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

 

猴子吃玉米(资料图)

  据外媒24日报道,近日南非的一群猴子大闹德班的一家医院,连偷带抢拿走院内的食物与药品,专门救人性命的医护人员对此也束手无策,成了等待救援的对象。

  据报道,当时院方曾经寻求外力支援驱赶猴群,但似乎没人关心这件事,医院上下不知如何与猴子打交道,非常无奈。有护士形容猴子仿佛是一群毛茸茸的“土匪”,它们非常喜欢抢走药水瓶子,也许它们认为药水是“甜饮料”。还有患者称,猴子完全掌握医院的开饭时间,只要食物送到病房,猴子就会尾随于后,进来抢食物。

  据悉,目前医院仍在继续请求市政府帮忙解决问题,避免猴群带给医院与病患更多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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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不幸被卡住

  据外媒报道,近日英国一名房主忽然听到车库里传来猫的惨叫声,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流浪猫被卡在他汽车轮胎的轱辘里。经过多方长时间努力,这只流浪猫最终获救。

  据报道,当房主发现这只猫卡在轮胎内后,他迅速向英国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求援,但因小猫头部被轮胎轱辘卡得太紧,有关工作人员没能把小猫解救出来,所以他们便把轮胎与小猫一起送到附近一家动物医院,在医院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医生最终将小猫解救了出来。

  据悉,这只10周大的小猫正在医院进行治疗,但并无大碍,它现在最需要的是得到一名新主人的收养与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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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仁医院医生被砍案”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 4月20日,砍伤同仁医院女医生徐文的王宝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时赔偿徐文各项损失53万余元。

  昨天,徐文的代理人表示,已以增加赔偿额提起民事上诉,并以“量刑过轻”申请检察院抗诉。

  王宝洺的辩护律师称,因身体原因,王宝洺放弃上诉。

  伤者代理人称赔偿低

  昨天,徐文代理人之一的高子程表示,在王宝洺刑事案件审理时,他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王宝洺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68万余元。一审后,他认为法院判决的53万余元赔偿额低,上诉要求增加赔偿额。

  高子程称,被告人王宝洺在事发过程中,连续砍杀徐文的过程及部位,可以证明其不仅具有蓄意杀人的故意,且蓄谋已久,受审时也无愧疚。法院判决的15年刑罚,属“量刑过轻”。因此,他已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目前相关材料已递交检察院。

  女医生左手伤情无法恢复

  高子程介绍,徐文被砍后,其左手伤情被定为九级残疾,目前还在接受治疗。

  “因为被砍伤的手永远恢复不了,所以她再也回不到工作岗位上,也永远回不到手术台为病人做手术了。”高子程称,事发后,徐文“很痛苦,并且很恐惧,难接受这种现实”。

  ■ 案情回顾

  被告人因身体原因放弃上诉

  5年前,王宝洺患喉癌,在同仁医院接受过一次手术。他认为手术导致不得不切除全喉,从此失声致残。

  2011年9月15日下午3时许,王宝洺携带菜刀来到同仁医院,追砍该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徐文。徐文被砍18刀,其身体损伤程度经鉴定为重伤。

  事件发生一个小时后,王宝洺被警方控制,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案件公诉时,指控罪名改为故意杀人罪。

  4月20日,王宝洺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同时判决赔偿徐文各项损失53万余元。

  昨天,王宝洺辩护人之一的杜平如表示,王宝洺因身体原因放弃了上诉的权利,但其希望能尽早保外就医或者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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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仁医院医生被砍案”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 4月20日,砍伤同仁医院女医生徐文的王宝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时赔偿徐文各项损失53万余元。

  昨天,徐文的代理人表示,已以增加赔偿额提起民事上诉,并以“量刑过轻”申请检察院抗诉。

  王宝洺的辩护律师称,因身体原因,王宝洺放弃上诉。

  伤者代理人称赔偿低

  昨天,徐文代理人之一的高子程表示,在王宝洺刑事案件审理时,他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王宝洺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68万余元。一审后,他认为法院判决的53万余元赔偿额低,上诉要求增加赔偿额。

