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闻

  一项关乎全国1.02亿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的政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施行。

  《规定》主要从3个方面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了完善: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范了产假假期和产假待遇;调整了监督管理体制。

  孕期和哺乳期禁忌密闭空间作业

  《规定》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放在附录加以列示,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调整。

  根据《规定》,孕期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已达10项。例如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

  考虑到《劳动法》仅规定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删去了已婚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同时,为平衡女职工劳动保护与妇女就业的关系,《规定》还缩小了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分两个档次划分流产假

  1988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根据征求社会意见的情况,从有利于女职工身体恢复和母乳喂养的角度,《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关于“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将产假延长至14周,也就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同时,为保障流产女职工的权益,《规定》参照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流产假的档次划分,明确了流产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6周)产假。

  此外,《规定》还明确,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没上生育保险,医疗费单位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参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以及各地生育保险规定,《规定》对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和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的产假期间待遇和相关费用支出分别作了规定。

  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预防性骚扰

  社交应酬的饭局上暧昧的笑话不堪入耳,职场上、工作中难以面对上司的某种暗示……很多女性或多或少有过这种尴尬的经历。

  针对这种情况,《规定》强调,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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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关乎全国1.02亿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的政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施行。

  《规定》主要从3个方面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了完善: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范了产假假期和产假待遇;调整了监督管理体制。

  孕期和哺乳期禁忌密闭空间作业

  《规定》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放在附录加以列示,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调整。

  根据《规定》,孕期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已达10项。例如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

  考虑到《劳动法》仅规定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删去了已婚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同时,为平衡女职工劳动保护与妇女就业的关系,《规定》还缩小了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分两个档次划分流产假

  1988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根据征求社会意见的情况,从有利于女职工身体恢复和母乳喂养的角度,《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关于“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将产假延长至14周,也就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同时,为保障流产女职工的权益,《规定》参照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流产假的档次划分,明确了流产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6周)产假。

  此外,《规定》还明确,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没上生育保险,医疗费单位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参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以及各地生育保险规定,《规定》对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和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的产假期间待遇和相关费用支出分别作了规定。

  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预防性骚扰

  社交应酬的饭局上暧昧的笑话不堪入耳,职场上、工作中难以面对上司的某种暗示……很多女性或多或少有过这种尴尬的经历。

  针对这种情况,《规定》强调,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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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足4月流产可休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规定》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单位应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规定》指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规定》指出,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 解读

  《规定》处罚措施明确罚金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规定》实施,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

  规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由以前的原劳动行政部门一家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规定了法律责任。之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仅笼统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责令经济补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处罚规定,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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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足4月流产可休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规定》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单位应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规定》指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规定》指出,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 解读

  《规定》处罚措施明确罚金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规定》实施,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

  规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由以前的原劳动行政部门一家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规定了法律责任。之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仅笼统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责令经济补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处罚规定,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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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时间26日下午,埃及最高选举委员会正式公布了有资格参加总统选举的“最终人员名单”,共13人,除了此前胜出呼声较高的阿拉伯国家联盟前秘书长穆萨外,引人瞩目的还有穆巴拉克时期的前高官沙菲克依然“榜上有名”,而同样是前高官的前副总统、情报局长苏莱曼则未在榜单,此外,穆斯林兄弟会下属自由和正义党主席穆罕默德·穆尔西在榜上依然位列前茅。

  最高选举委员会强调说,这是“最终人员名单”,被除名的人不许再上诉,在榜上的人可以要求弃权参选,但弃权的声明必须在5月8日之前递交,过了这个限期,不参选也得参选了。选举委员会还规定,这些人的选举宣布活动从本月30日开始,每个候选人可以在指定的银行开设3个账户,接受其支持者的募捐款项。最高选举委员会指出,他们在选举活动中将保持“中立、透明、公正”,不偏袒任何一个人,使总统选举的结果能够完全代表人民的意愿。

  中东媒体分析说,埃及总统选举现阶段充满戏剧性。戏剧性突出表现在前总理沙菲克的参选资格认定上。最高选举委员会25日在听取沙菲克有关候选人身份的申诉后,裁决他可以继续参加总统选举。而此前,根据人民议会(议会下院)本月12日通过、随后由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批准的《行使政治权利法》修正案规定,穆巴拉克政权最后10年中担任过总统、副总统、总理以及前民族民主党高层的人士,将被禁止在未来10年内行使政治权利,包括议会或总统选举的投票或竞选。这样,沙菲克就成了没有资格参加总统选举的人。

