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

政协委员建议个税起征点与地区物价挂钩

委员建议个税起征点应与地区物价、通胀系数相挂钩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具有调控居民收入差距、完善宏观分配结构、扩大消费需求、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防范内源性经济危机等作用。委员提案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逐步建立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胀系数相挂钩的个税浮动机制,还要逐步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缴纳机制。

文/记者李栋

现状:以个人为征税主体

个税起征点调整成为今年全国两会关注度最高的话题之一。昨日,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董事长彭磷基提交提案,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并逐步建立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胀系数相挂钩的个税浮动机制,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缴纳机制。

应提高个税起征点

彭磷基在关于改革个人所得税的提案中认为,个税起征点没有充分考虑生活资料价格和房价的上涨,没有考虑教育、医疗、抚养、赡养等家庭必需的支出日趋沉重,导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两次提高均低于工薪阶层的劳动报酬增长,变相使得本来可以免予缴纳个税的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劳动者被动进入纳税者行列,加重了生活的负担,引起工薪阶层的强烈不满。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具有调控居民收入差距、完善宏观分配结构、扩大消费需求、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防范内源性经济危机等作用”,彭磷基建议,应当提高个税起征点,同时,逐步建立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胀系数相挂钩的个税浮动机制。

与地区物价水平等相挂钩

“各地的物价水平、消费水平不一样”,彭磷基举例说到,比如2009年北京应届毕业生月均工资2472元,而同期北京普通住宅月平均租金达到2947元,但是在中西部省市,同样的工资与当地消费水平相比并不低。

“如果按照2000元的标准征收,北京的人连房租都付不起还需要缴税,而中西部地区虽然减少了部分收入,但并不至于影响生存。所以应当建立个税起征点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货膨胀率联动的机制,让个税起征点综合上述因素进行调整。”

个人所得税按照家庭征收

提案还提出,逐步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缴纳机制。“以个人为纳税主体,不区分家庭成员的经济、家庭人口以及经济负担等状况,导致了很大的税收不公平。”彭磷基算了笔账,同样的两口之家,第一家人月入均为2000元,而第二家一人月入3000元,一人月入1000元,而第三家一人月入4000元,同样的家庭总收入,第一家不需要缴纳,第二家需要缴纳75元个税,第三家需缴纳175元。

“实际上在家庭总收入相等的情况下,若存在未就业人口的家庭无论是经济负担还是精神负担都要远远大于其他家庭,这样的税收无从体现公平。”提案建议,个人所得税按照家庭征收,避免家庭人口负担差别带来的税负不公,有助于让中产阶层利用税收扣除优惠政策来实现合理避税,同时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收入监管。

为解决高房价 委员建议

看病教育投资

可提闲置公积金

本报讯 (记者李栋 )“给已有住房的职工自主使用公积金的自由,不要‘逼’他们加入购房大军,再次购房,这也不失为解决高房价的一个办法。”昨日,即将赴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董事长彭磷基提交提案建议,对已有住房且全部付清房款的职工,在有重大疾病,接受高等级教育或在符合国家鼓励投资领域的投资,可提取公积金。

已有住房者被迫重复购房?

提案介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这就大大地限制了公积金的适用范围”,彭磷基说,这一规定对于尚没有住房的职工来讲是必要的,也正是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初衷。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对于已经有住房的职工来讲,就大有被迫把该笔资金再次用在房屋上面的嫌疑,造成资金闲置或重复购房。

“房价居高不下,政府不断出台新政,如增加首付比例,取消贷款利率优惠,取消第三套住房贷款等”,彭磷基建议,在出台这些新政的同时,应当对公积金提取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对已有住房且全部付清房款的职工,在公积金提取上给予更大的灵活。

建议增加公积金用途

“不愿再次购房的职工可以随时提取公积金补贴他用,增加公积金的用途。总之给已有住房的职工自主使用公积金的自由,不要‘逼迫’他们加入购房大军,再次购房,这也不失为解决高房价的办法。”

提案建议

对已有住房且全部付清房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也可以提取:第一,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的;第二,本人或直系亲属接受高等级教育或系统培训的;第三,符合国家鼓励投资领域的投资的。

