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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福建省龙岩市城建监察支队科员江进祥在向记者展示申述材料。当日,福建省龙岩市有关部门就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市城建监察支队科员江进祥9年没上班工资照发”事件做出回应,称互联网上相关内容属实,将在进一步调查后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处理。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2月10日,福建省龙岩市城建监察支队科员江进祥在向记者展示申述材料。当日,福建省龙岩市有关部门就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市城建监察支队科员江进祥9年没上班工资照发”事件做出回应,称互联网上相关内容属实,将在进一步调查后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处理。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网曝“最牛公务员”9年不上班工资照发 单位回应称停职是临时措施

  据新华社电 连日来,网曝福建省龙岩市“最牛公务员江进祥9年不上班工资照发”引发广泛关注。2月12日晚间,福建省龙岩市有关部门就江进祥提出的市政工程地下涵管有严重质量问题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长期不上班是因为“被无限期停职检查”等社会关注焦点作出回应。

  龙岩市有关部门表示,对江进祥反映的涵管裂纹和设备质量问题,龙岩市纪委监察局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作过多次调查。2003年4月,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督查函,龙岩市纪委牵头,龙岩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调查组,已就有关问题作全面的调查核实。

  最终调查的结论为:

  ——反映的龙岩市污水处理厂2K+830-2K+915段钢筋混凝土I级管发生裂纹的问题,事实存在,施工单位违反了施工技术规范,错误选用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采用14吨的振动压路机振动碾压,造成地下涵管承受的实际荷载超过设计的抗荷载力,是造成地下涵管裂纹的主要原因。事故主要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而非江进祥反映的涵管生产方。

  ——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一些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不力,未及时制止和纠正不当的施工行为,应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相关责任人员受到法纪、党政纪处理,涵管裂纹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进口经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其型号、质量、重量等技术参数的严格检验,查验合格证后分别出具了报关单及检验检疫证照,安装调试完毕后,通过了省环保局和市建委组织的验收。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至今,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经省、市环境监测部门监测,各项出水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连续达标排放。

  此外,江进祥曾在2月11日表示:“因为反映龙岩市人大代表视察中心城市时发现的质量问题,企图挽回人民的100多万元的损失,开罪了地方权势集团,从此开始了非常人能想象的漫无尽头的停职检查:从2002年5月16日被龙岩市人大党组停职检查起,已10年了,由于我拒不检查,至今没有恢复我的工作。”

  对此,龙岩市有关部门回应说,暂时停止职务只是一种临时性的人事管理措施,其有效时间从组织作出决定时起至解除决定或者作出行政处分之日止。江进祥的停职检查,到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5月31日对其作出撤销科级职务决定之日,就已终止了。同时,停职检查只是停止其当时所担任的科长职务,并不是停止其公务活动,其仍然具有履行所在单位科员职务的义务,停职检查不能成为其长期不上班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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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外交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在华举办国际会议。

通知从8个方面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国际会议提出要求。

通知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服务发展、确保重点、规范管理、精简务实”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在华国际会议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部)两级审批制度。

要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总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申办或承诺。凡不符合规定、无实质内容的国际会议一律不得举办或承办。如无特殊需要,未经批准,原则上不搞固定年会或与外方轮流开会机制。对已经形成机制的国际会议,要由该国际会议的业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会议的重要性和可持续性等进行评估,效果不明显的,应及时调整或清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确定国际会议的主题,不得在同一时间或短时间内举办主题相同或类似的国际会议。以国内议题为主的国际会议,除有专门规定外,应先按照国内会议报批和管理,再就涉外事项按规定报批。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精简国际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坚决纠正国际会议规模越大越好的错误认识,避免片面追求参会人数。百人以上的国际会议要慎办少办。与国际组织及外国有关团体、机构共同举办或受其委托承办的国际会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往届。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控制邀请我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国际会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承诺我党和国家领导人与会,不得为提高会议规格随意使用 “峰会”、“国际论坛”等称谓。严格控制邀请外宾的规模和规格,未经履行必要手续,不得擅自邀请或对外协商邀请重要外宾来访。各地区举办国际会议或涉外活动,不得竞相抬高国内外会议代表的规格,不得相互攀比。

