包括海珠公园、毓秀山(越秀山)、中央公园等。或者考察市容,比如游览北门田野、游沙面、逛高第街观七夕供物。或者看电影,比如鲁迅曾去过国民电影院、永汉电影院等。当然,也可以和友人照相等等。根据《鲁迅日记》,鲁迅在广州到过三次照相馆,一次是到宝光照相馆;一次是和春才、立峨、广平前往西关图明照相馆,除合照外又自照一像;还有一次是和蒋径三、广平到艳芳照相馆。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活动往往都是许广平在侧,我们毋宁说,鲁迅频频参加此类活动、放松心境其实更当是他和许广平释放爱意的方式,借此他们可以愉悦身心、加深感情。
鲁迅的游玩是跟身体相关的,表现出相当的活跃度,比较典型的是游越秀山,他居然“老夫聊发少年狂”,根据日记记载,2月4日,“晴。上午同廖立峨等游毓秀山,午后从高处跃下伤足,坐车归。”简单的文字叙述中可以看出鲁迅相当高昂的兴致。
同样,熟悉鲁迅的人是知道鲁迅讨厌公开演讲的,但在广州,他却多次发表演讲,甚至在扭伤脚后仍然接受邀约赴港演讲。毫无疑问,其愿意赴港传播革命火种的精神值得钦佩,但另一要因也不容忽略———许广平自始至终陪伴在侧照顾起居、兼做翻译。我们其实也可以说,香港演讲其实也是鲁迅和许广平在不同时空中亲密合作、公私兼顾的有意味的实践。
同样值得关注的还有,《鲁迅日记》中多次出现沐浴等记录。鲁迅清洁身体的次数,在广州期间算是较多的,这里的“濯足”、沐浴有人根据推导认为是性生活,其实过于坐实,不太准确,因为鲁迅日记并非皇帝的起居注,是写给自己看的,有很大的随意性。从天气方面考虑,鲁迅沐浴次数的增多恰恰说明他是在因应广州的炎热气候,有些本土化倾向,当然,沐浴的确也可收到神清气爽之效。
国内首部垃圾分类规章在广东亮相。
“垃圾不分类个人每次要罚款50元?!单位每立方米要处500元罚款!”将于4月1日出台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中有关处罚的规定在公众中引起轩然大波。据记者调查,作为“国内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广州市民对其能否有效“落地”却存在质疑的同时,在“一纸罚款条例”的背后,还有垃圾分类试点进展搁置、垃圾分类之后再处理效果待检等方面的尴尬。
“为了应对‘垃圾围城’危机,除了对现有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加快新设施建设外,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排,将是解决垃圾危机的重要手段。”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在《规定》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表示,广州市每天进行填埋和焚烧等终端处理的生活垃圾将近14000 吨,由于种种原因,新处理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现有设施基本上是超负荷运作,造成处理能力和垃圾量严重不匹配,生活垃圾处理形势严峻。
“广州市法制办和市城管委收集了国内外有关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广泛征求了系统内部和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意见。”林琦对记者表示,《规定》公布施行一段时间后,广州市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规定》进行修订,在条件成熟之后可考虑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而为打造低碳广州的目标,2011年,广州市力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0%,资源回收率达16%,资源化处理率达90%,末端处理率低于75%,无害化处理率达85%。在 2012年广州将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规定》也明确了垃圾分类的目标、标准、操作方式和处罚方式等。《规定》还提出先以“干湿分类”方法实施家庭垃圾分类——“这一方式不仅成本低,易于居民实践,也便于垃圾清运后的后端处理。”
“早在2010年1月,广州就以越秀区东湖街、荔湾区芳村花园、番禺海龙湾和华景新城等社区作为全面推广垃圾分类的试点。但试点效果不佳。”2月26日,一直有关注垃圾分类的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表示,《规定》的出台被视为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阶段,但政府应该更要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之后收集、运输、再处置等方面的建设。
广东垃圾分类新规 仅“干”“湿”分开
“根据《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饮料及牛奶等纸包装属于可回收物,螃蟹壳、贝壳、骨头属于厨余垃圾,布料(含碎布)、衣服、鞋类属于其他垃圾……”记者了解到,作为《规定》的配套文件,广州市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已经编制完毕准备付印。
“我们马上会下发到每个市民家庭里。同时《指引》中的归属类别不是一成不变的,会视居民生活废弃物的归属类别,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城市管理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广州市城管委垃圾分类处负责人表示。
记者从广州市城管委了解到,《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包括分类标准、分类标识、分类方法以及《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摘录,此外还公布了各类垃圾业务指导电话。
垃圾分类并不是个新鲜事,上海早在1995年试点分类收集垃圾,原建设部也在2000年确立了包括广州和上海在内的八个城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但十多年过去,效果却并不显著。
以上海为例,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1995年开始按照“有机”和“无机”的分类方式开展试点。2008年起,又分步实行绿、红、蓝、黑四色垃圾桶,将垃圾分为玻璃、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然而,去年8月上旬,上海市统计局一项调查显示,大部分受访市民并未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仅两成多的受访市民在扔垃圾时是“先分类,再扔进对应的垃圾桶”的。
参与试点的居民们发现,“我在家里把垃圾分好类,工人装车时却把它们又混在一起,这跟不分类有什么区别呢?”
