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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的下发,对于巩固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2011年初,我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津政发〔2011〕2号)。2月11日,市人民政府召开第56次市长办公会议,就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协调配合,切实把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

  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结合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津政发〔2011〕2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2011年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23万套。对不同层面困难家庭发放三种补贴,全年共发放8.5万户。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建立分层保障,应保尽保,租、售、补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危陋房屋拆迁改造200万平方米。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严格加强税收征管。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加强存量房交易指导价格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应用,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对不满足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条件的,一律征收个人所得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依照住宅不同销售价格,分别按照2%、3%和5%的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并严格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检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成本、费用支出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2008至2010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四、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新建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量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进行开工建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1年以上罚款。

  六、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七、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需一次性在销售现场和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公开全部房源及销售价格,如上调销售价格,需经市房地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重新公示。严禁无证售房、发布虚假信息。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要通过网络监控与现场巡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账外循环,控制房屋建设后期风险,确保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的安全。

  八、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进行监控,对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进行跟踪监测。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严格备案制度,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对存在不规范交易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予以警示并公开曝光;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期间暂停其房屋销售。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加大对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的处罚力度,对发布严重违法房地产广告的责任人可处1至6个月暂停发布房地产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对情节严重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公开曝光。

  九、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新闻媒体要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解读国家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十、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立即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人民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单位负责人,要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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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黄碧梅、李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八条”),各地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截至20日,北京、上海、青岛、贵阳、南宁、长春、成都、南京、济南、哈尔滨等部分城市已经出台相关政策。

  各公布细则的城市都对限购作出规定,但是限购程度有所区别。

  在限购套数上,已公布细则的城市皆按照“国八条”落实。但非本地户籍家庭购房资格的取得,在本地居住和工作的年限要求上,各城市有所差别。成都没有限制外地居民购房的严格条件,仅要求有社保或是纳税记录即可。上海、广州、南宁、哈尔滨、长春、贵阳、青岛和南京等城市则只需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如何认定一个家庭拥有几套住房,是根据产权登记还是根据房贷记录?在本轮限购政策中,各城市多采取“认房”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卖掉一套房,只要总套数不超过限购套数,可以重新再买一套。广州也实行此政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解释,这是考虑到部分家庭早年购买了小户型,但在生孩子或与老人同住后,需要换大房,实行“卖一可再买一”原则,则可实现他们的换房需求。

  限购区域而言,以往广州市出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中,广州市代管的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并未纳入限购范围。本次广州市楼市调控细则,则将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纳入限购范围。

  “国八条”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从已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则的城市来看,大多未提出量化目标,只有贵阳的表述相对具体:新建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上海与南京则公开了房价调控目标的公布时限。

  各城市都执行“国八条”规定的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在此基础上,北京进一步提出: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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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太原市政府19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将本地楼市“限购令”细化成了11条,其中将限购房屋范围从“新建商品住房”扩大到了“住房”,即购房人购买存量房也将按此政策执行。

  “限购令”明确提出,从2011年2月19日起,太原市原则上对拥有一套市辖六区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市辖六区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辖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辖六区内向其售房。

  为了稳定商品住房价格,意见还提出,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房地产调控政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相关税收政策,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记者采访发现,太原市出台“限购令”以后,购房二套及以上住房房贷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提高的相关条例给一些囤房者、炒房者带来资金压力,他们开始通过房产论坛、QQ群等渠道发布原价转让房屋的相关信息。

  与此同时,太原市的房产开发和投资者开始处于观望状态,观望政府“限购令”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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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20日电 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因应“国八条”,中国各地落实细随之则陆续出台。目前北京、上海、广州、青岛、南京、成都、长春、南宁和贵阳等城市已经出台调控细则。而据业界估计还将共有30多个城市需要出台或者更新符合新“国八条”规定的调控措施。一场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调控序幕已经拉开。

  北京:限购令被称为“史上最严厉”

  北京本月16日出台了包括限购升级、加快保障房建设、加强金融税收管理等极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措施

