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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部署彻查严打“毒胶囊”犯罪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公安部挂牌督办,现已查封涉案厂家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

  4月15日以来,中央电视台连续报道了“毒胶囊”事件,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继前期部署各涉案地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后,公安部19日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排查、严厉打击“毒胶囊”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毒胶囊”事件曝光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河北、浙江、江西、山东等地公安机关介入侦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查封工业明胶和胶囊生产厂家10个,现场查扣涉案工业明胶230余吨。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指出,“毒胶囊”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中央领导同志对公安机关迅速有力坚决打击“毒胶囊”犯罪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力度,彻查“毒胶囊”犯罪。尽管目前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但打击“毒胶囊”犯罪活动是保卫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餐桌安全的迫切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所在。各地公安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毒胶囊”犯罪的现实危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

  黄明强调,要快侦快破、一查到底,对浙江、河北、江西、山东等地在侦案件,公安部一律挂牌督办。各地要由领导同志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确保办案警力,确保办案质量,立足于全环节查明犯罪事实,迅速查明流向,无论涉及哪些企业和个人,都要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要打破常规、提前介入、主动出击,针对“毒胶囊”犯罪专业性、隐蔽性强的特点,主动配合食药监、质检、工商等部门对明胶、胶囊以及与之关联的药品、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认真排查整治,对药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线索倒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凡是将工业明胶用于食品药品加工的,一律依法查处。要加强政策法律宣传,督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对拒不投案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强化部门、区域和警种间的协调配合,加强与检法机关和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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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中国渔船船长涉嫌刺死韩国海警被捕。图片来源:四川在线 资料图:中国渔船船长涉嫌刺死韩国海警被捕。图片来源:四川在线

  晚报记者 朱静远 综合报道晚报制图 邬思蓓

  北京时间今天上午9点,韩国当地时间10点,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对中国渔船 “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刺死韩国海警一案进行一审判决。仁川地方法院判处程大伟有期徒刑30年、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

  韩国检方:船长杀人有缜密计划,且未作出任何补偿

  去年12月12日,韩国警方在黄海海域执法时,与“鲁文渔”号发生冲突,一名海警受伤,一名海警身亡。韩国媒体称韩国海警海上扣押 “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船员挥舞的玻璃碎片刺伤。随后,海警李某被直升机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因肋部被捅,内脏破裂,最终不治身亡。

  随后,韩国警方对9名中国渔民发出逮捕令,罪名是“妨害特殊公务执行罪”,船长程大伟还多了一项“杀人罪”。韩国仁川地方检察厅本月3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处中国“鲁文渔”号船长程某死刑。对于剩下的8名中国船员,韩国检方向法院建议的量刑标准是2至3年,并处以2千万韩元的罚金。

  仁川地方检察厅公安部3日在仁川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的审理下进行的最终公审中表示,由于考虑到程某杀人是有缜密计划的,而且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并鉴于遗属的要求,被告人将难逃严惩。此外,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有重大社会影响,因此需要予以相应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此次法院一审判决是死刑,如果中国方面提出抗诉,那么还要经过二审和三审。而韩国近年来已经鲜有执行死刑的制度。韩国目前保留有死刑制度,2010年韩国因为重大儿童性犯罪等罪名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有4人,但韩国从1998年以后从未执行过死刑,韩国也被认为是“废除死刑的国家”。

  船长亲友:他像绿林好汉,曾在3次海难中救了17人

  在程大伟的老家辽宁绥中的张见渔港,渔民们都不相信程大伟杀了人。这座渔港建于2002年,从那时起,程大伟就是港上的名人。有船在海上出了事,渔民们就会去找程大伟,“大伟,赶紧去救人。 ”

  在船长们的描述中,程大伟为人豪爽、仗义,出手阔气,好请客,“有点像当年的绿林好汉。”船长王尽忠至今还记得,刚认识程大伟那年,自己的船在海上遇难,其他船都不予理会,只有程大伟自己驾船从18海里外跑来救援。另一位船长则回忆,他的船在海上飘了三天三夜,直到程大伟的船路过才得了救。