建议全国推广绿道

又讯 “建设宜居城乡,绿道建设恰当其时,应进行全国推广。”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董事长彭磷基提案建议,鉴于绿道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在资源保护、文化审美方面的效益与功能,可在广东省绿道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吸收国外绿道建设的先进经验,尽快在全国范围内规划,并建设成连通全国的绿道网络。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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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开罗2月28日电(记者朱俊清 李来房)埃及总检察长马哈茂德28日宣布,禁止前总统穆巴拉克及其家人离开埃及,同时,他们所有动产和不动产被冻结。

  据埃及中东社报道,冻结令适用于穆巴拉克本人及其妻子、他们的两个儿子及各自 家庭的所有财产。埃及总检察院发言人阿迪勒赛义德说,总检察院在接到多个关于前总统及其家庭成员非法敛财的报告后立即展开调查,随后做出冻结决定,并告知国内相关机构和银行执行。

  埃及《金字塔报》报道称,穆巴拉克家人在埃及设立多个账户,穆巴拉克妻子名下账户有1.47亿美元,两个儿子名下分别有1亿埃镑(约合1700万美元)。

  此前,埃及总检察院已经决定冻结穆巴拉克及其家人在国外的账户,并通过埃及外交部照会相关机构执行。此外,埃及多名前高官因涉嫌贪污腐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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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中国纪录片参展MoMA

▲徐童的《算命》剧照

黄伟凯的《现实是过去的未来》:在影片中,可以看到猪在高速公路上跑,交警无可奈何。

▲李凝的《胶带》里充满了超现实的瞬间,比如反映推土机面前的钉子户。

▲早报记者 徐佳和 编译

美国现代艺术馆(MoMA)2月18日开始的纪录片展演周,展出20部来自世界各地的纪录片和录像作品,其中包括5位中国导演的作品。因为种种原因,中国“独立电影”很长时间以来都是独立于公众视野之外的“灰色”存在。

近十年,一些中国独立电影开始在国际各大影展出现,影片常常关注急速发展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贫困、污染、急速的城市化,以及个体间的斗争,他们对现实状况提问,对权力进行质疑。于是他们“自绝”于公众欣赏的渠道和资金的支持。

这5部在美术馆展映的中国纪录片为徐辛的《克拉玛依》、徐童的《算命》、李凝的《胶带》、黄伟凯的《现实是过去的未来》和贾樟柯的《海上传奇》。

徐童的《算命》,时长达3个小时,用传统话本的章回体方式来做段落标题,“第一回 厉百程算定孤单命 唐小雁棒打无赖汉”诸如此类,一共十回,像是一部现代的《三言二拍》。片尾用上了台湾流行歌曲《往事只能回味》,配的画面是一些片中镜头的回闪,完全是一个常见的电视剧片尾做法。这使《算命》显得非常通俗。

“自画像方式的纪录片”《胶带》也时长3个小时,片子以李凝儿子的出生为开头,孩子对于婚姻和家庭的黏性自不必说;在李凝的镜头和独白中,儿子显然也是他与生命的纽带之一。而家庭,是依靠也是束缚,李凝在追求自己的艺术理想的同时,似乎无法平衡家庭这种暧昧的黏性所带来的困扰。

电影真实描述了中国当代的状况,但中国导演并不遵循着西方的惯有思维,他们的思想和制作方式有混合的实验技术。《现实是过去的未来》导演、38岁的黄伟凯说:“有时候纪录片和小说、实验电影的界限模糊了我。”转向影院之前,他是位画国画的画家。

《现实是过去的未来》是从1000多小时的DV爱好者拍摄的素材带中剪辑而来的,黄伟凯自己拍的镜头仅有3个,且都是空镜头。他把这些不同设备拍摄的影像拼接成一个片子——城市中发大水,一个人在立交桥下漂着生活垃圾的水里撒网打鱼,竟然还真打上了一条;一个精神失常的人在马路中央挥舞四肢;一条鳄鱼出现在闹市;一个婴儿被扔到了草地上……黄伟凯觉得自己像一个厨师,用混乱调制出了一盘城市菜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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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黄碧梅、李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八条”),各地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截至20日,北京、上海、青岛、贵阳、南宁、长春、成都、南京、济南、哈尔滨等部分城市已经出台相关政策。

