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交委答复人大代表:如全部取消收费会造成巨大交通压力
东方网8月22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对于各方一直关注的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的问题,上海日前在答复上海市人大代表柏万青提出的“关于取消2012年起高速公路收费建议”时给出了新的解释回答——暂不取消高速收费。市建交委表示,目前如全部取消高速公路收费,必将使周边的交通流量大幅转向高速公路,导致部分高速公路入城段流量迅速饱和,并且对中心城路网造成巨大的交通压力。
高速公路资金偿还靠收费
“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已在多次人代会上提出。”柏万青代表说。她提出,上海是否开国内先河,逐步取消上海境内所有600公里高速公路收费,高速公路投资管理全部收归政府,以降低全市企业民众交通成本,提高交通组织效率,优化上海发展环境。
此前,有专家表示,在公路收费方面,相比于国内其他地区,上海的情况并不是最严重的,而且,上海以其雄厚的财政实力,对公路收费所衍生的“收费经济”也没有太多的依赖。
对于柏万青代表的意见,市建交委表示,在如此快速发展的高速公路建设投入中,社会融资是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来源,其资金偿还是要靠收费机制来实现的。政府为了向社会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有关政策意见,积极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推进本市高速公路的建设发展。
收费可以调节交通流量
上海市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对增强城市集聚辐射能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促进郊区经济发展和构筑城乡协调的发展格局确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根据相关规划,至2020年上海将建成高速公路955公里。
市建交委认为,在现有条件下,高速公路的收费一定程度上还起到了调节交通流量的作用,基本能保证长距离、大运量交通通道的畅通。目前如全部取消高速公路收费,必将使周边的交通流量大幅转向高速公路,导致部分高速公路(尤其是几条射线)入城段流量迅速达到饱和,服务水平显著降低,并且对中心城路网造成巨大的交通压力。
上海1988年建起全国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近年在各方积极呼吁下,2009年3月15日起,沪嘉高速公路开始试行客车弹性收费制,对大客车实行免费通行,对小客车实行弹性收费政策。尽管此后有人大代表建议沪嘉高速全免费,但该高速公路的收费一直没有完全放开。
新城多建公路连接市区
市建交委透露,目前,正不断推进上海市干线公路网的建设,争取在重要节点之间,例如新城和中心城之间形成高速干线和国省干线公路并存的多通道路网布局形态,一方面保证交通运营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干线公路的层次性也为市民出行提供多样化选择。
市建交委介绍,结合本市高速投融资模式、交通流量及对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的影响等综合因素,认真研究如何完善高速公路收费机制、路网布局、收费站点设置等。
中国经济网深圳8月10日讯(记者杨阳腾、通讯员丁校书)中国经济网记者8月10日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获悉,深圳大运开闭幕式期间,即8月12日、23日的19:00-23:00,深圳机场航班将暂停运行。深圳机场提醒旅客注意选择好出行时间,提前关注航班信息,以免耽误行程。乘客可拨打航空公司客服电话提前了解航班信息。
据介绍,深圳大运期间,深圳部分道路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考虑到管制可能会对市民出行带来影响。深圳机场提醒乘机旅客提前安排好出行交通工具,以免延误。作为很多旅客首选的深圳机场330巴士,目前已做好周密准备应对交通管制,以确保乘坐330巴士的旅客能按时抵达机场。目前,机场330巴士已经开通来往罗湖火车站的330一线、来往竹子林的330A线和直达龙岗的330B线三条线路。
此外,深圳机场已于7月23日开始,对A、B、D(国际候机楼)三座航站楼实施防爆安全检查。这一特别措施会增加旅客乘机时间,深圳机场建议旅客提前1.5-2个小时到达机场。
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 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调整、充实国务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和专家组。名单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
组 长:骆 琳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副组长:王德学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郝明金 监察部副部长
屠由瑞 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原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党组书记(新增成员)
包叙定 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原机械工业部部长、原国家计委副主任、重庆市原市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原总经理(新增成员)
孙永福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铁道部原副部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新增人员)
杨学山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新增成员)