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审批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请示,凡涉及申请财政拨款的,须事先会签财政部门同意;如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能,应事先会签相关部门。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程序,在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编制会议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会议经费由我方全额负担或由与会各方分担的,应统一按照会议标准制定经费预算,我方负担的经费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各部门自行批准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所需经费,应在部门预算中自行调剂解决,财政部门不再另外安排经费预算。

不得擅自对外承诺提供任何免费服务。会议经费由我方支付或由与会各方分担的,应严格执行经财政部门审核的经费预算及有关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财务管理办法和支出规定。承办方应当根据会议经费预算总额安排会议议程和接待服务,不得安排非会议内容的接待服务。会议经费由外方全额支付的,我方不再另外安排会议经费补助。经常举办国际会议的城市,应当实行会议定点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支出标准,原则上参照中央级二类会议经费综合定额标准执行。要严格控制会议的住宿档次,并按照国际惯例不配备生活用品,不发会议纪念品,不赠送礼品,不组织公款游览、参观等。会议用餐以自助餐为主,可安排一次冷餐宴请,不再另外安排迎送宴请。外方参会人员除特邀代表外,其他人员往返路费及食宿费一律自理。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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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11日,民政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旱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当前受旱灾影响较重的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省救灾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的旱灾救灾工作,把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细化要求、实化措施、强化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部署到位,落实到户,不漏一人,不留盲点,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通知要求,灾区特别是重旱区民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当前旱灾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困难的调查摸底工作。要迅速组织精干人员,走村入户,逐一排查,详细摸底,建立台账,认真了解当前灾区群众的生活现状,主要包括:农作物受灾情况,人畜饮水等生活困难情况,包括需买水或组织送水情况等,切实掌握群众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通知说,省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汇总、统计、分析本地旱情,每10天向部里报告一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当前旱灾情况和发展趋势,因旱造成缺水、缺粮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因旱缺水需组织送水的困难人数以及本地救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要随时报告。

通知强调,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密切跟踪旱情的发展趋势,掌握旱情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程度,做到情况清、数字明,及早制定周密细致的救灾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通知指出,灾害损失达到本地旱灾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的,要及时启动救灾预案,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送水、发放生活补贴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确保受灾群众的生活用水,不让一人因旱没水喝。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在分配使用中央安排的第二笔冬春救灾资金时,要统筹考虑当前的旱情,对旱灾区尤其是重旱区要重点予以倾斜,迅速安排下拨,督促发放到户、到人,支持灾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6号)的规定,积极商本地有关部门,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本地救灾资金的投入力度,有效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通知说,第二笔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可用于解决受灾群众饮水和口粮等生活困难,既可以发放现金,也可以发放粮食、饮用水、取水用具等救灾物资;群众自身取水困难的地方,可以用于统一组织送水。要坚持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救灾资金。在资金分配中,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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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方兴业)骗购安居房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主管部门收回其住房,并对其按市场租金3倍处罚,不良行为信息还将载入个人诚信档案。这是《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作出的规定。该《征求意见稿》昨天在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公布,法制办恳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修改建议。

  对骗购者收房并处以三倍罚金

  一直以来,市民群众对以虚假资料骗购保障性住房的行为深恶痛绝,为此,《征求意见稿》专设法律责任一章,对骗购行为进行惩处。

  《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人申请安居型商品房时虚报、瞒报有关情况或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处5000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出的政策性住房申请。

  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的,主管部门应当解除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协议、收回安居型商品房、退回原购房款,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收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搬迁之日期间的租金,并按照收取租金的三倍处以罚款。自安居型商品房收回之日起,5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出的政策性住房申请。

