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著名的奥运主题歌《我和你》抄袭了自己的应征作品,山东大学副教授王瑞华与土家族男子张明仁,将2008年北京奥运音乐总监、作曲家陈其钢以及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起诉。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高院终审驳回了王瑞华和张明仁的诉讼请求。
王瑞华介绍,2007年8月16日,她将自己创作的《我和你》歌词寄给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2008年8月8日,她发现奥运主题曲《我和你》无论从歌曲名称还是歌词内容,都和她的作品相似。网友张明仁表示,他的作品也疑似遭到剽窃。经王瑞华和张明仁对比,奥运主题曲《我和你》是综合了二人的应征作品的综合版,于是将该歌曲的词作者陈其钢起诉。
北京市一中法院一审以涉案作品“不构成实质相似”为由驳回了王瑞华与张明仁的诉讼请求,二人上诉。
北京市高院二审承认了王瑞华等人拥有著作权,法院指出,根据王瑞华提供的在其电脑里保存的作品打印件和硬盘,可以视为作品的原件。因此,二审法院认为王瑞华已经完成了对于其作品著作权的初步举证。但是法院同时指出,陈其钢作品中使用了“我和你”以及“梦想”这一表达,由于该表达过于简单,而且在陈其钢的作品中所占比例很小,而且是公有领域的常用表达,因此法院认定两者没有构成实质性相似。据此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对于张明仁的作品,法院同样认为不构成实质性相似,而维持原判。
对于此判决,王瑞华教授表示不满,她指出,二审尽管认可了我拥有自己作品著作权的部分事实,但基本是旧瓶装新酒,因此将继续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