张鸣起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史玉波 电监会副主席(新增成员)
毛光烈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成 员:苏 洁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司长
王大同 监察部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王武琦 监察部驻安全监管总局监察局局长
刘云昌 安全监管总局监察专员
王力争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副司长
陈 伟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司长(新增成员)
徐恩毅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副部长
谢国兴 电监会浙江省监管专员办公室专员(新增成员)
徐 林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洪军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双成 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
李锦平 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
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和专家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副厅长徐向春等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二、专家组
组 长:周孝信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副组长:王梦恕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交通大学隧道及地下工程试验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
杨 震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副主席、南京邮电大学校长
郭 进 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教授
成 员:
于永清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陈维江 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部主任、教授
唐 涛 北京交通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
纪嘉伦 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原院长、教授
李和平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铁道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孙 章 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博士生导师、教授,原上海铁道大学副校长
刘连光 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
魏 臻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
中广网深圳8月4日消息(记者李强)根据交警部门最新统计,截至昨日下午5时,我市参与“绿色出行,停用少用,给力大运”活动自愿申报停驶的车辆已经超过30万。
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目前汽车总量超过200万辆。深圳现有道路里程6164公里,机动车密度为320辆/公里。大运赛事要保障2万多名运动员、技术官员、媒体记者的出行,每日需开行专用交通线路300多条,每日投入交通班车最高达600多辆,交通出行的需求量非常大。按照大运申办的承诺,所有场馆都要保证1小时内到达,交通保障的标准高,保障难度大。要保障赛事交通正常运行,就必须采取一些交通管理措施,消减交通流量,如果减少三分之一的交通流,即60万辆,将可有效保障赛事交通和城市交通的正常运行。
智能路灯会在车辆通过时自动亮起
在大城市,路灯对于夜间交通的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某些偏僻的路段,路灯一直开着也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一种根据交通情况自动开关的路灯照明系统已经在印尼诞生,这种智能路灯能在保障照明需要的同时节约成本。
这套“响应路灯系统”由印度尼西亚万隆技术研究所的研究员开发,它由摄像头、路灯和微型电脑组成。摄像头以25帧/秒的速度捕捉即将驶过的车辆的画面,电脑在识别后会在车辆通过时自动点亮。
目前,该系统在91%的时间里能够识别时速不超过2英里(约合3.2公里)的玩具车。但如果车辆速度提高,该系统的准确度就会降低,还有待在敏感度、识别行人和骑自行车人以及应对不同天气条件方面进行改进。但不管怎么说,该系统为提高道路照明效率迈出了很好的一步。
像雅加达这样的大城市有20万盏路灯,在2007年的照明成本为1700万美元(约合1.1亿元人民币)。一旦发展成熟,该系统的成功应用能大大降低能耗,也为交通部门节省大笔经费。(信莲)
前日,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北京地铁采用的均是公共交通重载型自动扶梯,并公布了重载扶梯的标准。然而,有专家质疑,国内对于重载型扶梯,既没有相关定义,也无相关国家标准。
记者调查发现,国内电梯重载标准不一,如广州地铁扶梯的重载标准就是北京地铁公布标准的两倍。
并且,国内多家电梯企业对重载扶梯的“国标”同样存疑,而国内重载电梯的国标已经落后欧洲标准十余年。
焦点1
“重载”电梯标准缺定义
