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述空间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如果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该受理;对于联合提价等垄断行为,被诉垄断企业应承担举证倒置责任。该规定6月1日起实行。《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实施以来,除去年底曝出发改委等部门对宽带接入市场进行反垄断调查外,鲜见反垄断案例。而该规定的实行,将有助于缓解反垄断诉讼中原告取证难、证明垄断行为难的难题。

  起诉垄断不需行政认定

  记者了解到,《反垄断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对垄断企业的调查和处罚等多项内容,并规定垄断企业如果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起诉垄断企业,是否要以行政机关的执法认定为前置条件,一直存在争议。

  最高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今天介绍,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后,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或者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起诉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受理条件,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只要原告有证据证明受到损失,均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垄断企业承担侵权责任,反垄断民事诉讼不需要以行政执法程序前置为条件。

  省会城市中院管辖一审

  今天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法院及最高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这意味着,除特殊指定外,垄断民事案件主要由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中级法院审理。

  此外,对于群体诉讼案件,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告因同一垄断行为向有管辖权的同一法院分别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在不同法院起诉的,后立案的法院在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7天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先立案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加重垄断企业举证责任

  最高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受理垄断民事纠纷61件。从案件所涉领域看,既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引发的案件,又有因垄断协议而引发的案件。从诉请赔偿案件来看,最大的索赔数额达2亿元。从审结的案件来看,原告胜诉的较少,这与原告取证较难有一定关系。

  孙军工表示,从诉讼实践来看,原告取证难、证明垄断行为难已经成为反垄断民事司法的难题。如果不缓解这一难题,受害人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护,为此,司法解释对于举证责任分配、免证事实、专家证据等问题作了解释和细化。

  比如对几个企业约定联合提价等行为,司法解释规定,属于《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垄断协议的,被告应对该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垄断企业对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等行为将要承担举证倒置责任。

  最高院民三庭庭长孔祥俊表示,司法解释对于公用企业以及具有独占经营资格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也适当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比如对社会公认的时间较长垄断企业,原告就不再对被告的垄断地位承担举证责任。孔祥俊表示,当事人还可以申请专业人员出庭,来协助查明事实。

  本报记者 杨昌平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25)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中广网北京5月1日消息(记者熊静 白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如果在一所大医院里有一辆救护车,恐怕没有人会怀疑这辆救护车会是一辆没有身份的黑救护车。可是,这样的事情在两年前的武汉同济医院就发生了。

  两年前,湖北黄石患者张华钢在武汉同济医院成功做完了心脏手术,结果在转院的过程中了上了一辆既没空调,也没护工的黑救护车。而这俩黑救护车就停在医院院内。发现不对的患者家属与司机争执起来,争执中,张华钢最终死在了黑救护车上。此事经中国之声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

  去年10月,死者家属把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和黑救护车车主李晶告上了法庭。历时半年的审理后,日前,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法院依法对“武汉同济医院内黑救护车运送患者致死”案中被告人黑救护车车主李晶、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武汉市硚口区法院经庭庭长程庆元:被告李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张洵、李玉莲188103元。驳回原告张洵、李玉莲其它诉讼请求。本案宣判以后,原被告双方现在还处于上诉期,本案现在还暂时未生效。

  程庆元认为被告李晶在本案中对患者张华钢进行转运的行为并非简单的承运行为,而是医疗行为的延伸,存在明显过错,对患者张华钢死亡结果的发生作用较大。同时患者张华钢的死亡结果也是多个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综合各项原因,法院认为,被告李晶应对患者张华钢的死亡结果承担50%的责任。

  程庆元:出院时,张华钢虽然生命体征、心率及血压平稳,但手术后恢复并不顺利,病情较重,所以张华钢自身的疾病是死亡结果发生的原因之一。而原告明知张华钢出院时,神志不清,病情重,需专业救护车承担转运工作,却选择了一辆无任何救护标志的普通面包车,致使张华钢出院后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护理和治疗加速了病情的恶化,未能尽到充分的谨慎及注意义务,存在过失,是导致患者张华钢死亡的又一原因。同时李晶的责任,三方合到一块,我们就认为李晶应该承担50%的责任。

  死者张华钢搭乘的黑救护车当时就停在同济医院院内,那么,作为被告的同济医院对张华钢死亡事件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呢?

