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杨维汉、崔清新)目前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履行辩护职责时遇到了会见难和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和阅卷的权利进行规定,以进一步完善辩护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强化法律援助。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拒之门外,调查取证、查阅案卷也都存在困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现在很多律师不愿意办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率下降。这不利于对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障。

  这次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规定了律师“持三证会见”。草案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同时,立法机关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在草案中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重大贿赂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对于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建成评价认为,这次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中关于完善辩护制度的修改,注意到了与律师法的衔接,吸收了律师法修订过程中进步、成功的理念和经验。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14)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新华网快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24日开幕,将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草案等。

  新华社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新华社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在规定严禁刑讯逼供的同时,增加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

  新华社快讯:24日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并规定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制度。

  新华社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原有规定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七种证据以外,在证据种类中增加规定电子数据等。

  新华网快讯: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对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死亡或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可依法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新华网快讯:24日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为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后,检察院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程序。

  新华网快讯:为有利于未成年罪犯更好地回归社会,24日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设置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新华网快讯:24日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案件外,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时不被监听。

  新华网快讯:24日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25)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中新网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 周兆军)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采用刑讯、体罚、虐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表示,这一规定是为了从制度上遏制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郎胜说,为进一步防止刑讯逼供的发生,针对司法实践中这类行为多发生于将犯罪嫌疑人送交看守所之前的情况,草案规定:在拘留、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草案还规定了对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制度。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技术侦查、秘密侦查等措施进行完善,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进行技术侦查。公安机关可以决定由特定人员实施秘密侦查。(完)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中新网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 周兆军)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4日上午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与现行法律相比,草案增加了一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专家指出,这一条规定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在案件审理中可以拒绝作证,法律不再强求“大义灭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表示,增加这一条规定,是考虑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

  同时,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还加强了对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草案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的证人、被害人,可以根据案件需要,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对其人身和住宅进行专门保护等措施。

  郎胜表示,为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草案扩大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草案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公检法机关都有义务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完)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46)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新华网南宁6月11日电(记者刘晓莉)记者从广西来宾市公安局获悉,11日10时30分左右,来宾合山市一犯罪嫌疑人逃离犯罪现场并持刀劫持公交车,当时车上有8名乘客。犯罪嫌疑人强行冲卡上高速公路后,被特警击毙。

  据警方介绍,11日10时30分左右,合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合山市场有人打架。民警出警后,发现现场有一名女尸,一名犯罪嫌疑人乘坐公共汽车逃离现场,民警立即驾车追赶。犯罪嫌疑人发现民警后,持刀劫持了公共汽车(车上有8名乘客)往忻城、柳江方向逃窜,并从柳江冲卡进入高速公路往来宾方向逃窜。

  接报后,来宾市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并请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协调柳州市局和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沿途设卡拦截。13时30分左右,来宾特警在高速公路凤凰段将犯罪嫌疑人击毙,人质安全获救。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09)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新华网大连5月30日电(“中国网事”记者傅兴宇、蔡拥军)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30日从有关方面获悉,5月1日殴打大连交警史英才致其死亡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韩方奕、周盛强、韩家敏已被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悉,大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向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韩方奕、周盛强、韩家敏;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于5月20日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韩方奕、周盛强、韩家敏;同日,上述三犯罪嫌疑人被大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被袭交警史英才死因的病理检验已经完成。

  记者调查了解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在5月1日事发当天,就接到了大连公安方面的电话,请求检方同步介入。大连检察机关迅速派员,按照程序依法在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目前,此案正在抓紧办理。

  5月1日,正在工作的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史英才,被驾驶人韩方奕及其找来的父亲韩家敏、周盛强等人殴打,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新华社“中国网事”栏目5月13日就此播发《网曝大连父子暴徒“致死值勤交警”属实 致死优秀民警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一稿,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09)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应当说,故宫博物院和香港两依藏博物馆“无意”之中帮了犯罪嫌疑人两个大忙。根据警方最新通报,据犯罪嫌疑人石柏魁交代,案发前,他曾在电视上看到过故宫的介绍,产生了盗窃文物的念头,并在网上查阅了相关资料。作案前,石柏魁曾到故宫博物院,以参观展览为名查看博物院内部和外围筒子河的地形,并留意了故宫博物院每天的清场时间。根据口供分析犯罪嫌疑人有盗窃故宫国宝、国家文物的主观故意。然而,事实上犯罪嫌疑人在故宫偷窃的不是国家文物,而是相当于工艺美术作品之类的个人收藏物品。被盗物品无论是从年代还是性质上讲,均与国宝级国家文物不能等量齐观,而只是作案地点发生在收藏国宝级国家文物的地方。故宫和犯罪嫌疑人做梦都没有想到,故宫失窃了,偷的和丢的却不是国家文物,这无疑会让偷窃与失窃双方的责任都相对减轻。