  然而,沙菲克并不服,他提出上诉说,所谓的《行使政治权利法》修正案不符合宪法,不具备合法性。他的律师也为此多方奔走,终于获得了胜利。最高选举委员会决定将《行使政治权利法》修正案交由最高法院审核,以确定该法案是否违宪。

  沙菲克的律师邵基说,从沙菲克重新赢得总统选举资格,看到了埃及司法的独立和公正,看到法律高于一切的理念,更看到了埃及的前途。然而,埃及法律专家萨尔瓦特·巴达维则认为,法律应有其严肃性,不能出尔反尔,既然规定了沙菲克不能参选,就不应该中途变卦,否则,很难做到一视同仁。双方可谓各执一词,莫衷一是。

  包括穆兄会在内的13个党派呼吁27日举行“拯救革命的星期五”百万人大游行,抗议前高官被允许参加总统竞选。记者26日在解放广场看到,大约上万人已经在那里集结,有人还打出要求禁止沙菲克参选等标语,通往解放广场的道路全部被封锁,埃及媒体预称,27日开罗市中心的交通将可能会瘫痪。

  此外,埃及籍的前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日前在开罗宣布成立一个新党,该党暂定名为“革命党”,其宗旨是“把新气象和新变化带给埃及”。此间媒体认为,当下的埃及,政党多如牛毛,各种力量犬牙交错,竞争激烈,“革命党”的成立,无疑会加剧埃及政坛党派之间的角力和博弈,对眼下埃及的选举进程等产生影响。阿拉伯媒体分析指出,虽然巴拉迪本人并没有报名参加总统总选,但作为一个享有国际知名度的名人,他仍有一定的能量,会在埃及政坛上搅起一些风浪。

  (人民网开罗4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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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签不买车

  惩罚提案未获批

  本报讯 (记者 谢璐)对于购车摇号,有人屡摇不中,也有人中了不买。针对这种浪费指标的现象,不少市民都颇有微词。市交通委表示,曾经上报过对“中签”不买车人员惩罚的提案,但未获批准。

  目前,对长期参加“摇号”不中签者的倾向政策也未出台。

  个人弃号数 屡创新高

  截至3月26日,本市97万余人参加购车指标摇号,中签率达到1:47.9。该期中,重回摇号池的个人“弃号”指标2682个,创下新高。

  对于市民要求约束或惩罚“弃号”的呼声,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做客首都之窗时表示,《<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是在网上征求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后出台的,其中相关条例是以网上问卷(选择题)形式提供给大家进行选择,能代表大多数参加网络调查市民的想法。

  就目前本市的交通现状看,从源头控制机动车增长是关键的一环。在今后一段时间,只能按照原规定执行。限制购买小客车必然会影响到广大预购车人的切身利益。

  中签不买 惩罚提案未获批

  考虑到北京市区的交通拥堵现状,以及在政策执行上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交通部门一直在根据市民的意见反映进行完善。

  目前,对长期参加“摇号”不中签者的倾向政策未出台,曾经上报过对“中签”不买车人员惩罚的提案,未获批准。

  市交通委表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确保机动车增长不会继续加剧市区拥堵状况的前提下,还将会充分结合广大热心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出台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更加人性化的限购政策。

  ●背景链接

  逾期不购车

  可继续摇号

  2011年5月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曾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拟对中签不购车行为采取管理措施。

  征求结束后,相关部门表示将对此进行研究。但截至目前,本市对中签不购车者尚未有明确的处罚措施,摇中指标的人如在6个月内不买车,可继续申请参加摇号。逾期不买的弃号则自动滚入摇号池,重新用于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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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记者吴颖、周峰6月13日报道:今天下午,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和完善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关于出租车调价方案的听证,多数参加人赞同调价并倾向于调整起租价的方案。

  24名听证会参加人出席了今天的听证会,7名旁听及替补人员列席会议。参加人在前期认真研究听证报告和深入开展社会调研的基础上,对提交听证的出租汽车调价方案和完善运价油价联动机制,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当前出租汽车行业吸引力持续下降、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断攀升的形势下,听证会参加人对适当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和完善运价油价联动机制表示理解和支持。