  高子程称,被告人王宝洺在事发过程中,连续砍杀徐文的过程及部位,可以证明其不仅具有蓄意杀人的故意,且蓄谋已久,受审时也无愧疚。法院判决的15年刑罚,属“量刑过轻”。因此,他已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目前相关材料已递交检察院。

  女医生左手伤情无法恢复

  高子程介绍,徐文被砍后,其左手伤情被定为九级残疾,目前还在接受治疗。

  “因为被砍伤的手永远恢复不了,所以她再也回不到工作岗位上,也永远回不到手术台为病人做手术了。”高子程称,事发后,徐文“很痛苦,并且很恐惧,难接受这种现实”。

  ■ 案情回顾

  被告人因身体原因放弃上诉

  5年前,王宝洺患喉癌,在同仁医院接受过一次手术。他认为手术导致不得不切除全喉,从此失声致残。

  2011年9月15日下午3时许,王宝洺携带菜刀来到同仁医院,追砍该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徐文。徐文被砍18刀,其身体损伤程度经鉴定为重伤。

  事件发生一个小时后,王宝洺被警方控制,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案件公诉时,指控罪名改为故意杀人罪。

  4月20日,王宝洺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同时判决赔偿徐文各项损失53万余元。

  昨天,王宝洺辩护人之一的杜平如表示,王宝洺因身体原因放弃了上诉的权利,但其希望能尽早保外就医或者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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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居》作者六六的医疗题材新剧《心术》将于明天在浙江卫视、东方卫视和搜狐视频等网站播出。一个多月前,另一部医疗剧《感动生命》在央视一套和乐视网播出时引发热议。一年播出两部医疗剧,是近5年来荧屏从未出现过的稀罕事。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医疗剧能成为国内电视剧热门种类。江苏卫视一位购片人员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一年看片几百部,医疗剧所占比例不足2%,而最终被购买播出的,可能不到1%。

国外医疗剧大热,国内医疗剧成罕见品种

医疗剧是美剧常见题材,《豪斯医生》《实习医生格蕾》等都已经播出了七八年,并且还有《私人诊所》等相关衍生剧集诞生,更“长寿”的剧集《急诊室》的播出时间更是超过10年。这些医疗剧故事性强、人物特色鲜明,在中国也有大量拥趸,今年《豪斯医生》宣告将终结,让许多中国美剧迷大呼“舍不得”。

而国内,医疗剧却成了罕见品种。纵观近10年的荧屏,能给观众留下点印象的也不过是《柳叶刀》《活着,真好》和刚播完的《感动生命》。正在拍摄的《心术》因由六六担任编剧,海清、吴秀波主演而备受期待。

江苏卫视一位购片人员向记者透露:“去年大概看了六七百部电视剧,医疗题材只有两三部。而且最后没有购买。”他介绍,国内的医疗剧收视率都很一般,电视台也不敢贸然购买,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没人愿意买,影视公司自然也不会继续投拍,这就导致医疗剧越来越罕见。”

医院生活写“像”太难,国内编剧懒费功夫

“医疗剧实在太难拍了!”多家影视公司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异口同声地说。

江苏中天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早在几年前就开始筹拍一部医疗剧,但至今剧本还没有完成。“能把医疗剧真正写好的编剧太少了。”该公司董事长隆晓辉说,“很多观众对医院的情况都比较熟悉,哪怕细节上稍有不对,也能看出来,觉得‘不像’。要创作医疗剧,必须得去医院扎扎实实体验生活,现在哪位知名点的编剧愿意花这个时间?有这么多功夫他都可以写几部剧本了。”他介绍,《实习医生格蕾》等美剧的编剧团队,都有相关专业背景,因而将美国医院生活描写得栩栩如生,“前段时间有报道说,美国有小学生因为看这部剧学会心肺复苏术,救了一个人。中国医疗剧相比之下差距还很大。”

而六六创作《心术》,也算是“无心插柳”——因她家中有人生病住院,她在医院待了好几个月,有足够时间观察。不过,她仍表示写这部剧太辛苦,欢迎观众指出穿帮的地方。

医患关系复杂,成电视剧“不能承载之重”

