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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郑州3月1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连日来,河南省部分生猪检出"瘦肉精"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河南省卫生厅、畜牧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等多个部门迅速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赶赴5县市督导检查。下面我们来连线河南台记者张华婧:

  主持人:大家现在比较关心的就是涉嫌使用“瘦肉精”生猪养殖场和养殖户到底有多少,怎么防止使用了“瘦肉精”的生鲜猪肉和猪肉制品流入市场呢?

  记者:除了刚才主持人介绍的我们省有4个专家调查组赶赴5个县市进行督导调查之外,目前我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河南省有派出4个瘦肉精专项整治督导组赶赴除了焦作、新乡、济阳三市之外的15个省辖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行动,目前仍然发现有涉嫌使用“瘦肉精”的9个养殖场和养殖户,其中1512头存栏生肉猪进行了全部封存,已经排查了796头,其中158头被检出含有“瘦肉精”,目前已经无害化销毁了89头,另外69头已经封存等待销毁,其余的生猪正在进一步进行尿检,同时河南省还排查出饲料2579.8公斤,其中791公斤的饲料被核实含有“瘦肉精”已经销毁了271公斤,其他的也被封存,另外督导内容也包括45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瘦肉精”的检查情况,从包括流通的各个环节查漏补缺严防死守,避免含有“瘦肉精”的生鲜猪肉和猪肉制品流入市场,另外我们还了解到,“瘦肉精”实际上是多种物质的统称,除了这几天我们经常听到的盐酸克仑特罗之外像莱克多巴胺和沙丁安纯等化合物也有类似的效果,所以说昨天河南省在已有盐酸克伦特罗试纸的基础上,又紧急加调了以上共计三种的将近10万张试纸进一步强化“瘦肉精”检测。

  主持人:对这些违法的商户企业以及把关不严的公职人员有哪些处理措施呢?

  记者:对于非法添加“瘦肉精”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饲养厂、饲养户销售这类猪肉的企业商户一经查实将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监管不利渎职失职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截止到目前我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是河南省已经控制涉案犯罪人员32人,已经抓捕归案人员是29人,正式立案8起,免职9人,停职11人,开除公职6人,警告2人,从一长串的处理人员名单中我们既可以看到有养殖户、养殖场的负责人还有经纪人,另外也可以看到还有一些县市畜牧局的局长,防疫中心,防疫站、畜产品质检中心的负责人,可以说打击的决心很大,打击的力度也很强,昨天我还了解到,焦作市对孟州、沁阳、温县“瘦肉精”检测呈阳性的生猪,立即采取了扑杀和无害化的处理措施,所有的费用将由违法的畜主全部承担,这样就增加了违法成本,对不法分子也起到了有利的震慑作用。

  专题:双汇公司使用含瘦肉精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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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吴鹏)国土资源部在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中,将“控价格,防‘地王’”摆上了桌面。前日,该部发出通知称,严防出现高价地,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

  增加中小型限价房供地

  去年“两会”期间,北京连出“地王”,而在今年两会召开间隙,国土部公布此工作重点,也将“防‘地王’”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之一。

  国土部定下目标,今年要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商品住房供地,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完善招拍挂供地政策

  地王频现除市场因素外,招拍挂制度中的不合理成分,也被认为是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

  2011年,国土部则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前,要按照本地区向社会公布的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及拟供宗地所在区域的房价地价水平,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的控制区间。

  保障房供地实行责任制

  国土部对地方2011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定出时间表。国土部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分别在4月上旬、7月上旬和明年1月上旬,汇总各地情况及时上报。部将分3次向社会公布各省(区、市)供地计划及落实情况。

  今年,我国将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国土部决定今年对落实国家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由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负全责,12月底前总结考核各地落实情况,对未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市县要向社会公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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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复垦条例发布

  灾害损毁建设用地复垦后可作“补充耕地指标”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土地复垦条例》。根据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作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进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时的补充耕地指标。