  此次听证主要包括出租车运价调整、完善运价油价联动机制两项内容。就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报告给出了二个细化方案:方案一、起步费由12元调整至13元,超过起租部分的运价和加价部分的计费规则保持不变。方案二、每公里单价由2.4元调整至2.7元,起步费和加价部分的计费规则保持不变。

  在今天的听证会,多数参加人赞同调价并倾向于调整起租价的方案,认为这一方案调价幅度较小,且比较直观、易于操作,相对比较公平。少数参加人选择调整超起租里程运价的方案,认为这一方案更能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

  完善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是听证的另一大内容。听证报告提出,拟将油价与“燃油附加费”联动,具体以出租汽车运价为标准,单独设立“燃油附加费”,与运价(起步费和每公里单价)分离。对此,多数参加人表示支持,认为“燃油附加费”更能直观体现油价的变动情况,符合国内其他城市的普遍做法。但是,大家建议具体实施时要充分考虑乘客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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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45个青年拿他们一生的前途来参加我们的教改实验,现在突然叫他们去参加马上要举行的高考。成绩好不好姑且不说,回去参加高考就是回到了体制内,实验还有什么意义。”——朱清时

  朱清时 南方科技大学(筹)首任校长

  学校成立之后,对于南方科技大学的改革之路及入校的学生,直面媒体时,朱清时从未回避,一直侃侃而谈。一直坦然面对改革风波的朱清时,在高考来临时,却选择了隐身。6月2日,在早报记者奔赴深圳,前去南科大时,就有媒体同行提醒:“其人很难约。”之前,很难约,是因为南方科技大学成立后,朱清时就成为一个热点人物,媒体来访不断。现在,很难约,是因为高考来了,南方科技大学45个学生发布公开信:不参加高考。南方科技大学又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昨日,朱清时坦言:“想继续将南科大办下去,就不能在这个时候,接受采访。”

  人物资料>>>

  朱清时,化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曾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经过历时一年多的全球范围遴选,卸任中科大校长的朱清时,成为南方科技大学首任校长。

  6月2日

  “现在是非常敏感的时期”

  6月2日下午,早报记者来到南科大,从门卫处了解到:“朱校长近期都不在学校,出差。”而记者采访南科大学生时,对方透露的情况是:“平时常可见他,与他聊天,他还在食堂和我们一起吃饭,但是这段时间不在。”

  6月2日晚10时左右,早报记者拨通了朱清时的手机。

  电话里,他声音缓慢而平静,表示:“正在上海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这一周都不会回深圳。”听记者询问“高考即将来临,南科大是否会坚持不参加高考”后,他沉默了几秒钟,声音显露疲惫:“现在是非常敏感的时期,此事也比较复杂,并非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现在时机不对。”

  他婉拒采访,挂了电话。

  6月7日

  “学生表达的正是学校的态度”

  此前,朱清时在对话国内一家媒体时表明“态度”:“这45个青年拿他们一生的前途来参加我们的教改实验,现在突然叫他们去参加马上要举行的高考。成绩好不好姑且不说,回去参加高考就是回到了体制内,实验还有什么意义。”

  他也在报道中坦言:“但又不能让学校出面抵制,毕竟南科大是市政府办的,于是我只能让学生自己选择。为了回避,我一直到现在都不在学校。”

  昨日下午,早报记者再次拨通了朱清时的电话。

  电话里的朱清时,声音平静,言语中却未有一丝犹豫。“今天是特别敏感的一天。”他缓缓地说道:“我想继续将南科大办下去,就不能在这个时候,接受采访。”他并未直言,身受何等压力,依然婉拒采访。但挂电话前,他也告知记者:“你们可以采访学生们,他们表达的正是这所学校的态度。”早报记者 谭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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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次参加高考,不是嗜痛成瘾的自虐,无需担心什么价值观引导的意义,因为多数人不会做这样的选择。

今天,“专职”考生、“兼职”生意人,44岁的成都市民梁实又要上考场了,这是他第十五次参加高考。有人说他是“中国第一铁脑壳”、“高考最牛钉子户”。(6月6日《华西都市报》)

如果按某些参与过高考的年轻人的说法:“一次高考,相当于脱一层皮”。那么,十五次高考,就意味着脱了十五次皮,其中的酸甜苦辣,不用多说,参加过高考的人都知道。许多人,在回忆起自己人生中最艰难的日子,说得最多的,恐怕就是高考的那些日子。