拍医疗剧的另一个难点是如何把握度。

《心术》2010年开拍两周后就停工,半年多后才重新开机。六六在此期间重新调整了剧本架构,还换了导演。

“一味歌颂白衣天使,观众不愿意看;过度描写医患关系或者抨击医疗制度,又担心审查时不太容易通过。”一家影视公司负责人表示。

“很多观众都希望能多多表现‘医疗黑幕’、‘医患矛盾’等等,这其实对电视剧来说是‘不能承载之重’。”隆晓辉说。“很多医患矛盾并不是单方面原因造成的,而是互信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医疗制度的问题,不是电视剧能解决的。”

此外,医疗剧不可避免要涉及到各种病症的处理,如果表现同样要考虑度。中天龙投拍的医疗剧《活着,真好》讲述乳腺癌患者的故事,主创人员间就出现过观念分歧。隆晓辉总结经验教训:“有时候对痛苦渲染过多,观众也不太愿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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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楼上的大标语写着:为学生得健康成长奠基 教学楼右侧空间不远处为采石场 学校教学楼上的大标语写着:为学生得健康成长奠基 教学楼右侧空间不远处为采石场

记者在团结采石场附近,鞋上落满了灰尘 记者在团结采石场附近,鞋上落满了灰尘

  中广网鹤岗5月2日消息(记者白宇 乃日斯克)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黑龙江鹤岗的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他们的孩子就读于鹤岗市第二十二中学,半年前,离学校不足百米的地方开了一家采石场,因为灰尘太大,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严重的威胁。现在,相关事件处理情况如何呢?

  鹤岗市第二十二中学是一所“九年一贯制”的农村寄宿学校,有近400名学生。和学校相隔一条几米宽的马路,就是鹤岗市团结采石场。记者采访时,鹤岗市第二十二中学正在开运动会。操场上,参加跑步的同学大口呼吸着空气,站在一旁的老师带着口罩。同学们反映说,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出现了干咳的现象,但大部分人都当成感冒在治疗,个别严重的孩子去了医院检查。

  尘肺病属于职业病范畴。鹤岗市人民医院医生说,他们医院不具备职业病检查资质,无法做出诊断,而且仅医生接诊过的二十二中学生就不止一例。具备职业病诊断资格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医生告诉记者,这种花岗岩粉尘吸入过多引起尘肺的可能性较大。同时,记者在鹤岗市政府办事大厅环保局的办事窗口得到证实,这家采石场并没有办理相关环评审批文件。

  据了解,受采石场粉尘影响,学校在4月初曾经集体听课,随后采石场被关停,但仅隔了一夜的时间采石场又开工生产了。这就让学校和附近村民产生了一些列的疑问。比如:没有通过环评的采石场怎么就建在了学校跟前?被关停之后,为什么又能够违规开工生产?采石场违规开采背后是不是有利益链条或者是保护伞的存在?

  中国之声的相关报道播出之后,鹤岗有关方面再次关停了采石场。据了解,现在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公安机关也已经立案侦查了。有关事件的进一步的进展,中国之声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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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漫画谢瑶 本报漫画谢瑶

  本报讯在医院烧纸钱、摆灵堂、摆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医闹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号贩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七种行为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

  >>针对患方

  违规停尸将受罚

  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及倒卖医院挂号凭证等行为,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责。

  >>针对医方须设统一投诉窗口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很多“医闹”源于沟通不畅,通告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警方行动

  在医院设立警务工作室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4月18日,市公安局召开会议,部署医院警务工作室建设工作。在全市首批50家医院53个院区设立警务工作室,会同医院共同做好院内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委员说

  医院门口设安检防危险品

  全国政协委员,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专家凌锋多年来不断呼吁出台法规,防止“医院暴力”。

  “保障医院秩序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就是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啊!”凌锋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警方介入后,将对此类行凶者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据了解,此《通告》会张贴在全国各家医院门外的显著位置。

  凌锋称,医院环境的不安定,直接影响病人生命的不安全。“我们做这项工作,并非单纯地保护医生护士的安全,最重要的是保护广大患者的安全和就医权益,因为患者们到医院是来寻求治疗的”。

