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新闻

周五, 13 10月 2017 16:35

王國忠每週政論:政府濫用公帑打七議員官司

给本文评个分吧
(0 票)

王國忠每週政論:政府濫用公帑打七議員官司

「納稅人根本不應為七議員的律師費埋單,這是政黨和議員個人的事情,我對聯邦政府主動負擔律師費感到驚訝。」

 

澳洲雙重國籍風波,七名國會議員隨時失去資格。副總理喬伊斯 (Barnaby Joyce) 一旦喪失席位,執政兩黨聯盟將失去國會大多數,一個小小的失誤,像雪球般愈滾愈大,形成政壇的大雪崩。

 

這次風波中,少數和新興黨派受牽連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它們歷史短、經驗淺和人手少,但兩黨聯盟是由兩個歷史悠久的政黨組織,官職高至副總理卻連自己可能違憲都懞然不知,理應譴責。

 

自己或擁有別國國籍,是個人疏忽;所屬政黨亳無警覺,是政黨疏忽。現在納稅人卻要為這個政黨和議員的疏忽埋單。

 

二十四人華麗大律師團

 

聯邦政府為保副總理和其他議員的政治前途,光是華麗的大律師團就花費最少 13 萬元一天,加上最高法院的訴訟費,成為一個驚人的數字。

 

參與「七議員」案的大律師共 24 人。當中代表副總理的資深大律師華爾卡 (Bret Walker SC) 、前律政司基勒遜 (Justin Gleeson SC) 和英王御用大律師馬克爾 (Ron Merkel),收費約 7.5 萬元一天。

 

一國黨參議員羅伯斯 (Malcolm Roberts) 的律師團有三個大律師,報導稱,要 1.5 萬元一天。

 

我所認識的法律界人士表示,最終埋單耗費的公帑肯定不止 300 萬元。

 

聯邦律政部長布蘭迪斯 (George Brandis) 拒絕就最終產生的法律開支置評,對於動用公帑為全部議員辯護,他的理由是「憲政問題」是「公眾利益」。我很有興趣想知道,如果七名議員中大部分為工黨議員,布蘭迪斯會否願意作出這種一擲千金的決定。

 

為自己人打官司費用無上限:極壞先例

 

維州前州長簡納德 (Jeff Kennett) 說得好:「納稅人根本不應為七議員的律師費埋單,這是政黨和議員個人的事情,我對聯邦政府主動負擔律師費感到驚訝。」

 

簡納德說出了重點,執政者的職責就是公平地分配稅收,放在國家和社會有需要的地方。議員自己不夠資格卻去參選,最後可能失去資格,怎樣說也應該是議員自己的事,為何我們要出錢為他們打官司?

 

兩黨聯盟這種做法,破壞了律政部應有的中立,也設下極壞的先例:政府聘請律師團為自己人打官司,費用無上限。

 

雙重國籍風波本可避免

 

最高法院與澳洲其他法院不同,不一定要遵守先前的案例,特別是憲法問題。至執筆時,跡象表明一切結果將於下週二公布。

 

雙重國籍風波自 7 月起擾攘數月,7 名受影響的議員來自執政兩黨聯盟、綠黨和一國黨。在憲法中規定國會議員不能擁有別國國籍,源自憲法第四十四章第一節,目前的解讀基於 1992 年和 1999 年兩個案例,規定議員「必須採取所有步驟,合理地放棄他國國籍或公民身份」。

 

事實上,撇除小黨派不計,兩黨聯盟理應有足夠的人手和資源做好本份,加上他們議員背景本來就比較單一,不像工黨那樣多元化,按理公民及國籍身份問題應該比較容易處理;事情鬧到這一步,完全是政黨內部管理不善 --- 連最基本的事實查證都沒有做。

 

若果兩黨聯盟敗訴失去國會多數議席,最終只能怪自己;但他們動用納稅人幾百萬元為自己打官司的事,選民不會忘記,選民會追究這些特權分子的責任。

 

補白:上週我在文章中提到澳洲持有槍械的人數正在減少,槍械的數量卻在增加,反映愈來愈多槍械集中在少數人手上,結果新州警方公布數字確實如此,居住於北悉尼和 Mosman 等地區的持槍者,一人可擁有二、三百支槍。

 

其他信息

  • 新闻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