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闻

  中新网5月8日电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今日在卫生部例行发布会上回应称,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委托北京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开展《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调查报告》是非常权威的、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媒体对调查结论等的报道非常不全面。

  邓海华称,该调查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以及调查目的都是非常权威的、科学的、有说服力的,也是一个第三方调查。具体的调查结果、调查的方法以及得出的结论,媒体有一点点报道,但是非常不全面。

  组织参与这次调查的总负责人,北京大学教授邱泽奇在会上指出,所谓的2/3满意、10%不满意这个数字,是来自于2010年到2012年这个期间,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所组织的医改满意度专门调查的结果的一部分,2/3满意是一个总体概念,10%不满意也是一个总体概念。

  邱教授说,该调查是一个全国按人口规模、比例的一个抽样概率调查,是一个可外推的代表性调查,涉及到全国90个区县、360个分区、4792个家户中的4792个人。调查在全国90个区县的360个分区一共抽了4792个家户,每个家户中抽取一个16岁以上的成人。这个样本筐来自北京大学从2006年开始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该设计比较好地代表了全国95%的人口,25个省、市、自治区,有6个省、市、自治区未包括在其中,主要是因为跟踪调查的难度。

  关于数据的情况,他指出,实际调研共获得3998个样本,这3998个样本中,有349个中心是完全面访,一对一地去访问的,另外有11个中心是通过电话来访问的。

  他指明,在满意度调查中,我们把满意度分解为三个层次的满意度,第一个层次叫医护药技,第二个层次叫医疗服务机构,第三个层次是叫医疗服务体系。调查把这三个体系分解成了18个指标,这18个指标分别针对个体、机构和制度。

  他解释称,第一个层次的满意度是针对个体的,针对医生个体的满意度,涉及到诊疗时的细节、诊疗方案的咨询等等,大概有75%左右。第二个是涉及到机构的。第三个是涉及到医药卫生体系的,主要是涉及到了住院和报销的问题。这18个问题,按照个体、机构和体系的排序,最满意的是对个体的满意,其次是对机构的满意,再其次是对体系的不满意。

  他指出,在“不满意”中,最不满意的是三项费用,检查费用、药品费用、就医总费用。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医疗服务体系的制度性问题。医疗服务跟其他任何服务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它是一个风险服务,没有办法看到服务提供本身质量如何去衡量、质量和价格之间的关系如何计算。正因为如此,患者对于价格的敏感性、对于费用的敏感性是受个人体验和对费用的承担能力多方面来影响的,而不简单是一个绝对的高和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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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2050年,当一群男子来自荷兰阿姆斯特丹红灯区的妓院,他们在妓院里或许不会遇到年轻美貌的女子,而是完全不同的性感侍者——机器人! 

2050年机器人妓女或成主流 可防止疾病传播

  1997年电影《王牌大贱谍》中美丽性感的女机器人

  这是未来可能发生的情景,是两位研究人员想像未来40年里可能变成现实的科学幻想,新西兰惠灵顿市维多利亚管理学院的伊恩-耶奥曼(Ian Yeoman)和米歇尔-马尔斯(Michelle Mars)合作撰写的一份论文——《机器人,男性和色情观光业》中,想像了2050年未来性产业的情景。

  他们聚焦于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并想像这座城市里最有名气的妓院将是何种方式运营。他们称未来假想的这个妓院为Yub-Yum,描述它是现代妓院,这里聚集着大约100位穿着性感的“金发女郎”和“深色皮肤美女”。

  顾客支付6200英镑便可获得“一条龙”服务,从膝上艳舞至全套色情服务,这里的机器人妓女还划分为不同种族、体形、年龄、语言和性特征。 

2050年机器人妓女或成主流 可防止疾病传播

2010年,日本最新研制的Germinoid F机器人,可与真人相媲美

  伴随着栩栩如生的机器人妓女出现,未来将有效地阻止性传播疾病的扩散,并阻止人类非法性交易的滋生。性爱机器人还对男性顾客提供一种“无内疚感”性爱体验。未来将没有女性遭受压迫剥削,研究人员认为2050年性服务业将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或许妓院将出现在旅行指南上。

  机器人性工作者在过去几十年就已是科幻作品中的神秘情节,1973年,反面乌托邦惊险小说《未来世界》中富裕的旅行者沉溺于一种特殊的主题公园,这里的侍者都是机器人,它们可以向顾客提供任何欲望。1982年科幻电影《银翼刺客》中,娱乐机器人是等级较高的机器人。此外,1997年电影《王牌大贱谍》中出现了美丽性感的女性机器人。 

