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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27 8月 2010 22:21

圣童答中国记者问:在《挟尸要价》的背后,需要解读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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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童答中国记者问在:《挟尸要价》的背后,需要解读的是中国文化中隐藏的儒家反动思想

   1、《挟尸要价》这张照片拍摄应该是真实的,解读出现了多义性,你怎么看照片争议? 


圣童:我今天看到,中国青年报也出来参合这件事了。不过,无论中国青年报处于怎样的目的,从字面上我依然明白一件事,那死去的三个大学生白死了;惨遭蹂躏的是这幅照片的摄影者。必须说明,这个结论是我在阅读过程中获得的,而不是报道黑字白纸写出来的。


如今,尸体打捞者成了受害者,连律师都站在他那边了,要为他伸张正义。


我很奇怪中国青年报的记者,在采访当事人过程中,怎么不将一个尖锐的问题进行提问呢?当王某(打捞尸体者)说不把尸体拉到船上是因为忌讳的时候,记者该问问对方:既然你在乎这个,难道不在乎那些死去的孩子(大学生)会不放过你呢?怎么不去问问:如果这个孩子是你的孩子,你会忌讳吗?在你眼里,那具尸体就是一堆即将腐败的烂肉吗?


而更有意思的是,拼命在网络上张扬自己的长江大学那个党委宣传部部长李玉泉也一样的腔调,说捞人的船有忌讳,不把尸体放到船上。他是党员,难道也讲究这个吗?既然他也讲究这个,他就该知道报应是什么了。他就不忌讳那三个死去的孩子会报复他吗?他李玉泉深更半夜的时候就不怕有谁来叫门吗?


中国青年报调查的目的是比较明显的,尽力站在公平的第三方来让王某这个受害者有说话的地方。 


有一点无论中国青年报还是王某的律师,都忽略了一件事:那次事故中死去的是人,是生命。如果想来平衡这个是非,谁有权利来平衡这个关于生命的是非?


中国青年报的立场站得十分值得我们反思。的确,这是个利益第一的时代,但这样的时代必将过去,历史会沉淀这些往事,那时的中国青年报将如何面对这段历史呢?


中国青年报没有错,你挑不出一点毛病,它没有偏袒,也没有违法,什么都合理,什么都让人说不出口,但看过报道之后,我心里就是赌得慌。


而同时,山东商报却报出了于中国青年报完全不同的角度,他们也采访了当事人,这个当事人是照片的摄影者张轶。而此刻的张轶竟因为这幅照片“逃亡”在外呢。这样的对比下,中国青年报和山东商报似乎就都没有把自己的位置摆“正”。天平并不是绝对平的。客观也不过是相对的。


我想,说到这里,有关那幅照片的解读问题也就免谈了吧。你认为还需要解读吗?需要谁的解读?需要哪一方的解读?


这个解读只能留给历史,留给时间,留给良心,留给毁灭。  

2、需要不需要第三方的证据?照片拍摄者已经公开了一系列照片?这有助于揭开真相吗?  


圣童:说到证据,我想,目前摄影方就是把命放在那儿也于事无补。我觉得对照片的拍摄者来说,他剩下的就只是面对自己的良心。他感到安慰,就安慰,他要是感到不安,他就折磨自己,直到他能平衡为止。有位参与过该事件新闻调查的人在自己的博客上写过一篇博文(搜狐),叫“我所了解的《挟尸要价》照片获奖幕后”,其中有这样一段话,说:“如果有人愿意讲求真相,我倒建议有关方面对此进行一个长期的并且是潜伏的调查。当我在荆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采访时,一名雷姓的警官根本就不避嫌,一边和我说‘见死不救只能算作道德谴责’,同时一心一意地在电脑上继续斗地主。当时已是9点多近10点,当地公安之闲由此可见一斑!今天当地公安机关的调查及对陈波的处罚证实了这名警官确有先见之明!” 该博文主人认为“当地公安机关有失职之嫌”。


