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老板遭欺压 杨逸飞议员提醒华人注意业主立案法
最近收到一名华人老板罗先生求助,他在悉尼北区经营的一家餐馆被迫结业,因为受到该栋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Body Cooperate)向法庭申请对其实施禁制。事情源于约十年前罗先生因为不愿意出售其餐馆的物业给其他几位业主而遭到针对。罗先生于1990年买下该餐馆生意,并一直拥有市政府批文(DA)合法地经营,后来更买下该物业。直至大概十年前,由于罗先生的店铺位置较佳,其他几名业主有意买下他的店铺作扩充但遭拒绝,不久之后罗先生就遭到了一连串不合理的投诉和刁难,比如就餐馆噪音、客人停车和使用大厦洗手间、客人的小孩在走廊走动等一些在他们来之前已经存在的情况,以及后来被业主法团投诉抽油烟机漏油并要求维修一系列额外的东西。由于罗先生英语不佳和不谙法律,亦无可奈何地按照要求一一配合。可是业主法团不但没有给予维修的批核却在罗先生回国不知情期间向法庭申请禁制,由于对方精通法律、文件充分,更因被告人身在外,法庭判罗先生败诉并勒令其停止使用抽油烟机,市政府随后亦要求他停止经营。罗先生后来聘请了律师进行上诉,但由于对方利用法律途径多番故意刁难,事件至今已令罗先生花费了大笔诉讼费用,加上受到案件影响导致店铺无法经营和正常地租售,使罗先生精神上受到很大困扰。
由于罗先生不在杨逸飞议员负责的区内,杨议员到现场视察环境后陪同罗先生与有关人士沟通和了解情况并尽力协助罗先生。杨逸飞表示,虽然事情进行到了法律程序,也希望可以从其他途径帮助到罗先生,比如说语言和咨询方面。杨逸飞认为事件反映了几个问题,第一,华人在语言不便的情况下可能未能受到法律上应有的保护;第二,其他地区正缺乏代表华人的声音;第三,由于英语不好或者不了解法律,很多华人都不经常参加业主例会或留意会议记录,因此失去了发言权和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接受某些对自己不利的条款,特别是在某些澳洲本地人较多的地区,只要有几位比较活跃的业主就很可能“操控”业主立案法团,漠视了那些英语和法律常识较差的人的声音,也有可能因为文化差异而遭排挤。杨逸飞议员呼吁大家要注意业主法团的讯息和尽量出席业主例会,以维护自己投票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