  根据北京市最新出台的规定,自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对无法提供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北京这份方案中的限购尤其是对外地人限购措施是目前国内最严格的限购措施,在北京供不应求的楼市格局中,能平衡供需。

  上海:购房需查验户籍婚姻证明

  在上海购买住房,不仅要执行“限购”规定,还必须提交家庭户籍、婚姻等材料,以供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2月17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的一系列操作细则。

  1月31日,上海出台限购政策,规定:在上海已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相关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暂停向其售房。

  广州:非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一套住房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新国八条”的落地细则。据报道,广州市已经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限购1套住房:其中明确要严格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以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对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限购1套住房。

  信贷政策:意见中提出,要认真配合、协助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南京: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本月19日出炉。细则规定: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另外,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成都:户籍家庭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根据成都的楼市调控政策,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在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此外,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不得向属于限购对象的购房人出售住房或提供中介服务。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

  贵阳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贵阳“限购令”在2月16日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自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对已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南宁:本地家庭不得购买第3套房

  按照日前出台的南宁楼市“限购令”,已有1套住房的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其中,居民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部分业内人士指出,成年子女不纳入“限制范围”,为家庭购房行为留出了一定空间。

  济南: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房

  济南市1月21日正式出台“限购令”。规定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济南市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2011年1月2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济南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时间以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认定。对违反此规定的购房者,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房产登记申请。

  青岛: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青岛在该市市辖七区实行住房限购措施:

  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长春: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长春版“限购令”的核心是本市居民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外地居民限购一套住房,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长春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内向其售房。

  同时,长春市还将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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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又有三地出台或通过住房限购细则。

  上海出台了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的操作细则,购房需查验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而南京市政府办公厅19日印发通知,规定本市居民限购第三套房。前天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限购政策。

  上海:购房需查验户籍和婚姻证明

  记者19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上海已出台了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的一系列操作细则。根据细则,购房需查验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1月31日,上海出台限购政策。日前,上海出台操作细则。上海市房管局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

  南京:本市居民限购第三套房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本市居民限购第三套房,能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限购第二套房。

  《通知》要求,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广州:本市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前天,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记者获悉,通过的实施细则明确两点:1、广州十区二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都将执行限购政策。2、明确户籍家庭限购第三套房,非户籍家庭限购第二套房。

  对于外地户籍购房者,广州将设定缴税年限,但不会像北京要缴满5年。

  综合新华社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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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盼”已久的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终于出炉了——昨晚6点,南京市住建委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而此时距离“国八条”要求的省会城市必须在2月中旬前颁布的最后时限只有一天时间。记者了解到,最受关注的“限购令”与“国八条”中的规定几乎一样,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同样被纳入限购范围内。

  该通知共有16条,执行时间为2月19日,这也是“限购令”开始执行的日期,换句话说,只要是不符合规定的买房人,今天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鉴证的话,将一律“拒签”。一些消息灵通的开发商赶在限购令出台之前抢推的房源,只要是已经办理了合同鉴证的,将可以“逃过一劫”。

  南京楼市“限购令”核心细则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焦点1

  限购令 本地家庭限制购买第三套房

  ●政策原文: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政策解读:与上个月颁布的“国八条”相比,南京市的“限购令”如出一辙,在已经出台“限购令”的城市中,应该算是比较中规中矩的。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外地居民购房的限制,北京出台的细则是要求满5年社保证明,而上海则是满2年,相比之下,南京市只要求满1年即可购房,这也比较符合南京的城市发展需要。

  而对于本地居民的限制,与去年10月份南京出台的楼市细则相比,提法也完全相同,即规定已经有2套住房的限制购买第三套,与“国八条”的规定完全一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购房套数是只按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套数,也就是“只认房”,同时“家庭”的界定按照之前的说法,指的是“购房者本人及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购房套数的查询可以在房管部门的档案馆操作。

