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公布‘吃空饷’名单事件”追踪
据新华社电 日前,浙江省永康市向社会公示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自查结果,成为舆论焦点。记者发现,其中教育系统是“重灾区”,学校在人员编制上虚报虚领工资是造成“吃空饷”的主要原因。
工资被学校冒领
5月3日,浙江金华市下属的县级市永康市公布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名单,记者发现人员集中在当地交通局、教育局等,其中教育系统占88名。
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较为混乱,尤其是学校在人员编制上虚报虚领工资是造成“吃空饷”的主因。
此次查出的人员中有一位初中教师,他27岁时请假,一请就是23年,多年来财政一直给他发工资。
相关学校负责人解释,上世纪90年代,国家发文鼓励学校办工厂,这名教师自办企业去了,但身份没有进行清理,学校一直以该教师名义领工资,“这些工资由学校统筹用于教学”。
长期“吃空饷”要开除
永康有关方面称:“永康之前也曾搞过几次‘在编不在岗’问题治理,但结果都不彻底。此次向社会公示自查名单,只是希望一方面能够进一步核实已公示人的信息,另一方面引导群众监督举报‘漏网之鱼’。”永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蓝群英说。
她说,下一步将对以病事假为借口,长期占着编制领薪水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要辞退或开除。
■ 观点
领导纵容“吃空饷”要加大追责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志华说,所在单位“吃空饷”情节严重的主管领导,涉嫌玩忽职守和渎职,应追究他们的责任并加大对他们的惩处力度。出现“吃空饷”,要么是主管领导知道而故意不追究,要么是稀里糊涂,根本不了解岗位情况。
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说,“吃空饷”暴露了各地涉及公职人员人事制度和财政制度等方面的缺陷。不少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都是人事或财政部门的一些规范性文件,而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使得外部没有一个好的监督渠道。
“查处‘吃空饷’,政务公开特别是公务员或公职人员的编制以及工资开支公开非常重要。”杨建华说。
“浙江永康公布‘吃空饷’名单事件”追踪
据新华社电 日前,浙江省永康市向社会公示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自查结果,成为舆论焦点。记者发现,其中教育系统是“重灾区”,学校在人员编制上虚报虚领工资是造成“吃空饷”的主要原因。
工资被学校冒领
5月3日,浙江金华市下属的县级市永康市公布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名单,记者发现人员集中在当地交通局、教育局等,其中教育系统占88名。
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较为混乱,尤其是学校在人员编制上虚报虚领工资是造成“吃空饷”的主因。
此次查出的人员中有一位初中教师,他27岁时请假,一请就是23年,多年来财政一直给他发工资。
相关学校负责人解释,上世纪90年代,国家发文鼓励学校办工厂,这名教师自办企业去了,但身份没有进行清理,学校一直以该教师名义领工资,“这些工资由学校统筹用于教学”。
长期“吃空饷”要开除
永康有关方面称:“永康之前也曾搞过几次‘在编不在岗’问题治理,但结果都不彻底。此次向社会公示自查名单,只是希望一方面能够进一步核实已公示人的信息,另一方面引导群众监督举报‘漏网之鱼’。”永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蓝群英说。
她说,下一步将对以病事假为借口,长期占着编制领薪水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要辞退或开除。
■ 观点
领导纵容“吃空饷”要加大追责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志华说,所在单位“吃空饷”情节严重的主管领导,涉嫌玩忽职守和渎职,应追究他们的责任并加大对他们的惩处力度。出现“吃空饷”,要么是主管领导知道而故意不追究,要么是稀里糊涂,根本不了解岗位情况。
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说,“吃空饷”暴露了各地涉及公职人员人事制度和财政制度等方面的缺陷。不少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都是人事或财政部门的一些规范性文件,而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使得外部没有一个好的监督渠道。
“查处‘吃空饷’,政务公开特别是公务员或公职人员的编制以及工资开支公开非常重要。”杨建华说。
本报讯 一份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4000万“事业人”的改革文件,昨天由新华社对社会正式公布,这意味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试点和探索整整20年后,正式开闸。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整体思路框架和改革的时间表,其中,5年内事业单位将剥离行政和生产经营的职能,而其公益服务职能将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已于2011年3月1日印发,昨天由新华社首次对社会公布。
意见称,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有统计表明,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因此,这份关系几千万人利益的改革方案,一经发布,即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意见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明确其推进改革的总原则,即“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其目的则是,“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鉴于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意见将总体目标时间设定到2020年。届时,将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而今后5年则是专家眼中的“阵痛期”,要将最艰难的清理分类问题放在5年内完成。意见明确,5年内,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这意味着,占事业单位约20%比例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都将在5年内完成从事业单位中的剥离。同时,意见明确,今后不再批准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
此外,对于事业单位的“主力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5年内要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解读
剥离“两头”留下公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思路还是一如既往,但是从此次中央对于这一思路的具体实施措施上来看,其突出了一个主导理念,就是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在汪玉凯看来,实际上,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就是将当下有的事业单位上承担的行政职能和生产经营职能剥离出来,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这两部分占整个事业单位的20%。剩余80%的事业单位是从事公益服务,对这一部分要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而他们也将是未来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事业单位存在三大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