  据介绍,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曾对全国270家各级医院进行了专项调查,据统计,全国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59.63%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76.6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其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61.48%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属在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一些地区还发生过患者杀害医生的恶性事件。

  凌锋建议,目前,立竿见影防范恶性事件发生的办法是,各医院在入口处设立安检设备,刀具、棍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均不得入内。

  □医院说

  医院应按照公共场所防范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表示,此前,医院内出现寻衅滋事、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等行为时,仅仅是由医院保卫处人员解决,但其无执法权和处罚权,不仅难以对相关行为进行制止,也缺少一定威慑作用。此次两部委发文提出,在医疗机构内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等行为,将由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是“法制上的进步”。

  王杉称,《通告》表明保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已得到国家高度重视,但要从根本上维护诊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和就诊者的生命安全,需将医院的属性由目前的事业单位转变为公共场所,“人民医院一天有2万多的人流,一年就是三四百万,医院具有公共场所的所有特征,但医院内却是治安防范的空白区域”。王杉认为,如果像酒吧、歌厅等公共场所一样,进行公共秩序的防范化管理,就能真正起到杜绝不良事件发生的作用。

  王杉还建议,医疗事故的处置流程应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方便患者维权的同时,也能减少其和医院发生的“纠纷”。王杉推荐“天津模式”,他说,天津以市长令方式规定,任何医疗机构和院长不得受理索赔额在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此类纠纷如经过专业部门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医院将根据法院判决采取措施,“一旦有院长私了,就会被撤职”,标准化的医疗纠纷处理途径畅通了,医院的违法违规行为自然会减少。

  □专家说

  取消以药养医缓解医患关系

  著名医院管理学专家王健康表示,“医闹事件就原因来说,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医疗纠纷本身没有处理好导致的医疗纠纷的升级,出现了对医护人员的伤害;二是此次公安部明确的寻衅滋事、摆放灵堂等七大类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王健康说,减少扰乱医疗秩序事件发生可从几方面做起,一是新医改的顶层设计中已提出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不断提出惠民措施,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二是在医疗机构应加强管理,从服务方面多动思路;三是医院能正确面对并解决医疗纠纷,避免事件升级,地方处理医疗事故的措施和途径明了得当;四是,一些医院应有防范暴力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机制,使医疗秩序得以恢复。

  “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医疗保障人群的全覆盖及保障水平的提高,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会得到缓解;同时,随着政府对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加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养医机制后,百姓受惠的同时,医院也会回归到一心为百姓服务的基本思路上”,王健康说,随着医改各项措施的推进和深入,预计到十二五末期,整个社会对医患关系会有新定位。

  □法律依据

  通告起预防警示作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主任宫志刚教授表示,通告明确的7种禁止行为,实际上都是从《治安管理处罚法》而来,以通告的形式将这些内容提出来,说明了现阶段严打这些行为的重要性,强化管理。此次公布出来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预防再发生此类事件,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警示有这种想法的人,后果的严重性。

  宫志刚教授表示,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行为,主要还是靠治安处罚。真正能构成犯罪而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就是人身伤害这一部分,达到刑法规定的程度,造成轻伤以上的,就会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宫教授表示,如果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达到犯罪,为首的人也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像职业医闹、倒号这种行为,更多的也是治安处罚。

  据了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这些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案例1

  被刺医生心灵创伤难愈

  今年4月13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医生邢志敏,在其工作的诊室被一名男子刺伤颈部。日前,刺伤邢志敏的犯罪嫌疑人吕福克,在河北省涿州市被警方抓获。据了解,吕福克还涉嫌在4月13日在丰台区某医院将另一名医护人员扎伤。

  昨天,记者从人民医院获悉,邢志敏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正在抢救后的恢复之中,防止并发症的出现。但据院内人士透露,此次暴力事件中,与身体上受到的刀伤相比,邢志敏心灵上的创伤怕是几年都难以恢复的,在得知凶手在河北被捕后,焦虑的心情方稍感平复。