事实上,广州似乎想从简单做起。据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琦介绍,广州将从“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垃圾分类工作原则,先将餐厨垃圾分类出来,然后逐步对其他垃圾进行进一步细分。
“垃圾干湿分类是不准确的分类方法。虽然广州《规定》本质上是要把餐厨垃圾分离出来,但是配套设施和定时定点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都将成为障碍。”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表示,国内目前对垃圾分类处理的整体水平还跟不上。
垃圾分类艰难前行 之前广东试点基本“夭折”
经过10年时间,尽管各城市一直在探索,但不可否认的是,垃圾分类问题基本处于“原地踏步”阶段。
以广州市为例。根据广州市城管委此前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0%的市民赞成垃圾分类,但也有90%的市民不愿意参与
生活垃圾分类。2010年上半年,广州市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垃圾分类的参与率仅为2.24%。
在2010年1月,广州以越秀区东湖街、荔湾区芳村花园、番禺海龙湾和华景新城等社区作为全面推广垃圾分类的试点。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政策、资金和技术等诸多原因,广州垃圾分类的这些试点区域和项目纷纷搁置,普遍缺乏可以推广的运行模式。
番禺区海龙湾小区位于洛浦街南浦岛新浦南路,为小高层洋房普通住宅小区,共有住户1683户,48个公共楼梯。该小区作为广州市最先开始垃圾分类试点的两个小区之一,也是首个厨余垃圾分类的试点区。
2010年5月中旬,海龙湾作为番禺区试点,启动厨余垃圾的分类和收集,然后仅仅过了两个月,到去年7月初,这个试点就宣告“夭折”。记者采访时发现,目前,厨余垃圾的分类和收集在该小区已经销声匿迹,该类垃圾早已和其他生活垃圾混为一体,直接投入垃圾桶。
“刚看到点效果,就停了,有些可惜。”海龙湾的住户李阿姨在试点启动时,就报名成为“绿色家庭”,从该年5月中旬开始,在家中搞厨余垃圾分类,每天有近1公斤左右的厨余食品垃圾,装入绿色小桶,再倒入楼梯口专用的厨余垃圾收集桶,专人每天收一次。
去年7月2日起,“绿色家庭”的分类设备被收回,业主被告知,海龙湾的厨余垃圾分类单独处理搞不下去了,项目宣告“夭折”。
有了《规定》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垃圾就能有效的进行分类处理吗?在实际运行中,后续垃圾处理并未与“分类”相配合,最终使“分类”流于形式。
据记者了解,广州市中创沃德环保资源开发公司负责该区厨余垃圾的分类试点,预想中的投资回报点在于对厨余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去年7月,在成为垃圾分类示范点仅一个月后,这家垃圾分类试点公司就因缺乏资金、垃圾分类困难等问题黯然夭折。而其中一大原因在于中创沃德在番禺区钟二工业区建厂时,采用大头金蝇处理垃圾的方式,引起当地居民的厌恶和抵制。
据广州中创沃德环保资源开发公司总经理段德连介绍,创办公司时,他筹集了200多万元的资金,但前期厂房机器等花费巨大,“又没有形成正常的商业利润模式。”部分股东因此放弃了继续投资,资金链断裂使中创沃德举步维艰。
“垃圾分类不能只作为一项绿色环保事业,我们预想政府会大力支持的局面一直没有出现。”段德连在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其他三个试点区域效果类似。“垃圾分类试点的效果并不明显,原因就是后续处理跟不上。”王则楚称。
以罚款促分类引争议 重蹈控烟结局?
《规定》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针对乱扔垃圾行为的罚则:“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记者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市民拥护垃圾分类,但认为不应仓促实施,更不能以罚代管,首先应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和设施配套的工作。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直街,一位开餐馆的周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电视上看到垃圾不分类要罚款的报道很吃惊。现在没有宣传单发到我们的手上,也没有人教我们怎么分类,怎么说罚款就罚款呢?”