  38岁那年,程大伟第一次因救人上了报纸——2004年9月14日的凌晨4点,载着两千多吨硫酸的福州“金达226号”货轮,在山东石岛附近海域出现故障。货轮在巨浪击打下濒临沉没。不远处,程大伟驾驶的“辽绥渔4415号”和另一艘渔船接到了求救信号,立刻赶去救援。两艘小渔船冒着被巨浪打沉的危险,在海上救了14个人,其中程大伟一艘船就救了9人。

  这件事曾被《辽沈晚报》报道,并在辽宁和山东渔民间广为流传,程大伟也因此在渔民中间建立起威信。根据船长们的说法,7年间,他曾在3次海难里救了至少17条人命,“大伟在整个渤海都人缘好。 ”

  专家:韩方过度执法是导致冲突加剧主因之一

  近年以来,经常有中国渔民与韩国海警发生渔业冲突的事故报道。这一次,中国渔民程大伟事件韩方预备依据专属经济区法进行审判,专家认为这并不恰当。

  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李国强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认为,由于事发海域中韩并没有划分疆界,而是依照《中韩渔业协定》规则,所以不应适用韩国国内法律。

  1993年开始,中韩双方就进行了渔业谈判,最后达成了 《中韩渔业协定》,从2001年6月正式开始生效。但是韩国方面援引本国的政治经济学的法律来约束在黄海的渔业活动,李国强认为这既不公正也不合理。双方都应该共同遵守渔业协定,尽管该协定是针对渔业领域的,但它是在没有解决海上划界问题的前提下,作为一个过渡性、临时性的解决办法来运作,就不能拿本国的国内法在黄海这个地区来主张你的权利。

  李国强说,《中韩渔业协定》自2001年6月生效以来,严格规定了双方捕渔船只活动区域,渔获量配额等。双方渔民迫于生计,钻空违规进入对方水域的行为客观存在。在协议生效第一年,进入韩方水域的中国渔船的配额大致是2796艘,进入中方水域的韩国渔船是1402艘,延续到2005年到1月,双方各自入渔的船只达到2000艘。中国沿海的渔民长期把黄海作为传统作业区,渔业协定生效之后,大量的中国渔船不得不转产转业,在这种情况下,客观来说,双方渔民都存在非法入域。

  据报道,中国渔民在公海捕鱼作业期间,遭到韩国海警武装的盘查、查扣时而有之,而渔船被扣以后,渔民往往要背负从重处罚的重担,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生活困顿艰难。李国强认为,韩方的过度执法有时也是导致冲突加剧的主因之一。

  “韩国执法当中,我认为存在着很大的一个问题。中国在黄海的执法,特别是在渔业方面的执法,完全是在海监和渔政的管理下面采取行政管理的方式,而韩国方面是以军队在海上执法,出现了过度执法的问题。过度执法甚至是暴力执法,就容易激发矛盾引发更大的冲突,所以这个责任作为中韩双方都有值得去反思和改变的地方。 ”

  船长妻子:主动要求赔偿未获接受

  晚报综合报道

  据《成都商报》报道,11日,程大伟的妻子高丽杰第一次面对媒体,之前,她一直以泪洗面,认为“说什么,都没用了”。 “不管程大伟是无意还是冲动,毕竟造成了别人死亡,只是希望有一个公平的判决。 ”她认为,人被韩国抓走了,“说什么,都没用了”;她还担心,她的话会不会激怒对方,加重对程大伟的判刑。

  欲赔偿42万,对方不接受

  高丽杰说,他们一家人都诚恳地向韩国死者家属致歉。程大伟承认厮打中误杀,但不承认故意杀害。事发后不久,她主动要求赔偿韩方死者家属42万元人民币,委托翻译、律师去向死亡韩国海警家属赔偿,“不管程大伟是无意还是冲动,毕竟造成了别人死亡,只是希望有一个公平的判决。 ”但对方一直不接受,直到现在钱还在律师手上,并非像韩方指责的“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