  □案例2

  砍医生男子获刑15年

  2011年9月15日,王宝洺来到北京同仁医院,持事先准备好的菜刀连续砍击耳鼻喉科部主任徐某头部等部位,在徐某倒地后,仍持菜刀继续砍击。徐某挣脱后,王宝洺仍持刀追砍,再次将徐某砍倒在地。经他人阻拦,徐某得以躲进一间检查室,王宝洺并未进入该室,后逃离现场。王宝洺共砍击徐某18刀,徐某经鉴定为重伤。

  王宝洺曾因患喉癌在同仁医院就诊,并由该院医生徐某对其实施外科手术,后因其病患复发,即认为是徐某对其治疗存在过错所致,遂起意报复。

  近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行凶男子王宝洺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七类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行为将受罚

  罚1

  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

  罚2

  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

  罚3

  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

  罚4

  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罚5

  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

  罚6

  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

  罚7

  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张然 李秋萌 袁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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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据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医闹构成犯罪究刑责

  通告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严禁家属其他场所停尸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针对患者及家属,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 追访

  多次打击号贩 至今尚未杜绝

  “我们很害怕病人家属来‘闹’。”日前,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全国三甲医院的行政人员说。

  在他看来,这种“闹”,一是影响了医院正常秩序,影响其他患者就医,而另一方面,也会给医院的声誉带来恶劣影响。

  不久前,这家医院收治的一名危重病患者在手术后死亡,家属带人来医院“闹”。后来,在警方的帮助下,医院把患者家属请到了办公室进行沟通。但他并未透露沟通结果。

  “闹”的方式多种多样。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25日,35岁的舒丽在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产下女婴,但不久女婴死亡。次日舒丽因产后大出血死亡。3月27日,舒丽的家属在医院设起灵堂,从周一起,医院所有门诊被迫停诊。

  除了设灵堂,还有摆花圈、把尸体停在门诊大厅住院部、甚至纠结专业“医闹”的现象,都曾被媒体报道。而近半年,媒体也报道了包括发生在北京同仁医院等多起故意刺伤医生的事件。

  “闹”的背后原因之一是“多闹多得赔偿”。有医生评价说,尤其是出现在医院治疗后死亡的情况,如果家属带人来闹,医院也往往害怕把事情闹大。

  上述医生说,通知虽好,但主要要看执行力,比如对“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号贩子已经三番五次说要打击,可是一直无法完全解决。 新京报记者 吴鹏

  新浪策划之当事者说以医生为敌的是病态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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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医改的顺利推进和成效的初步显现,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成为“十二五”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是确保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以药补医”机制是我国公立医疗机构以药品加成政策为基础而形成的一项经济补偿机制。自1954年开始,我国对公立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政策。改革开放以后,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加成的依赖逐步增强。一方面,多年来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2008年财政直接补助收入只占公立医院收入的7%。另一方面,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且未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药品加成政策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多用药、用高价药,加之医疗服务具有高度专业性、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等特点,药品加成政策逐步演化为“以药补医”机制。

  当前,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成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之一,成为医疗卫生领域必须革除的机制性弊病。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的提供主体,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主要发生在公立医院,如果“以药补医”弊端得不到彻底革除,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就无法得到根本遏制,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就难以减轻。同时,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的机制也难以形成。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着向全体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任务。“以药补医”机制催生大处方、高价药等现象,损害了群众利益,不利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广大群众热切期盼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共同愿望。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崇高的行业。在“以药补医”机制下,我国公立医院的建设、发展及医务人员的收入很大程度上依靠药品加成解决,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独有的。加之行业、医保及社会等相应监管机制不健全,“以药补医”机制逐步滋生出“以药腐医”机制,损害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广大医务人员希望能够从体制机制上加以解决,通过劳动和奉献获得合法的、有尊严的收入,维护公立医院的社会公平和道德伦理,向社会呈现医疗卫生行业的真实本质。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医药行业涉及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国家的卫生安全。在“以药补医”机制下,出现一些药物的不规范、不合理使用现象,影响了医疗安全质量,导致抗生素滥用,给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带来了威胁。同时,“以药补医”机制扭曲了医药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导致医药企业反常的价格行为,加剧了药品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医药购销领域的乱象,影响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定信心,抓住改革的有利时机