“处罚市民的做法无异于把垃圾围城的责任推给市民。”广州分类得公司总经理杨静山认为,就像控烟条例的实行流于形式一样,罚款并不能解决垃圾分类的问题。目前政府亟需做的并不是针对群众的立法,反而是制定可执行的分类操作标准和鼓励补贴政策。
对存在的争议,林琦向记者表示,处罚只是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而处罚也有一套指引标准,绝不会自由裁量。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对此补充,设置处罚只是为了执法时有法可依,最紧要是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政府要把垃圾处理渠道建设好,其次垃圾分类的教育要跟上。同时市政部门还会给予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家庭一定的奖励,当然也有一定的惩罚措施。”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向记者表示《规定》的配套措施要跟进,如果分类标准不明确、政策宣传不到位、行政处罚难落实等问题的存在,有可能使得这样一部“首开先河” 的垃圾处理方案也会中途抛锚。
本报讯(记者涂端玉)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疾控中心了解得知:近期各监测哨点医院数据汇总显示,上周广州流感样病例中,甲流所占比例已高达95%!此外,广州市近期曾收到两例甲流重症病例报告,但追踪发现,目前经治疗皆已转轻。
“与去年同期相比,广州市流感发病率已经开始呈上升趋势。”广州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杨智聪告诉记者,从2月中旬开始,今年广州流感就呈现出明显的提前到来趋势,而在流感样病人中,流感阳性率达到三成左右,阳性病人基本都被甲流所占据,只有5%为其他流感类型。
“就我们监测来看,目前发病还是以散发为主,但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近期聚集性病例已开始出现。”杨智聪表示,每年的3月都是广州流感高发季节,疾控部门将与教育等部门一起,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雇佣人员较大的社区单位的疾病防控、监测工作。
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中国驻新西兰使馆网站消息,自中使馆公布地震中失踪人员名单后,名单中的熊璟雯(原拼写为“熊锦文”)主动与使馆克赖斯特彻奇抗灾指挥中心联系,确认其人身安全,使馆已核实其身份。
鉴此,在克赖斯特彻奇地震中失踪的中国公民初步名单减少为23人。使馆也提醒其他失踪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尽快与抗灾指挥中心联系。
鉴此,在克赖斯特彻奇地震中失踪的中国公民初步名单减少为23人。使馆也提醒其他失踪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尽快与抗灾指挥中心联系。
根据最新公布的名单,失踪者包括20名国王教育学院(King's EducationLtd。)的学生:赖嫦(广州,女,28岁)、钟艳桃(广州,女,31岁)、叶彩英(广州,女,28岁)、蔡昱(上海,女,31岁)、涂汇澐(湖北,女,23岁)、王涛(女,30岁)、张辉(女,35岁)、陈杨(女,29岁)、靳曼(河北,女,26岁)、韩西冷(江苏,女,25岁)、张迪迪(河南,女,24岁)、徐琳琳(辽宁,女,27岁)、王丽敏(辽宁,女,32岁)、徐秀娟(哈尔滨,女,46岁)、李婉菊(女,45岁)、LiDe(译音:李德,19岁)、Dai Jing(资料未详)、张伟宇(女,30岁)、冷金燕(女,31岁)、何雯(女,26岁)。
另外还有CTV员工霍思文(女,29岁),奥太岗大学(Otago University CHCH Campus)学生忻思斯(上海,女,29岁)。香港居民吴丽雯(女,31岁)亦在失踪名单内,使馆人员称其在当地求学。
车祸后的第一周,阿刚的生活是晦暗的。
2月13日上午11时许,他驾驶的重型货车“粤BJ4015”刚进入广州境内,便遭遇车祸。当日,交警部门指定的拯救队、广州市花都区北兴新城运输部,向已负伤的阿刚开出了6万元的拯救费,阿刚认为收费显失公平,拒绝签字,但拯救队仍强行拖车。
车祸后的第5天,伤情好转的阿刚持交警队办理的《放车凭证》到“白云区钟落潭停车场”提车,遭到拒绝,拯救队队长周记良威胁说“不交钱,继续扣车”。
阿刚随后向交警部门求助,民警以“拯救队经营行为与警方无关”为由推脱。
当时的阿刚已经走投无路,他不理解,自己把30吨货物从四川拉到广东只收12000元运费,拯救队凭什么张口就是6万。
我们也不理解,不理解交通拯救,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为何变成了少数人嘴里的“一块肥肉”。
这块“肥肉”有多少油水?