  条例就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土地复垦验收、土地复垦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11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同时废止。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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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首席记者 姜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昨天表示,已经实施10年的《职业病防治法》今年将进行修订,除了职业病目录有望扩大之外,“谁主张谁举证”的传统做法拟改为“举证责任倒置”,即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所需材料,否则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诊断。

  张鸣起委员昨天在小组会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今年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正在进行的工作是简化职业病的认证程序,解决‘认证难’的问题。”

  据悉,目前身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申请补偿时,首先要过“验明正身”一关,即与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按照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做法,对劳动者来说搜集证据较难,不仅需要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更得证明长期有职业接触史等,取证时经常遭到单位阻挠。

  张委员介绍说,目前考虑改为举证责任倒置,即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应提供诊断机构要求的全部材料,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的,应当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作出诊断。他透露,鉴定为职业病后的补偿问题也会有所变动,“这些已经达成共识,修订正在进行当中。”

  另据张委员介绍,目前列入目录的“有名有姓”的职业病共有115个,其中最严重的是尘肺病。随着经济发展、新材料的更新和对其认识的加深,诸如“毒苹果”正己烷中毒等新型危害会不断出现,全国总工会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并积极配合推动将新的职业危害增入职业病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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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月24日从广东省信宜市多个部门了解到,广东信宜受灾村民起诉紫金矿业及其相关责任单位,索赔金额已超2亿元,信宜市人民法院已就此立案873件,预计立案数量和索赔数额还将继续增加。

  记者从信宜市多个部门获悉,广东信宜灾民起诉紫金矿业,涉案金额未来可能超过3亿元。信宜司法局分别从各律师事务所、机关及基层司法所组织了50多人的工作组进驻灾区为灾民提供法律服务,截至1月27日,已经为钱排镇灾区的双合、达垌、白马、钱新、钱排、响水、竹垌等7个村委会2400多户17000多名灾民办理了向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及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责任部门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2400多宗起诉案,涉案金额约为2.76亿元。

  另外,司法部门还办理灾民死亡索赔诉讼起诉案20宗,死亡索赔涉案金额为0.11亿元。以上合计共办理灾民个人财产损失诉讼及灾民死亡索赔诉讼起诉案约2500件,总涉案金额约为2.87亿元。

  此前,信宜市政府就公共财产损失向紫金矿业索赔1950万元,公私财产之和索赔涉案金额可能将超过3亿元。

  信宜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因溃坝事件起诉紫金矿业及其相关责任单位的起诉案中,有873宗已经立案,诉讼标的达2.01亿元。有些起诉案材料不足,正在补充,预计立案数量和诉讼标的还将继续增加。

  信宜市政府方面称,环境污染索赔工作方面,广东省环保厅已经于春节前派出环境监测工作组对钱排镇银岩锡矿溃坝下游流域进行布点,提取水土等样品进行检测。其他公共设施受损单位也在继续收集梳理证据,准备工作完成后将提起索赔诉讼。

  2010年9月21日,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罕见特大暴雨影响,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共造成22人死亡,房屋全倒户500多户。受溃坝影响,下游流域范围内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农田、农作物等严重损毁。据广东省纪委通报,信宜紫金公司在建设、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建设尾矿库、擅自违规进行尾矿库重大设计变更、违法违规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各项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记者 黄玫 欧甸丘 广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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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 岳德亮 黄深钢)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向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官员被问责后复出机制须有公开制度设计。

  行政问责制,自2003年出现之后,已成为政府在突发性事件爆发后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回应民众诉求、解答社会质疑、强化自身行政功能的重要手段。傅企平代表认为,这一制度对党政官员起到了警示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党的执政建设,起到了减少有损公众利益的行政行为,降低社会失范可能性的作用。然而“近年来数起引发民众热烈争论的问责事件,也折射出了问责体系于制度层面上的不尽完善。”