  关于被告同济医院应在本案中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过错补充赔偿责任的请求,武汉市硚口区法院予以了驳回。

  程庆元:患者张华钢出院时,被告同济医院已告知原告须使用救护车对患者进行转运,且向其推荐被告同济医院的救护车辆。同时,被告同济医院住院部均设有善意提醒患者及家属“请勿租用黑救护车”的标志,故被告同济医院在本案中已经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注意义务,原告在选择救护车辆上的过失,系其自身未能尽到充分的谨慎义务导致的,则法院对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

  对于法院审定自己和母亲在父亲的死亡上也存在一定的过失,张洵显得有些无奈。

  张洵:这种结果,对同济医院的判决不是很满意,说医院里面到处都有“请勿使用黑救护车”的告示。其实那东西当时根本就没有,当时地上,墙上,电梯,走廊,到处都挂着黑救护车的名片牌子,就连重症监护室里都挂着这种东西。

  当时,同济医院心胸外科的护士对这一问题是这样解释的:

  记者:你们重症监护室里面怎么会有这种名片呢?

  护士:他那个名片有时候是我们随手捡起来贴在里面,但是我们绝对不会提供这个车,那不是相当于跟我们有关系了。

  两年前,死者的妻子李玉莲曾这样告诉记者:

  李玉莲:他说你可以出院,出院在路上要带医生带护士没问题。但是他说了你必须要找我们医院的救护车。我一下来就找到那个车子,就在我们住院部的里边,楼门口,我就认为他是医院的救护车。

  记者:您知道这种救护车是合法运营的还是非法运营的?

  李玉莲:我就是不知道啊。我想,只有医院的救护车才停在医院的门口。

  原告代理人徐历耘告诉记者,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同济医院内的黑救护车揽客现象已经存在多年,但因为张洵的父亲死后没有进行法医鉴定,这对案件的审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徐历耘:这个黑救护车长期在你们医院里面停留,载客揽客,同济医院肯定应该负有安全与保障义务的责任。如果想要告他的安保责任,很难。

  硚口区法院经庭庭长程庆元告诉记者,此案件属硚口区法院受理案件中的首例,很典型,也很纠结。

  程庆元:这个案子,我们是调了接近8份证据,调查过程比较复杂,在审限上面,我们是半年时间按时审完。我们这个案例,黑救护车调整范围不是法院调整范围,是一种行政处罚。但是我们只有根据黑救护车车主,他的行为,他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采访中,死者家属和代理人均表示,自己将不会放弃依法维护权益的权利。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4月18日是伦敦奥运会倒计时100天,在英国韦茅斯的海滩上,一个刻有“倒计时100天”字样的巨大沙堡堆建完成。据悉,当地的不少学童参与了这座沙堡的制作。中新社发 魏群 摄

(责任编辑: 谭雪莉 )

发表在栏目: 文化

  本报驻日本特约记者孙秀萍

  据4月19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 针对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东京都购买钓鱼岛”的狂言,日本首相野田佳彦18日在国会谨慎回应称,“希望能确认石原的真实意图,综合各种因素作出冷静判断”。而对于日本民间部分人“钓鱼岛国有化”的呼吁,野田称“需要在确认所有者的真正意图后,对各种情况进行考虑”。

  《日本经济新闻》等媒体分析,野田的讲话没有否认“钓鱼岛国有化”的可能,但态度“很不鲜明”,让石原及其支持者大为不满。同日,日本《朝日新闻》、《东京新闻》、《中日新闻》均发表社论,批评石原的言论“极不负责任”,“将外交问题复杂化不是东京都知事该做的事情”,“只能被看成是为了选举的政治作秀”。

  “购买尖阁诸岛不是东京都知事的工作。知道自己的言论会对政府外交造成恶劣影响还这样做,只能说是太不负责任了。”日本《朝日新闻》18日发表题为“购买尖阁诸岛———石原发言不负责任”的社论,如此批判石原。文章称,石原的发言在日本网络上赢得不少支持声音,而中国网民极力要求中国政府对日本强硬,这将加重两国民众的相互批评。“日中两国是将迎来邦交正常化40周年的邻国,这样的两国关系石原考虑了吗?”社论最后称,石原正在筹划建立新党应对选举,购买钓鱼岛的言论只能看成是石原为了选举而不惜花费东京人民税金进行的政治秀。

