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收入张爱玲所译三篇美国小说名篇,译文简练而流畅,基本处于“达”的阶段,词语选择略带民国风范,成一家之风格。但由于受时代影响,有些语句显得有些生硬直白,或是稍欠准确。就《老人与海》来说,对照原文,有些地方的翻译是词语的简单直译,没有将意思补充完整,让人读来摸不着头脑,不如吴劳的译本好。但此版作为《老人与海》的第一个中文译本,值得一看。(徐畅冬)
张爱玲和海明威,是两个文字风格截然不同的作家。一个怀有女性独有的缠绵幽深,一个则是以硬汉简约有力闻名。以柔绵之笔翻译刚劲有力之作,会出现怎样的效果?这是本书的看点。对照译林出版社的黄源深译本,张译本缺点明显,海明威间约有力的语言风格被破坏了,她的中长句破坏了原著的风格。黄源深译本凝练的短句,更接近于原著,更接近海明威的风格,也较张译本更胜一筹。张译本并非改变作者原意,而是将文字的韵律丢失了。我给张译本打7分,可读,但没有惊喜。(郑晓波)
《老人与海》《鹿苑长春》与《睡谷传奇》三部小说,作者不同,题材与风格迥异,却因张爱玲的翻译汇集在一本书里,读起来给人一种超值的享受。虽然张爱玲在后记中说“谈到近人的作品,说‘不朽’总仿佛还太早”,但是显然,张爱玲确信她翻译的这三部作品终将不朽。喜欢她的译笔,没有华丽的辞藻,无一丝生硬和晦涩,朴实沉静中自然透露出大家风范。作者杰出的创造和译者忠实的诠释,在这本书中实现了完美的结合。
1949年农历正月十五出生于山西应县下马峪村的曹乃谦,现供职于大同市公安局。37岁(1986年)时开始写小说,作品被翻译介绍到美国、加拿大、德国、曰本、瑞典等国。已出版中短篇小说选《最后的村庄》、长篇小说《到黑夜想你没办法》(由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先生翻译成瑞典文,于2005年出版,其中文版2007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
读书报:有国内媒体说,您是出口转内销,墙内开花墙外香,是这样的吗?
曹乃谦:我知道“出口转内销”这句话,好像是哪家的报纸的大标题是这么写的。我明白记者的意思,是指我的《到黑夜想你没办法》先是在瑞典出版,后返回内地出版。
我的小说早在1993、1994、1995年就先后被瑞典、日本、美国等国家发现并翻译过去了,于是,记者们就有了“墙内开花墙外香”的说法。
读书报:马悦然是您的作品的瑞典文的翻译,他还在海外很多场合盛赞你的作品,他是怎么发现您的?
曹乃谦:1993年的春天,我收到山西作家协会的一位朋友给我寄来的邮件,打开看,是四本32K书样的杂志。封面有五个外国人,都笑笑的,其中一个好像是斯大林。封底是目录,看看,里面有我名字的拼音“CaoNaiqian”。再翻看里面的内文,我的名字下面有七页文字。这一定是哪位翻译了我的作品,可谁也认不得书上的外文。但肯定不是英语也不是俄语。又过了几天,作协的那位朋友又给我寄来一个他们作协的那种大信封,里面装着一个小信封。是陈宁祖女士写给我的,看过信后才知道,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先生翻译了我的小说,并给我寄来了稿酬。他不知道我的通信地址,把样刊和稿费寄到了山西省作协。
后来悦然跟李锐打听,才知道我是大同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察。那以后他又陆续翻译了好几回我的小说,把样刊样报和稿酬寄给了我。我每回回信都是“收到”、“谢谢”之类的简短语。我怕说的多了,人家还得给你回信。悦然是世界人的悦然,我没有权利浪费人家的时间。因此我即使是收到了样报样刊,我一直没问过他都是从哪个报刊上看到的我的小说。2004年8月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把我全部的30篇《温家窑风景》都要走,于2006年正式出版了由他翻译的瑞典文版的《到黑夜想你没办法》。
读书报:您在海外的影响主要是因为诺奖评委马悦然的评价,怎么看马对您的评价?