  在申购工作中,有些单位和个人为申请人出具了虚假证明材料。《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这种行为,由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市住房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违法行为人的居住地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抄告其所属单位。

  安居房价格不得超过商品房市价的70%

  关于安居房的定价,今年市民也多有议论,过高过低均不妥。 《征求意见稿》规定,安居型商品房最高销售价格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市规划国土部门综合考虑开发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和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评估地价、基准地价等因素,按不超过同期同区域同类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70%的标准拟定,经市房屋委员会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单套住房具体销售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由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单位考虑楼层和朝向等因素,参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确定,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关于安居房的规划建设,《征求意见稿》规定,市规划国土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在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筹,总量上配建不低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安居型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

  签合同10年后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市民对购买保障性住房后能否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比较关注,《征求意见稿》规定,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购房人在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前,也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回购该安居型商品房。但申请回购须具备如下情形之一: 需要转让所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需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户籍迁出本市的。

  自安居型商品房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至申请回购之日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回购价格为原合同购房价;超过10年的,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原购房价×【1-1.4%×(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至申请回购之日的年限-10年)】。

  申请者须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

  《征求意见稿》规定, 本市户籍居民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单身且年龄满35周岁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申购安居房的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按时连续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的,连续缴费时间为3年以上;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征求意见稿》就申请条件提供了第二个方案共大家讨论,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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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外交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在华举办国际会议。

  通知从8个方面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国际会议提出要求。

  通知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服务发展、确保重点、规范管理、精简务实”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在华国际会议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部)两级审批制度。

  要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总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申办或承诺。凡不符合规定、无实质内容的国际会议一律不得举办或承办。如无特殊需要,未经批准,原则上不搞固定年会或与外方轮流开会机制。对已经形成机制的国际会议,要由该国际会议的业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会议的重要性和可持续性等进行评估,效果不明显的,应及时调整或清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确定国际会议的主题,不得在同一时间或短时间内举办主题相同或类似的国际会议。以国内议题为主的国际会议,除有专门规定外,应先按照国内会议报批和管理,再就涉外事项按规定报批。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精简国际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坚决纠正国际会议规模越大越好的错误认识,避免片面追求参会人数。百人以上的国际会议要慎办少办。与国际组织及外国有关团体、机构共同举办或受其委托承办的国际会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往届。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控制邀请我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国际会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承诺我党和国家领导人与会,不得为提高会议规格随意使用 “峰会”、“国际论坛”等称谓。严格控制邀请外宾的规模和规格,未经履行必要手续,不得擅自邀请或对外协商邀请重要外宾来访。各地区举办国际会议或涉外活动,不得竞相抬高国内外会议代表的规格,不得相互攀比。

  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审批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请示,凡涉及申请财政拨款的,须事先会签财政部门同意;如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能,应事先会签相关部门。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程序,在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编制会议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会议经费由我方全额负担或由与会各方分担的,应统一按照会议标准制定经费预算,我方负担的经费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各部门自行批准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所需经费,应在部门预算中自行调剂解决,财政部门不再另外安排经费预算。

  不得擅自对外承诺提供任何免费服务。会议经费由我方支付或由与会各方分担的,应严格执行经财政部门审核的经费预算及有关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财务管理办法和支出规定。承办方应当根据会议经费预算总额安排会议议程和接待服务,不得安排非会议内容的接待服务。会议经费由外方全额支付的,我方不再另外安排会议经费补助。经常举办国际会议的城市,应当实行会议定点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支出标准,原则上参照中央级二类会议经费综合定额标准执行。要严格控制会议的住宿档次,并按照国际惯例不配备生活用品,不发会议纪念品,不赠送礼品,不组织公款游览、参观等。会议用餐以自助餐为主,可安排一次冷餐宴请,不再另外安排迎送宴请。外方参会人员除特邀代表外,其他人员往返路费及食宿费一律自理。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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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试点将给顺德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资料图片/CFP) 省直管县试点将给顺德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资料图片/CFP)