  版权作品,未经《环球时报》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25)
发表在栏目: 国际新闻

  中广网北京3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微博)《央广新闻》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去年11月以来,按照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在总结借鉴国内外经验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起草过程中,通过到地方调研、召开座谈会和上网公布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作了多次修改。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按照确保安全、切合实际的总体思路,规定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一是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交通风险。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要采取措施保障学生获得校车服务。二是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校车安全管理履行统一指导、督促等职责。三是规定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保障校车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指派照管人员随车照管学生。四是设定了校车使用许可。对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规定了比一般客车更为严格的要求。五是赋予校车通过优先权,对校车最高时速和严禁超载作了明确规定。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对违法使用车辆或提供校车服务、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等,分别规定了法律责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决定,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这就是“金大地”排出的烟。村民们说,这种烟还是轻的,有时金大地排出黑烟遮天避日。 吴扬 摄 这就是“金大地”排出的烟。村民们说,这种烟还是轻的,有时金大地排出黑烟遮天避日。 吴扬 摄

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公司排出的乳白色污水上还漂浮着金黄色似油一般发亮的东西。没人知道,这是什么。吴扬 摄   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公司排出的乳白色污水上还漂浮着金黄色似油一般发亮的东西。没人知道,这是什么。吴扬 摄

由于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烟尘污染,小马庄村即将收获的玉米,一摸两手黑。 吴扬 摄 由于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烟尘污染,小马庄村即将收获的玉米,一摸两手黑。 吴扬 摄

  中新网舞阳9月5日电 (吴扬 曹春强) 近日,不断有群众反映地处河南舞阳县吴城镇的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列污染问题。可是当记者好不容易找到舞阳县环保局局长张俊明,希望他能就群众反映的“金大地”污染问题谈谈看法时,出人意料的是,这位舞阳县环保局的一把手面对记者的提问,双蜃紧闭,一言不发。

  8月31日,针对村民们反映的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列污染问题,记者先后在舞阳县吴城镇和文峰乡等村庄进行了采访。在吴城镇小马庄村,听说记者来采访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的事,小马庄的村民立即围了上来。在这里提起“金大地”三个字村民们气就不打一处来。小马庄村位于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南侧,与该公司仅一墙之隔。“‘金大地’把我们整个村庄都毁了!”一马姓村民愤愤不平地说。

  据了解,居住在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公司南侧的小马庄村村民目前面临着三大危害:一是噪声危害。村民们告诉记者,来自“金大地”化工企业的噪声一天到晚响个不停,声音时强时弱,有时震耳欲聋,让人难以入睡。二是烟尘污染。村民们说,“金大地”有很多个烟囱,这些烟囱有的冒黄烟、有的冒黑烟,有的冒白烟。其中一个很粗的烟囱,有时冒出的黑烟遮天蔽日。这些黑烟、黄烟、白烟将整个村庄房顶、土地和庄稼染成了黑灰色。三是水污染。当地村民告诉记者,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每天排出的大量工业废水已经彻底污染了小马庄一带地下水源,村民们早已不敢吃地下井水了。

  在小马庄村,一村民掀起一小女孩衣服对记者说,由于污染现在村里很多孩子就像这个孩子一样身上起了不少的小红疙瘩,而且不好治。

  另一村民告诉记者,他曾用“金大地”化工企业流出的污水浇了一下地,结果不仅庄稼很快被烧死而且被污水浇过的土地严重板结。

  小马庄村村民还告诉记者,今年初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还发生了一起非常严重的爆炸事故,村里很多家的玻璃被震碎。现在村民们连起码的安全感都没有,时时都在担心“金大地”会不会再爆炸。

  除了小马庄外,与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距七八公里外的文峰乡乔庄村、大汗李村村民提起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也是一肚子火。见记者采访,乔庄村一赵姓村民急切地说,最近一段时间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大量化工生产废料被堆在乔庄村西北角一块空地里,并且有人在这里挖了个大坑准备填埋这些废料。这些化工废料势必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污染,村民们非常恼火。