  事情发生几天后,高丽杰接到从韩国打来的电话,才知道“程大伟闯祸了”。电话中程大伟说,他被韩国抓去,被打苦了,嘴里缝了10几针,肋骨被打断了,船员也都被打了。程大伟让妻子放心,“人不是我杀的”。之后,高丽杰很长时间没有程的消息,只能在电视旁守候。

  得知拘留所可以写信,高丽杰写了第一封信。程大伟回信说,“别惦着我,我很好,也没受屈,吃的还行,你要照顾好家里”。程大伟一共给家里写了7封信,他对妻子说,“你现在苦点就苦点,我以后出来加倍补偿你”。高丽杰不知道,程大伟是不是只为了安慰她才这样说。

  高丽杰和儿子分别向韩方去信,表达自己的歉意,希望获取死者家属的原谅。

  无“缜密计划”,厮打中误杀

  高丽杰说,今年1月31日首次开庭和程大伟第一次见面。当时,程大伟脸上的伤还没好,眼角仍有大量淤青的照片也被广为传播。法庭只是问船长和船员是不是认罪,程大伟等7人认罪,程承认是厮打中误杀。

  2月14日,第二次开庭。据代程妻出庭的朋友讲,开庭只是问之前没认罪的人现在是否认罪。3月6日,第三次开庭时间也不长。直到4月3日第四次开庭,双方的辩论才进入白热化,这一次开庭长达六七个小时。

  代表渔民出庭的杨世凯说,此次开庭,韩方目击者认为,中国的船员阻挠韩国海警登船在先,并在开始就有反抗。程大伟和船员们出庭后,先给韩方和死者家属道了歉。他们都认为,是先被韩国海警打,他们只是进行了自卫,不算还击。据家属讲,当时有的小工是拿着竹竿让韩国警察不要靠近,但最后并未敢反抗。韩方还认为,程大伟杀人“是有缜密计划的”。程大伟并不认同,他认为,当时拿刀不是奔哪一个人去的。据杨世凯说,程大伟在船长室看到舱外的小工被登船的海警打了,抱头蹲着。

  韩国警方准备冲进船长室。海警第一次把程大伟的头打了,但未能进入。杨世凯认为,程大伟因为害怕韩警进入船长室对他进行殴打,才随手摸了一把拉网弦的刀。程大伟随后挥着刀对门外的海警说,“你们谁也别上来,我手里有刀”。警察没听,把门踹开冲了进去。程大伟开始拿着刀乱挥,造成韩国警察一死一伤。杨世凯认为,程大伟不是故意的,警察穿的防弹衣,只是无意挥刀刺到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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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地方法院18日以严重受贿罪和渎职罪判处芬兰前外交部长卡内尔瓦15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卡内尔瓦现年64岁,去年1月因受贿被起诉,受贿金额超过5.6万欧元(约合46万元人民币)。

  报道说,2006年芬兰3家公司准备修建大型购物中心,这些公司向负责地区规划的卡内尔瓦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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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央视最新报道,25名在帕劳被扣押的中国船员上午已经获释,将乘坐海南航空包机回国;帕劳此前要求中国船员承认非法入境捕鱼等罪名,并每人缴纳1000美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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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挪威奥斯陆,“7·22”爆炸枪击案疑犯布雷维克在法庭上行“纳粹右手礼”。  16日,挪威奥斯陆,“7·22”爆炸枪击案疑犯布雷维克在法庭上行“纳粹右手礼”。

16日,奥斯陆,布雷维克在庭审中掩面而泣。 16日,奥斯陆,布雷维克在庭审中掩面而泣。

  16日,挪威奥斯陆地方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去年“7·22”爆炸枪击案。涉案嫌疑人安德斯·布雷维克拒绝承认法庭合法性,并否认自己有罪,称杀人出于自卫。