另一个大忙是香港两依藏博物馆7件展品只投保了31万元。据北京日报昨天报道,此前,曾有媒体报道,被窃物品价值三千多万元。但警方表示,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值需要由物价部门专业鉴定机构一件件逐一认定。目前,该项工作还没有结果。不管未来专业鉴定机构如何认定,也不管是否如香港两依藏博物馆馆长王夏虹自称,“出于对故宫安保的信任,香港方面为这7件展品只象征性地投保了31万元,离其真正的价值相距甚远”,就法律认定而言,这个31万元投保是收藏人在事发前自我认定藏品价值的铁证,任何后来或外来的再认定都难以“撼”动。这就在客观上“无意”中帮了犯罪嫌疑人一个减轻罪责的大忙。这当然也是香港方面和犯罪嫌疑人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另外,犯罪嫌疑人9日上午在海淀区一收购金银玉器的门店销赃,门店老板称其所有的物品为假货,石柏魁气恼之下将展品丢弃,至少从一个侧面证明所盗物品价值不大。我倒很想知道这个老板当时是“打眼”了,还是这几件被千辛万苦冒着风险偷出又被扔掉的物品果真就是“假货”?这个老板出于什么原因判断为“假货”,值得深入探究。警方如不探究,相信石柏魁的辩护律师也要探究。

我在昨天今日快评《故宫须防“狸猫换太子”》一文中,提到此次事件暴露出来的最大安全隐患是私人藏品出入故宫。无论故宫方面主观故意如何,客观上是在为可能发生的“调包”大开方便之门,让故宫国宝、国家文物处于高度不安全的状态。对于故宫博物院这种自“撼”国宝安全的行为,主要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究竟属于失职,还是渎职,应当由检察机关予以调查、认证。锦旗出现错别字可以解释为“未交院里检查”而推卸责任,建福宫变富豪私人会所可以解释为下属公司“在未经院里审批的情况下,擅作主张”而推卸责任,“引进临时”私人藏品展览的责任大概不能说“未经院里检查”、“未经院里审批”。因为有这个“引进临时展览”,小偷未能偷窃国家文物,似乎让故宫自己还帮了自己一个大忙。但这只能减轻而不能改变故宫自“撼”国宝安全的责任。故宫该当何责,自应公断。

发表在栏目: 文化


各就各位,准备开跳


小兔“詹姆士”(James)


“詹姆士”潇洒一跃

  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外媒报道,兔子善跳,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而欧洲的养兔爱好者稍微约束了兔子的天性而创造出一种全新的有趣运动—跳跃秀。

  这种运动于八十年代早期在瑞典发明。在名为Kaninhop的比赛中,小兔子们依次跳过不同高度和宽度的障碍物。

  来自德国城市Jena的一只名叫“史努比”的黑白色小兔子是当地Kaninhop俱乐部的明星,每天都很勤奋地练习跳过各种栏杆。


俱乐部的创始人,23岁的Claudia Fehlen说“史努比”可以跳到60厘米高。

  这项运动现已传到其他欧洲国家、美国、加拿大、甚至是日本。

  各地的比赛规则各异,但是通常来说,兔子跳过的障碍越多,得分也越高,有些比赛还有时间限制。

  瑞典兔子跳跃网站kaninhoppning.se的数据显示,兔子的世界跳高纪录是99.5厘米,而跳远纪录则是惊人的3米。

  而这种休闲活动惹恼了动物权利保护者。德国的一家私人组织Sweetrabbits批评兔主人在比赛和训练中使用绳套来约束他们的宠物,并且把不肯合作的兔子强行拉过障碍。

  而兔主人则回应说除了训练需要外,这也是一种节育措施,是为了防止兔子乱跑,找别的兔子扎堆调情。“想想一只精力旺盛的小公兔挣脱绳索后会发生什么。”

发表在栏目: 自然

  中新网5月1日电(邓永胜) 13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醉驾飙车首次入罪、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一批法律法规今起正式施行,其中尤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最受关注。

  13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 凸显人权保障

  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再判处死刑,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修改。

