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三门峡4月18日消息(记者吴喆华)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起交通肇事案三死两伤,在被告人没有赔偿的情况下,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却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为重要依据,做出减轻处罚的判决书。案件昨天被中国之声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昨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做出批示。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检查。
司机撞死3人未赔偿或轻判
去年9月,河南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三死两伤。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今年3月6日,该事故中负全责的肇事司机被陕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中重要依据是:法院认定“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
受害人家属张利强却说:没有见到一分钱赔偿款,法院这样的判决是在胡说八道。
张利强:判决书拿过来一看简直胡说八道,啥依据也没有你就这么判。
陕县法院负责本案的法官水涛说,认定被告人积极赔偿,是因为负责审理该案件民事部分的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提供了赔偿证明。
水涛:湖滨区法院出了个证明,出了个证明我这个地方就照着这样判了。
家属:那边出的证明说的是给这边款赔偿了。
水涛:嗯
家属:咱这边就根据那边?
水涛:对,判了。
法院承认证明开得不够严谨
在湖滨区法院提供“赔偿证明”里,对于被告人是否做出赔偿,这样表述:“据被告人称:能够及时赔付赔偿款近90万元。” 湖滨区法院后川法庭庭长翟二民表示:证明开得不够严谨,但并没有被告人已经做出赔偿的意思。
翟二民:陕县法院审这个刑事案件的时候,当时他问咱这个情况,我记得我给水涛也通过电话,并且他们的律师也来过很多次,非要叫咱们出个证明。我们说这个证明坚决不能,因为我们的民事案件正在审,我们咋给你出这个。但是陕县法院人家专门给咱们来了个函,也盖了法院的章,要求介绍情况,也通过正常的程序来了。他要是往我这推,那天我就躁了我跟你说。我好不容易好心好意给你出个东西,你三番五次叫我这样,我都不给你出,现在你把事推到我身上,你是耍冤大头呢!
然而,在判决中,陕县法院将湖滨区法院出具的赔偿证明偷梁换柱,把被告人“能够赔付”,改为被告人“积极赔偿”。对此,法官水涛辩称:自己当时“眼睛花”,才将案件“判错了”。
水涛:他是这样写了个东西,就是说能保障赔偿90万最少。
记者:那咱们就认定已经赔了?
水涛:他证明写的有点含糊,我眼又花,我一看能够及时赔偿,他写错了,我们应该一个字一个字的扣。确实没有给,我们觉得我们错了。
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 案件将重审
对于这样的糊涂判决,昨天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做出批示,要求省高院立即派人调查,如情况属实,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昨天下午,三门峡市市委书记杨树平批示:要求市委政法委安排市政法纪工委重点督办,确保此案依法公平公正判决。
今天凌晨,记者从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有关方面了解到:目前,陕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吕丙林、主审法官水涛以及湖滨区人民法院后川法庭庭长翟二民已被停职检查、接受调查、听候处理。
三门峡市中院相关负责人:鉴于出现的问题,由市政法纪工委负责,于4月17日晚开始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另外今天会上要求湖滨区法院抓紧时间审理民事赔偿部分,让受害人家属尽快得到经济赔偿。
陕县法院办公室主任徐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案件审理的确存在问题,陕县法院已于4月11日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开庭时间是4月23日。