这件事的背后到底水有多深我们谁也不知道。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清楚:当地地区如果知道这个流域常有人溺水而不作出必要强化的安全警预措施,我以为就是司法责任。甚至更为惊人的司法问题在其中。  


我还从一个叫简光洲的人的博客上读到了一个链接来的消息,我稍后发给你,你可以看一下。需要声明,这个链接我没发现出处。  


如果我们把目光仅仅盯在那张照片上,我们也许什么都获得不了。

 

 

简光洲:我所了解的《挟尸要价》照片获奖幕后


 新闻链接>>


 网友:挟尸要价小儿科,真相让人更毛骨悚然  


连日来,我在留意长江大学三位英雄舍身救人事迹的同时,脑海中一直有个疑问,长江边的少年几乎都是“浪里白条”,而且“渔船停留在离落水者不足5米的地方,甚至连救生圈都未给。
此时我想起了曾报道过辽宁鲅鱼圈的一个案子,在海水浴场附进,潜伏着一些水性好的人,他们乘游泳者不注意,把这些人拉下水,然后捞尸体挣钱,后来一个游泳教练发现了这个秘密,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我突然惊觉,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井!他们故意落水,引别人来救,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要不然先下去的还没有被淹死,反而后掉下去的被淹死了呢?建议有关部门找到那两个落水少年调查一下,可能会有更加惊人的故事!上海倒钩钓鱼的那些执法者不是干的同样的事情吗?
疑点一,两个落水少年玩失踪:长江大学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到现场,与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谴责声一片。最后老师们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
疑点二,两个落水少年是自我脱困的:连日来所有报道都无证据显示两名小孩是被大学生救上岸的。事实上,当大学生救人人链断裂后,现场非常混乱,在学生们哭求围观者协助救人时,非常熟悉水性的两名小孩已趁机溜走了。
疑点三,“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事发时,同学都给渔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们看能否捞救方招3人,老板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当天参与人梯救人的一名同学说,“当时老板说了,活人不救,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千元,晚上1万8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
疑点四:出事宝塔湾是捞尸黑点:管辖宝塔湾治安的荆州市XXX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玉秀介绍:警方之前也接到有渔船长期停在宝塔湾,借帮落水遇难者家属捞尸体索要高额酬金,这些人不救活人,只捞尸体,且有很深的社会背景,“他们不救,别人也不敢救”。悲剧一直不断的重复重复,就是我们有关部门的对百姓的生命的漠视和麻木!
我生活在3个大学生死亡地方的江堤下的荆堤小区,直线距离100米内,在那块水域,有15年以上的游泳经验。每年夏天的暑假期基本上无一天例外的在那游泳。下雨也去,包括98年那年发洪水的时候也无例外的在那游。
我只是看见现在网络上的大量抨击沙市人的素质低,什么见死不救的观点,忍无可忍的发表这篇文章,以我15年的亲身经验给大家分析过程。我没亲眼所见,不过我见过起码数百起宝塔河区域这样的事情,或者说是类似的。绝无夸张。
说了半天还没说重点,这么时候说重点来了。

差不多在8年前。在这段水域来了一票现在大家口中所谓的“渔夫”。他们开始来的时候专门打鱼,后来发展成了打捞死人,没记错的话在2000年左右的时候一个死人的价格大约在2500-3000左右,便宜的时候好象有过2000的样子。我能确定,他们不是沙市人。很简单口音不对,我和他们聊过。最开始只是单纯的拉死上来。只有2个小船。到后来,我在一次偶然的时候和冬泳队的那群职业帮子去救一个人,快速游出去的时候,那船也动了,我以为他们是准备等别人死了又来打捞的(那时候他们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口号,“只捞死人,不救活人”),我们也没准备和他们说什么,毕竟社会没要求每个人都是雷锋,最多我个人看不下去而已。但是郁闷的是,我游出去的路线,与他们的船开的路线,居然很巧合的会在某一点重合。于是我不得不绕一圈,先顺水后逆水的绕过去。等我游到那溺水人的身边时候我的体力基本消耗2/3,剩下的体力要连自己带那个人一起拉回去,我一游到那边上就把游泳圈丢过去(我去长江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一个用摩托车轮胎内胎做的游泳圈,且用麻木绳系在身上,不离身),那个溺水的人估计是看见我了,伸手就抓我,瞎抓了两下,马上一手扣死我的颈部,直把我搞得呛一口水几乎见上帝。最后靠着游泳圈,我还是活着回来,不然今年就是我的2周年祭日。可能大家会更早的听说我这个名字,也成了“英雄”。
事后总结两条,第一,那票“渔民”的数学和流体力学真他妈学的好,真可谓一挡一个准。第二,以后再不搞这样的蠢事,算是上帝可怜我,没把我拉去陪他老人家。我实在没把握下次我出水救人还能活着见到第2天太阳,因为我救的人才14岁都有这么大的力气对我实施那“毁灭”性的一抓,真有后怕。

