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土地孕育新生机
郑文
今年是中国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60年来,西藏自治区这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制度实现历史性跨越,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各民族团结不断巩固。这些改变来自中央政府及全国人民的大力援助和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长期处于政教合一、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农奴主不到西藏人口的5%,却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能带走的只是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脚印”,是对占旧西藏人口90%以上的农奴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人身上无自由最好的写照。而在《瞭望东方周刊》最近发布的中国幸福感城市评选中,拉萨在人情味、赚钱机会、城市发展这3个幸福感单项指标排名中名列榜首。调查发现,西藏城乡居民对生活的总体感受接近“满意”,在人际关系、就医、孩子上学、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工作条件、住房情况等几个方面,满意度很高。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社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旦增伦珠在西藏对“生活满意度”及“幸福指数”的调查结果,也支持了上述结论。
在西藏生活的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何这样高?尽管每个人感受不可一概而论,但就前述多项具体指标来看,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央政府及全国各地所给予的大量无私援助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多年以来,中央政府一直把帮助西藏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摆在首位。特别是1980年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中央关心西藏,全国支援西藏”的号召。此后,大量的资金、项目、以及西藏急需的人才源源不断地进入西藏。同时,中央财政不仅没有从西藏拿走一分钱,对西藏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反而不断加大,直接投资超过1600多亿元。此外,从1952年至2010年,中央对西藏的财力补助达3019亿元,年均增长22.4%。截至2010年6月,已出台实施的各类财政补助政策共计75项。现在,西藏的财政每支出100元,就有93元来自中央的支持。
由于中央政府的特殊扶持政策,西藏在较短时间内从一个封建农奴制社会转型为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从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的1965年至2010年,西藏的国民生产总值由3亿多元增长至507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175元提高到413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65元增加到14980元。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通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8万公里;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高原上修建的青藏铁路已建成通车;已建成5大民用机场、开通21条国际国内航线;电力装机容量达到97.4万千瓦,用电人口覆盖率达82%;实现了乡乡通宽带、村村通电话,现代化通讯网络覆盖全区。西藏总人口从1950年的一百万增长到目前的三百万,平均预期寿命从1959年的35.5岁延长到67岁,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经过民主改革、成立自治区,统治西藏数百年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被彻底废除,劳动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250余部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西藏各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4%;全国人大代表中,西藏有12名藏族代表;自治区现职省级领导干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70.42%;县、乡两级主要领导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86%以上。
西藏的社会事业在这60年间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10年,西藏全面完成“普九”,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入学率、高中入学率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9.2%、98.2%、60.1%和23.4%,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2%,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7.3年。藏学、高原生态、藏医药等学科研究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全覆盖,建立了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抚今忆昔,中国政府和广大西藏人民顺应历史发展规律,通过推动民主改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等重大决策有力地推动了西藏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极大地改善和提高了广大藏族同胞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物质生活水平,所取得的发展和进步举世瞩目,更与60年前政教合一、实行封建农奴制的西藏有着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