  与乔庄村相邻的大汗李村一女性村民则对记者说,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当地另一家污染企业随意堆放生产废料已经很多年了,过去他们是半夜里偷偷地倒在村东北角处的沟里,沟被填满了,现在他们又明目张胆地向地里倒这些化工废料。

  这位女性村民告诉记者,这些随意堆放的生产废料已经污染了当地地下水源。她说,过去村民们吃的都是地下水,十米八米深的水井抽上来的水水质都很好,喝起来甘甜,现在她们家新打的18米深井抽上来的水一煮都冒白沫,喝起来有股怪味。“自从金大地一开始生产,我们村的水质就开始一天天变坏。现在村里的人都不敢吃地下水啦!”

  在上述三个村庄采访时,记者可以明显感到村民们对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怨恨与无奈。

  那么,对小马村、乔庄村、大汗李村村民所面临的污染困境舞阳县环保局又是如何看的、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环保工作做的是否到位呢?记者带着这些疑问几经周折终于找到舞阳县环保局局长张俊明。让记者感到诧异的是,无论记者问什么问题,这位环保局的一把手除了一句“你问环境监察大队”外然后就紧闭双唇一言不发。无奈之中,记者只好黯然离去。

  据了解,舞阳县环境监察大队是舞阳县环保局的下级机构。实际情况是,记者在舞阳县等了一天半也没等到舞阳县环境监察大队的赵队长。该局副局长吴国语对记者说,赵队长负责“金大地”的事,除了赵队长别人都不清楚,赵队长不领着他(吴国语)也进不去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大门。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13)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本网快讯 (记者 钟晶晶)在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2个月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今天上午再度召开新闻发布会。

  康菲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司徒瑞表示,就渤海湾发生的溢油事件表示真诚的歉意。这是截至目前,康菲第三次对溢油事故表示道歉。司徒瑞表示,康菲一直为公司的环保工作而骄傲, 愿意就此事件承担应负的责任。

  司徒瑞还表示,下一阶段康菲将继续完成海底油基泥浆的清理工作,使B平台附近的溢油彻底停止,同时解决C平台的残留油污问题,并即时向公众通报情况,以确保将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司徒瑞最后强调,康菲动用了所有资源进行清污和封堵工作,并取得了很大进展。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56)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新华网莫斯科8月23日电 (记者耿锐斌) 俄罗斯外交部23日表示,俄方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有关叙利亚人权问题决议表示遗憾,并指出该决议的实质在于推翻该国合法政权。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当天在日内瓦举行第17次特别会议,会议以33票支持、4票反对、9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由波兰代表欧盟提出的向叙利亚派出独立国际调查团的决议。该决议谴责叙利亚当局侵犯人权,呼吁叙当局立即停止该行为、保护平民。俄方在对该决议的表决中投下了反对票。

  根据这项决议,独立国际调查团将调查2011年3月以来叙利亚发生的侵犯人权的事实和情况,查明侵犯人权行为的责任人以追究其责任,于2011年11月底前公布并向联合国大会递交调查团报告。

  俄外交部说,参加这次特别会议的俄方代表团对叙利亚的人权状况,平民及军人伤亡“深表担忧”,并呼吁该国加快政治和社会经济改革进程。与此同时,俄方坚决主张,叙利亚问题应在无外部势力干涉和开展全国对话的基础上,由叙利亚人自己来解决,国际社会应该努力帮助该国实现政治和解。

  俄外交部表示,俄方对这份“政治化和片面化”的决议通过表示遗憾,并认为有关方面没有顾及叙利亚总统巴沙尔·阿萨德近来为稳定国内局势所采取的措施和实施的改革。此外,这份决议将所有责任都推给叙当局一方,其实质是为了推翻该国合法政权。

  俄方认为,这份决议的通过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叙利亚国内紧张气氛,并给叙利亚及其所在地区的局势造成负面影响。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47)
发表在栏目: 国际新闻

  8月22日,“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一月之际,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受邀做客新华网,介绍动车事故调查进展,以及正在全国范围开展的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的有关情况,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新华访谈。今天是8月22日,距离“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经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了。这次事故带给我们太多的悲恸、感动、疑问和不解,一个月过去了,我们事故的调查进度到底怎么样了?我们能否在今后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呢?今天我们就特别邀请到了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作客本网为大家解读相关话题,黄局您好,和我们的网友打个招呼。

  [黄毅]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新华网提供这样的机会,使我们能够在网上就大家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在此感谢网友对于安全生产的关心和支持。

  [主持人]黄局两周前我看到您和网友交流时说“这次事故不是天灾”,那这次调查组进展怎么样呢?能否透露一些信息呢?