吊车费45000元、转运费8000元、搬运费4000元、拖车费2300元、清场费300元、仓库管理费两天共1000元、过磅费119元,合计共60719元——— 这是2月18日,拯救队队长周记良报给车主的费用。
三天后的21日,周记良把费用降到了55000元“以示协商的诚意”。
23日,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督办,广州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牵头,市物价、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对“6万元交通拯救费”展开调查。
当晚,周记良就把费用降到了43000元,翌日,他又再度“割肉”。
24日,货车车主、周记良与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三方协商,最终议定的费用是13000元,这比车祸当天周队长的报价少了近5万元。
这近5万元,便是一项公共服务变成“一块肥肉”后包含的油水。
周记良曾说过,向车主索要4.5万元的吊车费“合情合理”,当日拯救队出动的两台吊车,是拯救队从其他公司请来的,每台费用是1.6万元。
当周记良拿走13000元,并开出《车辆放行条》时,以上的谎言也不攻自破。
据一位曾经营过“交通拯救公司”的人士估算,100公里高速公路每年的拖车收费,除去设备折旧,可结余400万元左右“像周记良这么干,收入还会更高”。
谁分到了“肥肉”?
肥肉被割下后,分给了谁?周记良自己吃掉一块,代他扣车、对他唯命是从的“白云区钟落潭停车场”应该也分到了一块。
22日,周记良承认,他手上没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其负责“交通拯救”的协议书,真正竞得这一项目的那家“大企业”把一些路段分包给他,新城运输服务部与“大企业”是业务转包关系。
若此话属实,周记良手里的肥肉也要分给这家“大企业”一块。
翌日,周记良一再提到的那家“大企业”被记者找到了,经证实,2009年3月,广州市交通集团交通拯救有限公司竞得广州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辖区内的拖吊车业务。
但该公司却声明,与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无任何关联。公司行政部一负责人表示,依照规定,车祸后,交警应当指定他们为拯救单位,但他们常常被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取而代之。
“违章车辆拖吊不能向车主收费,没钱可赚,交警就叫我们;一般交通事故车辆拖吊可向车主收费,有钱可赚,交警就给别人”,依据这位负责人的说法,他们不是周记良提到的那家“大企业”,也不曾分到周记良手里的肥肉。
这一说法得到了周记良的证实,他承认,拯救队与“交通拯救有限公司”无关联,但谁才是那家大企业,他不肯说。这一周,周记良说过很多谎话,他挂靠的“大企业”是否真的存在,一时无法确定。
据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了解,目前,交通拯救这一行确实存在“业务转包”的现象,大公司取得资质后,让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这类“杂牌军”干活,但目前,也不能排除“大企业只是个幌子,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直接联系交警队”的可能。
这位业内人士指出,应该尽快查明交警队为何通知“野鸡公司”上路,是否从周记良手上分到了好处。
“肥肉”引多方争夺
交通拯救是块肥肉,这是许多人的共识,许多人为了这块肥肉,争得头破血流。
199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曾规定,交通拯救原则上按交通事故、非交通事故分工处理,由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协商确定。但2001年,省政府出台“粤府[2001]179号”文,规定“高速公路拯救业务统一归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据一家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回忆,2001年出台新规,就是因为交警与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交通拯救白热化的争夺。当时,违章车辆拖吊由交警负责,一般交通事故拖吊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但一宗车祸里,车辆是否违章,要靠交警认定。经营管理单位常对交警的认定提出异议,双方的拯救队也曾因此发生摩擦。为规范管理,省政府把拯救业务统一划归给交警。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里,能嗅到经营管理单位当时的不满。报告指出,新形势下,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公司将不再具备开展拯救业务的资质,将大大削弱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公司对路上事故的主动处理能力,影响公路综合服务水平。
交警与经营管理单位的争夺告一段落,但围绕交通拯救的争夺不曾停止。由于交警自己的拯救力量有限,需要委托社会单位负责拯救,许多拯救公司为争取到这一资质,下足了功夫。
据报道,2007年,广州市公安局进行拖车服务招投标,有5家拖车公司报名,一家拖车公司对违章车辆拖吊服务的报价竟是零元。
有评审专家当场指出,该公司的做法别有用心,因为当时国家已规定,违章车辆拖吊不能向车主收费,由政府给予补贴,该公司定价零元,名为帮政府“减负”,实则看中了“一般交通事故车辆拖吊”这块肥肉。
除了正规公司间的明争暗斗,一些“野鸡拯救队”也不断寻找“突破口”,业务转包、贿赂有关部门,这些“野鸡拯救队”用不正当手段上位,一旦得逞,便大肆敛财,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便是其中典型。
分肉伤害了谁?