2050年机器人妓女或成主流 可防止疾病传播

  今年3月份,德国汉诺威电脑展上亮相一个钢管秀机器人

  在耶奥曼和马尔斯想像的2050年Yub-Yum妓院中,顾客将保证在这里体验到美妙令人兴奋的超凡感觉,所有的机器人妓女都程序化执行每项性服务,并达到一定的满意度。所有的机器人都采用抗菌纤维制成,保证不会出现性传播疾病蔓延,让顾客感染某种性疾病。

  研究人员认为,未来机器人妓院的出现将与性传播疾病骤然升高密不可分,尤其是艾滋病,到2050年艾滋病毒将产生变异,并对许多药物产生耐药性。

  在《机器人,男性和色情观光业》中,2050年机器人妓女将司空见惯,Yub-Yum妓院经投票选举成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色情按摩院。耶奥曼和马尔斯在该论文中指出,Yub-Yum夜总会及类似机器人色情场所所具有的影响,将转变性服务业,降低人类性疾病发生概率,以及减轻非法性交易所面临的问题。唯一或将面对的社会问题是来自人类性工作者的抗议,她们表示在价格和质量上无法与机器人妓女相竞争,因此迫使多数性工作者失业。

  这份论文还强调指出,甚至男性顾客也不会感到内疚负罪感,因为他们并未真实地与第三者发生性行为,也不存在对自己爱人的背叛。之前欧洲机器人技术研究网络的论文指出,未来五年,人类将经常与机器人发生性行为。

  其他一些研究人员认为未来美国部分州在2050年将实现机器人性爱合法化。目前,《机器人,男性和色情观光业》论文发表在近期出版的《未来》杂志上。

发表在栏目: 科学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2050年,当一群男子来自荷兰阿姆斯特丹红灯区的妓院,他们在妓院里或许不会遇到年轻美貌的女子,而是完全不同的性感侍者——机器人! 

2050年机器人妓女或成主流 可防止疾病传播

  1997年电影《王牌大贱谍》中美丽性感的女机器人

  这是未来可能发生的情景,是两位研究人员想像未来40年里可能变成现实的科学幻想,新西兰惠灵顿市维多利亚管理学院的伊恩-耶奥曼(Ian Yeoman)和米歇尔-马尔斯(Michelle Mars)合作撰写的一份论文——《机器人,男性和色情观光业》中,想像了2050年未来性产业的情景。

  他们聚焦于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并想像这座城市里最有名气的妓院将是何种方式运营。他们称未来假想的这个妓院为Yub-Yum,描述它是现代妓院,这里聚集着大约100位穿着性感的“金发女郎”和“深色皮肤美女”。

  顾客支付6200英镑便可获得“一条龙”服务,从膝上艳舞至全套色情服务,这里的机器人妓女还划分为不同种族、体形、年龄、语言和性特征。 

2050年机器人妓女或成主流 可防止疾病传播

2010年,日本最新研制的Germinoid F机器人,可与真人相媲美

  伴随着栩栩如生的机器人妓女出现,未来将有效地阻止性传播疾病的扩散,并阻止人类非法性交易的滋生。性爱机器人还对男性顾客提供一种“无内疚感”性爱体验。未来将没有女性遭受压迫剥削,研究人员认为2050年性服务业将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或许妓院将出现在旅行指南上。

  机器人性工作者在过去几十年就已是科幻作品中的神秘情节,1973年,反面乌托邦惊险小说《未来世界》中富裕的旅行者沉溺于一种特殊的主题公园,这里的侍者都是机器人,它们可以向顾客提供任何欲望。1982年科幻电影《银翼刺客》中,娱乐机器人是等级较高的机器人。此外,1997年电影《王牌大贱谍》中出现了美丽性感的女性机器人。 

2050年机器人妓女或成主流 可防止疾病传播

  今年3月份,德国汉诺威电脑展上亮相一个钢管秀机器人

  在耶奥曼和马尔斯想像的2050年Yub-Yum妓院中,顾客将保证在这里体验到美妙令人兴奋的超凡感觉,所有的机器人妓女都程序化执行每项性服务,并达到一定的满意度。所有的机器人都采用抗菌纤维制成,保证不会出现性传播疾病蔓延,让顾客感染某种性疾病。

  研究人员认为,未来机器人妓院的出现将与性传播疾病骤然升高密不可分,尤其是艾滋病,到2050年艾滋病毒将产生变异,并对许多药物产生耐药性。

  在《机器人,男性和色情观光业》中,2050年机器人妓女将司空见惯,Yub-Yum妓院经投票选举成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色情按摩院。耶奥曼和马尔斯在该论文中指出,Yub-Yum夜总会及类似机器人色情场所所具有的影响,将转变性服务业,降低人类性疾病发生概率,以及减轻非法性交易所面临的问题。唯一或将面对的社会问题是来自人类性工作者的抗议,她们表示在价格和质量上无法与机器人妓女相竞争,因此迫使多数性工作者失业。