  傅企平代表说,目前我国行政问责制的不足集中体现在该制度对官员政治责任的追查能力弱,当下的问责制度常常淡化为利用三三制原则,避重就轻地将行政失误的直接行为者(通常是基层公务员或外雇工作人员)锁定为问责客体,引发了民众的强烈质疑与不满。

  而且,问责制度通过勒令对突发性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官员辞职、或官员主动引咎辞职的方式来安抚民意,但由于问责制与官员复出机制的勾连缺乏监督力,导致风声过后,官员即可复出、再度担任重要职位,这种做法极大地削弱了问责制的公信力。

  “问责对象不明,对相关官员惩戒不力,此二者是行政问责制度的缺漏关键所在,如若处理不当,则必然造成民意不平,法治不彰的困境。”傅企平代表说。

  傅企平代表建议,整合规范官员被问责后的复出机制,因人而异地制定复出安排,并将安排向社会公布,以此将问责制度的惩戒性功能落到实处。在每一起问责事件结案之时,向社会大众公布对官员未来仕途的大致安排。在对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官员的问责决定之时,应同时根据该官员所承担政治责任的轻重,从具体职位上、所享受待遇上、具体职称上,对其未来的复出作出严格控制。

  “公布这一复出安排的原因,一是为了使政治责任的惩戒功能成为一种公之于众的明文规定,可在未来的实践中接受公众的检验,以此增加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二是为了投石问路,即一旦这一安排在公开后遭到社会上大范围大力度的不满,则可考虑更为从重发落,响应民意。”傅企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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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湖南省嘉禾县4日透露,肖家镇水花岭煤矿“3·3”瓦斯爆炸事故中失踪的4人遗体已找到,矿难死亡人数上升到6人。另据了解,嘉禾县3日晚连夜召开会议,包括肖家镇党委副书记王赛军等4名事故责任人被免职。

  3月3日11时20分许,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肖家镇水花岭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当场造成2人死亡,另有4人下落不明。据嘉禾县通报,失踪4人遗体已于4日上午找到,此次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目前事故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3日晚,湖南省嘉禾县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肖家镇水花岭煤矿“3·3”瓦斯爆炸事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决定免去王赛军肖家镇党委副书记职务,依法按程序免去镇长职务;免去王芳智肖家镇党委委员职务;依法按程序免去李建兵肖家镇副镇长职务;免去周志兵县煤炭局副局长职务。

  事故发生后,嘉禾县已要求全县所有煤矿立即停产整顿,并在全县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要求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下到乡镇督促煤矿停产整顿;要求各乡镇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对本辖区内的交通、建筑、燃油、市场、学校等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进行一次“地毯式”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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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召开

马馼讲话 吕国增主持 崔海容出席

中国网3月3日讯 据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消息,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3月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总结报告》、《因公出国(境)团组活动情况核查评估暂行办法》、《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建立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的意见》,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典型案件。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出席会议并讲话。外交部副部长、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吕国增主持会议。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兼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主任崔海容宣读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总结报告。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出席会议。

马馼指出,近些年来,一些党政干部以公务为名,巧立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耗费了国家大量资财,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08年以来,中央纪委、外交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三年来,在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和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观念深入人心,一批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得到严肃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规模大幅下降。2008年,全国因公出国(境)人数出现明显下降,较2007年减少12.2%。2009年,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经费数与2006-2008年3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49%、45.5%、37.6%。2010年,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经费数与2006-2008年3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47.1%、43.9%、32.6%。

马馼强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任务依然艰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高度,充分认识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重要意义,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彻底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马馼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必须抓住重点环节。要从严审核审批和监督,继续狠抓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的执行。审核审批部门要本着“控制总量、突出重点、保压结合、服务发展”的原则严格把关,着力细化审批内容,完善审批程序。要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增强工作主动性,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组织和参与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案件。除追究公款出国(境)旅游团组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团组派出单位和审核审批部门的责任。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外,还要予以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NN024(本文来源:中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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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稳定,正在向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近日就食品安全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采访答问全文如下:

  问:您如何看待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2010年,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水平稳中有升,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8%、99.6%和96.7%,全国库存粮食质量达标率97.3%。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事件。可以说,当前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保持向好趋势。

  问:您谈到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向好,但为什么一些人感觉不是很安全呢?