  对于众人关心的已有两套房,如何再买第三套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昨晚出台的细则中并未明确,不过照通常理解,已经买过两套房的,只要卖掉其中一套,就将符合再买一套的条件。“换句话说,看你有没有购房资格,应该是看你手上现有几套房,而不是过去曾经买过几套房。”不过,该人士称如此操作的可能性最大,但仍需要看相关主管部门的权威说法。

  焦点2

  销售 首提“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

  ●政策原文:继续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现场销售进度须与网上房地产信息一致。加强价格秩序监管,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政策解读:相关人士表示,“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主要是为了确保开发商不再玩弄“报高卖低”的手法,通过这一方法有效监管楼盘的市场价格。

  “关键是看申报价格能否通过物价部门的审批,而判断一个片区的房价究竟如何,则要考验物价部门的眼光了。”新浪乐居主编王晓军认为,这一点其实难不倒开发商,只要申报的价格可以通过,到时候给出一定的折扣优惠,依然可以卖出自己的心理价位,与现在的申报方式并没有改变。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在申报价格时必须实事求是,想虚报行不通了,“踩点”必须准确。

  至于领证后10天内必须一次性开盘、3个月内不得调高房价等,这些南京已经在执行当中,本次只是重申而已,并无新意。

  焦点3

  税收调整 五年内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

  ●政策原文: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政策解读:该条款与上个月“国八条”的提法完全相同,而南京市也已经于1月底开始实施。此外,“国八条”中提到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在此次南京的地方细则中也明确,“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焦点4

  保障房  年内开建600万平方米经适房

  ●政策原文:全面启动实施《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5年)》,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建设规模和工程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今年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储备廉租住房1800套;建设中低价商品房40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50万平方米。完成80万平方米危旧房与工矿棚户区改造,整治房屋800幢、出新小区70个。加快实施1000万平方米安居工程,重点推进迈皋桥、花岗、岱山、上坊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建设。结合《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和各城市功能板块建设需要,启动新一轮1000万平方米保障房规划建设工作。

  ●政策解读:记者从南京市房管部门了解到,2010年,南京市启动了迈皋桥创业园、花岗、西善桥岱山、江宁上坊四大保障房项目,总建筑面积980万平方米(含中低价及普通商品房),其中保障性住房约8万套(包括0.5万套廉租房、1万套间公共租赁房、1万套双困房经济适用房,其余为拆迁安置及产权调换房),将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功能齐全、交通便利、节能环保的大型城市组团。

  焦点5

  土地供应 年内推出500公顷住宅用地

  ●政策原文: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今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500公顷,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的审查。继续加强土地供后管理。对已供房地产开发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规定处置到位。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政策解读:在楼市调控细则中明确当年的土地供应计划,这在南京出台的文件中尚属首次。记者了解到,500公顷(合500万平方米)的供应量比2010年的460公顷多出了40公顷,从供应量上来看,完全可以满足南京住宅市场的需求。

  根据南京市国土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南京市实际成交住宅土地400公顷,2010年南京实际成交住宅土地440公顷,其平均数为420公顷,因此,今年500公顷的住宅用地供地计划是“超额完成”。楼市专家推算,按照平均2.0的容积率计算,500公顷的住宅用地将来可以建成1000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上市,保证未来两三年内南京住宅市场“不断货”,从而确保房价不会因房源减少而大涨。 本报记者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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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新国八条”的落地细则。在备受关注的限购范围上,从化、增城两个外围的县级市已经明确,将在细则正式公布之后纳入限购范围,这也意味着广州全市十区两县级市范围都将限购。

  而随着广州新政细则出台在即,记者昨日就发现,不少从化、增城的楼盘都加大了宣传推广力度,有楼盘发短信宣称本周末就是无限购的“末班车”,以催促买家入市。记者联系相关开发商的内部人士,该人士却表示其实并未收到从化、增城要限购的信息。“我们也不清楚政策会否把从化增城纳入限购范围,发这些短信只是一种促销手段。”这位内部人士称,无论限购范围是否扩大,下一步开发商都将把更大精力放在商业物业的经营方面。