  这份论文还强调指出,甚至男性顾客也不会感到内疚负罪感,因为他们并未真实地与第三者发生性行为,也不存在对自己爱人的背叛。之前欧洲机器人技术研究网络的论文指出,未来五年,人类将经常与机器人发生性行为。

  其他一些研究人员认为未来美国部分州在2050年将实现机器人性爱合法化。目前,《机器人,男性和色情观光业》论文发表在近期出版的《未来》杂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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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医改的顺利推进和成效的初步显现,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成为“十二五”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是确保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以药补医”机制是我国公立医疗机构以药品加成政策为基础而形成的一项经济补偿机制。自1954年开始,我国对公立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政策。改革开放以后,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加成的依赖逐步增强。一方面,多年来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2008年财政直接补助收入只占公立医院收入的7%。另一方面,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且未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药品加成政策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多用药、用高价药,加之医疗服务具有高度专业性、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等特点,药品加成政策逐步演化为“以药补医”机制。

  当前,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成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之一,成为医疗卫生领域必须革除的机制性弊病。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的提供主体,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主要发生在公立医院,如果“以药补医”弊端得不到彻底革除,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就无法得到根本遏制,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就难以减轻。同时,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的机制也难以形成。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着向全体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任务。“以药补医”机制催生大处方、高价药等现象,损害了群众利益,不利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广大群众热切期盼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共同愿望。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崇高的行业。在“以药补医”机制下,我国公立医院的建设、发展及医务人员的收入很大程度上依靠药品加成解决,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独有的。加之行业、医保及社会等相应监管机制不健全,“以药补医”机制逐步滋生出“以药腐医”机制,损害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广大医务人员希望能够从体制机制上加以解决,通过劳动和奉献获得合法的、有尊严的收入,维护公立医院的社会公平和道德伦理,向社会呈现医疗卫生行业的真实本质。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医药行业涉及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国家的卫生安全。在“以药补医”机制下,出现一些药物的不规范、不合理使用现象,影响了医疗安全质量,导致抗生素滥用,给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带来了威胁。同时,“以药补医”机制扭曲了医药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导致医药企业反常的价格行为,加剧了药品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医药购销领域的乱象,影响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定信心,抓住改革的有利时机

  当前是深入推进医改的关键时期,也是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的有利时机。

  改革政策日渐明确。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提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2011年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取消“以药补医”的政策要求和实施路径;2012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改革经验日渐丰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来,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城市从药品购销、收支管理、支付制度以及加成政策等环节入手,探索了多种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具体做法,日渐形成丰富经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经有19个省(区、市)600多家县级医院启动了综合改革试点,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自治区)将在2012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全覆盖,其核心是全面取消所有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主要通过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改革条件日渐成熟。当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了“以药补医”机制,患者用药负担大为减轻。同时,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得到有效推进,促进建立了基层运行新机制。在此基础上,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一方面,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广覆盖,医保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更加明确,财政投入持续增加,为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特别重要的是,我们有各级党委、政府对深化医改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理解、支持和拥护,有基层医改实践取得的宝贵经验,这些都为全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三、完善政策,全面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

  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涉及到医院、患者、医保机构以及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等多方利益调整,涉及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医改全局,任务十分艰巨复杂。为此,我们必须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和总体制度、政策安排,同时总结经验,坚定信心,统筹推进,力争早日取得成效。

  要按照中央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要求,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以减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基本原则,以建立综合补偿机制为主要内容,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医院减少的收入主要通过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并将医保资金作为公立医院主要收入来源,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实施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抓手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在2012年实现300个左右的试点县先行推开,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阶段性目标,全面推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和政策间的衔接,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以县级医院作为改革突破口。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医疗卫生单位中实力最强、影响最大,在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县级医院率先推进改革,可以为整体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和积累经验,同时通过增强能力和水平,分流患者,缓解城市大医院的压力,为城市大医院改革创造条件和动力。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在县级公立医院实现突破后,逐步向城市大医院延伸。

  二是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遵循医疗技术服务的内在规律,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之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使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三是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支付制度是控制医疗费用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的按项目付费机制是导致费用上涨、控制费用效果不明显的重要原因。实行总额预付以及按项目、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改革后,药品变为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成本,从而改变医院用药的激励机制,引导和促使医院及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从我国财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出发,将加快支付方式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同步推进,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优选途径。随着我国基本医保制度的全覆盖,支付制度改革的条件也已日趋成熟。要注意发挥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的管理和专业优势,将控制医疗费用和保证服务质量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是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和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医院长期债务,减轻医院运行压力。中央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顺利推进,地方财政也应相应加大投入力度。