曹乃谦:我很感激他。中国的作家那么多,光我们大同市作协会员就有近千人。在这么多的作家里他喜欢我的小说,说我的小说好,这太让我高兴了。我这个人相信命运,在我人生的命运之中,我遇到三个大贵人。第一个是我的养母,她使我从下马峪走向了大同。第二个是汪老,他使我从大同走向了北京。第三个是悦然,他使我从北京走向了斯德哥尔摩。
读书报:我也听到了很多质疑的声音,您怎么看国内的这些质疑?还有另外一种质疑,就是觉得您的作品是因为暴露了中国的贫穷和丑陋,所以外国人很喜欢。受到这样指责的人也不只您一个,张艺谋,余华也曾被批评界这么批评过。您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曹乃谦:我只是埋头写我的小说,两耳不闻窗外事,从没听到过什么具体的质疑声。但我相信,质疑肯定是会有的。我认为,要让所有的人都说好的作家现在还没有出世,要让所有的人都说好的作品也还没有写出来。
这是一种“用自己之心,去度他人之腹”的现象,持这种观点的人把自己的理解和看法,说成是“外国人很喜欢”。至于持这种观点的人怎么会有了如此的看法,我认为这也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鲁迅先生有段话好像就是针对这种人说的:“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读书报:这其实就是一个中国本土的东西如何走出去的问题。您觉得作为作家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除了马翻译您的作品外,还有哪些国家地区翻译出版过您的作品?国内媒体报道说您受到海外媒体的追捧,有哪些国家和地区的媒体对您很关注?
曹乃谦:就我本人来说,我从没思考过“中国本土的东西如何走出去”这样的问题。我想也没想起来去思考这样的问题。这是那些有理想有报负的人关心和思考的问题。我胸无大志,想的只是如何把自己想写的写出来。
除了马悦然把我的小说翻译成瑞典文外,我的小说还被翻译介绍到美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就我本人知道的,美国、德国、法国,以及南亚的一些媒体关注过我的写作情况。
读书报:您曾经被邀请到香港参加国际作家工作坊,他们邀请内地作家是根据作家的知名度吗?
曹乃谦:香港浸会大学文学院国际作家工作坊,每年邀请9位作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访问。这9位作家中有7位是外国作家,另两位是来自内地和台湾。他们邀请作家的标准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没打问过,我是个从来不好问这问那的人,人家请我去吃饭,吃就行了,我可不问你为啥请我。我是在2005年被邀请去的。2004年邀请的是蒋韵,2006年是迟子建。今年是谁我不知道。
读书报:很多人都在说您是最有希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之一,您自己觉得呢?您作品在国内经历了这么多的曲折和变故,您的《温家窑风景》写于上世纪90年代,而出版于21世纪,您有何感想?
曹乃谦:我觉得这个问题不该是我想的问题,我从来也没想过也不去想这个问题。有记者套我,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回答说,难道不想当主席的公民就不是好公民吗?我觉得作为一个作家,想的应该是如何把小说写好。这就行了。想别的就出格儿了。
也不能说是曲折和变故,只不过是写书写了十年,而出书又等了十年。也就是说,是出书出得慢了些。为什么会是这样?这个问题我多次回答过了。我打的比方是,《到黑夜想你没办法――温家窑风景》是我的女儿,十年前就该出嫁了,可没嫁出去。这不怨别人,这怨我。因为我自信优秀的女儿不愁嫁,所以就没有上赶着去找婆家,非得等人家主动上门来求亲才算。于是一等等了十年,长江文艺出版社给我出了这书。我相信命,我认为这是个缘分问题。
“文学已经边缘化”——— 很多人这么说。以世界的眼光看,文学不在社会关心的中心,很正常;但以中国的实情看,文学如此冷清,很不正常,因为,世上没一个地方有中国那么多的专业作家,没一个地方有中国那么多发表文学作品的报纸杂志。那么,投入了这么多人力物力的中国文学,究竟哪里出了错?