  专题撰文/记者赖伟行、何颖思、徐海星

  首付比例

  非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一套住房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即将出台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中了解到,广州市已经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限购1套住房:其中明确要严格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以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对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限购1套住房。

  信贷政策:意见中提出,要认真配合、协助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限购范围

  从化增城将纳入限购范围

  据悉,由于去年的广州限购令并没有把增城和从化两个县级市纳入限购区域,两地的楼市呈现出风景这边独好的状况。阳光家缘数据显示,去年广州限购令出台后,在其他区域成交量大幅下降的时候,增城的月度成交量仍然保持在1000套以上。网签均价更是从去年10月的6553元/平方米升至今年1月的8271元/平方米。而从化今年1月楼市的网签量为944套,比去年9月的661套增加了43%,均价也从去年9月的6187元/平方米升至今年1月的6651元/平方米。由于将被纳入限购范围,近期增城和从化的楼盘都加快了推货节奏。

  “从化、增城纳入限购后,部分‘投资客’将遭到‘冻结’,成交量也会出现下滑。”戴德梁行策略顾问部董事黎庆文分析,从化、增城两地楼市的买家除了一部分为当地的自住客以外,其余绝大多数为带投资性质或度假休闲性质的周末房买家,主要以广州市民为主。限购后,短期内开发商不会马上降价,由于目前二手房价同样高企,一些“上车族”买家也未必会转战二手市场,短期内难以促使价格下降。另一方面,投资客转战珠三角的效应未必会马上呈现,更多买家或会首先转战到佛山等周边区域,同时广州市内的商业物业将会更受青睐。

  套数认定

  房屋套数认定拟认房又认贷

  记者从房地产业内人士处获悉,与北京等地以家庭持有房屋套数认定不同,广州拟继续采取认房又认贷的方式确定家庭房屋套数。满堂红研究部对2010年四个季度及今年1月广州二手住宅市场买家购房次数作了整理,发现二次或以上购房的客户比例在去年第三季度达到最高的18.4%,但在去年“10·15”限购政策出台后,二次或以上购房者的比例回落到第四季度的15.1%,该比例在今年1月为16.4%。

  “信贷收紧将令购买力大打折扣,只要银行可以和房管部门实现联网,认房又认贷确认家庭房屋套数的方式完全可以做到。”满堂红研究部周峰分析,在执行二套房首付六成的地方细则后,至少有15%~17%的准二手客户受到影响,而一手楼市受影响比例应在30%以上,前期成本明显增加。而由于“认房又认贷”等于给已拥有两套住房家庭“卖一再买一”关上了大门,将减少二手市场的流通性,在未来两三个月内,新增供应中小户型物业的数量会减少。但地方细则在短期内仍难以改变广州楼价持续高位震荡的格局,只有在存款准备金率再累计上调1到2个百分点,开发企业难以从容申请到足够额度开发贷款的情况下,一、二手楼价才会在相互影响下出现“短期顶部”。随着政策迭出,房价将极有可能在今年“十一”前后见顶回落。

  土地出让模式

  部分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或配建公租房

  昨日,记者从房地产业内人士处获悉,广州将探索双限双竞的土地出让模式,还拟探索在商品住宅用地的出让中配套建设公租房。

  “北京、上海在商品住宅用地配建问题上都规定了具体明确的比例,这不失为增加公租房供应的有效办法。”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分析,今年中央已经明确全国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此前中央出台的新国八条已经显示如果房价继续上升,中央的保障力度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设要真正落到实处,比资金更为重要的是土地供应。”陈琳分析,只要土地落实了,资金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投融资手段解决。而广州未来在商品住宅用地要求配建公租房的过程中,要考虑如何能够在相应项目内保证楼盘档次和管理水平,既分散布局又能实现一定程度的混居,对保障房建设提速是一大利好。

  征税力度

  加大对存量房征税力度

  广州新政细则中,除了按照中央要求对购买不足5年的物业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外,还特别强调要加大应用房价评估技术以加强对存量房税收的征管力度。