  五是注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调动好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既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也是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必须考虑的重点。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培养周期长、劳动强度大、职业风险高,但长期以来劳务收入明显偏低。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一方面,要让医院和医务人员摆脱对药品收入的依赖,消除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回扣等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符合医务劳动特点和规律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与激励分配机制,解决好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职业发展、执业环境等利益关切问题。

  六是强化行业监管。强化政府对医疗资源的调控机制,加强区域卫生规划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控制中心城区医疗资源过度增长,控制大型医疗机构单体规模的无序扩张。强化对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公立医院服务质量、财务运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的监督。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统筹推进各项综合改革。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一项综合、复杂、艰巨的工作,必须统筹推进。要把增强对农民健康的风险保护作为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的突出重点,建立稳定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要提高统筹层次,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推动新农合制度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抓住落实投入政策、规范采购供应、严格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健康有效运行,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强筋健骨转向全面发展,继续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加强上下联动,推进便民惠民服务常态化、机制化,实现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加强政策协同,改善服务结构和效率,促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由重硬件转向重服务,不断筑牢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保障网。

  (作者:陈 竺,卫生部部长;张 茅,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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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微博)讯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安排,2012年我国医改将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工作安排要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同时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此外,还要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

  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思路也明确,即“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

  研究探索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在绩效工资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

  此外,还要求各地要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

  鼓励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引导社会资本以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 综述

  突破口为何瞄准县级医院

  在昨日国办发出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中明确,本年度公立医院改革要以“县级医院为重点”,选择300个左右的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此项内容在不久前发布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也有体现。 至此,一条“由下到上”的公立医院改革路径愈发明朗。

  县医院改革阻力稍小

  2010年2月,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在将县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之前,公立医院改革陆续在17个城市试点,这些城市集中了大型公立医院,补偿高、人事复杂、改革阻力大。 总之,模式虽多,但至今并无推出样本。

  “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对公立医院的改革路径一直有所讨论。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认为,选择“以县级医院为重点”,“阻力小,更易推进”。

  根据今年的工作安排,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要取消药品加成收入作为补助渠道。

  刘国恩认为,这就需财政补齐缺口。但若从大医院往下推进,补偿“难度太大,压力太大”。

  另一方面是,加强基层医院被认为对减缓“看病难”也有帮助。

  刘国恩分析,县级医院处于城乡接壤处,承担广大农村居民群众的就医诊疗。他说,如果能将基层医院做强,农民能在县医院内治愈疾病,就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大城市医院压力,同时对医疗服务成本控制有帮助。

  卫生部官员也称,县级医院改革要加强能力建设,控制县外转出率。

  不过,有些以政府财政全额负担来降药价的模式已经显出弊端。媒体报道,有的试点地区出现了医生积极性难以调动,推诿病人的现象。

  同时,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张汉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以药补医”是当前看病贵的根本性问题。但部分“亏空”从何补充,是我们要考虑的。

  大城市医疗需打破垄断

  在刘国恩看来,如要改革大型公立医院,政府必须更明确自己的定位。

  简言之,即在大城市引入医院竞争,打破垄断。

  刘国恩称,以目前人力、物力、财力,政府应逐步让位于社会力量办医院。政府才更有精力在偏远地区进行基层公立医院改革。

  昨日发布的工作安排中称,要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等举办医疗机构。

  同时,政府还应在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上凸显主导,比如给予非公立医疗机构同样的医保报销待遇。“公立医院有了竞争,才能更好地提供服务”。

  不过,公立医院改革道路上还有诸多难题待解。比如北上广等地,医院管理上存在卫生、教育等多部门管理、行政条块分割等问题。

  新京报记者 吴鹏

  2012年医改工作要点

  新农合居民医保补助 240元

  新农合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300元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 ≥6万元

  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城镇居民医保 70%,新农合 75%

  居民健康电子档案 规范化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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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1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开局之年。为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巩固扩大医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医改,现提出2012年医改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以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保持医改良好势头,为实现“十二五”阶段性改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1.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2.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探索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1)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加强付费总额控制,建立医疗保险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制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与付费标准相挂钩。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通过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结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个人负担的控制办法。逐步将医疗机构总费用和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控制情况,以及医疗服务质量列入医保评价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2)完善差别支付机制,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完善监控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实时监控系统,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建立联合反欺诈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4.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1)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进一步提高。(民政部、财政部负责)

  (2)研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政府出资、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解决无费用负担能力和无主病人发生的应急医疗救治费用。抓紧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5.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

  (1)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做好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的衔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保监会、民政部负责)

  (2)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负责)