  [黄毅]这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对事故的调查处理高度重视,及时组成国务院“7·23”事故调查组,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和相关工作制度。一个时期以来,事故调查组的全体同志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按照严谨、求实、高效的原则,确实夜以继日、辛勤地努力,加快了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度。

  [黄毅]前一个时期,事故调查组先后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勘测,以及对事故现场的模拟,同时对原始资料的采集、分析,包括解读黑匣子,同时对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且对有关的资料也进行了分析,进行了必要的专家论证。通过以上这些艰苦细致的工作,应该说我们目前已经掌握了对这起事故进行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的一些大量的、有价值的证据和信息。

  [黄毅]通过初步的分析我们感到,这起事故既暴露出信号系统设计上的缺陷,从而导致雷击造成的故障问题,同时也反映出故障发生之后,应急处置不力以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可以这样讲,这起事故确实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可以避免和防范的一起责任事故。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09)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受损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正面原貌。 受损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正面原貌。

受损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正面损毁后。 受损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正面损毁后。

受损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底部原貌。 受损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底部原貌。

受损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底部损毁后。 受损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底部损毁后。

  据新华社电 故宫博物院官方网站昨日发布消息称,根据有关规定,故宫博物院对造成宋代哥窑瓷器损坏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在这份题为《关于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损坏事故处理结果的公告》中,故宫博物院表示,7月4日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损坏事故发生后,故宫博物院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认为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员操作电脑输入数据失误,导致仪器内的样品台上升距离过大,使瓷器受到挤压而损坏。根据有关规定,对造成本次文物损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该部门主要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

  “这次文物损坏事故令我们痛心,说明我们在文物管理制度的落实、文物使用操作的细节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在责任制落实、责任心培养上仍存在差距。”故宫博物院在公告中说。

  故宫博物院表示,将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严格责任制、问责制,并强化监督和检查。保护好故宫,保护好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

  对于这样的处理,网民普遍表示不满,认为处理过轻。为此,记者昨日下午致电故宫博物院副院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陈丽华,了解故宫博物院对该事故处理依据。陈丽华表示,此处理依据故宫博物院《藏品管理规定》第10章“奖励与惩罚”之第86条。

  记者试图进一步了解该条文具体内容,故宫有关方面表示,此为故宫博物院内部管理规定,不便对外。

  ■观点交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追究刑事责任处罚过重

  故宫昨日公布对文物损坏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后,很多网民痛惜价值上千万元的国宝毁于一旦,认为处理过轻,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法学专家则表示,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过失难以认定,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处罚过重。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家阮齐林教授表示,刑法第324条确有“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条款,人们痛惜国宝被毁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从人的社会经验和情理上讲,这种情况下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的必要性不大。

  阮齐林说,从事故本身来看,国家一级文物被损坏的后果存在,根据官方的核查结果,责任人的行为和文物被损坏的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很明确,关键点在于对责任人是否存在“过失”的认定。

  阮齐林说,“过失”的实质是说当事人对其造成的损害结果存在过错,或者应该受到责备。应该受到责备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疏忽,一种是轻信。前者是应当预见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但是没有预见。后一种是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具体到故宫文物损坏事故,主要考虑前一种情况。阮齐林指出,“过失”的认定还存在程度轻重的问题。此次事故中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过正规培训,参加过50多件瓷器的检测,没有出过状况。“常年跟文物打交道,偶尔出现操作失误,我个人认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但没有必要认定为犯罪意义上的过失,追究刑事责任处罚过重。”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是否过失要有专业认定

  故宫对事故责任人的处分是重是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行政法专家沈岿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过失”的认定。