  广州二手楼市多实行“实收”制,营业税增加的成本实际上转嫁到买家身上。合富置业分析认为,新政后营业税增幅较大,交易成本大幅增加,短期内对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买家消化政策会产生一定的犹豫,估计短期之内5年内次新盘的交投会有所减少;增城、花都、南沙、从化等一手住宅供应量大、一手楼价不高的外围区域影响会相对较大。但从中长期看,营业税并不能成为影响二手楼市的重要因素。主要是因为5年内次新房的承接者多为较高端买家,营业税增加实际上相当于楼价上涨3%~5%,从目前中心城区较紧张的供求关系看,交易成本增加3%~5%并不难接受;另外,5年内次新房并非广州二手楼市的主流,大部分是5年以上的物业。

  而加大应用房价评估技术加强对存量房税收征管力度之后,对于二手买家的最直接影响也会是增加购房成本,不过龙斌认为,税收并不是影响成交的关键因素,最多只会令买家短期观望,他坚持认为,从目前的市场状况看,影响二手楼市的关键因素仍然是经济情况、供求关系、通胀以及房贷、限购等政策。

  外地人购房纳税证明从1年增加至2年,此项政策要比北京的5年宽松。中山大学教授杨卫华认为,外地人购房纳税证明从1年增加至2年,没有在本地工作的外地人要获得纳税证明的难度加大,去年“10·15”新政实施时,实际操作上可以通过向税务机关“补税”以获得纳税证明,但杨卫华指出,税务机关不会再出具2年的纳税证明,而且“补税”的成本也加大了。

  不过中介认为,纳税证明的影响不大。“1年的纳税证明跟2年的差不多。”合富置业首席分析师龙斌指出。

  二手楼价:

  全年涨幅将明显缩窄

  合富置业首席市场分析师龙斌认为,到3月中下旬政策将被消化,市场“恢复正常”,也就是该买房的依然会买房,成交量会比目前观望期要有所回升。

  至于房价,中介普遍认为难以下降。总体来说,广州细则对二手供应和需求都有压制,但由于不少业主惜售,供应量会大幅减少,而需求却不会减少过多。二手价格会保持在窄幅上升趋势,到今年6月、7月到顶,若届时信贷依然收紧,有业主就会考虑降价出售,届时房价会有所回调。全年来看,二手房价将有10%~12%的升幅,但已经比去年三成多的升幅要低得多。

  龙斌认为,“新国八条”将会对约两到三成的二手买家产生不同程度影响,对四成以上的一手买家产生实际影响,新政对一手楼市的实际影响要大于二手楼市。由于政策力度空前,预计短期内会对买家的心理产生极大的影响,整体一、二手市场将会进入观望和消化期。价格方面,政策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楼价上行的总趋势,预计2011年广州二手楼价仍会以平稳上涨为主基调。

  市场预测:

  一线城市楼价

  今年或降一成

  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后70个大中城市的首份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1月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价格上涨的有68个城市,下降的有2个城市。其中,涨幅超过10%的城市有10个。而有60个城市的环比价格则保持继续上涨的态势。

  记者留意到,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广州房价1月的环比上升幅度为1.7%,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本周公布的数据则显示,广州市属十区上月房价环比下降5.8%。数据不同主要是由于计算方法不同造成的。

  瑞穗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表示,昨日,央行又再宣布从2011年2月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符合预期。央行此举主要出于两点考虑:一是,对冲流动性压力;二是,作为遏制通货膨胀的努力。另外,频繁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是紧缩政策的重要体现。我们维持原有判断,当前经济政策的重心已经转为对抗通胀风险和打压房价泡沫,政策趋紧步伐可能快于市场预期。

  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普遍上扬,二、三线城市房价上涨表现强劲。重点城市房价增速加快,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调控政策出台之前,房地产税出台、加息预期等因素导致购房需求提前释放。