  各公布细则的城市都对限购作出规定,但是限购程度有所区别。

  在限购套数上,已公布细则的城市皆按照“国八条”落实。但非本地户籍家庭购房资格的取得,在本地居住和工作的年限要求上,各城市有所差别。成都没有限制外地居民购房的严格条件,仅要求有社保或是纳税记录即可。上海、广州、南宁、哈尔滨、长春、贵阳、青岛和南京等城市则只需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如何认定一个家庭拥有几套住房,是根据产权登记还是根据房贷记录?在本轮限购政策中,各城市多采取“认房”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卖掉一套房,只要总套数不超过限购套数,可以重新再买一套。广州也实行此政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解释,这是考虑到部分家庭早年购买了小户型,但在生孩子或与老人同住后,需要换大房,实行“卖一可再买一”原则,则可实现他们的换房需求。

  限购区域而言,以往广州市出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中,广州市代管的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并未纳入限购范围。本次广州市楼市调控细则,则将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纳入限购范围。

  “国八条”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从已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则的城市来看,大多未提出量化目标,只有贵阳的表述相对具体:新建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上海与南京则公开了房价调控目标的公布时限。

  各城市都执行“国八条”规定的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在此基础上,北京进一步提出: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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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太原市政府19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将本地楼市“限购令”细化成了11条,其中将限购房屋范围从“新建商品住房”扩大到了“住房”,即购房人购买存量房也将按此政策执行。

  “限购令”明确提出,从2011年2月19日起,太原市原则上对拥有一套市辖六区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市辖六区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辖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辖六区内向其售房。

  为了稳定商品住房价格,意见还提出,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房地产调控政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相关税收政策,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记者采访发现,太原市出台“限购令”以后,购房二套及以上住房房贷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提高的相关条例给一些囤房者、炒房者带来资金压力,他们开始通过房产论坛、QQ群等渠道发布原价转让房屋的相关信息。

  与此同时,太原市的房产开发和投资者开始处于观望状态,观望政府“限购令”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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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20日电 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因应“国八条”,中国各地落实细随之则陆续出台。目前北京、上海、广州、青岛、南京、成都、长春、南宁和贵阳等城市已经出台调控细则。而据业界估计还将共有30多个城市需要出台或者更新符合新“国八条”规定的调控措施。一场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调控序幕已经拉开。

  北京:限购令被称为“史上最严厉”

  北京本月16日出台了包括限购升级、加快保障房建设、加强金融税收管理等极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措施

  根据北京市最新出台的规定,自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对无法提供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北京这份方案中的限购尤其是对外地人限购措施是目前国内最严格的限购措施,在北京供不应求的楼市格局中,能平衡供需。

  上海:购房需查验户籍婚姻证明

  在上海购买住房,不仅要执行“限购”规定,还必须提交家庭户籍、婚姻等材料,以供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2月17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的一系列操作细则。

  1月31日,上海出台限购政策,规定:在上海已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相关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暂停向其售房。

  广州:非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一套住房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新国八条”的落地细则。据报道,广州市已经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限购1套住房:其中明确要严格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以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对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限购1套住房。

  信贷政策:意见中提出,要认真配合、协助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南京: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本月19日出炉。细则规定: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另外,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成都:户籍家庭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根据成都的楼市调控政策,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在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此外,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不得向属于限购对象的购房人出售住房或提供中介服务。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

  贵阳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贵阳“限购令”在2月16日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自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对已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南宁:本地家庭不得购买第3套房

  按照日前出台的南宁楼市“限购令”,已有1套住房的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其中,居民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部分业内人士指出,成年子女不纳入“限制范围”,为家庭购房行为留出了一定空间。

  济南: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房

  济南市1月21日正式出台“限购令”。规定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济南市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2011年1月2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济南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时间以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认定。对违反此规定的购房者,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房产登记申请。

  青岛: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青岛在该市市辖七区实行住房限购措施:

  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长春: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长春版“限购令”的核心是本市居民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外地居民限购一套住房,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长春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内向其售房。