  审讯持续10周

  上午9时许,主审法官宣布开庭后,检察官花费1个多小时宣读起诉书,指控布雷维克犯有恐怖袭击罪、77起谋杀罪、42起谋杀未遂罪,以及大规模破坏基础设施罪。随后,布雷维克在被问及是否承认有罪时说,他承认自己实施了这些行动,但不承认自己有罪。

  庭审持续大约3小时,其间,公诉人介绍了受害人伤亡情况,并播放了相关录像和电话录音等。审理预计持续10周,法庭将裁定他是否有罪及其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布雷维克将于17日开始针对其指控进行陈述。

  去年7月22日,32岁的布雷维克先在奥斯陆市政府办公楼区引爆汽车炸弹,然后赶到奥斯陆以西于特岛枪击参加夏令营活动的挪威工党青年团成员,共造成77人死亡。他落网后承认发动袭击,却否认有罪,坚称是在惩罚政府支持移民政策。

  狱中撰写极右作品

  16日,200多人在奥斯陆法庭旁听庭审,全国大约700名幸存者和遇难者家属借助闭路电视收看庭审直播。布雷维克的辩护团队召集了29名证人,包括宗教极端主义者和右翼博客作者。

  幸存者维奈斯兰德在法庭外告诉记者,“今天开庭,对许多人而言,这是艰难时刻。上次我亲眼看到他时,他正开枪射杀我的朋友。”

  另外,不少挪威人担心这场审判是布雷维克宣扬极右思想的一个舞台。布雷维克近期在寄给《世界之路报》的一封信中写道:“这是解释我(宣言)观点的绝佳机会。”

  综合新华社电/专稿

  ■ 庭审片段

  行“纳粹右手礼”入场

  布雷维克身着黑色西装步入法庭,胡须修剪整齐,当警卫除去他的手铐时,他报以微笑。一块非常厚的玻璃将其与受害者家属隔开。

  在和法官与检察官握手前,布雷维克先触碰胸口,再将右手握拳举向前方,行类似纳粹右手礼。布雷维克去年7月发动攻击前,曾在网上发表一份长达1500页的宣言,内容称这个手势是中世纪天主教组织圣殿骑士团的握拳礼,他还自称是“爱国的抵抗战士”。

  坚称是狱中自由作家

  庭审开始后,在检察官宣读起诉书过程中,布雷维克面无表情。宣读完毕后,布雷维克旋即表示,“我不承认挪威法庭的权威,因为这个法庭被支持多元文化的政党操纵。”这是他在庭审中发表的第一通宣言,他还表示更不承认主审法官阿恩岑的权威,因为她是前首相和工党领袖的朋友。

  当被问及其职业时,他坦然地说,自己是一名作家,目前在监狱从事自由撰稿工作。之后布雷维克又表示,“我承认杀人,但这不是刑事犯罪”,他对法庭表示,自己杀人完全是因为自卫。但法律专家博里维恩·德雷表示,虽然挪威法律有“预防性自卫”原则,但绝对不适用于布雷维克的案件。

  被极右视频感动流泪

  整个庭审过程中,布雷维克都保持平静,但当法庭播放其行凶前上传到网络的视频时,他突然变得非常激动,双手颤抖,还流下了眼泪。这段视频长达12分钟,充斥着反移民内容。之后布雷维克说,自己之所以发动袭击是为了保护挪威人免受穆斯林伤害。但是被害者中大多数是挪威白人,布雷维克解释说,这是为了报复左倾的工党政府,正是因为他们,挪威才涌入大量移民。

  在2月的庭审中,布雷维克发表过类似言论,即袭击“虽残忍,但必要”,因为袭击目标是支持挪威社会多元化的“国家叛徒”,而这些人才犯有“种族清洗罪”。(天行)