交通拯救,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变成了一些经营者、甚至是主管部门眼里的肥肉,最终伤害的还是广大车主——— 肥肉上每一滴油水都是普通车主的血汗。
前日,阿刚终于从“白云区钟落潭停车场”提走了他那辆重型货车,经三方协商,拯救费下调了约5万元,但这还不足以还阿刚与货车车主以公道。
从13日车祸到前日提车,前后共12天。这段时间足够阿刚维修好货车,重新开展货运业务。
因为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的违规收费,因为交警部门对违规收费的置若罔闻,阿刚损失了时间与金钱,失去了对政府执法部门的信任,这笔账该怎么算。
阿刚与车主的命运,因为社会的关注而改变,但被“分肥肉的黑色产业链”伤害的人又何止他们?
一家不敢透露姓名的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指出,目前,违规进入交通拯救市场的一些“野鸡拯救队”救援装备落后,人员专业素质差,无法胜任自己的角色。
以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为例,该公司注册资本仅2万元,只拥有两台8吨的吊车,遇到15吨以上的事故车辆,就无计可施,只能临时联系其他吊车公司,这么做一方面耽误了救援时间,另一方面,临时抽调的吊车公司,缺少交通拯救的经验,工作效率、安全系数较低,容易造成二次事故。
“佛开高速上,交通拯救每耽误1分钟,拥堵的车龙就会多出100米,这些损失是交通拯救效率低下造成的,那些放任野鸡公司进入市场的单位难辞其咎”。
这位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清理野鸡拯救队,严查交警内部可能存在的贪腐,提高交通拯救的业务水平,规范交通拯救的收费与服务。
省交管局局长回应天价拖车费:离谱拖车费纯属个案
有关部门将出台拯救公司行为规范
南方日报社 (记者/赵琦玉 通讯员/李百芳)昨日,笔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获知,广州市交通集团交通拯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已于24日上午递交说明给广州市交警,称广州市花都区北兴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以下简称“新城”)的号码是由“交通集团”拯救人员于2009年6月12日提供给交警高速二大队备用,而“新城”也于同日证明“与‘交通集团’有协议”。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林卫表示,在这件事情上,“交警有点冤”。
交通集团:“新城”号码系拯救人员提供
24日上午,“交通集团”向广州市交警支队勤务管理处提供了一封说明信,在这封名为《关于2.13京珠高速白云机场出口匝道交通事故拯救情况说明》中,“交通集团”再次表明,和“新城”拯救队“无隶属和分包关系”。
对于备受关注的高速二大队为何会通知“新城”到场拖车,“交通集团”在说明中解释,“我司(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拯救人员走访京珠高速路段附近备有大型吊车的单位联系电话86793019以便应急之需,并由拯救队人员于2009年6月12日负责把联系电话报交警二大队备用。”
然而,“交通集团”的说明,却依然和“新城”同日出示的证明相悖。“新城”递交证明称,“我部于2009年6月中旬与广州市交通集团拯救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我部负责京港澳高速广州段的拯救工作,由2009年7月开始。”对于证明中所提协议,新城并未提供。
无论是“交通集团”还是“新城”的口风,都和此前有明显转变。之前,“交通集团”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新城”与他们并无关联。而“新城”负责人周记良24日也向南方日报记者承认,自己一再提到的“分包给他们拯救业务的大公司”并非“交通集团”。
省交管所:拖车费6万太离谱
“交警有点冤。”提到天价拖车费事件,林卫说,“从‘交通集团’发来的说明看,是个很直接的证据:可以确定‘新城’电话是‘交通集团’提供的,而不是交警自己找的。”但林卫也强调,要以广州市交警支队的调查结果为准。
至于驾驶员阿刚称与车主两度求助交警但警方均以“拯救队经营与己无关”推脱,林卫说,就算拯救队与交警没有关系,交警也有义务监管这些机构,接到民众求助时必须及时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协调。林卫说,如果情况属实会对接警交警进行批评教育。
林卫告诉记者,这两年省交管局有时也会收到个别拖车费乱收费的投诉,但是涉及金额一般不高,多为2000、3000元,他直言“一起拖车事故收费6万太离谱”,相信“纯属个案”。
接下来,交管局将建议有关部门,给拯救公司的拯救行为进行规范,加强监管。而省交通厅、物价部门近期将出台一份规范性文件,文件草案已经成型。
南方日报记者 钟锴 赵新星 实习生 李金泳 胡佳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