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
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事业单位没有为纳税人提供最完美服务产品。“因此对于事业单位的改革当然是非改不可了。”
□分类步骤
第1步:撤并
具体举措: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
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第2步:分类
具体举措: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第3步:细分
具体举措: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北京情况
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北京市现有事业单位约1万个,编制近53万名,而且还有一定数量的空编。
北京早已打响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一战”——冻结北京事业单位总量与事业单位编制,禁止新增。同时提出,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不再新增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清理工作于2012年2月基本完成。
□记者观察
事业单位改革20年终破冰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
时至今日,这一分类推荐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没有变化。只是20年间,有关这一思路的实践历程确属磕磕绊绊,也曾一度遇到瓶颈。
实际上,早在1991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试点亦随之启动,“但20年过去了,可以说根本没有启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
的确,事业改革到2000年以后才开始有所动作。中央相继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以及明确了聘用制度等相关政策规定。
一位参与制定改革方案的官员坦言,分类改革本身就困难重重。尽管从单位性质上看,要进行分类划分并不困难,但由于所有事业单位都与政府行政机关有着密切的关系,为平衡和照顾各方利益,要进行公平有效的划分争议极大。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2007年),推进改革的步伐加快。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方面均有相关制度文件出台。而关注度最高的养老问题,则被视作事业单位改革的“深水区”。
早在2008年初,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然而,这一改革方案受到以教职工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从业者的反对。其集中表现在,因改革设计方案使得退休金待遇差异较大,以高校教职工为代表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内,掀起了一股提前退休潮。
种种尴尬面前,分析普遍认为,有关部门及全国各地对这项艰巨的改革任务,仍未做好准备。
对于这些“准备”,人社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提出其总体思路是,要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放在前面来做,实现事业单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和岗位管理,由此来推进改革。
2011年11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即解决了上述问题。其在实行事业单位员工岗位聘用制、绩效考核、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做了相关制度建设的规定。如条例拟明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
在种种铺垫条件几近成熟之时,如今这份事业单位改革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兼具的指导意见问世,被舆论视为对事业单位改革实质破冰。也因此,公众公众对其实施寄予厚望。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孙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哪些内容最值得关注,能否加速一直以来“雷声大、雨点小”的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而公务员仍在享受数额更高的退休金,会否使社会产生不公平感?……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学者。本报记者李柯夫 长沙报道
过去就是因为把关不严,将许多根本不应纳入事业单位的部门纳入了事业单位管理,直接导致事业单位量大面宽。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
养老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都要形成统一的制度,不能形成“双轨制”。
——湖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王学杰
“公务员不能成为特殊利益群体”
潇湘晨报:中央多次强调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但一直进展不大,原因在哪里?
汪玉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10多年,但进展一直不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像《指导意见》这样的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改革因为涉及多个部门,比如人事制度改革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分配制度改革由人事部门牵头,各部门各自为政,导致改革进展缓慢。中央发布《指导意见》是战略性规划,我相信后续不断会有具体措施出台。
王学杰:事业单位改革进展不大,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过损害普通职工利益的情况,这使事业单位人员心有余悸,害怕失去过多的利益,特别是养老制度改革。
因此,要从政策上给事业单位人员明确交底,特别是应当同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这样才不会使人产生不公平感。要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特别是企业退休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养老金,使其与所作的贡献相当。
此外,还应当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无论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工作人员,养老金都要与本人的贡献挂钩。我这里特别强调,国家公务员应当视同普通职业,不能在改革中成为特殊利益群体。
“部分单位可能出现提前退休潮”
潇湘晨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应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事业单位,包括高校、医院等,全部要纳入社会保险体系?