  ■ 调查

  疑犯:精神失常鉴定是莫大耻辱

  此次庭审重点是布雷维克精神状态,如果是在精神正常状态下行凶,他将面临21年最高刑期,或者是接受长期特殊看管,因为其对社会具有严重威胁。

  挪威精神病专家对布雷维克的两次精神健康评估结论完全相反:第一次评估认为布雷维克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第二次评估却认为他作案时精神正常,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去年11月,挪威检察官一纸“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结论为布鲁维克的律师提供了有力证据,其律师表示,爆炸枪击发生之前和之后,布雷维克都是精神不正常的,更详细一点说,就是他完全是陷在自己的臆想空间里,这种想象指导着他的思想和行为。

  这一鉴定招致挪威社会广泛批评,遇难者家属强烈要求推翻这一结论。更意外的是,布雷维克本人也不认同这一鉴定结果。他为多家报纸写了一封长达35页的信,里面列举了200多条理由以证明自己的清醒和正常,并认为这一鉴定结果对自己是莫大耻辱。

  在舆论的强烈反对下,本月检方换了两名心理医生再做鉴定,这次布雷维克很满意,因为医生诊断他的精神正常。医生说,布雷维克让人感觉矛盾:一方面他礼貌而有教养,帮来访者挂起衣服,问候他们,而谈及屠杀过程他却无情地像在谈论一个仪式。但当医生谈及判决时,布雷维克的脸红了。

  为了进一步证明自己精神正常,布雷维克还要求极右分子和极端穆斯林同时出庭,因为这样便可证明他有关“文明冲突”的观点。他还告诉调查人员,自己属于圣殿骑士团成员,行凶前接到组织指令,但调查人员并未查到这个组织。

  (宗新)

  布雷维克1979年出生于挪威奥斯陆,曾就读商学院。2005年,他加入挪威右翼政党,屡次发表极右国家主义言论,批评移民政策太过宽松,反对多元文化。

  “我不承认挪威法庭的权威,因为这个法庭被支持多元文化的政党操纵。”

  “我承认杀人,但这不是刑事犯罪”

  ——布雷维克在16日庭审中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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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挪威首都奥斯陆爆炸案和于特岛枪击案嫌疑人安德斯·贝林·布雷维克16日接受奥斯陆一家法庭审理,再度承认制造袭击,却拒绝认罪,称他不认可审理他的法庭。

  自诩“作家”

  布雷维克16日正式接受法庭审理。检方3月对他提起诉讼,罪名为“实施恐怖行动”。

  布雷维克当天身穿深色套装走入法庭。进入被告席前,安保人员帮他打开手铐,布雷维克笑了几下,把右拳放在胸前,随后伸了出去。路透社分析,这是一个极右翼“敬礼”手势。

  针对布雷维克的审理预计持续10周,法庭将裁定他是否有罪以及他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布雷维克去年7月22日在奥斯陆市中心制造爆炸案,随后在奥斯陆以西大约40公里的于特岛开枪行凶,共致死77人、伤80多人。他落网后承认发动袭击,却否认有罪,坚称自身举动旨在惩罚政府制定支持移民的政策。

  法官问及他从事的职业,布雷维克回答,他是一名“作家”,正在监狱内创作。

  拒绝认罪

  16日开庭后,检察官因加·贝耶尔·恩格花费1个多小时宣读起诉书、77名死者姓名以及他们死亡的过程。其间,布雷维克面无表情。

  布雷维克随后说:“我承认发动袭击,但没有犯罪。我(当时)在自卫。”

  按他的说法,发动袭击“虽然残忍,但有必要”。在他看来,袭击目标是一些支持挪威社会多元化的“国家叛徒”,他发动袭击是为“自卫”。

  美联社援引法律专家亚尔·博里维恩·德雷的话报道,虽然挪威法律有“预防性自卫”原则,但绝对不适用于布雷维克的案件。

  布雷维克说:“我不承认挪威法庭,(因为)你们得到那些支持文化多元化政党的授权。”