徐敏:这个案件我们没有什么可说的,肯定是有问题。现在对承办人已经是停职了。我们会尽快公正的做出裁判,下个星期就准备开庭了。
环球网记者王欣报道,据韩联社4月4日消息,韩国检方3日针对刺死韩国海警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某向法院求刑,要求法院对其处以死刑。
报道称,检方还针对因涉嫌妨碍特殊公务执行而一同被起诉的李某等8名船员,和故意用船冲撞被管制渔船的“辽葫渔”船长刘某等人,要求法院分别判有期徒刑2至3年,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
仁川地方检察厅公安部3日在仁川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的审理下进行的最终公审中表示,由于考虑到程某的杀人“是有缜密计划的”,而且“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并且鉴于遗属的要求,被告人将难逃严惩。此外,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是对一个国家公共权力的挑战”,有重大社会影响,因此需要予以相应的处罚。
报道称,程某于2011年12月12日“侵犯韩国专属经济水域”,在仁川市瓮津郡小青岛西南方87公里海上进行“非法捕捞”,在韩国海警进行管制的过程中挥舞凶器,导致警长李某被刺身亡。
中新网4月3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吕秀莲遭台湾检方特侦组起诉特别费案时,另被起诉诈领公务机要费部分,台北地方法院2日开庭开辩论,吕秀莲表示,因为陈水扁曾告诉她,每月给她的15万元(新台币,下同)是属于“犒赏”,她自始自终都认为这笔钱来自犒赏,只要签收后就完成核销,否认知情并指示幕僚搜集他人不实发票诈领公务机要费。
陈水扁夫妇被控的诈领公务机要费案部分,一审时,扁夫妇一度遭判处无期徒刑,但去年9月,台湾高等法院(高院)更一审时则将二人改判无罪,经特侦组上诉,全案目前仍在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审理中,而吕秀莲的公务机要费案,迄今仍在地方法院审理阶段。
台湾地区“会计法”修正将特别费除罪化后,吕秀莲涉及的特别费案可望受惠获得免诉,但扁每月从公务费中拨款15万元给吕使用部分,却因存有以不实发票核销公务机要费的诈领行为,遭特侦组一并起诉,当时有媒体报道,在公务费的核销单据中,吕秀莲有买酱菜的30元发票。
台北地院2日开庭审理吕秀莲被控诈领公务机要费271万元部分,吕秀莲表示,2000年当选后,刚进“总统府”一切都不知道状况,有关事务性的问题,都是“府”方的相关承办人员与她的幕僚接触,会计人员虽偶有在核销时要求补正,但没有补正的部分,她认为就应该是合法的。
吕秀莲说,她从“府”方看到的相关文件,都只有副领导人特别费的记载,而且是过去相沿成习,并不是特别要给她的,吕说,扁曾经告诉她,每月拨给她的15万元,是属于犒赏,领据签收后随即完成核销,检察官指控她担任过桃园县长,应该知道公务费的性质,吕强调如果她明知,怎又会去搜集他人的发票来核销。
根据特侦组起诉,扁于当局领导人任内,为了核销自己核销不完的公务机要费,自2002年5月到2007年5月,每月拨款15万元给吕秀莲,但吕秀莲以及她的办公室秘书苏妍妃等幕僚,四处搜集他人发票以核销公务机要费,认为吕秀涉嫌诈领公务机要费。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孙伶俐):本·拉登3名遗孀和两个女儿日前因非法居留,被巴基斯坦法院判处监禁。
巴基斯坦一家法院2号对基地组织前领导人本·拉登的三名遗孀和两名女儿做出判决,因她们在巴基斯坦非法居留,判处45天的监禁。刑期往回追溯,从她们被正式逮捕的3月3号开始算起。此外,法庭还对每个人处以110美元的罚金,并要求巴基斯坦政府安排遣返本拉登的遗孀和女儿。
自本·拉登2011年5月在巴基斯坦境内被美国海豹突击队击毙后,巴基斯坦政府拘留了他的两名沙特籍妻子、一名也门籍妻子及两名已成年的女儿,巴基斯坦法院本月2号对他们提出了起诉。拉登遗孀的律师说,对法庭的判决她们不打算上诉,也门方面已经同意接受本·拉登的也门籍妻子回国。
称著名的奥运主题歌《我和你》抄袭了自己的应征作品,山东大学副教授王瑞华与土家族男子张明仁,将2008年北京奥运音乐总监、作曲家陈其钢以及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起诉。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高院终审驳回了王瑞华和张明仁的诉讼请求。
王瑞华介绍,2007年8月16日,她将自己创作的《我和你》歌词寄给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2008年8月8日,她发现奥运主题曲《我和你》无论从歌曲名称还是歌词内容,都和她的作品相似。网友张明仁表示,他的作品也疑似遭到剽窃。经王瑞华和张明仁对比,奥运主题曲《我和你》是综合了二人的应征作品的综合版,于是将该歌曲的词作者陈其钢起诉。