  二是,通胀预期加大,部分居民已经将“更多投资”取代“更多储蓄”,作为第一选择。在“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加严厉”、“房地产税试点逐步深入”、“新一轮货币紧缩周期启动”、“房地产商资金链趋紧”、“保障房供应充足”以及“当前房价实为过高”的六大重压之下,尤其是在加息和房产税试点的措施下,中国的房价将出现拐点。

  沈建光预计,2月份我国房地产市场交易量仍旧低迷,房地产价格会趋于温和。今年全国房地产平均价格至少下降5%,一线城市至少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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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我市公租房申请开始以来引起市民热烈反响,市公租房管理局汇总群众意见,昨日推出了更加便民的措施:凡主城区有工作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工作证明、社会保险缴纳等证明材料,也可延缓交纳。

  15.6万人次现场咨询

  据悉,从2月12日公租房首批房源接受申请以来,社会反响热烈,群众咨询踊跃。截至2月18日,7天内现场接受咨询15.6万人次,网上点击16.7万人次,4.5万群众领取了申请表格。

  市公租房管理局对各申请咨询点群众的意见进行了收集汇总,很多住房困难的重庆本地居民、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一些农民工都提出,靠自己的收入目前没有能力解决住房问题,希望能够被纳入可以申请公租房的范围,享受到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

  为解决好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市公租房管理局表示,凡属于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可到32个申请点询问

  针对市民反映此次提交申请的时间较短,有的证明材料不好开具的问题,市公租房管理局表示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考虑到有稳定工作是申请公租房的基本条件,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期间无法提供工作证明、社会保险缴纳等其他证明材料,可出具书面承诺,在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前补齐即可。

  相关的具体政策,市民可到32个申请点详细咨询。

  记者 陈富勇 实习生 王端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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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京15条执行第一天,很多市民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手续。本报记者 秦斌 摄 昨日,京15条执行第一天,很多市民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手续。本报记者 秦斌 摄

  本报讯 (记者马力) 前天出台的“京十五条”调控细则规定,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昨天下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上调二套房贷首付的正式通知,从今天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成,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二套房贷款含“组合贷款”

  公积金中心表示,自本月18日(含)起,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此前,北京公积金对于二套房执行的是首付款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新政出台后,贷款利率仍不变,首付款比例提高至60%。

  通过初审贷款执行旧政策

  按照昨天发布的《通知》,对于2月18日(不含)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如果是今天之前已经受理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仍可按照首付五成的旧政策执行。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节点可以理解为已通过初审的贷款申请,可按旧政策执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在申请人递交了齐全的材料后,随即现场就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就予以受理。所以只要是在此之前过了初审的,都可以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

  公积金二套房“认房不认贷”

  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方面,北京公积金贷款与商贷不同,采用的是“认房不认贷”的原则。只要是目前名下无房的家庭,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公积金贷款就可以按照首套房的待遇。申请人需要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契税等材料,证明其名下无房。

  无论申请人之前的首套房是否用过贷款,只要是首套房出售了,目前名下无房,再次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按照首套房贷的政策。

  ■ 应对

  近3000套房抢搭限购末班车

  前日北京房市签约量暴增两倍;业内人士称新政将影响15%购房者

  本报讯 (记者马力 张晓蕊)前天,北京楼市调控政策“京十五条”公布,并于昨日实施。受此影响,赶搭末班车的效应在北京楼市集中爆发。根据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发布的数据,16日当天,期房和现房网签数据环比大幅增长,住宅网签量达到2942套,创兔年新高。

  二手房日交易量再破两千

  据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以及北京中原地产数据,由于2月为传统淡季,成交量不活跃,但自春节后交易网开放后,网签数据呈环比攀升的趋势。在新政发布的前一天,也就是15日,北京的住宅网签量共1059套。

  但16日当天数据显示,北京住宅商品房网上签约总计885套,较前一日的232套大幅增加了653套,其中期房签约759套;现房签约126套。

  在二手房市场,也再次出现了成交量突破2000套的成交量。这也是自2009年来第10个超过2000套的单日成交量。16日,2057套的签约量是前一日827套的2.5倍。