  6.提高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水平。

  (1)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加快推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加强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2)加强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坚持当年收支平衡原则,结余过多的结合实际重点提高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水平,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职工医保结余过多的地方要采取有效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完善基本医保管理和经办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负责)

  (4)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会负责)

  7.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制定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发展改革委、保监会、财政部负责)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8.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步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政府可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政策。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基本药物中的独家品种、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探索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机制,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紧缺品种可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建立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落实集中付款和供应配送政策,提高及时配送率。(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认真总结各地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研究调整优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好地适应群众基本用药需求。逐步规范基本药物剂型、规格和包装。规范地方增补基本药物,增补药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4)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提高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能力。(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9.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建立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中央财政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后对地方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并纳入预算安排。地方政府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自主权,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重点选聘好院长并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中央编办、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3)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要按时足额发放绩效工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福利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4)加快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认真细致做好债务核实和锁定工作,多渠道筹集并落实化债资金,按时完成债务剥离和债务化解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债。(财政部、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10.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1)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加大支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力度。(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

  (2)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统一技术信息标准,实现与基本医保等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水平。(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3)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继续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和基层部队招收5000名以上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1.5万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2万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力争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支持100个左右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重点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共培训62万人次。(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负责)

  (4)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

  11.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1)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给予扶持。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落实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养老政策。(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采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3)加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行业管理,重点强化服务行为监管。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卫生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12.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改革补偿机制。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调整医药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

  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积极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压缩中间环节和费用,着力降低虚高价格。(卫生部、监察部负责)

  (3)发挥医保的补偿和监管作用。同步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及时合理补偿,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控制或降低群众个人负担。(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

  (4)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负责)

  (5)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和用人自主权。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权力由政府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行使。(卫生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负责)

  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6)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由政府办医主体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

  13.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研究探索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根据改革需要,在绩效工资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卫生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负责)

  14.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1)各地要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等有关部门要限期清理修改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机构,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扩大境外资本独资举办医疗机构试点范围。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诊所。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予以补助。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和康复医疗机构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鼓励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负责)

  15.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1)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医疗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倡导志愿者服务。(卫生部负责)

  (2)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质量控制。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实现检查结果互认。(卫生部负责)

  16.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每个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提高县域内就诊率,降低县外转出率。启动实施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巩固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600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卫生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7.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1)继续做好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6500万、1800万。将排查发现的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提高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支持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18.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

  (1)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明确省、市、县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省级儿童专科医院和市、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启动边远地区地市级综合医院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19.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

  (1)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卫生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

  (2)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各地要出台医师多点执业实施细则,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政策,建立医师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卫生部负责)

  20.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

  (1)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药品,依据主导企业成本,参考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发展改革委负责)

  (2)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范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并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完善药品质量标准,提高仿制药质量水平。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并发布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严厉查处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以及买卖税票、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活动。(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21.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

  (1)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2)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研究建立科学的医疗机构分类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加强处方点评和药品使用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和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制。

  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定责任书。各省(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医改工作负总责,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形成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强有力实施机制。各有关部门、各省(区、市)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2012年5月1日前完成各项任务分解,作出具体安排。

  (二)强化财力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年度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要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各省(区、市)2012年医改投入要明显高于2011年。要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在向政府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就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将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医改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绩效考核。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实行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要继续加强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医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并督促地方进行整改。要加强分类指导,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督促和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强化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将对医改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健全部门、地方医改宣传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深入挖掘典型经验,采取贴近群众、深入基层的方式展示改革成效、扩大宣传效果。要及时发布医改进展情况,完善舆情核实机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心的问题。要调动各方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今年医改安排强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我国将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

  国办要求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比例向基层机构倾斜

  国办: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运转

  国办要求完善药品质量标准 严查制售假药行为

  我国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国办:提高留守儿童和老人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

  我国将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

  国办要求加强医疗费用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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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玺夫妇发生车祸的现场 张国玺夫妇发生车祸的现场

张国玺夫妇最后的合影 张国玺夫妇最后的合影

  养生专家云南旅行

  惨遇黑车魂断版纳

  当地旅游部门称“旅行社严重违规操作”, 目前尚未对此事故作出最终认定

  文/ 羊城晚报记者 孙朝方 实习生 武丽魁

  4月17日上午,重伤的高洪卿躺在病床上,茫然而悲痛。就在一周前,她和丈夫张国玺赴云南旅行,没想到原本的“浪漫”之旅,竟成了丈夫生命的最后旅程。

  一周前,张国玺夫妇乘坐的小车在西双版纳某路段发生车祸,张国玺当场身故,高洪卿受重伤。

  这起发生在旅游胜地云南的车祸, 被当地旅游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称为“一起旅行社严重违规操作、严重侵犯旅客合法权益的重大旅游伤亡事故”。旅游业界人士称,事故也暴露了时下一些旅游公司违规操作弊端,比如,签订的旅游合同与实际服务货不对板、私自雇佣无营运资质车辆及无导游资质人员等。