所以希望那些说沙市人都不见义勇为者自己心里有个底,不是没人去救的。如果真没人救,那里的死亡人数,我个人的保守估计起码翻一翻。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些所谓的发的帖子说的“黑幕”的那一些废话,我给你们说下什么叫真正的“黑幕”
在人落水之后,“渔民”会马上活动起来,他们的船就开始发动,然后会在他们估计的路线上阻挡你的营救——是不是很像间接的故意杀人?可惜事实就是这样。
 


  

3、《挟尸要价》在主流报纸发表后轰动极大,它的一问世就涉及媒体报道和解读环节,你怎样看新闻照片的本质? 

 

 


圣童:这张新闻照片的本质远远大于照片本身。张轶是用一个瞬间,一下拍出了中国五千年儒家伪仁义传统文化背后的真面孔——我真的惊讶中国人竟会在经过五千年儒家口口声声的“仁”字传统中“进化”到如此冷酷的地步——(这个问题非常深刻。我希望日后另辟时间来谈这个问题)——船上的两个人,无论在那一瞬间说的是什么,他们手里所牵的线绳的另一端,吊着的都是一个孩子的躯体——他刚刚死了,而他的死是因为他希望去拯救另一个孩子的生命。但是这个躯体,此刻却被另外两个大人猎物似地牢牢抓着……他多像他们手里捕获的“鱼”呀!正如中国青年报呈现的和那个叫李玉泉的人说的:捕获,不过是王某的一份工作,他的工作,仅仅是份工作而已。

 

如果这个孩子是他们的儿孙,他们会把孩子的躯体这样浸泡在水里吗?冷……这就是这幅照片给我的感受。没有人性的冷,没有血性的冷,没有爱的冷,没有情感的冷。

我真的不知道我该如何去为“人”这个概念进行定义了。 

我不认为读到这幅照片的每个人都会如我一样有这种体验,但他们无论如何不会认为,船上的人对那一刻依然沉在水中的孩子心存些许温情。  


我想这就是这张新闻图片给让我体验到的新闻之本质。 


事实上,我还看到过另外一幅照片,就是当这具已经冰冷的躯体终于被“赎”回来之后,已经知道他必死无疑的同学、老师,却用担架抬着他拼命地跑……他们希望有奇迹存在。其实,这时的落水者已经死去了。  


两者对比,我们看到了对待捞人“工作”和对待生命的完全不同的两种人的态度。  


(相关图片请见红网。那里,每幅照片右上角都有时间标注)

 

 

  

4、《挟尸要价》照片反响大,涉及道德问题,不单单是照片问题了? 


圣童:我不想在这里谈什么道德问题。道德如果只是这么空谈,事到临头,该乌龟王八蛋还是乌龟王八蛋。道德不是讲出来、说出来,而是训练出来的。这也不是我提出的观点,而是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墨家就已经意识到的问题。墨家为何在中国历史上没有盛大?盛大的反而是伪善假仁假义的孔孟儒家?这个问题,非常值得中国人思考。

因此我说,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中国教育出现严重问题而其长此以往所造成的恶果。至今,中国还没一个人明白这个问题!今天我提出来,并不指望有什么人会理解会明白,而只是以警告的态度,刺痛中国的教育系统!