但梁实不这么认为,用他回答记者的话说:“上个世纪80年代的高考梦就好像烙印一样打在我们这代人的身上。”显然,他是把这件事情,当成了一个心结,一个梦。其实,高考在许多人心中,就是那个“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的对象。只是多数人,在体会了它的厉害之后,不敢再做无谓的尝试。

有人将梁实这种执著,当成一种自虐;有人则将它当成一种磨炼意志的修行;有人将这种行为,归纳为被高考折磨之后培养出的“斯德歌尔摩综合征”;有人则将此作为一种作秀;有人则更是担心他这样的行为,会不会倡导一种与社会总体发展方向相悖的“惟高考论成败”的价值观。

作为一个事业成功的商人,梁实其实在某些方面,已证实了自己的价值。他完全有理由,凭着自己的兴趣,去完成自己的人生梦想。我与他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知道和他同龄的多数人在做着什么,在很多人沉迷于麻将、商场征战、酒场争斗和泡下N代的小妹时,这个中年人却选择了一种近乎于天真的回归,在干着一件他认为有意义的事情。这不是嗜痛成瘾的自虐,也更无需担心他有什么价值观引导的意义,因为多数人,不会有这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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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将南科大当做教改的试验田,还是高考时间的修改,都是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利于民生,有关部门应及时跟上民意,迈出自己的“第一步”。

十年磨一剑,今日试刀锋。在36摄氏度的高温天,2011年高考开始。和年复一年的高考一样,中国高考依旧引来全社会的目光。

因为与端午节假期后首个工作日重叠,北京市交管部门此前就有预警,今天考点周边交通压力将异常严峻。而很多有孩子参加高考的父母,想必已给单位请了假,为如何保证孩子不迟到、如何给孩子做好“后勤”而操心。

民间早就有“把高考改到周末”的呼吁——如果周末高考,交通问题、学生家长请假陪同等问题,都会得到大大缓解——但就是这样一个调整时间的小小的改革,公众呼吁了这么久,却触动不了相关部门,实在令人不解。

今天,还有一个让人们睁大眼睛关注着的新闻:南方科技大学的45名学生会不会依照“规定”回头去参加高考。尽管此前这些学生已发出拒绝高考的公开信,校长朱清时也公开表示支持。但这些学生“胳膊能扭过大腿”吗?

这两个看似毫不相关的事情,有内在联系:和高考相关的任何改革,推动起来都非常困难;尽管,改革的好处一眼可以看到——

高考的时间早一天改革,学生、家长、乃至整个社会,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高考制度早一天改革,南科大的45名学生、乃至全国的学生,同样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总得有人迈出改革第一步。回顾改革历程,我们不难发现,许多创造性的“第一步”都来自民间,来自基层。我们今天也正用这样期待的眼光,去看南科大这45名拒绝参加高考的学生,以及朱清时校长。

30年前办特区时,有个很悲壮的口号叫“杀出一条血路”;闯过去回头后,才发现其实不过是遵循了某种常识,路上没有什么“血”。

走出教育改革的第一步,甚至根本没有“杀开一条血路”之类的风险,因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明确提出,要“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但纲要通过近一年之后,南科大“自主”招来的学生却还要为是否参加高考而纠结。

高考改革,我们说得多了,做得少了。我们不能再等待了。

教育改革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必要的情况下需要冒点必要的风险。从这个意义而言,我们应当支持南科大的招生改革尝试,不但要鼓励他们跨出这第一步,而且要允许可能出现的失败——没有这样的胆识,走不出新路,也不可能办出理想的大学。

其实,无论是将南科大当做教改的试验田,还是高考时间的修改,都是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利于民生,不给地方其他部门添麻烦,对有关部门来说,更是“举腿之劳”。不能仅仅把“改革”喊在嘴上,也应该及时跟上民意,迈出自己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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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高考试题难易与去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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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科大学生是否高考今有定论”

今天,2011年高考将开始。不过,中国高校改革“实验校”——南科大首批“实验班”45名学生备受关注。昨日,一名南科大学生受访时表示,45名学生不参加高考,他们将继续留校学习。校长朱清时表示,学校并不完全了解所有学生的想法,学校会尊重学生们的意愿。因此,学生是否参考今日才有定论。  

  高考1980:梦的开始

1977年冬天,中断了十年又重新恢复的高考制度,开始改变这个庞大国家无数人的命运。一纸试卷废除了“推荐上大学”,给当时渴望改变命运的人们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很多人借此叩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走上辉煌的人生道路。  

发表在栏目: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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