  当前是深入推进医改的关键时期,也是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的有利时机。

  改革政策日渐明确。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提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2011年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取消“以药补医”的政策要求和实施路径;2012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改革经验日渐丰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来,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城市从药品购销、收支管理、支付制度以及加成政策等环节入手,探索了多种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具体做法,日渐形成丰富经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经有19个省(区、市)600多家县级医院启动了综合改革试点,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自治区)将在2012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全覆盖,其核心是全面取消所有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主要通过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改革条件日渐成熟。当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了“以药补医”机制,患者用药负担大为减轻。同时,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得到有效推进,促进建立了基层运行新机制。在此基础上,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一方面,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广覆盖,医保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更加明确,财政投入持续增加,为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特别重要的是,我们有各级党委、政府对深化医改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理解、支持和拥护,有基层医改实践取得的宝贵经验,这些都为全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三、完善政策,全面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

  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涉及到医院、患者、医保机构以及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等多方利益调整,涉及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医改全局,任务十分艰巨复杂。为此,我们必须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和总体制度、政策安排,同时总结经验,坚定信心,统筹推进,力争早日取得成效。

  要按照中央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要求,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以减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基本原则,以建立综合补偿机制为主要内容,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医院减少的收入主要通过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并将医保资金作为公立医院主要收入来源,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实施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抓手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在2012年实现300个左右的试点县先行推开,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阶段性目标,全面推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和政策间的衔接,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以县级医院作为改革突破口。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医疗卫生单位中实力最强、影响最大,在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县级医院率先推进改革,可以为整体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和积累经验,同时通过增强能力和水平,分流患者,缓解城市大医院的压力,为城市大医院改革创造条件和动力。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在县级公立医院实现突破后,逐步向城市大医院延伸。

  二是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遵循医疗技术服务的内在规律,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之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使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三是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支付制度是控制医疗费用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的按项目付费机制是导致费用上涨、控制费用效果不明显的重要原因。实行总额预付以及按项目、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改革后,药品变为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成本,从而改变医院用药的激励机制,引导和促使医院及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从我国财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出发,将加快支付方式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同步推进,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优选途径。随着我国基本医保制度的全覆盖,支付制度改革的条件也已日趋成熟。要注意发挥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的管理和专业优势,将控制医疗费用和保证服务质量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是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和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医院长期债务,减轻医院运行压力。中央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顺利推进,地方财政也应相应加大投入力度。

  五是注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调动好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既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也是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必须考虑的重点。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培养周期长、劳动强度大、职业风险高,但长期以来劳务收入明显偏低。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一方面,要让医院和医务人员摆脱对药品收入的依赖,消除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回扣等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符合医务劳动特点和规律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与激励分配机制,解决好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职业发展、执业环境等利益关切问题。

  六是强化行业监管。强化政府对医疗资源的调控机制,加强区域卫生规划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控制中心城区医疗资源过度增长,控制大型医疗机构单体规模的无序扩张。强化对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公立医院服务质量、财务运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的监督。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统筹推进各项综合改革。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一项综合、复杂、艰巨的工作,必须统筹推进。要把增强对农民健康的风险保护作为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的突出重点,建立稳定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要提高统筹层次,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推动新农合制度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抓住落实投入政策、规范采购供应、严格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健康有效运行,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强筋健骨转向全面发展,继续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加强上下联动,推进便民惠民服务常态化、机制化,实现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加强政策协同,改善服务结构和效率,促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由重硬件转向重服务,不断筑牢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保障网。

  (作者:陈 竺,卫生部部长;张 茅,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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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5月1日消息(记者熊静 白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如果在一所大医院里有一辆救护车,恐怕没有人会怀疑这辆救护车会是一辆没有身份的黑救护车。可是,这样的事情在两年前的武汉同济医院就发生了。

  两年前,湖北黄石患者张华钢在武汉同济医院成功做完了心脏手术,结果在转院的过程中了上了一辆既没空调,也没护工的黑救护车。而这俩黑救护车就停在医院院内。发现不对的患者家属与司机争执起来,争执中,张华钢最终死在了黑救护车上。此事经中国之声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