都说西方社会金钱至上,人情冷暖,西方不讲道德,但他们讲原则,将本分。  


悉尼最主要公共交通工具是火车,很多小学生上下学都乘火车。我刚刚来澳洲时不理解这些孩子为什么上了车基本都站着,甚至常常坐在地上。  

 

后来我了解到,学校对学生有这样的规定:你们的学习、交通等等都是免费的,是其他纳税人提供的,所以,在车上,你们要把座位让给这些纳税人,让他们坐。你们是孩子,没有他们这些大人辛苦,所以你们不许坐座位。  

 

而我也随时会在火车上见到,那些看上去粗粗大大的不安稳的青年人,在见到老人或带孩子的女性上车后会立即起身让座,如果遇到车上比较拥挤的时候,还有男士会高声提醒:这里有位孕妇或带孩子的母亲,那位绅士请让座给他们。  

这就是这个社会的原则,你必须如此,没有道理可讲,也不跟你讲什么道理。人人都如此,你不如此就必然被这个社会所淘汰。以被淘汰的危机来训练你遵守这些原则。一个不讲原则的人,在生活中将失去一切,你没有工作,老板不要你,老板要你,同事也不要你。没人跟你合作,最终老板还是要开除你。这个老板如此,那个老板也如此。因为你不能带给其他人以必须的基本原则下的行动,就没有人会信任你。一次为贼,将终生为此付出代价。当年美国橄榄球明星辛普什杀妻案无法成立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提供凶手血手套的警察曾经撒过谎,他的这个曾经的过错,导致他提供的证据失效。这就是原则,而不是道德。两者的区别在此。  


我们一直把这个问题搞错了。我们在努力回避这个问题的本质,我们在一直掩饰那更深刻的文化背后的问题。  


这个问题今天发生在“牵尸”事件上,明天发生在食物中毒上,后天发生在科研成果剽窃上。  


说到这里,我倒希望谈谈三个孩子救人这个具体的行为问题。  


今天,全中国都在称他们是英雄。据说,长江大学也在拿该事件当政绩了。  


我们应该问自己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如果再有人落水,岸上的人还会不会再当“英雄”了呢?  


我判断是不会有了。就像南京那个全球著名了的老太太事件一样,一旦再有老人倒下,全中国人民都不要去扶他们了。就让他们倒在那儿吧,永远也别起来。  


而事实上,在事件发生后,职业救护也到场了,但没动手,说是没打捞工具。于是,将打捞工作还是“让”给了王某等“业余”的“专业”打捞队身上了。这个事儿,多奇妙呀。太奇妙了。  


那么,三位大学上到底该不该下去救人呢?或者说,这个“英雄”是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吗?  


绝对不可以下水。这不是当不当英雄的问题,而是他们本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就水上救护。没有这个专业能力以及专业设备配备,下去只有送死。  


他们死于他们不懂得这些非常重要的具体问题,他们死于他们的无知而不是他们的热血和勇气。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下水之后的结果,如果他们知道这个结果,他们还会不会下去,那个时候才是论他们有没有英雄气概的时候,英雄不是一次失误所缔造的,而是有意识地去甘愿牺牲自己的行为。(所以,泰坦尼克号沉没前船上那些男士的绅士决定才是真正的英雄本质下的行为——放弃自己的生命,将生存的任何一种可能,不仅幽雅而且绅士,也不仅绅士而且勇敢,更不仅勇敢而且神圣地留给女士和孩子!)  