汪玉凯:是这样的。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总体要求,估计部分单位还会出现提前退休潮,以享受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有些单位甚至可能出现技术骨干的流失。但这些都是改革中的问题,我认为通过市场可以实现资源重组,老百姓未来可以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
王学杰:我认为高校(公立)、医院(公立)等应当划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应当推向市场。否则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等会再次出现,最终会让老百姓上不起学、看不起病,教育、医院会成为有钱人的“天堂”,社会会更加不公平。任何国家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都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不能把高校和医院推向市场。
养老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都要形成统一的制度,不能形成“双轨制”。目前,欧盟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有一个动向值得关注,就是强调公务员与其他任何职业没有什么实质的不同,只不过是被不同的主体雇佣。因此,公务员也没有终身制,可以与其他职业一样公开考试聘用,也可以与其他职业一样自由流动,公务员退休也一样进入社会保险轨道,这实质上破除了100多年前确定的公务员“终身任职”原则。我国深圳市试行公务员聘用制,也反映了这种改革的要求。
“分类”不能重蹈把关不严的覆辙
潇湘晨报:事业单位改革涉及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各个层面,您认为最难、最迫切需要改革的地方在哪里?
汪玉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际上最难的还是“分类”,过去就是因为把关不严,将许多根本不应纳入事业单位的部门纳入了事业单位管理,直接导致事业单位量大面宽,达到120余万个单位。可以说能否科学分类、成功分类,将影响到此次事业单位改革的成败。
王学杰:最为紧迫的应当是人事制度改革。目前,我国出现了年轻人千方百计“挤进”机关、事业单位的现象,原因是这里还有“铁饭碗”,在人才招聘过程中,种种暗箱操作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就需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阳光招聘、公平招聘,形成公正的用人制度和环境。只有这样,才会有力地促进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否则,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可能成为有权势人物安排子女亲属的地方,形成所谓“集体世袭”现象。
潇湘晨报:《指导意见》提出,为平稳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这是否说明带有生产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市场竞争力先天不足?它们该如何面对未来的激烈竞争?
汪玉凯:这些单位过去靠政策照顾,基本没有市场竞争压力,其竞争力肯定要打折扣。对于这样转制过来的企业,要想不被市场淘汰,只有树立市场意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近些年,像出版、报纸等行业的转制就取得了较大成功,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形成了企业集团。
王学杰:把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这是坚定不移的方针。本来事业单位应当是“公益性”的,在国外一般称之为公共部门,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
《人间词话》王国维著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王国维(资料图片) 新华社发
青年王国维以诗人的灵动、美学家的敏感、哲学家的参悟,串联了晏殊的《蝶恋花》、欧阳修的《蝶恋花》、辛稼轩的《青玉案》三句话,把本来不相干的三句名言连缀成“三境界”说,将历史上无数大事业家、大学问家成功的秘密结晶于文学意象之中。
《人间词话》云: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此等语皆非大词人不能道。然遽以此意解释诸词,恐为晏、欧诸公所不许也。
王国维深入研究过的,有老子、孔子、孟子等大哲人,有屈原、陶渊明、杜甫等大文学家。王国维又深入研究过许多的外国哲人,有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有德国的康德、叔本华,有英国的莎士比亚、拜伦,有俄国的托尔斯泰,等等。
他从这些伟人中发现,他们的成功有共同的内在逻辑,而那种逻辑正在这晏殊的、欧阳修的、辛稼轩的三首词三句话中。
本报南昌8月10日电 (记者 吴齐强、卞民德)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省10日紧急叫停庐山管理局招聘11名事业人员工作,并派调查组进驻庐山,对招聘全过程展开调查。
近日,在庐山管理局201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中,11个岗位的笔试成绩第一名有5个是当地干部子女,引起当地市民普遍质疑和广大网民强烈关注,称之为“招聘‘超级舞弊门’事件”。
庐山管理局回应媒体时称,在本次笔试中,有很多干部子女参加笔试,只有7名入围面试,占总入围人数的1/5,属于正常现象,而且实行了回避制度,招聘工作是公开、公平、公正的。
8月10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紧急叫停庐山管理局招考工作,并迅速组成调查组进驻庐山,对整个招聘过程展开调查。查清事实后,调查组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目前,对入围人员的面试工作已经推迟,招聘工作被中止。庐山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感谢广大网民和媒体对庐山招考工作的关注,若发现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该考生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几个月前,应届生小琳在网上看到了北京某局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在连续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公示环节后,小琳将正式成为4000万“事业人”之一。
自2002年开始,像小琳这样通过应聘进入事业单位已渐成常态。人社部年初表示,目前全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已达90%。但在人事制度等单项改革取得突破的同时,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划仍制约着事业单位改革整体进展。权威人士日前透露,国务院已下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这将是我国第一个统领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的宏观部署。
“为什么现在需要聚焦顶层设计的指导意见?”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告诉人民网记者,由于在长期的改革过程中,一些公共服务产品过度市场化,如部分医院、学校出现乱收费现象,亟需国家在宏观层面予以规范,强化公共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只有当改革实现整体推进时,各单项变革才可能冲破现有利益格局,达成政策设计初衷。
改革改的是什么? 动力何来?