  中国死刑罪名将由68个减至55个。

  这13项罪名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有专家指出,这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凸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同时,这种修改也符合国际上废除或减少死刑的趋势。

  贯彻矜老恤幼 刑法原则确定“75岁免死”

  中国刑法一贯坚持对特殊弱势群体犯罪适度从宽处罚的原则,修改后的刑法新增了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规定,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

  修改后的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这便是此前备受关注和争议的“七十五岁免死”条款。这一规定从法律上明确老年人犯罪原则上不适用死刑,但附有例外情形,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的老年人犯罪也可以适用死刑。

  此外,刑法还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犯罪人,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一律要适用缓刑,没有例外。

  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范围和力度,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不作为累犯的规定,并有条件的免除了其前科报告义务。

  醉驾飙车首入罪 “马路杀手”将受严惩

  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是人们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修改后的刑法对此作出了回应,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式入罪。

  刑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修改前的刑法中规定有交通肇事罪,但必须是行为人造成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这次关于“危险驾驶”的定罪,改变了“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都予以处罚。

  此外,为了“醉驾入刑”条款顺利实施,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修改,并出台了与此相关的司法解释。

  食品安全犯罪加重处罚 最高可判死刑

  食品安全始终触动民众的神经,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力度已刻不容缓。修改后的刑法删除了拘役刑,意味着食品安全犯罪最低也将被判处有期徒刑;对于罚金,也没有规定数额上限。

  刑法修正案(八)还规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同时加大了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并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将追究刑责。

  刑法修正剑指黑恶势力 严打“保护伞”

  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涉黑犯罪的刑罚力度。修改前的刑法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改后的刑法将这一刑罚期限提高到七年以上,并处没收财产。

  有学者指出,刑法上述规定存在以下不足:首先是没有配置财产刑。其次,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配置的法定刑偏低。

  据此,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此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刑罚期限也相应提高。

  整治“恶意欠薪” 拒付报酬行为正式列罪

  针对“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作出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分析称,将“恶意欠薪”界定为犯罪行为,对改变当前“拖欠是正常现象”的错误观念有重大意义。

  除此之外,刑法修正案还针对公务人员叛逃、重大环境污染等民众关注的案件定罪量刑作出新的规定。

  配合刑法修正 数部法律法规同步修改

  与刑法修改相适应,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行为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对于醉驾入刑后的定罪量刑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在日前出台的解释中明确,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

  最高法同日就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出台司法解释。根据该司法解释,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此外,最高法还就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出台司法解释,就法院2011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

  室内公共场所今起禁烟 明确处罚条款

  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今起正式实施,意味着“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新规正式生效。 该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此外,细则还明确了处罚条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具体包括宾馆、饭店、酒吧、影剧院、游艺厅(室)、公园、展览馆、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28个场所。

  分析指出,该实施细则生效后,可以理解为今后饭店、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应再设“吸烟区”。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严重违纪3年内禁考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今起施行。其中规定对于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最高3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规定指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规定还指出,对于其他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两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包括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

  军队保密条例修订 调整军事秘密基本范围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修订后今起正式施行。

  新版《保密条例》调整了军事秘密的基本范围,针对定密解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加了定密责任人制度和解密审核、复核制度;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需要,增加了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与使用,国际联网和移动电话使用等方面的保密要求。

  根据工作实际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了泄密案件查处工作;着眼建立职责清晰,协调配合的保密工作机制,明确了保密委员会以及军队人员,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在保密方面的职责。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编辑:SN009)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人民网沈阳4月15日电(记者 何勇)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13日晚至14日晨,辽宁省鞍山市发生一起致10人死亡的恶性杀人案。警方初步锁定是嫌疑人将妻女等人伤害。目前公安机关已锁定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抓捕。

  辽宁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薛恒已亲临鞍山,现场指挥抓捕。公安部有关专家也抵达鞍山指导破案。

  据悉,14日中午,鞍山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在鞍山市宁远镇二台子村的一家大众浴池和紧邻的一家洗车店内,发现有10人被杀死。

  鞍山警方经过侦查,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周宇欣,男,33岁,是这家浴池和洗车店的经营者。警方判断,周宇欣于13日晚至14日晨,将自己的妻子、儿子、父亲、浴池1名女服务员、浴池所在房屋的房东一家,以及洗车店里的3名洗车工共计10人全部杀死。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法治资讯

(编辑:SN047)
发表在栏目: 中国新闻
第 2 页,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