  同时,长春市还将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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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2月19日电(记者 曾利明) 中国内地约有70%的家庭存在自我用药不当问题,不合理用药的发生率为12%-32%;超过一半消费者不知道自我药疗首先应选非处方药(OTC),很多人把去痛片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混淆。这是今天公布的《中国止痛类非处方药认知度网络调查》报告提供的数据。

  由中国非处方药协会组织进行的此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10900张。数据分析显示: 近七成被调查者出现疼痛等轻微身体不适时,都首先自行到药店购买药品。但在购药时,近半数的消费者并不了解非处方药(OTC)标识及其含义,盲目购买药品我治疗,存在明显的认知误区。

  主持该调查的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会长白慧良称,以自我药疗最常用的止痛类药为例,超过40%认为去痛片是非处方药,而实际上去痛片属于处方药,用法用量应根据医师处方及医嘱使用,长期滥用很有可能导致肾功能衰竭,且损害骨髓造血系统。

  国家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教授认为,由于公众自我药疗知识缺乏,造成很多不该发生的悲剧。要保障公众自我药疗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迫切需要普及合理用药知识,培养科学的自我用药意识和行为习惯。他指出,日常常见的关节肌肉疼痛,感冒咳嗽等疾病都是适合自我药疗的,但一定首选带有OTC标识的非处方药。

  两位专家提出,“自我药疗”的安全原则是:要认准OTC标识,首先选择外包装上有OTC标识的药品,按照说明书,采取正确方法、剂量来对症服用;同时适量购买,及时清理药箱;不能使用过期变质药品。 为方便公众了解查询自我药疗常识,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启动安全自我药疗行动,并在腾迅网推出“认准OTC标识 轻松去痛更安心”专题栏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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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又有三地出台或通过住房限购细则。

  上海出台了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的操作细则,购房需查验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而南京市政府办公厅19日印发通知,规定本市居民限购第三套房。前天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限购政策。

  上海:购房需查验户籍和婚姻证明

  记者19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上海已出台了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的一系列操作细则。根据细则,购房需查验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1月31日,上海出台限购政策。日前,上海出台操作细则。上海市房管局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

  南京:本市居民限购第三套房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本市居民限购第三套房,能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限购第二套房。

  《通知》要求,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广州:本市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前天,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记者获悉,通过的实施细则明确两点:1、广州十区二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都将执行限购政策。2、明确户籍家庭限购第三套房,非户籍家庭限购第二套房。

  对于外地户籍购房者,广州将设定缴税年限,但不会像北京要缴满5年。

  综合新华社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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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盼”已久的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终于出炉了——昨晚6点,南京市住建委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而此时距离“国八条”要求的省会城市必须在2月中旬前颁布的最后时限只有一天时间。记者了解到,最受关注的“限购令”与“国八条”中的规定几乎一样,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同样被纳入限购范围内。

  该通知共有16条,执行时间为2月19日,这也是“限购令”开始执行的日期,换句话说,只要是不符合规定的买房人,今天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鉴证的话,将一律“拒签”。一些消息灵通的开发商赶在限购令出台之前抢推的房源,只要是已经办理了合同鉴证的,将可以“逃过一劫”。

  南京楼市“限购令”核心细则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焦点1

  限购令 本地家庭限制购买第三套房

  ●政策原文: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政策解读:与上个月颁布的“国八条”相比,南京市的“限购令”如出一辙,在已经出台“限购令”的城市中,应该算是比较中规中矩的。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外地居民购房的限制,北京出台的细则是要求满5年社保证明,而上海则是满2年,相比之下,南京市只要求满1年即可购房,这也比较符合南京的城市发展需要。

  而对于本地居民的限制,与去年10月份南京出台的楼市细则相比,提法也完全相同,即规定已经有2套住房的限制购买第三套,与“国八条”的规定完全一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购房套数是只按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套数,也就是“只认房”,同时“家庭”的界定按照之前的说法,指的是“购房者本人及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购房套数的查询可以在房管部门的档案馆操作。

  对于众人关心的已有两套房,如何再买第三套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昨晚出台的细则中并未明确,不过照通常理解,已经买过两套房的,只要卖掉其中一套,就将符合再买一套的条件。“换句话说,看你有没有购房资格,应该是看你手上现有几套房,而不是过去曾经买过几套房。”不过,该人士称如此操作的可能性最大,但仍需要看相关主管部门的权威说法。