在我看来,一个最重大原因:中国文学的主流努力不到位,大方向上出了问题。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一篇处女作,写的是当年知青的插队生活。小说没故事,只有场景、氛围、情绪。不能说这小说没缺点,但至少可以说,这是一篇有特色、有味道的小说。这样的小说,即使因为类型,也应该存在,这样的类型,当时几乎不见。然而,小说投了两年稿,怎么都投不中。两年后,一家名牌杂志的编辑总算把我找了去,好心地给了我一个忠告,劝我写一些改革题材的小说。那时,中国最时兴的,就是反映改革的小说。后来,我试了,写了几篇,一败涂地,至今想到都反胃。
文学是极其讲究个性的。作家与作家彼此兴趣不同、关注点不同、兴奋点不同、引起创作冲动的对象也不同。舍弃不同,就是舍弃个性、舍弃天分,就没有真正的佳作可谈。人有所长也有所短。写好作品最重要一点,就是扬长避短。我们的文坛,老是不断发出“指令”,要求作家们这样写那样写,反映这反映那,且一旦“要求”起来,所有机构都跟着要求,媒体声音、领导指示、报刊精神、编辑意见、社会舆论,全都保持格外的一致。客观上,如此给作家规划的路、打开的门,太过狭隘,太过单调,所起到的作用,只能是扼杀作家身上的优秀,使可能出现、应该出现的优秀作品,露头的机会都难有,更谈不上创作的最高境界———在个人天分的最高点上尽情挥洒。
再举个例子。我曾对两部作品表示过欣赏。一部写出了人间真情,写得朴素、实在、真切,透出股山脉土地般憨厚的动人之力;这份真情与温暖,是生命在这世上的共同渴望。另一部进入了精神领域,省却铺垫,直取事件核心,写的是这个核的投射,于人一生一世的影响,写出了沉沉浓浓绕梁不散的氛围和感觉。
意外的是,我所欣赏的这两部作品的作者本人,不同程度上都表示了对这两部作品的不以为然。固然,其中有着常人意欲扩大自己优秀范围的企愿。但是,读了他们更多作品后,我发觉,这两部小说,确实代表不了他们。遗憾的是,被他们自我“欣赏”、确也受到广泛关注、称道的那些,我却读得不以为然。那些小说,有的追求故事性,有的跌入了政治、社会、时尚的口袋,有的着力书写的是性的绚丽与刺激,其中没有让我触摸到足够我激动、欢喜、满足的文学元素,不管是着眼点、用力点,思维方式、表现技法、情感的深度与厚度,还是隐藏其中的文学的玩味、体味、韵味、品味,与我所欣赏的那两部不可同日而语。
这是个值得我们注意和思考的问题。很多作家,本身拥有极好的文学素质,一些作品确已闪出耀眼光芒,他们的文学前景本该极其辉煌,但可惜,他们并没重视自身真正的文学能力,最终的努力,偏离了文学本质,加入了文坛的“主流”。当文坛一而再再而三的号召提倡,吸引聚拢越来越多的人,且越来越多的人因此获得“成功”,大量作家,在这样的“主流”、“趋向”面前开始动摇,开始混乱,开始看不清文学的魂,怀疑、或不得不“怀疑”起自己的初衷、忽视或不得不忽视自己真正的文学财富,潜移默化中,他们将文坛的崇尚与时髦当成了自己的追求。
众多文坛的号召提倡中,对中国文学的创作造成最大伤害的,莫过于对表现大历史、大文化、大政治、大民族、大时代的大作品的大呼吁。大,几乎成了中国文坛的一个永恒的等待、永恒的心病,成了大多文学工作者的共同仰望。
不是没人合适写“大”作品,但肯定不是作家都合适写所谓的“大”作品。一万作家中,合适的几率恐怕不到百分之一,只是百分之零点一、甚至零点零零一。光从几率看,就足以看出这样一概而论的对大作品的呼唤的愚不可及。
作家之所以需要写作,是因心中有份对人对事的感受想表达。文学本以反映生活为宗旨,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所有学科,因天然地存在于生活中而天然地存在于作品中;但是,文学作品中,对它们的注重、要求一旦超过了文学,那么产生的作品就不再是文学,就失去了作为文学作品而存在的价值。