  答:这个问题问得好。中国是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全国13亿多人每天要吃掉约200万吨食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食品生产企业40多万家、食品经营主体323万家、农牧渔民2亿多户,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更是难以计数。如此庞大的食品生产消费量、如此众多的生产经营者,再加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由此带来的监管难度相当之大,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即使不合格的只是极少数,个案的发生率还是不低。在互联网传播日益发达的今天,这些违法违规的个案受到各方高度关注,很容易引起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应该说,我国的食品安全总体上是有保障的。而且随着各方面的不懈努力,我们将在不断解决问题中促进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问:您认为当前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是什么?

  答:第一是产业素质问题。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大量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这是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最大制约因素。第二是企业主体责任问题。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主体的诚信问题就越重要。应该说,当前我国社会诚信水平总体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不讲诚信、不讲道德的问题在不同行业都时有发生,食品行业同样如此。有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为获取非法利益,甚至故意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第三是消费结构问题。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城镇人口增长迅速,再加上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型升级,人们对加工食品和家庭外就餐的需求越来越高,不但要求食品“好吃、好看、好闻”,而且对食品的方便性、低廉性、易储存性也提出了更高更多的需求。一些为改善口感、品相和延长保质期、提高营养成分检测指标的添加物质应运而生,其安全性成为食品安全的一个新的难题。此外,相对于食品产业的发展,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对滞后,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解决以上这些制约食品安全的复杂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加大标本兼治的工作力度,也需要全社会包括企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这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问:请您谈一谈在加强监管方面国家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2009年国家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去年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大了对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2010年以来,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我们着重加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集中治理了一些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消除了大量食品安全隐患。

  ——认真实施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促进了消费量大、影响面广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特别是经过综合治理,我国乳制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稳步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完善、清理法规标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检验检测,严格实施准入管理,日常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各环节的监管工作衔接更加紧密。

  ——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出台了一系列产业和经济政策,开展各类食品可追溯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治本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及时公布案件查处情况,营造了有利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舆论氛围。

  问:请您谈一谈如何落实好食品安全责任?

  答: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安全责任有明确的界定,概括地讲,就是企业对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统一负责,各监管部门按照环节和品种负监管责任。首先,要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体,必须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只要从事食品行业,不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都应该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的各项规定,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其主体责任,这是第一位的。其次,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统一负责,加强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包括加快健全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第三,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食品产业链长,涉及环节多。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流通和餐饮服务等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上下游的食品安全,因此,负责各环节监管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并加强互相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食品安全办将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和统筹指导,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各项责任,力争实现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

  问:一些人认为当前我国食品行业诚信状况较差,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答:前面我已说过,食品行业中确有个别企业和少数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道德和诚信缺失,甚至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这个问题是同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相联系的,市场经济带来的诚信问题,是一个阶段内在不同行业都需要加大力度去解决的问题。同时,由于食品行业与老百姓的生活联系更为紧密,其诚信问题必然会引起人们更多地关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我相信这一问题将会在食品和其他行业逐步得到解决。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大力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进展;食品安全办正在组织编制的“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中,也对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随着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我国食品行业的诚信面貌必将会得到较大改观。

  问:有些人认为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影响了监管效果,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食品产业链条长、业态复杂,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固定的监管模式,关键还是看哪种模式更适合本国国情。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也需要通过实践逐渐探索完善。根据我国的实际和多年来的探索,针对我国食品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的状况,目前,我国采取了分段监管和品种监管相结合的模式,由多个部门来承担监管任务。当然,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也存在一些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空白并存等问题。这就提出了一个如何加强全程监管、实现各部门无缝衔接的重要任务。

  新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提出,要着力构建统一协调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去年2月份,国务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设立了办事机构,就是为了加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既要强化各监管部门的工作,又要不断消除监管漏洞、完善全程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问:您如何看待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和发达国家的差距?