  本报讯 (记者汤南)2009年9月佛山市顺德区布置开展以大部门体制为重点的行政体制改革。一年多来,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县级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经验。日前,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顺德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东省确定顺德区为省直管县试点,对顺德区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顺德区享有地级市的行政执法权限,并将接受广东省的直接考核,分数单列。

  深入探索

  探索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省委、省政府鼓励和支持顺德区以行政体制改革为主线,开展深化综合改革试验,统筹协调推进各领域改革,尤其是在社会体制改革、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新型区域合作等领域大胆进行综合改革探索和创新试验,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持顺德区在推进农村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快建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支持顺德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探索区域合作互利共赢新模式。

  省委、省政府要求,对经过清理已下放到顺德区政府及其部门的各项行政管理权,省、佛山市政府所属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收。依法属于省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后要实行备案审查制度。

  探索推行干部职务与级别并行

  《意见》要求,佛山市委对顺德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权限维持不变,改革后新增设的处级职务委托给顺德区委管理,对区直部门一把手的调配使用由顺德区委先提出方案。创新干部人事制度,探索推行干部行政职务与行政级别并行、工资职级与行政职务相对分离制度,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务员改革试点。建立和完善顺德区干部在省、佛山市之间交叉选拔和交流制度。

  探索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直接管理顺德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办法,加强省对顺德区的层级监督,建立健全与扩权相适应、以党政主要领导为主要问责对象的首长问责制度。

  顺德享受地级市行政执法权限

  《意见》指出,顺德区除党委、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市现有的规划、统计管理模式,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各项市级统筹基金及东平新城维持现有管理体制外,其他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由省直接管理,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由“地级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等由地级市行使的有关职权。

  对行使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地级市法定审批事权问题,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

  顺德区享有地级市的行政执法权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顺德区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对区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可向顺德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以顺德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国家与省财政专项资金单列划拨

  省委、省政府将对顺德区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佛山市和顺德区统一按省的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各自编制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和年终决算,分别报省汇总;年终各类结算事项一律由省财政与佛山市、顺德区财政直接办理;佛山市与顺德区之间如有结算事项,参照深圳市财政对省财政的结算管理方式处理。坚持财权与事权相适应,合理确定佛山市、顺德区财政收入划分和各自的支出范围,不得要求对方分担应属自身事权范围内的支出责任。转移支付、税收返还、所得税返还等由省财政直接核定并补助到顺德区;国家、省级财政的专项资金对顺德区实行单列划拨,顺德区可直接向省级财政等有关部门申请专项拨款补助,由省财政直接下达顺德区。

  省直各部门划拨给顺德区各部门的经费直接划拨到区财税局,再由区财税局统一划拨给区各部门。

  除法律法规和省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顺德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该区自行收取和支配。原垂直管理部门的罚没款经省主管部门同意,可直接缴纳给顺德区财税局,罚没物品按有关规定由顺德区处理。

  顺德考核不参与珠三角九市排名

  省委、省政府将适应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对顺德实施符合实际的考核机制。由省按照“只评估不排名”的原则,对顺德区直接考核,分数单列,不参与珠三角九市排名,重点介绍其改革经验做法。强化佛山市、顺德区协调配合,配套调整和完善与省直管县体制相适应的金融、电力等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重点加强佛山市、顺德区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协调,加快信息化建设,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市场要素的合理配置和自由流动,实现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构建互利共赢的新型市、区关系。

  对干预改革的单位个人要追责

  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编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改革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原设在顺德区的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属地管理后,省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保持支持力度不减,经费按规定直接划转,确保相关工作不因隶属关系改变受到影响。

  省委、省政府将加大对改革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相关考核工作于2011年5月底前进行。对放权和支持力度大的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对改革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干预或阻挠改革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改革过程中违法违纪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

  评论

  向体制改革要效率

  本报评论员

  如今,“扩权强县”、“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在全国渐次推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也已试点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在此背景下,广东省对顺德实行直接管理体制,无疑是继顺德“大部制”改革之后,又一重要行政体制改革举措,意义重大。