  他声称不认可法官文克·伊丽莎白·阿恩岑,因为她是前首相格罗·哈莱姆·布伦特兰姐妹的朋友。

  表演舞台

  16日,200多人在奥斯陆这家法庭旁听庭审,全国大约700名幸存者和遇难者家属借助闭路电视收看庭审直播。

  布雷维克的辩护团队召集了29名证人,包括宗教极端主义者和右翼博客作者。

  幸存者韦加尔德·格罗斯利尔·维奈斯兰德在法庭外告诉路透社记者:“今天开庭,对许多人而言,这是艰难时刻。上次我亲眼看到他(布雷维克)时,他正开枪射杀我的朋友。”

  或许,对布雷维克而言,这场审理是帮助他宣扬极端主义思想的一个舞台。这一点正为不少挪威人所担心。布雷维克近期在寄给《世界之路报》的一封信中写道:“这是解释我(宣言)观点的绝佳机会。”

  布雷维克发动袭击前发布一份宣言,篇幅1500页,充斥极右翼思想。

  杜鹃(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法庭上,布雷维克极右翼“敬礼”手势(大图)与纳粹的手势(小图,资料图片)极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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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上午,成华法院的刑事审判法庭上,一名叫王天祥的青年男子在此接受审判。

王天祥,25岁,大学肄业,甘肃会宁人。王天祥在成华大道天空城某栋房屋内设立了“成都天影工作室”。2010年3月,王天祥以模特经纪人的身份通过互联网招募朱某、焦某等模特,并让其到他的工作室等摄影棚试镜。朱某等人则模仿王天祥所下载的人体模特图片上的挑逗性动作进行拍摄。王天祥将模特试镜的裸体照片发布在网上,以此吸引摄影爱好者对其所招募的模特进行人体拍摄。

成华法院审理查明,去年3月10日左右和去年6月30日,王天祥分别安排朱某、焦某,在西安中路37号小区的影棚里全身赤裸做出各种动作,供摄影师进行人体拍摄。不久,王天祥又分别安排模特朱某、郎某在“成都天影工作室”以同样方式让摄影师进行人体拍摄,王天祥也参与拍摄活动。据审判长介绍,王天祥共组织了4次淫秽表演活动。4次活动中均拍摄了大量裸体及裸露女性生殖器的相片。王天祥每次从摄影师处收取1000元至1500元不等的报酬,再向模特支付600至800元不等的报酬。

经鉴定,由王天祥和其他摄影师拍摄的人体模特图片以及王天祥所下载的人体模特图片中有945张为淫秽图片。

5日上午,成华法院依法判决王天祥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王天祥当庭表示“不上诉” 。

成华法院认为,王天祥以招募模特、策划拍摄活动、安排时间地点、提供场地等手段,组织其招募的模特进行了4次裸体表演供摄影师拍摄,拍摄了大量裸体及裸露女性生殖器的相片,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

法律剖析

本期解读嘉宾:此案公诉人、成华检察院检察官赵岑

是艺术还是淫秽?

情形一:组织淫秽表演罪与人体艺术有什么区别?

赵岑:拍摄女性隐私部位,裸模做出挑逗性动作,让人产生性欲。王天祥作为组织者,在裸模和摄影师之间牵线搭桥对女性生殖器进行特写拍摄,此行为已经超出了人体艺术的范畴,只是满足了人们的偷窥欲望。

情形二:自己拍摄一组涉及人体隐私部位的照片,传到网络上,是否涉嫌犯罪?

赵岑:如果淫秽图片传播出去,数量达到200张,也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情形三:如果摄影师拍摄一组裸模的淫秽照片,在少数圈内朋友间传看,是否涉嫌犯罪?

赵岑: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传播的人数多不多,如果人数够多且传播面比较广,也将构成犯罪。

情形四:以前经常会出现淫秽图片网站,为什么很少被判刑?

赵岑:因为传统的组织淫秽表演罪是在舞台上组织淫秽表演,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淫秽表演形式已扩大到网络上。此案组织者已触犯了刑法,如果不予以惩罚,许多人就会打着摄影艺术的旗号公然进行淫秽表演,很多淫秽图片网站也会泛滥。此案在四川省尚属首例。

情形五:一群摄影爱好者群拍裸模淫秽照片,是否涉嫌犯罪?