  焦点2

  销售 首提“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

  ●政策原文:继续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现场销售进度须与网上房地产信息一致。加强价格秩序监管,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政策解读:相关人士表示,“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主要是为了确保开发商不再玩弄“报高卖低”的手法,通过这一方法有效监管楼盘的市场价格。

  “关键是看申报价格能否通过物价部门的审批,而判断一个片区的房价究竟如何,则要考验物价部门的眼光了。”新浪乐居主编王晓军认为,这一点其实难不倒开发商,只要申报的价格可以通过,到时候给出一定的折扣优惠,依然可以卖出自己的心理价位,与现在的申报方式并没有改变。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在申报价格时必须实事求是,想虚报行不通了,“踩点”必须准确。

  至于领证后10天内必须一次性开盘、3个月内不得调高房价等,这些南京已经在执行当中,本次只是重申而已,并无新意。

  焦点3

  税收调整 五年内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

  ●政策原文: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政策解读:该条款与上个月“国八条”的提法完全相同,而南京市也已经于1月底开始实施。此外,“国八条”中提到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在此次南京的地方细则中也明确,“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焦点4

  保障房  年内开建600万平方米经适房

  ●政策原文:全面启动实施《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5年)》,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建设规模和工程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今年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储备廉租住房1800套;建设中低价商品房40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50万平方米。完成80万平方米危旧房与工矿棚户区改造,整治房屋800幢、出新小区70个。加快实施1000万平方米安居工程,重点推进迈皋桥、花岗、岱山、上坊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建设。结合《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和各城市功能板块建设需要,启动新一轮1000万平方米保障房规划建设工作。

  ●政策解读:记者从南京市房管部门了解到,2010年,南京市启动了迈皋桥创业园、花岗、西善桥岱山、江宁上坊四大保障房项目,总建筑面积980万平方米(含中低价及普通商品房),其中保障性住房约8万套(包括0.5万套廉租房、1万套间公共租赁房、1万套双困房经济适用房,其余为拆迁安置及产权调换房),将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功能齐全、交通便利、节能环保的大型城市组团。

  焦点5

  土地供应 年内推出500公顷住宅用地

  ●政策原文: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今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500公顷,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的审查。继续加强土地供后管理。对已供房地产开发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规定处置到位。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政策解读:在楼市调控细则中明确当年的土地供应计划,这在南京出台的文件中尚属首次。记者了解到,500公顷(合500万平方米)的供应量比2010年的460公顷多出了40公顷,从供应量上来看,完全可以满足南京住宅市场的需求。

  根据南京市国土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南京市实际成交住宅土地400公顷,2010年南京实际成交住宅土地440公顷,其平均数为420公顷,因此,今年500公顷的住宅用地供地计划是“超额完成”。楼市专家推算,按照平均2.0的容积率计算,500公顷的住宅用地将来可以建成1000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上市,保证未来两三年内南京住宅市场“不断货”,从而确保房价不会因房源减少而大涨。 本报记者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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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耿诺) 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第二套房时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政策执行;已经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均暂停在本市购房。本市昨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这些内容成了被广泛关注的热点。“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要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加强税收征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以及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昨天出台的北京调控细则中,尚未公布本市具体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制定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本市会按照国务院要求贯彻执行。昨天公布的细则中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据了解,本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合理确定本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会按照要求,在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该指标将综合考虑到今年的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各个方面,科学制定。

  “通知”中的楼市调控政策具体有15个方面。这被称为“京十五条”的要求,自发布次日起执行。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持有北京有效暂住证在北京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北京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作为“国八条”的落地政策,“京十五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京十五条”内容还显示,本市将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京十五条”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的责任,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没有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解读

  “京十五条”核心内容

  ■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承担起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责任

  ■今年筹集保障房20万套以上;为2万户发放租赁补贴;竣工10万套保障房

  ■公租房年底实现配租1万户;公租房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将引入中长期贷款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将动态调整

  ■差别化土地增值税率将施行

  ■土地增值税该清算不申请、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的楼盘将被重点清算和稽查

  ■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本市将研究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商品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需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购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暂停购房;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房