  首先,“省直管县”可以缩短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链条,有效避免地县之间争利以及财权事权不匹配的情况,显著改善地方财政体制中的不合理因素,提高财政资金的分配和利用效率。比如《意见》中就明确规定,国家、省级财政的专项资金对顺德区实行单列划拨,顺德区可直接向省级财政等有关部门申请专项拨款补助,由省财政直接下达顺德区。这样的财政“直达”体制,正是提高财政“效率”的有力举措。

  而且,《意见》中还明确规定,顺德区享有地级市的行政执法权限。从管理流程上看,这意味着省直接管理,不再经过市级环节,减少了行政层级,提高了管理效率,也避免出现“市管县”成为“市刮县”、“市吃县”、“市压县”的情况。这不仅减少了政府层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多层次行政干预对市场竞争关系的扭曲,一方面增强了县级政府的行政效能,提高了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增强了省级财政的直接调控能力和地区间均衡发展统筹能力。

  改革需要磨合,也需要相关配套。“省直管县”之后,如何理顺县与市以及周边兄弟县之间的关系、事权及编制等一系列配套改革如何进行、相关配套政策和对接机制如何制定、怎样与省直各部门之间进行职责对接、相关部门如何确保不因隶属关系改变而影响工作……这些均需缜密筹划、精心部署、具体落实,既要循序渐进,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又要雷厉风行,以推进改革不断深入。

  改革的目的,说到底就是让幸福最大化。“省直管县”,从根本上来说在于理顺关系,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富县、富民,从而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顺德试点“直管县”,进而总结经验,推广开来,也是建设“幸福广东”的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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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天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有关部门获悉,全国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近两年来,已在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逾4万个,涉及金额超过200亿元。

机关和事业单位涉及金额127.86亿元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牵头实施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部门最新通报的全国“小金库”治理情况显示,自2009年4月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5738个,涉及金额127.86亿元。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受到行政处罚842人,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27人。

社会团体和国企涉及金额88.49亿元

在继续深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我国还正式启动了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19855个,涉及金额88.49亿元。其中,175163个社会团体和305471个国有企业,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11822个单位存在“小金库”18042个,涉及金额71.92亿元。目前,中央和地方组织的重点检查正在进行中,根据初步认定的结果统计,检查发现“小金库”1813个,涉及金额16.57亿元。

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中央决定将继续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同时,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要加大治理力度。

案例

资金来源

套取资金、违规收费、虚列支出

违规设立的“小金库”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如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畜牧局被查出通过转移收入、套取专项资金等形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22万元。

各地区各部门查处的“小金库”资金来源还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或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多种形式。

资金流向

发放福利、公务接待、个人贪污

“小金库”资金在使用上多表现为发放福利、公务接待、弥补机关经费以及个人贪污挪用等形式。例如,2007年8月至2009年4月期间,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移民开发局套取移民后扶项目专项资金160万余元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发放奖金补助、公务接待和跑项目等费用,累计支出160万余元。

2004年至2009年期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房地产管理局也被查出通过隐匿和截留收入等方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98.6万元,先后数次被该局领导班子私分,累计支出189.16万元。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京华网 http://www.jinghua.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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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天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有关部门获悉,全国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近两年来,已在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逾4万个,涉及金额超过200亿元。

机关和事业单位涉及金额127.86亿元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牵头实施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部门最新通报的全国“小金库”治理情况显示,自2009年4月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5738个,涉及金额127.86亿元。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受到行政处罚842人,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27人。

社会团体和国企涉及金额88.49亿元

在继续深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我国还正式启动了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19855个,涉及金额88.49亿元。其中,175163个社会团体和305471个国有企业,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11822个单位存在“小金库”18042个,涉及金额71.92亿元。目前,中央和地方组织的重点检查正在进行中,根据初步认定的结果统计,检查发现“小金库”1813个,涉及金额16.57亿元。