  目前,云南旅游部门仍未就该旅游事故作出最终认定。旅游业界人士提醒,旅行时须慎重参团,与旅行社签合同时要仔细研读,有疑问要及时咨询,再三确认方可签字,确保旅行安全。

  报“豪华团”旅游却遭“黑车”接机

  4月8日, 国内着名老年病及中医养生专家张国玺教授偕夫人高洪卿赴昆明讲学,9日两人拟赴西双版纳州旅游。

  经人介绍,张氏夫妇与昆明中北国际旅行社签订正式合同, 服务内容为价格8000元的西双版纳3 晚4 天豪华团。合同内明确列出了“独立旅游车”、“导游服务”等服务标准。

  高洪卿告诉记者,当时,该旅行社业务员邹雯婕收取现金后未开发票,也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还有地接社,就将两人送到了昆明机场。9日下午6点多,张国玺夫妇抵达西双版纳机场,见有一人举着写有“张国玺”字样的牌子接机,“我们以为,当地负责接待服务的就是昆明中北国际旅行社,于是就上了该接机人的车”。

  据高洪卿回忆,接机的是辆别克凯越私家车,没有任何旅行社标记,接机人就是司机,“自称姓段,干过几十年导游”。

  直到惨剧发生后, 高洪卿才知道,姓段的司机实为昆明中北国际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西双版纳海外国际旅行社业务经理柴洪昆私下找的司机,车辆是私家车,该人无导游资质,车辆无运营资质。也就是说,这是辆“黑车”。

  16 日, 记者致电柴洪昆欲了解详情时,他以“个人现在不接受任何采访,应找主管部门”为由拒绝了。

  司机强行改行程服务“货不对板”

  接下来的旅行行程安排让张国玺夫妇两人气愤不已,“完全没有按照签订的旅游合同来办”,高洪卿说。

  高洪卿告诉记者,4月10日8点,段司机来接他们去旅游景点。上车后,段司机提出先去合同中约定的第3 天行程里的“热带植物园”。“人生地不熟,我们只得默许此改变”。

  约9点多,车辆开至“热带植物园”后门, 段司机向张国玺索要100元后下车,买了两张园内电瓶车车票交给张,并告知入园后跟着其他旅行团导游听讲解即可,他自己则开车到植物园前门等候。

  张国玺发现,电瓶车前明码标价车票每人30元,两人应共60元,而段司机没有找赎。

  因没有导游服务,两人只得自行在植物园内游览,约12点多出门,由段司机带至门口餐厅自费用餐。之后,段司机说接下来去原始森林但并未告知是自费景点。到达“雨林谷”后,段司机退回此前多收的40元,说是误会,同时又向张教授索要320元门票。

  “门票其实是每人120元,他从景区售票屋内叫出一位穿长裙的女孩收走门票,带我们入园,他自己在门外等候”,高洪卿说。

  “我们跟着那个女孩入园上山游览,沿途她以赞助贫困地区为名让我们捐款20元,在吊桥给我们照相又收了40元(20元/张), 又让我们各花20元购买了由柳树条编制的简单头环共40 元”。

  擅自带去购物店疲劳驾驶酿惨剧

  据高洪卿回忆,约15点左右,张氏夫妇从“雨林谷”出来。上车后,段司机当即要求晚上去参加傣族歌舞晚会,张国玺表示明确拒绝。段司机又说带两人去买玉,两人以沉默不回应的“礼貌方式”表示反对。但段司机并未直接返回酒店,仍坚持要带他们去买玉。

  “我先生因上午旅途劳累就合眼休息了,我发现司机车速很快,达到了80公里时速,他看上去又好疲惫,不时地点头打瞌睡。我提醒他注意安全,但是他并没有理会我,后来我也睡着了,实在是太累了”。

  15点54分,惨剧发生!小车在云南西双版纳小磨公路18 公里处直接撞到对面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张国玺当场身故,高洪卿身受重伤,对方车上也有两人受伤。

  张国玺独生女张颍告诉记者,当地交警部门称,段司机因疲劳驾驶驾车驶向对方车道,正面撞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对此次一死四伤的车祸负全责。