  去年10月,死者家属把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和黑救护车车主李晶告上了法庭。历时半年的审理后,日前,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法院依法对“武汉同济医院内黑救护车运送患者致死”案中被告人黑救护车车主李晶、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武汉市硚口区法院经庭庭长程庆元:被告李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张洵、李玉莲188103元。驳回原告张洵、李玉莲其它诉讼请求。本案宣判以后,原被告双方现在还处于上诉期,本案现在还暂时未生效。

  程庆元认为被告李晶在本案中对患者张华钢进行转运的行为并非简单的承运行为,而是医疗行为的延伸,存在明显过错,对患者张华钢死亡结果的发生作用较大。同时患者张华钢的死亡结果也是多个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综合各项原因,法院认为,被告李晶应对患者张华钢的死亡结果承担50%的责任。

  程庆元:出院时,张华钢虽然生命体征、心率及血压平稳,但手术后恢复并不顺利,病情较重,所以张华钢自身的疾病是死亡结果发生的原因之一。而原告明知张华钢出院时,神志不清,病情重,需专业救护车承担转运工作,却选择了一辆无任何救护标志的普通面包车,致使张华钢出院后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护理和治疗加速了病情的恶化,未能尽到充分的谨慎及注意义务,存在过失,是导致患者张华钢死亡的又一原因。同时李晶的责任,三方合到一块,我们就认为李晶应该承担50%的责任。

  死者张华钢搭乘的黑救护车当时就停在同济医院院内,那么,作为被告的同济医院对张华钢死亡事件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呢?

  关于被告同济医院应在本案中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过错补充赔偿责任的请求,武汉市硚口区法院予以了驳回。

  程庆元:患者张华钢出院时,被告同济医院已告知原告须使用救护车对患者进行转运,且向其推荐被告同济医院的救护车辆。同时,被告同济医院住院部均设有善意提醒患者及家属“请勿租用黑救护车”的标志,故被告同济医院在本案中已经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注意义务,原告在选择救护车辆上的过失,系其自身未能尽到充分的谨慎义务导致的,则法院对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

  对于法院审定自己和母亲在父亲的死亡上也存在一定的过失,张洵显得有些无奈。

  张洵:这种结果,对同济医院的判决不是很满意,说医院里面到处都有“请勿使用黑救护车”的告示。其实那东西当时根本就没有,当时地上,墙上,电梯,走廊,到处都挂着黑救护车的名片牌子,就连重症监护室里都挂着这种东西。

  当时,同济医院心胸外科的护士对这一问题是这样解释的:

  记者:你们重症监护室里面怎么会有这种名片呢?

  护士:他那个名片有时候是我们随手捡起来贴在里面,但是我们绝对不会提供这个车,那不是相当于跟我们有关系了。

  两年前,死者的妻子李玉莲曾这样告诉记者:

  李玉莲:他说你可以出院,出院在路上要带医生带护士没问题。但是他说了你必须要找我们医院的救护车。我一下来就找到那个车子,就在我们住院部的里边,楼门口,我就认为他是医院的救护车。

  记者:您知道这种救护车是合法运营的还是非法运营的?

  李玉莲:我就是不知道啊。我想,只有医院的救护车才停在医院的门口。

  原告代理人徐历耘告诉记者,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同济医院内的黑救护车揽客现象已经存在多年,但因为张洵的父亲死后没有进行法医鉴定,这对案件的审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徐历耘:这个黑救护车长期在你们医院里面停留,载客揽客,同济医院肯定应该负有安全与保障义务的责任。如果想要告他的安保责任,很难。

  硚口区法院经庭庭长程庆元告诉记者,此案件属硚口区法院受理案件中的首例,很典型,也很纠结。

  程庆元:这个案子,我们是调了接近8份证据,调查过程比较复杂,在审限上面,我们是半年时间按时审完。我们这个案例,黑救护车调整范围不是法院调整范围,是一种行政处罚。但是我们只有根据黑救护车车主,他的行为,他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采访中,死者家属和代理人均表示,自己将不会放弃依法维护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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