赵岑:拍摄者不涉嫌犯罪,因为组织淫秽表演罪只惩罚组织者,不过这些摄影参与者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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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英国发生令人发指的凶杀案,自小沉迷暴力的少年巴特拉姆,处心积虑杀害母亲多时,去年复活节模仿英国著名电视剧《Coronation Street》的情节,以铁锤杀害沉睡中的母亲,再移走睡在母亲旁的弟弟,并放火焚烧母亲的尸体。

  现年15岁的巴特拉姆,在计算机中收藏了很多影片及电视剧的暴力片段,还有很多暴力电子游戏及暴力电影,甚至写下关于同名男孩杀母后成功逃脱的剧本,又上网搜集“如何逃脱谋杀罪”的数据。

  巴特拉姆行凶后告诉邻居及警察,有人闯入杀死母亲,然后从窗户逃走,及后才承认谋杀罪,指母亲称呼他“怪胎”,使他顿生杀机。法官不接受他误杀,称此案属“荒诞无理”,判处他无期徒刑,需服刑最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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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从湖南省衡阳市检察院获悉,2011年,衡阳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0件161人,立案人数同比增加24.81%,审查起诉65件10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9件101人,判决人数同比增加3.06%;共查办大案77件110人,查办处级以上要案4件4人,大要案比例为64.17%。

  2011年,衡阳全市反贪部门突出查办了领导干部和实权岗位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案件,立案查处了耒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原总经理资春联(正处)受贿245万余元案,耒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党组成员谢志春受贿122万余元案,长沙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彭再魁(正处)受贿案等。其中由衡阳市检察院反贪局立案查处的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原局长顾湘陵(正处级)受贿20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000余万元案,是我市检察机关成立以来查处涉案金额最大的贪贿犯罪案件。

  同时,全市反贪部门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查处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工作。全年全市共查办涉农贪贿犯罪案件14件30人。衡东县草市镇平山村原村主任陈某、会计谭某,涉嫌共同贪污公款22万余元,被衡东县院立案查处;耒阳市农业局原纪委书记、耒阳市农业种植业协会会长梁中发挪用农作物受灾保险理赔款30余万元,被耒阳市院立案查处。据统计,在为期两年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衡阳市检察机关共立案66件78人,其中大案58件,要案4件,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刘希平 赵文明 李建辉 曹琅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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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3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政坛绿营两大“天王”首长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历经四年多的审理,昨天(2日)辩论终结。吕秀莲、游锡堃被诉使用他人发票诈领公务费涉嫌贪污,两人都否认犯罪,认为应判决无罪。全案定七月二日下午三时宣判。

  本案在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侦结,检方特侦组共起诉吕秀莲、游锡堃和陈唐山及相关幕僚共十一人,后受攸关特别费除罪立法的“会计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影响,本案是唯一还在审理中的首长特别费案。十一人中,陈唐山和同案被告游锡堃妻子杨宝玉等三人,因单纯涉及特别费,未来可获判免诉,所以昨天仅吕、游二人和六名幕僚到庭应讯。

  吕秀莲说,她每月十五万元新台币的公务费,是陈水扁拨付给她使用,扁曾说这些钱是“犒赏”,在款项拨付后,性质已经转变成特别费,副领导人的特别费并非从她开始才领,“这是相沿成习的做法”。

  她表示,当时身为副领导人,有许多捐款,支出远大于收入,绝对没有触法。既然当年拨款名目是副领导人特别费,就应该跟着六千五百位首长们一并除罪。她批,本案是蓝绿恶斗的结果,检方没证据就起诉,是选择性办案,选到她这位没有当局领导人资格的人,“根本就是污蔑人格,非常可怕。”

  吕秀莲还强调,起诉书指控她用诈术指示办公室同仁用不实发票诈领特别费跟特支费,完全不是事实。她没有任何诈取非法财物的犯行跟犯意,也不管行政庶务,整个特别费的处理都是沿袭行政惯例,更是历史共业,应该判她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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