  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如此高的签约量,是有购房者希望赶在新政落地前赶紧完成购房程序。由于政策细则严格,将直接影响市场上15%以上的购房人群。

  中介加班至零时办手续

  “16日我们各个门店,基本上都加班到夜里12点。”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张月说,当日上午,各大中介得知新政时间节点为24时是否通过网签。因此他们立即通知各门店,如果是会受到新政影响的交易,能录入网签系统的抓紧录入。

  张月预计,新政从昨日起就开始实施,由于审核购房者资格需要5个工作日,因此昨日起北京的住宅网签量会出现大幅下降。

  ■ 反应

  售楼处中介门店冷清

  昨天,丰台区马家堡西路附近一处中介门店,客户并不多。门店负责人表示,当日不少人来咨询,内容主要是限购影响,还能不能买房。不过他并不认为限购会打击生意。“相比之前的限购政策,新政更人性化了。可以卖房后再买。另外限购后租赁量会有所上升,租价也会有所上涨。”

  记者昨天在几个楼盘的售楼处看到,来看房的人也并不多。不过销售人员表示,今年节后看房的客户一直都不多,昨日变化不大。

  部分商住项目签约大增

  昨日京城部分商住项目热销。记者从丰台马家堡的商住项目7克拉了解到,昨天一上午,该项目就签约10余套房子,下午还有买房人陆续签约。而此前几天,项目每天签约量仅4套左右。

  位于回龙观区域的商住项目东亚上北昨天来电来访量达200多组,和此前日均50余组的来电来访量相比翻了两番。

  北京中原地产分析称,对于买房人来说,未受限购的商住项目可能成为这部分人群的新选择。

  河北部分楼盘进京推销

  北京周边部分楼盘也开始“进京”推销。

  昨天,不少买房人表示接到了天津、河北等地楼盘推介电话。河北涿州一开发商表示,由于北京房价高企后的挤出效应,加上环北京经济带的规划利好,北京周边楼市受到京城人士的关注。北京楼市从严后,部分置业需求会外溢到北京周边。

  本报记者 马力 张旭

  ■ 声音

  潘石屹

  新限购令或长期持续

  昨日,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博客撰文称,在京十五条中,最重要的是对外地人购房的限制。这项政策实施后,无论是用于长期出租的投资,还是短期炒作,“住房的投资需求”概念将在北京成为历史。

  他同时预计这项政策极有可能长期持续,“在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北京将很难再取消这项政策。”

  对于限购令对北京房价的影响,潘石屹认为这比上海、重庆试行房产税的影响大得多。

  朱中一 房协副会长

  房价涨幅不会超去年

  昨天,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对记者表示,加强版的限购令对于首都来说是必要的。大量出于投资目的的外地人进京购房,不利于北京房价的稳定。

  对于限购令对房价的影响,朱中一认为,就全市来讲,不同区域不同楼盘难以一概而论。但他表示,重点调控城市受限购令影响,供求关系将得到缓和,房价涨幅不会超过去年。

  本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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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三亚2月17日电(“中国网事”记者郑玮娜、王晖余)近日,一篇名为《三亚学校小产权房兴起的背后:究竟谁是最大的保护伞》的网帖现身某知名论坛。该帖称,在海南省三亚市教育部门的默许下,当地不少学校未经规划报批,打着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的幌子在校内非法集资建房,而后高价炒卖以牟取暴利。

  该帖引发网民广泛议论:“网帖内容是否属实?”“学校是否非法侵占校园用地建房?”“是谁借着教师建房的名义大肆敛财?”“教育主管部门为何坐视不管?”带着这些疑问,“中国网事”记者17日赴事发地进行调查。

  教育局确认“15所学校非法集资建房”

  在三亚市临春小学,一进校门就能看见一幢新建的居民楼,楼面已粉刷完毕。学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教师说,楼房由学校老师于2010年集资兴建,共36套,主要解决在校教职工长年无房的问题。