前日,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地铁4号线的自动扶梯荷载条件:在任何3小时间隔内,持续重载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其载荷达到100%制动载荷,理论输送能力:11700人/小时,符合重载扶梯标准。北京市电梯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彭金声解释,该标准来自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下文简称《国标1997》)。
然而,在该标准中,记者看到,只有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的概念,没有公共交通型重载扶梯的概念。
对此,彭金声认为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就代表重载型自动扶梯。
其实,重载扶梯的概念并非完全缺失。2003年公布的另一个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中指出,地铁车站自动扶梯应采用公共交通型重载扶梯,其传输设备(主要包括梯级、梳齿板、传动链、梯级链、内外装饰板、传动机构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这一标准在前言中指出,“本规范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对应的是,关于重载扶梯的说明正是用黑体字加以注明。但规范中并没有描述什么是公共交通型重载自动扶梯。
焦点2
广州重载标准为北京两倍
中国电梯协会副秘书长张乐祥称,什么场合使用重载自动扶梯,是由采购方最终决定。但重载型扶梯在价格上要贵于普通自动扶梯。
对于国标中的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的标准,也有专家提出质疑。
昨日,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饶美婉称,对于公交重载扶梯,需要考虑在3小时的时间间隔内,1小时的持续重载。广州地铁站内自动扶梯的标准就是不小于1小时。这意味着,广州地铁的重载标准是北京标准的两倍。此前,他们参考香港的要求也差不多是1小时。美国的标准可能会更高一些。
记者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看到一份广州市轨道交通的自动扶梯采购项目资格预算公告,公告中对扶梯的主要技术参数,来源于《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其中对扶梯类型的要求是“公共交通重载型”,并对额度速度等有要求。
饶美婉称,地铁除了每天正常工作之外,还要承受客流高峰的考验。上下班高峰期,地铁列车的间隔是两分钟,持续时间至少需1小时,扶梯基本上处于连续满载运行状态。为此,重载型扶梯的电机功率配置应高于一般的公交型扶梯。
也有专家指出,国内人口众多,公共交通使用的自动扶梯所要承载的压力要比国外大很多。国内标准理所应当比国外要高。而事实却相反。
国内机电类的专家指出,扶梯超负荷运转存在安全隐患。如果自动扶梯的运载能力超设计标准,这会导致电机长期超负荷运转,导致电机长期过热,这有可能会使扶梯的控制系统损坏,甚至融化内部电路板。当电路板烧穿,即使是最不可能的意外,如倒行,都可能发生。
焦点3
国标落后欧标十余年?
记者对国内几家电梯生产商采访发现,大部分国产电梯仅符合国内生产标准,对是否有国际标准都不清楚。
北京某扶梯生厂商周经理表示,现在国内生产的所有电梯都是按照国标来执行的。欧美等国有自己的标准,但他并不清楚。
彭金声介绍,目前自动扶梯的国标是模仿欧洲的标准。记者在《国标1997》的前言上看到,该标准采用欧洲标准EN115:1995。
《中国电梯》在2009年8月的《EN 115-1:2008与GB 16899-1997两个标准的主要差异》(简称《差异》)一文中指出,欧洲标准1995年发布以来,进行了多次变更。最终在2008年7月正式颁布了EN115-1:2008(简称新欧标)。
《差异》指出,新欧标中新增了工作制动器和附加制动器制动减速度的要求,对乘客安全起到保障作用。
对此,饶美婉称,她也看过2008年欧洲标准,“这个标准在安全设置等多方面,比以前有了更多的提高。”
焦点4
扶梯生产内外有别
新欧标颁布后,从2009年起,向欧洲一些国家出口自动扶梯造成很大影响,各扶梯厂家需要立即调整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要满足新欧标的要求。
江苏一家电梯公司工程师表示,自动扶梯出口厂家生产的扶梯是按照出口地区的标准来制造的,而国内的产品是按照国内标准而生产。
昨日,一家品牌扶梯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实行的企业标准要高于国家标准。
广州某生产商姜女士说,他们的生产按照国内标准,“但不符合国外的标准,美国、日本项目我们不做。”
进展
死者家属抵京赔偿未达成一致
4号线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已陆续赶到北京,京港地铁公司将其安排在车公庄大街一家宾馆,并负责食宿。家属表示,地铁公司已支付给他们3万元的生活费。
昨日,死者家属表示,京港地铁公司开始与他们协商赔偿及其善后问题,但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昨日,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经理李女士称,美国总部已安排奥地利的专家来到中国,对相关型号的电梯产品进行检测研究。另外,公司尚未接到京港地铁的追偿。(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李超卢漫冯中豪)
核心提示:市纪委常委会经研究决定,对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处、市人事局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于市公路管理处2007年以来补充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则要求市人事局会同市交通局进行重新审查,对负有责任的有关领导,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温州网·原创报道】近日,温州市纪委(监察局)对网络舆情反映的市公路管理处补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已核实。为严肃纪律、发挥教育和警示作用,今天,市纪委对该违纪情况作出了通报。