在整个救助过程中,在场的学生所表现出来的应变能力极其低下,他们没有充足的思想和能力,更没有足够的救护训练让他们在这样的突发事件面前具备这样的思想和能力,盲目,冲动。我可以举个来说明:在场的学生那么多,竟没有人提出脱下大家的衣服结成绳索然后系在下水者的身上进行救护。手拉手,说明他们一点能力都没有,其中一个环节一旦出问题,其他人都将葬送。他们没有头脑,没有必要的救护方面的常识。而这些常识不可能是天生就会的,它必须培训,要训练,否则他们不可能学会。  


刚刚移民到澳洲来的很多人,在接受政府免费语言培训中,总是有必要的救护知识部分教学内容,比如落水后如何求救等等。每一位老师都会教。这是训练。  


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以及中国其他年轻人,都必须明白一点,你在行动之前必须明白,你是不是有这个能力,如果没有这个能力,请你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去。不要再做这种无谓的牺牲。任何一个人,都是社会的人,而不是孤立的个体,因此任何一个人发生任何意外,都将产生必然的连锁反应。所以社会要分工,要各行其是,各行其是者必须是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该你干的你干,不该你干的你不要逞能。  


事实上,那个专业打捞队不就是到了现场之后以没有打捞工具为充分理由而没进行打捞工作吗?  


什么叫道德?在这个问题上,你按照自己的能力去做,并且倾其所有了,你就已经是道德的了,超越了这个限度,你的所作所为就将成为这个必要道德的反面——你危害了你的父母,你在你父母这一边极为不道德。  


前不久,国外发生了一个事故,跳伞教练陪同学员跳伞过程中,降落伞失灵,结果非常明白,一定会死人。这个时候,教练卫护着他的学员,在落地瞬间,教练选择先落地,让学员落在他身上,结果保住了学员的生命。教练当场死去。  


没有人称那位教练是英雄,因为那是他的职责。当他依然赢得了世人的尊敬——他忠于职守,这个定论很高尚。所以,当年中国的范跑跑放弃了学生自己逃出来之后,我采访了悉尼当地众多教师,他们的回答没有其他:让学生安全走出教室,老师必须最后一个离开,即便面临死亡也是如此,这是规定。没有人可以违抗。必须的,没有条件可讲的。这不是道德,只是原则。我又问,如果有老师先跑出来,不管学生,结果会怎样?老师的回答是:那他将遇到极大的麻烦。他恐怕无法继续在这个社会找到其他工作。因为你的行为让你背上了这个污点。这个社会就是如此,给你做人的机会,但你不尊重,社会就收回这些机会。这个污点将在你的任何行为中成为你的障碍。这就是违反原则的残酷性所在。  


所以,911事件发生后,消防人员明知上去也是死,但他们依然上去,因为那是责任,是他们的专业,他们平时的一切待遇已经包含了这个代价。  


我们中国人不讲这个,范跑跑跑出来了,那么多中国人还站出来替他说他没错:他不过说了句真心话,他有什么错?  


NO,他错了,错大了。他的错是他违背了这个社会的必须责任下的做人规则。一个臭不要脸的行为竟能在中国大行其道,这难道是讲道德吗?  


中国人别再那里空讲道德了,请讲原则吧,讲责任就够了。  


所以我说,这三个“英雄”只是那座城市的混乱管理下的牺牲品。他们太不值得了。为这样一所城市去付出生命。  


三个孩子的生命,在我看来,是白白葬送了。因为他们丝毫没有唤醒人们对整个社会存在诸多问题之本质的任何警醒,除了给一些媒体提供了些炒作素材之外,徒剩下他们的父母悲苦后半生了。  


我替他们后悔,我替他们不值得。  


他们不该被我们当成三枚砝码,来平衡中国社会这架始终失衡的大秤。所以,今天我谈及此事时,如果我也还在那里议论照片是真是假,王某是不是挟尸要价,就是在和其他中国人以及中国媒体一样,继续侮辱着他们的生命。  


我要谈的是这个事件的代价,我要谈的是这个事件真正的价值,虽然这个价值是悲剧的。但如果忽略了这个价值,他们真的就是白白送了死。  


5、与普利策新闻奖相比,中国新闻照片的需要传世作品,在数码时代、公民新闻时代记者怎样培育这种传世作品?  


圣童:我明白你提问的意思,但我真的为此感到汗颜。  


事实上,我看到的是有人正在努力把这样的作品利用任何方式,从任何角度,将其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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