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中央决定将继续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同时,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要加大治理力度。

案例

资金来源

套取资金、违规收费、虚列支出

违规设立的“小金库”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如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畜牧局被查出通过转移收入、套取专项资金等形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22万元。

各地区各部门查处的“小金库”资金来源还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或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多种形式。

资金流向

发放福利、公务接待、个人贪污

“小金库”资金在使用上多表现为发放福利、公务接待、弥补机关经费以及个人贪污挪用等形式。例如,2007年8月至2009年4月期间,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移民开发局套取移民后扶项目专项资金160万余元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发放奖金补助、公务接待和跑项目等费用,累计支出160万余元。

2004年至2009年期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房地产管理局也被查出通过隐匿和截留收入等方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98.6万元,先后数次被该局领导班子私分,累计支出189.16万元。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京华网 http://www.jinghua.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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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经过3年多反复调研,40多次座谈会,2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1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5章35条4000多字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物权法出台 拆迁条例面临修订

新条例出台前,我国一直在沿用1991年出台、2001年修改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施行,明确界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与国有、集体财产权的平等主体地位。旧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因与物权法有关规定不符,面临停止执行。

2007年12月14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修改决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并首次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再次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然后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再由国务院决定公布施行。

随后,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奔赴各地了解情况,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地方及有关部门、被拆迁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拆迁公司负责人的意见。

三年调研 两次征求10万意见

2010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首次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立刻引起关注。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10个多月后,2010年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仅在两次征求意见期间,国务院法制办分别征集意见65601条和37898条。

两次征求意见过程中,公众最关注补偿问题。第一次征求意见,公众就提出相关意见13332条;第二次征求意见,公众又提出大量相关意见。

评价

最大亮点是取消行政强拆

“取消行政机关自行强拆”被认为是最大的亮点。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强拆中出现一些恶性事件,虽然是极少数,但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认为,通过禁止性规定规范搬迁活动,将强化对被征收人权益的保护,有助于化解长期以来因建设单位作为搬迁主体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表示,制度设计者希望通过司法程序的设置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把风险降到最低。

受到立法权限、实际情况等制约,新条例对集体土地征收问题没有规定。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对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作出修改,由国务院尽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本文来源: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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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因尼斯费尔,一栋房屋被飓风“雅斯”毁坏。新华社发 2月3日,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因尼斯费尔,一栋房屋被飓风“雅斯”毁坏。新华社发

2月3日,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北部的一个小镇,一栋房屋被飓风“雅斯”毁坏。 2月3日,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北部的一个小镇,一栋房屋被飓风“雅斯”毁坏。

2月3日,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因尼斯费尔,一名男子清理被飓风“雅斯”毁坏的遮阳篷。 2月3日,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因尼斯费尔,一名男子清理被飓风“雅斯”毁坏的遮阳篷。

  新华网布里斯班2月3日电 (记者 傅云威 刘秀华) 中国驻澳大利亚布里斯班总领馆3日对新华社记者说,迄今没有收到昆士兰州北部沿海地区的飓风“雅斯”造成中国人受伤的报告。

  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任共平说,从澳大利亚警方、民防部门等渠道获得的信息表明,没有中国人在飓风中受伤。他说,总领馆将继续密切关注在昆士兰州的中国公民的安全状况。

  飓风“雅斯”2日午夜在昆士兰州汤斯维尔市和凯恩斯市之间的地区登陆,最大风速达到每小时290公里,强风掀起巨浪,损毁建筑和公共设施,造成大约17万户居民断电,目前尚无人员在飓风中死亡的报告。

  当地气象部门报告说,飓风目前已从5级降至2级,并继续向内陆推进,预计将继续给相关地区造成损害。昆士兰州民防部门说,当局已着手修复受损的基础设施。

  此前,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馆已启动应急机制,与昆士兰州政府、警方和旅行社等部门联系,采取措施撤离中国游客,确保中国公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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