北京市一中法院一审以涉案作品“不构成实质相似”为由驳回了王瑞华与张明仁的诉讼请求,二人上诉。
北京市高院二审承认了王瑞华等人拥有著作权,法院指出,根据王瑞华提供的在其电脑里保存的作品打印件和硬盘,可以视为作品的原件。因此,二审法院认为王瑞华已经完成了对于其作品著作权的初步举证。但是法院同时指出,陈其钢作品中使用了“我和你”以及“梦想”这一表达,由于该表达过于简单,而且在陈其钢的作品中所占比例很小,而且是公有领域的常用表达,因此法院认定两者没有构成实质性相似。据此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对于张明仁的作品,法院同样认为不构成实质性相似,而维持原判。
对于此判决,王瑞华教授表示不满,她指出,二审尽管认可了我拥有自己作品著作权的部分事实,但基本是旧瓶装新酒,因此将继续申诉。
新华网长春3月29日电 3月29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公告了最高人民法院对通化市“5·01”如家快捷酒店纵火案3名主犯王健松、曲龙、王禄以放火罪核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当日,3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1年5月1日,吉林省通化市如家快捷酒店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1人死亡。
印度古庙发现珍宝
印度南部克勒拉邦古庙寻宝又出现曲折。据“中央社”报道,印度最高法院今天(16日)做出裁示,为保护庙中宝藏,禁止打开已139年未开启的一间密室,并强调禁令与民间盛传“开密室大难临头”的说法毫无关联。
位于克勒拉(Kerala)邦首府锡鲁瓦兰塔不朗( Thiruvananthapuram)的印度教帕德玛纳巴史瓦米( Padmanabhaswamy)庙,据说经清点庙产后,已在6个密室中的5个找到价值1万亿卢比(约211亿美元)的珍宝。
印度最高法院今天裁示,在对大批宝藏采取进一步的保全和保存工作之前,暂时不得开启最后一个“密室B”。
一组占星家8月中旬曾在古庙观星,据说这个过程可探查神灵的旨意。占星家小组最后的结论说,已139年未开启的密室B“绝对开不得”,否则会“大难临头”。
印度最高法院强调,这项裁示跟民间盛传开启密室B会恶运降临的说法,毫无关联,院方并未考虑占星家的警告。最高法院预定21日针对如何加强维安,保护已经找出的宝藏,做出新的裁示。
庙产原由旧时土邦特拉凡科(Travancore)前王室家族设立的信托机构管理,但在信徒孙德拉扬(T.P. Sunderarajan)质疑庙产维护不透明而兴讼后,克勒拉高等法院2月下令邦政府接管寺庙。
庙方上诉后,最高法院指派包括孙德拉扬在内的7 人小组,自6月底开始清点庙产。
由于已找出的宝藏价值惊人,基于安全顾虑,最高法院7月上旬决定先就宝藏的安全、保存、估价等问题举行听证会,再决定是否开启密室B。
前王室家族向最高法院作证指出,密室B入口处有“大蛇”标记,代表不可开启,否则恐“招致神怒”。前王室家族辈分最高的长老韦玛(Uthradom Thirunal Marthanda Verma)表示,清点庙产期间,他曾在走廊上看到一条蛇,“那是一种警告”。
全案最邪门的一点在于,原本据说身体健康的孙德拉扬,7月17日在庙旁自宅睡觉时无端辞世,享年70岁,为古庙寻宝增添神秘色彩。
在上海工作的江苏睢宁人高国龙最近被“跨省追捕”了。因在网上发帖批评睢宁法院的执行工作,两个法官带队将他从上海抓回睢宁,睢宁法院以诽谤他人对其处以拘留15日并罚款1万元。对于拘留高国龙,睢宁县委一负责人称,这是引导“人民说实话”。
跨省刑拘
高国龙的妻子姜女士称,8月16日晚上六点多下班后,她买菜回到家中,只见窗外有洗好的衣服、锅里有热气腾腾的饭,但家里无人,电话也发现无法打通。邻居告诉她说,有调查户口的民警来将高带走,说是要其协助调查点事情。姜不断打高的手机,始终都是处于移动小秘书状态。直到晚上8点,姜才接到丈夫的电话,称因帮老家人打官司,需要回去作证。次日凌晨2点,高突然发了条短信,告诉她自己被直接送进拘留所。姜称,她次日与丈夫在睢宁的亲属联系获知,高被拘是因网上发帖子得罪了法院的人和县委书记。
高国龙被拘主要因一起今年3月7日在睢宁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日傍晚,一辆牌号为苏CS0407的机动车拉沙时,将一五岁女童赵梦楠压在车底,致女孩肺部出血、脊骨受伤、脚部严重骨折。在睢宁县法院出具的拘留高国龙相关情况介绍中,称高国龙与该女童爷爷属于“表亲”。记者搜索到高国龙在网站所发表的帖子。在这起事故发生后,高国龙发表过多篇批评的帖子,从案件最初的交警事故认定到法院执行。在案件进入法院阶段后,高国龙又连续发表多篇批评法院的帖子,指责法院起初立案以及调解后的执行工作。
引导民风?