  据了解,高洪卿因颅底骨折,脑脊液持续渗漏,目前只能24小时平躺在病床上,不能翻身、不能侧卧。张国玺还有83岁老母亲独自在家,至今仍不敢让老人知道独生子的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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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尼-霍尔姆储存了卵巢组织,多年后再将其植入体内,现在已有3个孩子。斯蒂尼-霍尔姆储存了卵巢组织,多年后再将其植入体内,现在已有3个孩子。
专家称,这种备受争议的治疗不久就会流行起来,因为研究显示它比冷冻卵子甚至试管受精都有效。专家称,这种备受争议的治疗不久就会流行起来,因为研究显示它比冷冻卵子甚至试管受精都有效。

  北京时间4月17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在英国,通过冷冻部分卵巢,女人将有机会推迟做妈妈的时间了。她们在二十几岁和三十出头时可将卵巢组织“储存”起来,多年后再植入体内。这个时间段刚好是女人的最佳生育期。

  在接下来的6个月时间里,生育专家计划在英国开放第一家诊所,为女人提供这项需1.6万英镑费用的服务。现在只有美国、丹麦和比利时等少数国家才提供这项服务。迄今为止,已有19个孩子通过这项服务平安降生。

  但专家称,这种备受争议的治疗不久就会流行起来,因为研究显示它比冷冻卵子甚至试管受精都有效。在这项冷冻卵巢组织的服务中,专家需要提取两个卵巢中其中一个卵巢三分之一的组织。通常情况下,它们含有约6万个卵子。这些卵巢组织被储存在零下190摄氏度的液态氮中。女人准备要孩子时,专家将它们解冻,植入其卵巢内。数月内,卵巢就能制造卵子。

  迄今为止,多数接受这种治疗的女人都是癌症患者,她们希望保存卵巢组织,以免它们在化疗过程中受到伤害。但英国医生现在计划向因其他“社会”原因推迟生育时间的女人提供这项服务。从卵巢提取组织所需费用约在5000到10000英镑,另外储存和植入这些组织需要6000英镑。试管受精需要4000英镑,冷冻卵子是5000英镑,另外每年储存卵子还需100英镑。

  专家说,将卵巢组织冷冻的方法更成功,因为它能制造成千上万个卵子,但冷冻卵子的最大数量通常只有12个。美国一些世界闻名的生育专家称,它的成功率比试管受精高。在接下来6个月内,著名的妇科医学与不孕不育领域顾问葛迪思-格鲁德辛斯卡斯计划在伦敦市中心开放一家诊所,为女性提供这种治疗。

  他说:“这项技术比我们想象的有效。如果一个女人正接受癌症治疗,那她的选择就很少。她能求助卵子冷冻技术,但成功率并不高。女人快30岁的时候,就会考虑冷冻卵子,直到遇见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才想上孩子。”

  一旦英国人类生育与胚胎管理局和人体组织管理局批准了格鲁德辛斯卡斯的营业执照,英国医生就会在经验丰富的丹麦团队监督下完成第一批手术。有些医生却认为,女人年轻时将卵巢组织移除可能影响她生孩子的成功率。

  英国沃尔萨尔市附近米德兰生育服务中心的吉莉安-洛克伍德博士表示:“对癌症患者来说,她们什么也没失去,所以拥有健全生育能力的机会很大。出于社会原因,我认为不该建议她们使用冷冻卵巢组织的服务,因为它会给骨盆留下疤痕,甚至损害骨盆,从而使女人将来很难自然受孕。”(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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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事业单位改革 漫画:事业单位改革

  本报讯 一份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4000万“事业人”的改革文件,昨天由新华社对社会正式公布,这意味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试点和探索整整20年后,正式开闸。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整体思路框架和改革的时间表,其中,5年内事业单位将剥离行政和生产经营的职能,而其公益服务职能将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已于2011年3月1日印发,昨天由新华社首次对社会公布。

  意见称,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有统计表明,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因此,这份关系几千万人利益的改革方案,一经发布,即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意见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明确其推进改革的总原则,即“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其目的则是,“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鉴于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意见将总体目标时间设定到2020年。届时,将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而今后5年则是专家眼中的“阵痛期”,要将最艰难的清理分类问题放在5年内完成。意见明确,5年内,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这意味着,占事业单位约20%比例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都将在5年内完成从事业单位中的剥离。同时,意见明确,今后不再批准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

  此外,对于事业单位的“主力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5年内要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解读

  剥离“两头”留下公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思路还是一如既往,但是从此次中央对于这一思路的具体实施措施上来看,其突出了一个主导理念,就是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在汪玉凯看来,实际上,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就是将当下有的事业单位上承担的行政职能和生产经营职能剥离出来,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这两部分占整个事业单位的20%。剩余80%的事业单位是从事公益服务,对这一部分要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而他们也将是未来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事业单位存在三大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

  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

  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事业单位没有为纳税人提供最完美服务产品。“因此对于事业单位的改革当然是非改不可了。”