近日,有网民在我市某论坛上发布《60多位温州市交通系统干部家属被“内部招聘”,打造温州“世袭局”》的帖子,称市公路管理处近几年招聘50余位领导干部亲属入职,并附上其中33人的名单。此事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对此,市纪委(监察局)迅速组成调查组,对网贴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根据调查,市公路管理处2007年1月1日至今共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7名,虽然按照《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公开招聘,但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人为设置门槛(如针对交通系统领导干部亲属实际情况限定户籍、年龄、学历、报考专业等)、交通系统领导干部打招呼请托干预插手等违规违纪问题。
在这过程中,温州市人事局存在对审查核准市公路管理处招聘计划把关不严、指导不力的问题;市交通局存在指导下属单位人事招录工作方面把关不严、审查不细、作风不实,对市公路管理处在招录过程中出现人为设置门槛、交通系统领导干部打招呼请托干预插手等违规违纪问题监督不力的问题;市公路管理处存在未严格执行有关人事规定,人为设置门槛,接受交通系统领导干部打招呼请托,为亲属优先进入市公路管理处工作提供机会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市纪委常委会经研究决定,对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处、市人事局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于市公路管理处2007年以来补充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则要求市人事局会同市交通局进行重新审查,对负有责任的有关领导,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此外,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这起违纪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还要求各级机关和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大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严格程序,规范处理,真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各级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要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相关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另外,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领导干部人事任用回避制度,各级人事部门要建立健全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记者 叶德初)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一边是职工下岗9年得不到安置,另一边却是领导子女亲属屡屡通过“招聘”入职,前不久,温州各大论坛上出现披露温州市公路管理处在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中存在“萝卜招聘”、“世袭招聘”问题的帖子。
关于此事,温州公管处曾先后多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并早早结束了内查,确定该单位招进14名家属,其中7名是2007年前招进,另外7名则是2007年以后招进的。同时,无论是温州公管处还是温州交通局,一再否认徇私舞弊(本报曾连续报道)。
昨天,温州市纪委向记者发布了此事的最新调查结果,并对温州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处、市人事局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于温州市公路管理处2007年以来补充的事业编制人员,要求温州市人事局会同市交通局进行重新审查,对负有责任的有关领导,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招聘程序合法,但存在人为因素
记者了解到,2007年7月,浙江省人事厅发布的《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除了涉密岗位人员外,必须公开招聘。
因此这次温州纪委对此事展开调查的对象,是温州市公路管理处2007年公开招聘后招进的7位家属。
之前,对于2007年及以后几年的招聘,网友曾举例温州市公管处一位前任领导为使自己学旅游的女儿被录取,特设旅游专业毕业的门槛。据了解,温州公管处在2007年的招考目录中,的确设有这样的岗位,要求“旅游管理专业、女性、具有机动车驾驶执照”。
当时,温州交通局和温州公管处领导曾一再向记者表示,该设置是针对当时的需要,并不是为某个人特别设置的。
但在温州市纪委此次的调查结果通报中,却认为温州市公管处在招聘中确实存在人为设置门槛。
据温州市纪委称,在得知此事后迅速组成了调查组,对网帖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温州市纪委发给记者的调查结果通报明确表示:温州市公路管理处2007年1月1日至今共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7名,虽然按照有关程序公开招聘,但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人为设置门槛,如针对交通系统领导干部亲属实际情况限定户籍、年龄、学历、报考专业等。同时存在交通系统领导干部打招呼请托、干预插手等违规违纪问题。
三家单位都要对此事担责
为什么会出现此类“人为设置门槛,违纪招聘”的事件呢?