睢宁县委提供了一份睢宁县法院出具的情况介绍称,7月25日开始,高国龙在网上四次发帖子指责法院不执行,在法院多次网上回复、解释的情况下,高国龙仍然不听劝阻,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乃至全县机关人员进行恶毒的辱骂,并多次打电话给负责执行调查的法官韩宁,对韩宁进行指责、恐吓、侮辱,严重影响了法院正常执行案件。介绍中称,高国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本院”决定对高国龙司法拘留15天,罚款人民币1万元。也就是说,决定对高国龙采取措施者并非公安机关,而是睢宁县法院。
抓捕高国龙主因是其发帖批评睢宁县法院,但缘何发帖批评却遭到拘留这样的“待遇”?睢宁县委一负责人以对法律方面情况不太熟悉为由没有解答,但他另外介绍称,睢宁县近几年来大力推进网络问政,整顿了官风,同时,睢宁也注重引导民风。当地宣传部官员称,在网络开放之后,也出现一些侮骂和诽谤性的帖子,睢宁县于2008年也对一起诽谤性的帖子当事人判刑。上述负责人介绍说,自2008年的诽谤案被判处刑罚之后,睢宁的网络环境得到净化,但才一年多,又来了个高国龙,处理也是引导“人民说实话”。记者截稿前得知,高国龙已被释放。 据《南方都市报》
中广网北京8月24日消息(记者张华杰)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今天(2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
一般说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制度是贯穿诉讼活动始终的重要制度。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证据制度主要作了四方面的修改:
第一个方面是完善了证据的种类和证明标准。草案规定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也就说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网页等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草案规定:行政机关收集的物证、书证等证据,经过司法机关的核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判案时,要求“证据确实、充分”。在实践中不好把握这一条,草案认定了“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定罪量刑的事实都要有证据证明;二是定案的证据都要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的事实已经排除合理怀疑。
第二个方面的修改是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第三个方面的修改是完善了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证人、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而不出庭的问题比较突出,这样影响了审判公正。草案规定法院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拒不作证情节严重的,可以拘留。证人作证的费用、误工损失,由财政保障。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被告的配偶、父母、子女免除了作证的义务,因为法律规定,凡是知情者都有作证义务,他们不会被法院强制出庭作证,但是可以自愿作证或者以书面证言等方式作证。
第四个方面是完善了证人保护制度。规定证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予以保护的申请。
现实中,产生刑讯逼供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可能会被法院采纳。草案明确规定:公检法人员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根据草案的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式收集的口供、证人证言等不能作为证据;违反法律收集的物证、书证,如果是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不能作为证据。另外公检法机关都有排除非法证据的义务。在实践中,很多刑讯逼供出现在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看守所之前,草案因此就规定,拘留、逮捕后应当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在看守所的讯问要录音录像。
中新网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 周兆军)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通过提审予以改判。
草案同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
专家指出,上述修改,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体现了国家对于死刑适用的慎重,为进一步保证死刑复核案件的质量提供了保障。
此外,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一审、第二审的程序予以完善。对于第一审程序,草案完善了起诉案卷移送制度、开庭前的准备程序。对于第二审程序,草案规定了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完善发回重审制度。
草案将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范围修改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认罪”案件,即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的案件。同时,为强化制约和检察职能,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