  答:总体讲,一个国家的食品安全水平与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越是发达国家,其食品安全水平应该是越高。但即使在今天,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任何国家都不存在“零风险”。最近德国发生的二恶英事件,就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恐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除了食品行业本身的差距,在监管能力、队伍、技术、资金、经验等方面也确实还存在着差距。但是,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必须千方百计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对差距,我们不能被动等待,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依靠我们的政治优势和政策优势,并借鉴国外经验,尽最大的努力,加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努力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

  问:老百姓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恶痛绝,请您谈谈在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方面有哪些有力措施?

  答:从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案件来看,当前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欲熏心,不惜以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非法牟取暴利,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不但严重损害整个食品行业的形象、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容易引发民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在当前形势下,我们一直把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任务。去年,有关部门立案查处了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1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为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去年查办问题乳粉案件中,对有关犯罪分子的量刑标准进一步提高,其中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分子惩处力度的内容,这对于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必将起到重要作用。今后,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我们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问:您怎么看待媒体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作用?

  答:当前,社会各界包括新闻界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尤其现在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型媒体日益发达,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广泛的传播,我们认为这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我们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动力。我们对此高度重视,一直认真对待、及时核查、如实回应社会关切。

  目前信息传播渠道非常多、传播速度非常快,影响范围非常广,放大效应非常强,而政府部门回应有关方面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时,则必须用事实说话,对一些问题需要核查事实真相,需要检验检测和科学验证。相对于舆论信息的传播,相关部门的回应可能会有一个时间差的滞后。但实事求是地讲,绝大多数地方和部门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是高度重视的,态度也是认真积极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努力做到快速核查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疑惑。

  另外,由于食品安全问题非常敏感,一些不实的传言甚至可能会冲击整个产业、引发社会恐慌、危害广大群众的利益。因此,我们也呼吁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型媒体,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来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和媒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共同努力促进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稳步好转。

  问:请您介绍一下今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

  答: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要。温家宝总理对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多次提出重要要求。前不久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对做好今年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八个方面的重要部署。一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切实保障食品重点品种的安全。三是严格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四是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及时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五是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全程监管机制。六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七是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努力解决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八是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能力。我认为,只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八个方面的措施,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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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信访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多处创新畅通信访渠道

  本报讯 (记者刘畅、蒋偲 通讯员陈洪)记者昨天获悉,《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草案)》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采用特区立法形式,深圳将多处创新信访机制体制,如将创新设信访听证制度、信访督查专员制度、信访年报及专题报告制度、信访大厅制度等。

  特设专门信访机构

  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涤介绍,该条例将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信访工作都纳入其中予以规范调整,力图形成有效监督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同时,条例将信访专门机构定位于深圳市的特设机构,而不仅是内部机构,以求减少各系统、各部门信访机构各自为政、职能交叉的现象。

  专门信访机构的职权也强化了。条例规定其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每年向社会发布信访工作年报;对接访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工作评价和考核等。

  同时,条例创新规定信访机构可举行信访听证会。

  设“信访督查专员”

  另外,为保障信访工作,条例还规定,市、区信访专门机构可向有关单位派出“信访督查专员”,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并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建议等。信访机构还可聘请律师、心理咨询师、相关领域专家、社会志愿者,为信访人员和信访机构提供法律和其他专业服务。

  若信访机构专业工作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有关事项,将被上级部门究责;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还可提请本级国家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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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2月19日电 (记者富子梅)记者今天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18日召开的第三次全体会议明确,2011年将从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年八项重点分别是: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切实保障食品重点品种的安全。

  ——严格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及时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

  ——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全程监管机制。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努力解决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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