温州市纪委认为,温州市人事局、交通局、公管处三个相关单位对此事都有责任。
温州市纪委称:在这过程中,温州市人事局存在对审查核准市公路管理处招聘计划把关不严、指导不力的问题;温州市交通局存在指导下属单位人事招录工作方面把关不严、审查不细、作风不实,对市公路管理处在招录过程中出现人为设置门槛、交通系统领导干部打招呼请托干预插手等违规违纪问题监督不力的问题。
温州市纪委对于直接责任单位——温州市公路管理处则指出:该处存在未严格执行有关人事规定,人为设置门槛,接受交通系统领导干部打招呼请托,为亲属优先进入市公路管理处工作提供机会等问题。
公管处被要求重审2007年之后补充的事业编制人员
针对这些问题,温州市纪委常委会经研究决定,对温州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处、市人事局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于温州市公路管理处2007年以来补充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要求市人事局会同市交通局进行重新审查;对负有责任的有关领导,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然而,关于网友所曝2007年以前涉嫌“世袭招聘”的数人,此次温州有关部门却未见回应。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沉寂”一年有余的电动自行车行业再生“波澜”。昨天,记者了解到,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日前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在用的“超标”电动车要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进行淘汰。
>>执行“老标准”
最高时速禁超20公里
继200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暂缓执行后,四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此,在新国标暂未出台前,四部委要求各省按现有法规及GB17761标准制定整改规范。
现有的规定即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对于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治理“超标车”
不达标不算非机动车
《通知》还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要求各地警方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等是否符合国标。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注册登记。与此同时,《通知》还认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并提出以此为标准,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提出,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结合本地实际,要求政府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统计数字显示,截至去年,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1.2亿辆,成为除自行车之外的数量最大的民生交通工具。仅2009年,电动车引发的事故造成死亡人员为3600多人,比2004年增加约6倍。
电动变身摩托U3。用户只需按一下按钮,U3便可从一辆常规摩托变成一个独轮车型交通工具。
U3出自美国年轻发明家本杰明•古拉克之手,让人不免联想到《电子世界争霸战》中的战车。
允许U3变身的机械装置
允许U3变身的机械装置
通信员和急件递送人员都知道,在繁忙的交通中穿行的最快捷方式便是骑摩托车。为了应对连摩托车也甚为头疼的交通拥堵,年轻的美国发明家本杰明•古拉克研制出一种可变身的电动摩托。这种摩托名为“Uno III Streetbike”,简称“U3”,就像一个变形金刚。用户只需按一下按钮,U3便可从一辆常规摩托变身为一个独轮车型交通工具。
这款电动交通工具依靠两个并排的后轮保持平衡,前轮可以缩到两个后轮之间,允许它穿过狭小的空间。用户可以驾驶U3进入一座建筑,甚至可以骑着它搭电梯。空间宽阔时,用户可以让前轮滑出,后轮向后移动,提高车的稳定性,这种形态下的最高时速可达到30英里(约合每小时48公里)。U3每次充电时间3到4小时,一次充电可行驶30至35英里(约合48至56公里)。
本杰明最初研制的原型车名叫“Uno I”,是2008年为一项12年的科学计划打造的。在Uno I的基础上,他最终研制出U3,可以从敏捷轻便的城市摩托变身为稳定的高速路观光车。本杰明经营着一家汽车设计公司,名为“BPG Motors”,位于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目前,BPG Motors正在生产电动变身摩托U3。U3体积小巧,可放在室内,它的动力强劲,足以应付任何道路。本杰明的制造团队希望这款造价7500美元的变身摩车能够让通勤者的出行发生革命性变化。(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