由于历史原因,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含混,出现政事不分、管办合一、事企融合,结果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在未来的改革方案中,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将成为主导理念。按照规划,行政性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的“剥离”过程将在5年内完成。
“过去的19年,主要推进了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改革,由政府包揽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事业单位并存;从业人员身份也实现由公职人员向职员的转化。”吴江认为,各地的基层改革已十分活跃,这些实践经验为制定宏观政策提供了丰富案例,所以现在才有把握推出指导意见。
汪玉凯指出,当不同的改革模式在各地遍地开花之时,如果缺乏国家层面的整体部署,有可能进一步忽视事业单位的公益性,“提升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据吴江分析,事业单位改革的动力来自内外两个方面:从外部环境看,社会公众对于解决就业难、看病贵及提升社保水平等方面的现实诉求,迫使事业单位必须通过改革来满足公众;从内部机制看,事业单位的广大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也希望获得与付出相匹配的回报,不能“干好干坏一个样”。
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方面,出版业已率先踏出了一条路。截至2010年底,177家中央经营性出版社中,除一家停退外,其余都换上了“企业身份证”。至此,包括地方出版社、高校出版社在内的全国所有经营性出版社已全部完成转企,成为市场主体。
“由于出版社自身具有较强的经营目的,目前来看转制成效良好,可以成为接下来经营性事业单位实现‘剥离’的范例。”汪玉凯说。
改革动了谁的利益? 难点何在?
“工资虽然不高,但收入可以很高。”在小琳看来,除了一毕业就可以端起不会被打碎的“铁饭碗”外,事业单位最吸引她的,还有逢年过节的“灰色收入”。
2010年全面实施的绩效工资改革,其中一个目的即严肃事业单位分配纪律。从政策设计看,将津贴发放状态从无序状变为有序,符合社会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管理的期待;但在实施过程中,却仍无法杜绝红包、购物卡等“后门收入”不绝的状况,这甚至成为吸引年轻人投奔事业单位的优势之一。
公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变革也遇困境。2008年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开展试点,但由于该方案大幅下调相关人员的退休养老待遇,实施效果并不佳。
“现在多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拿的是退休金,今后改革的方向是,事业单位人员要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吴江介绍,中间会有一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过渡期,保证“老人”养老待遇不下降,“新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除基本养老保险外,一些事业单位还可通过职业年金的方式加以补充,以解决目前备受诟病的退休待遇“双轨制”。
改革无疑牵动了4000万“事业人”的切身利益。除此之外,在分类改革逐步“剥离”非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过程中,也将有错综复杂的角力。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难在如何‘剥离’”。汪玉凯告诉记者,对于行政性事业单位而言,虽然内部反对被划入行政机构的声音几乎不存在,但划归行政系统的标准及如何避免造成行政机构臃肿化,却是改革难点所在;对于经营性事业单位来说,如何公平对待在工作期间面临改革的“中人”利益,需要决策者权衡利弊、公平应对。
在“剥离”后被保留下来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仍然牵涉利益分配问题。“比如,一些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还在收取择校费,当被划归到纯公益性事业单位之后,还应不应该继续收取?这笔费用要如何处置?又如,对于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允许其保留市场机制的同时,如何规范其整体非营利性定位,也亟待决策者厘清。” 汪玉凯说。
(本文来源:人民网 )昨天,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题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流乞儿童救助方案已初步形成,但尚需和多个部门共同协商。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还首次回应高调行善和低调行善,称都可提倡,但应妥当考虑受助对象尊严。
■救助流乞儿童
我也恳请广大公众能够参与进来,或者有些依法登记的组织参与进来,至少发现胁迫乞讨等情况可以报警、或告知民政部门。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
流乞儿童流出地将被警示
“流浪儿童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这里面主要是家庭贫困的原因,也有父母离婚、父母被判刑等因素,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拐卖、胁迫、利用孩子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对于这些问题民政部现在正在研究具体的措施,由于流乞儿童救助问题涉及19个部门,因此还要和有关部门协商,初步提出来的方案涉及源头治理、分类施策、完善设施、完善法规、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
“源头治理要依靠基层政府,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要做好工作,特别是要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窦玉沛说,对问题家庭,特别是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做好工作,必要时要依法停止或者转移监护人,来保证儿童的权益。
他透露,目前民政部通过了解已经确定了一些流乞儿童的主要流出地区,将对这些地区进行警示,对工作不力的提请综合治理委员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流浪儿集中区建救助中心