  ■购房人提供虚假文件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承担责任;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开发商、房地产经纪机构将被依法严肃处理

  ■各区县政府要确保保障房供地、进度、质量和安全;加快配租配售工作进度严格房源分配使用管理

  ■杜绝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情况发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进一步完善

  ■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者将被约谈和问责

  ■散布虚假信息者将被追责

  公司名义“曲线购房”不划算

  本报讯(记者耿诺)“新政落地政策限制的是个人和家庭,没有限制公司啊,想买房的,注册个公司买房不就得了?”“京十五条”一出台,就有网友出来“支招儿”。但业内人士表示,这可真是馊招,以公司名义虽然可以购房,但是在公司注销以后想过户到个人名下,要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

  若以公司名义购房,房子得算公司财产,而且办理贷款非常麻烦,公司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经营记录一个不能少,贷款能不能批下来还没定论。“为买房注册一个公司?维护一个公司,一年的费用至少也得小一万块钱。”北京房协副秘书长陈志算账说,如果注册公司却没有经营,年审很难过关;如果注销公司将房屋转到个人名下,能不能过户另说,要交的所得税就得占到房价的20%。

  如果用公司名义买房,再过户到个人名下呢?这将按“财产转让所得”交税,一套300万元的房子得再交60万元的税。“如果想走这条路买房的,得先算算细账;要按这么高的比例交税,还会有人觉得值吗?”陈志反问说。

  “京十二条”自动废止

  本报讯(记者耿诺)“京十五条”应声“落地”,去年本市调控房地产市场而颁布的“京十二条”自动废止。

  去年颁布的“京十二条”中规定,自去年5月1日起,每个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严格控制家庭的住宅增量。但“京十五条”将调控同时锁定增量和存量。“京十五条”出来了,一些原本在“京十二条”出台以后买房的市民,如果符合“京十五条”标准,那么还有机会满足改善性需求而再买一套房。“京十五条”颁布以后,并没有关于“京十二条”延续方面的条款,因此可以确定本市将按照“京十五条”条款执行。

  北京一月购房者 外地人占4成多

  本报讯(记者耿诺)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期本市购房需求相对旺盛,其中1月非本市居民购房达到44.8%的历史高点。

  业内人士表示,相比之前的两轮调控政策都是增加投资需求的成本,逐步抑制投资需求,“京十五条”则严格了限购政策。有分析说,“京十五条”中对于“本地限三”、“外地限二”可能会抑制市场的购房需求,“5年”的门槛或许会让投资需求在北京市场“归零”。北京调控的效果也将更加明显。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完善

  本报讯(记者耿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完善,就意味着有些本该被限制的人还能购房,这对被限制的人来说就不公平。但在“京十五条”中,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被迅速完善,为落实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提供基础数据。

  据了解,这个信息系统还将与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进一步完成信息共享。

  记者同时获悉,这个系统或将不仅限于本市。据了解,住建部同样在制定信息系统,而这个系统有望在全国重点城市中实现联网。购房者在联网城市中的购房信息将一目了然,同时,北京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说,在新购房审核中,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即使材料有问题,但现在第二代身份证已经普及,身份证条形码中的数据会显示出婚姻状况、家庭已有房产等情况,提交假材料将被很快识破。

  政策回放

  去年以来历次调控政策

  2010年2月23日

  市住建委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即北京版“国11条”,全面废止购房优惠政策,对二套住房贷款严格执行不低于40%的首付比例,境外个人只能在本市购买一套住房,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公顷,开发商应当三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严格土地供应政策,加强价格监测,严惩囤地炒地。

  2010年4月16日

  市国土部门宣布改革住宅性质土地“招拍挂”制度,改进过去“价高者得”的挂牌出让方式,将更多采用“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将投标价格因素由过去的50分降低到25分。还将试点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及“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的方式,引导企业理性拿地。

  2010年4月30日

  在《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13天后,本市出台了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实施细则比国务院《通知》更加严厉。明确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对第3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北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北京市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010年7月15日

  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行在放贷前,不仅要查询借款人的贷款记录,还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有房无贷款的购房人将没法儿再当“漏网之鱼”,作假的行为也将被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2011年2月16日

  本市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董长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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