  □分类步骤

  第1步:撤并

  具体举措: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

  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第2步:分类

  具体举措: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第3步:细分

  具体举措: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北京情况

  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北京市现有事业单位约1万个,编制近53万名,而且还有一定数量的空编。

  北京早已打响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一战”——冻结北京事业单位总量与事业单位编制,禁止新增。同时提出,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不再新增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清理工作于2012年2月基本完成。

  □记者观察

  事业单位改革20年终破冰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

  时至今日,这一分类推荐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没有变化。只是20年间,有关这一思路的实践历程确属磕磕绊绊,也曾一度遇到瓶颈。

  实际上,早在1991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试点亦随之启动,“但20年过去了,可以说根本没有启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

  的确,事业改革到2000年以后才开始有所动作。中央相继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以及明确了聘用制度等相关政策规定。

  一位参与制定改革方案的官员坦言,分类改革本身就困难重重。尽管从单位性质上看,要进行分类划分并不困难,但由于所有事业单位都与政府行政机关有着密切的关系,为平衡和照顾各方利益,要进行公平有效的划分争议极大。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2007年),推进改革的步伐加快。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方面均有相关制度文件出台。而关注度最高的养老问题,则被视作事业单位改革的“深水区”。

  早在2008年初,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然而,这一改革方案受到以教职工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从业者的反对。其集中表现在,因改革设计方案使得退休金待遇差异较大,以高校教职工为代表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内,掀起了一股提前退休潮。

  种种尴尬面前,分析普遍认为,有关部门及全国各地对这项艰巨的改革任务,仍未做好准备。

  对于这些“准备”,人社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提出其总体思路是,要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放在前面来做,实现事业单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和岗位管理,由此来推进改革。

  2011年11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即解决了上述问题。其在实行事业单位员工岗位聘用制、绩效考核、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做了相关制度建设的规定。如条例拟明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

  在种种铺垫条件几近成熟之时,如今这份事业单位改革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兼具的指导意见问世,被舆论视为对事业单位改革实质破冰。也因此,公众公众对其实施寄予厚望。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孙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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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李晓亮

今年清明节,多地倒是惠风和煦,春和景明。当然,你上网转一圈,还是会发现不少清明时节的愁云惨淡的新闻。比如,节令性出现的“死不起”的殡葬暴利讨论。

据新华社报道,由于北京墓地价格一再飙高,很多北京人开始去周边的河北等地购买墓地。北京东部通燕高速附近的潮白河,两岸各有一座陵园,分属河北和北京市管理。前者一个墓穴价格已涨到9000元,而后者价格则为3.6万元。“活在北京,葬在河北”,于是成为网络热议焦点。北京市殡葬协会副会长姜晓刚对此回应,北京也有便宜的墓地,但市民“不领情”,挑大小、挑风水

据悉,北京市民政部门也开展有“零百千万”工程,即“零消费骨灰海撒、百元骨灰盒、千元殡仪服务、万元骨灰安置”,却并不太为市民接受。我们当然不否认民政部门推动殡葬公益化的努力,也不否认确有不少人受传统丧葬观念的影响,一味追求奢华墓葬。

但是,哪怕跳出北京,置于全国语境下,高收费甚至夹杂暴利乱收费的经营性殡葬服务,还是比公益性为主的基本殡葬服务多得多。绝大部分的市民绝对不是对某些公益性殡葬改革“不领情”,更不是故意“挑大小、挑风水”。而是由于殡葬服务,本就是个选择性很小的特殊民生行业,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相关服务的成本和价格会越来越超出一般百姓的承受极限。

“生前经适房,死后经适墓。”早就不是笑话,而是苦涩的生活真实。如果真的出现越来越多的“活在北京,葬在河北”的“黑色幽默”,那只能说殡葬改革方面,相关部门或还未尽到全力。这种“死无葬身之地”的焦虑,不光是在北京。昨日新闻称,作为现存最大、保存最完好的明代藩王墓群,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西桂林靖江王陵核心保护区内冒出了6万多座私坟。

除了王陵,北京昌平的皇陵,据称也是“小产权”墓“重灾区”。这里估计除了“风水因素”外,考量最多的可能还是价格问题。既然各地都有私坟大量挤进王陵,那么这背后的丧葬乱象,或就不该只是打击取缔这么简单。

如何让民众生的权利和死的尊严,都能体现得淋漓尽致,恐怕是丧葬公益化改革最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个清明前夕,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其实,类似意见每年两会,都是重点的民生议题,解药也不是没有:让公益性殡葬服务真正公益,基本服务政府定价,延生服务试行政府指导价;经营性殡葬服务,打破民政部门的某些审批垄断,以市场竞争来保障质优价廉的殡葬服务。(相关报道见4月4日《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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