  沈岿表示,事业单位的处罚可以参照行政机关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但必须有文保行业内部的专业认定。因为关键问题在于依照文保行业内部的认知,有关人员是否尽到了这个行业普遍认为的合理注意的义务,如果尽到了,就是较小的过失,处分相对要轻。如果别人都能够在尽到义务之后避免事故的发生,偏偏他出了这个事故,那就是严重过失,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沈岿说,此次事故的发生是机器和人的因素结合在一起引起的,因此必须由专业人员判断这种事故是否能够避免,是否存在主观过错,程度怎样。仅凭目前公开的信息不足以判定是轻是重。

  ■过失损毁文物罪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4条

  ■微言大义

  严肃点,故宫博物院!1.国家一级文物被损如不是经常发生而是罕见,院长必须要向公众道歉,不能千呼万唤不出来;2.不能编织说法,什么保护青年人之类为20多天“保密”开脱,说清楚为何不公开!3.短短几十天,从文物被盗到锦旗错字,从天价会所到损毁文物,故宫,你们到底要干什么?吁请主管部门管管故宫!

  ——王旭明(教育部前发言人)

  故宫哥窑宝贝损坏事故,只能说明:一是故宫里这样的宝贝太多了,而现在守着这些宝贝的人其实并不亲爱它们。如真心爱者,动它时候,难道不会战战兢兢?二是充分说明,故宫这是个国营单位,以一个单位的粗率管理来保护这么多珍贵文物,管理方式不解决,问题只能层出不穷。

  ——朱伟(三联生活周刊主编)

  摘自新浪微博

  ■回应质疑

  损坏文物被指“狸猫换太子” 国宝受损前后对比照公布

  前天,故宫通过央视发布因操作失误被损坏的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受损后的照片,随即引发公众质疑。有人通过比对发现,央视发布的照片与故宫官网“数字资料馆”中检索到的唯一一件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的照片明显不一样,怀疑损坏文物被“狸猫换太子”。

  昨天,故宫在公布事故处理结果的同时,公布了4张国宝受损前后对比照片。故宫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央视发布的确为受损瓷盘照片,与“数字资料馆”收录瓷盘并非同一件文物,故宫馆藏的“同名”瓷盘多达十多件。

  故宫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故宫的文物管理中,文物因造型近似而名称相同的情况很常见,比如,在故宫馆藏文物中,叫“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的就有十多件,叫“宋代哥窑碗”的也有很多件。为了区分具体的文物,管理中会将同一名称的文物标上不同的文物号,以此区分。

  该负责人说,目前“数字资料馆”收录的只是部分馆藏珍贵文物,“数字资料馆”中检索到的那件“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比此次事故中被损坏的国宝更具代表性,所以选择将它的照片挂在网上供公众浏览欣赏,不存在“狸猫换太子”一说。

  ■问责监管

  故宫出事频现“三不管”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指出,故宫接连出事不应“三不管”,管理层面存在两大问题需要深刻反思。

  一方面,从体制上讲,故宫具有完备的管理单位:行政管理有文化部,业务监管单位有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文物局,三个单位多元监管,本应起到良好的管理效果。但从“失窃门”到“会所门”,再到如今的“宋瓷门”,故宫特殊的“独立性”令公众迷惑。

  业内专家指出,从这几次事故的处理来看,故宫在日常管理中存在漏洞。文化部内部没有对口管理故宫的部门,在上次失窃事件中严重失语;国家文物局只是在业务上有权对故宫进行指导;至于作为属地管理单位的北京市文物局,因为没有明晰的权责规定,基本上不参与管理行政级别相同的故宫。

  周汉华指出,在多部门管理中,一切要按规则办事,行政级别应为规则让路。周汉华举例说:“大马路上的交警什么级别?不管你是老总还是局长,交通违规不都照罚吗!”周汉华表示,各监管部门应各负其责,坚守规则。

  信息公开是周汉华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按照故宫博物院的解释,因为涉及人员的处理,为了彻底查清真相,因此近一个月后才上报消息,如此类推是个荒唐的逻辑。”

  他举例说,河里的鱼死了,能不向环保部门报告,等查清了再说吗?食物中毒吃死了人,因为涉及对人的处理,也要查清原因再说?

  周汉华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上级管理部门应该尽到职责进行监督,“不能让故宫自己左手查右手。”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李秋萌(除署名外)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09)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第 1 页,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