  “我校20多名教师无房,每人交了17万元盖房,如果顺利,很快就能入住。”临春小学的陈老师说,因为建房,学校校长已被撤职,主要由于建房手续不全,还不清楚分房后能不能拿到产权证。

  网帖称,三亚学校小产权房有内情:“这些房子极少部分供本校老师居住,大部分都被校长和教师往外销售,从约1000/平方米爆炒到约9000元/平方米。”

  “中国网事”记者在临春小学采访时发现,确实有来自东北的购房者想在学校买房,而且也与学校教职工联系过。一位打算在三亚买房的购房者说:“学校的小产权房应该是安全的,如果价格不高,可以考虑购买。”

  在三亚另一所乡镇学校--凤凰镇羊栏中学,已封顶的3栋居民楼“见缝插针”地矗立在校园里。每栋楼的墙面上都有三亚市综合执法局标注的“停建”字样,有的楼还张贴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

  羊栏中学教师孙麦东说,2010年,海南省出台文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学校建房,再加上乡镇学校老师大都未解决住房问题,因此校长召集87名教师集资修建这3栋楼,但今年1月三亚市教育局突然下文说,不允许在校园内建集资房。

  据三亚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市局对三亚学校的全面清查,发现全市共有临春小学、羊栏中学等15所学校非法集资建房,“在调查过程中,也的确发现有极个别老师有出售房子的情况,而且还在网上出售。”

  教育局否认“保护伞”说

  “中国网事”记者从三亚市教育局了解到,这15所学校都属于乡镇学校,这些集资楼既未经教育局批准,也未按基建的正常程序立项、规划报建、招投标,属非法集资房。

  针对网帖称“非法集资建房经教育局默认、允许或批准”“背后有‘保护伞’”等说法,三亚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完全是子虚乌有,我们很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明确要求坚决禁止在校园内非法新建集资楼。”

  这位负责人说,对个别学校仍然顶风建房,教育局先后下发关于临春小学、羊栏中学和梅山中学新建集资楼停止施工的通知,责令其立即停工,并报请市综合执法局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针对网民关于“三亚部分学校为何顶风违规建房?”的疑问,三亚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三亚农村盖房过去不报建。从今年起,三亚正式启动村民自建房屋报建机制;此外,三亚土地不断升值,有些老板和校长也想钻空子发横财。

  据“中国网事”记者了解,15所非法建集资房的学校中,12所已完工,三亚市教育局已分别对违建学校的校长及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处以撤职、免职、记大过等处分,对顶风违建的羊栏中学校长黎廷荣和临春小学校长罗家荣给予撤职处理。

  违建集资房必拆 善后方案待定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孙健说,学校盖集资房必须根据本单位的住房困难情况,经过建设房管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审批。购买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如果三亚学校违建情况属实,那两方都涉嫌违规,肯定要拆除。”

  然而,也有好心网友担心,一旦违建集资房拆除,待遇本就不高的乡镇教师住哪儿?孙麦东说:“房子当初是校长让我们出钱盖的,为筹钱集资,很多老师举债数万元,现在房子要拆,那我们这些无辜的老师该怎么办?”

  对此,海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黎当贤说,学校私自盖房肯定违规,但如果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努力采取其他途径解决教师住房困难问题。

  网友“爱出手”认为,这样的事情也不完全怪学校,集资建房、小产权房的大量出现,关键是相关部门没有完整的住房制度。

  对此,三亚市教育局局长曹瑜说,2010年,农村教师经济适用房的选址问题已上报三亚市保障性住房向上级申报审核,建议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保障性住房选址最好参照乡镇公务员保障性住房选址办法。

  此外,“在农村教师住房未解决前,已为70%的农村老师建成教师工作间,无偿提供给老师居住,但管理权和使用权归学校所有。”曹瑜说。

  “中国网事”记者从三亚市政府了解到,农村教师解决住房问题已提上议事日程,三亚市计划在今后3年内解决全部公办中小学教师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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