窦玉沛介绍,在分类施策上,对利用、胁迫、拐卖甚至残害儿童从事流浪乞讨或犯罪活动的,民政部门将配合警方加大打击力度;对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民政部门将加大救助力度,对患病的先救治后救助;对一些有轻微违法行为的、被解救或转移来的,将加大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和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
窦玉沛说,“十二五”期间,民政部将推动县级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在一些人口大县和一些流浪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100个县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同时,要对现有救助机构行为矫正、文化培训、心理疏导和技能教育等方面功能进行完善。
窦玉沛表示,民政部将进一步论证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草案稿),争取尽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此外,民政部将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政策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专业社会力量为流浪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等服务。
>>现场
副部长纠正记者说法
未因“打拐”遭总理批评
在发布会上,有凤凰卫视记者就“打拐”提问,温总理之前批评过民政部对民间的呼吁不作回应,并责成民政部和公安部立即采取综合措施。她语气严肃地问道:“请问,到目前为止民政部采取了哪些综合措施、如何进行管理?”
听到这个问题,窦玉沛笑着说:“首先我想纠正你的一个说法,温家宝总理批评我们对‘微博打拐’回应不够,没有这件事儿。”听到这话,坐在台下的记者们也笑了。窦玉沛说,温总理确实责成民政部对流浪儿童救助问题要抓紧研究、提出意见,并且要向国务院作专题汇报。
■关于慈善
无论是高调行善,还是低调行善、默默无闻地做善事、好事,都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利。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高调行善”“低调行善”都好
针对陈光标在台湾“高调行善”及一些爱心人士的“隐形行善”,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行善的理念和方式既有共同点,又有个性化,所以无论是“高调行善”,还是“低调行善”、默默无闻地做善事、好事,都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利。
“我认为他(陈光标)的慈善行为是好的,是具有倡导性和带动作用的。”李立国说,慈善事业有宣传就能带动更多的爱心人士,默默无闻地做善事、好事,汇集成慈善事业发展的不断扩大的资源和强大的洪流,当然更有利于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
“只要有利于奉献自己的爱心,只要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都可以认同,都可以提倡。”李立国表示,在慈善事业中,对救助对象、扶助对象的尊严予以妥当的考虑是必要的,这也要从奉献爱心体现在对象上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和设定。
慈善捐赠透明政策正在起草
“应该说现代慈善在中国的发展还处于一个起步的阶段。”窦玉沛说,我国面临着慈善组织透明度不高、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等问题。“社会上的爱心很多,但是大家都把钱捐出来,这些钱用在什么地方透明度不够,这样也伤害了一些慈善捐赠者的热情,引发了一些质疑,对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是不利的。”民政部正在起草关于慈善捐赠透明的相关政策,以期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社会组织三大条例将修订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介绍,我国现有社会组织44万个。目前民政部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这三个条例修订出台后,会从法律的层面为社会组织提高自身能力和健康发展提供依据和支持”。
民政部将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将一些微观层面、社会服务性质的工作和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通过购买服务来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数字
30‰ 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窦玉沛说,民政部会同发改委已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不久将由国务院发布实施。根据规划,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和加大社区养老服务的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我国养老床位将达到千分之三十,这将能够达到中等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民政部正在推进利用互联网的资源建立养老服务的热线、养老服务的求助系统和救援系统,“也就是说,要建立一个‘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35% 困难群众均可获救助
李立国说,民政部将修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十二五”期间,城乡社会救助将实现全覆盖,困难群众将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低保标准将达到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以上。民政部还将探索建立低保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
民政部今后还将协调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推动建立“一站式”即时结算医疗救助的服务范围,“十二五”期间,城乡医疗救助支出比例将达到救助对象自付费用的50%以上。民政部还将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慈善救助有效衔接的机制。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陈荞 图/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