所谓大历史、大政治、大社会、大时代类的所谓大作品的存在,大多产生在文化归类还不明确的时代,那样的时代中,一切文化人的思考都可纳入小说,且那时的小说,也以如此表现自己的丰厚、宏大为骄傲。今天,那样的时代背景已不复存在,文学已不可能越俎代庖在他人的领域取得超过他人的成就。再以《九三年》、《战争与和平》那样的形式写小说,已不再成为需要,不可能再被广泛接受。还有一点更重要:作为文学的小说之“大”,并不意味着历史、政治、社会、时代面的展示之“大”;当代文学开始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人与生活、社会的联系,非常实在,是以极其个体化的形式表现的;也只有个体与生活与社会的链接才最直接、最贴肉,最具说服、感染力,最具永恒的文学性。这也是《情人》、《麦田里的守望者》之类作品饱受欢迎的真正原因。
长期以来,“宏大叙事”作为一个字眼,于中国文坛超额显示了居高临下的雄性统治风采。不知生活中多少人真的具有宏大胸怀与视眼,不知多少人是因“宏大”而写作的。感觉中,“宏大叙述”就像一个注射了大量雄性激素的太监的叫喊,响亮尖利,但还是无法解决底气问题、根子上的问题。“宏大叙事”是衡量文学作品的标准吗?对不起,“宏大叙事”仅仅是姿态,是作家可以摆出的多种姿态中的一种,与文学作品的优劣完全无关。文学叙事可以很大,可以很不大。宏大的小说可以很差,不宏大的小说也可以很好。这些年,我们看到了太多企图摆出“宏大”姿态的分文不值的小说,也看到了太多格外出色却完全不“宏大”的小说。文学作品,好的标准只有一条,就是“写得好”。
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中国作家在立意高度上花费了太多精力太多时间。这样的追逐导致的重大危害是,一些作家,尤其是重要作家,因此养成一个习惯,不从生活出发,而是从“意义”、“高度”出发,从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出发,削足适履,为自己的作品打造人和生活。毫无疑问,过于理性而缺乏感性缺乏真情实意写出的作品,打造出的人和生活,一定有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成分,不同程度上脱离生活,是读者不能走近,不被吸引、不被打动的。然而,不管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我们的评论界忘记了应该扮演的角色,忘记了自己的职责,用等于、大于作家的百倍努力,端着放大镜,在文学作品中极力寻找哲学意义、社会意义、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等等所有能够站到“崇高”、“伟大”旗帜下的意义,哪怕只是相似,只有蛛丝马迹的挂钩可能,立刻将之提取,然后用文学所最痛恨的没有一点文采的语言,上纲上线,无限拔高,往大处高处使劲地拼命地说,说得天花乱坠,说得大家目瞪口呆,说得包括作家也不得不仰起头。于是,一个非良性的循环,就这样形成了。
《消费形象》第37号
备受关注的“祁志龙VS苏富比”事件随着16日晚祁志龙发表微博称“我现在确认《消费形象》第37号作品为非赝品”而收场。但人们的争论并没有结束。事件的本身只是“打假-驳斥-澄清”三个简单的阶段,但却如同一部推理剧,每一步都藏着悬疑。
事情开始于4月2日晚,当晚苏富比当代亚洲艺术2012年春季拍卖会在香港举行。在拍卖会举行到后半段,艺术家祁志龙转发了他的作品上拍的消息,写了两个字“赝品”。后来在人们的追问下,他在微博上发表了声明:“本人消费形象作品:1、没画过带乳头的,因为早期挂历模特儿没这么露骨的;2、有编号的最大号码26,没编过35;3、本人的品位还不至于这么烂俗。”
第一个疑点在此展开。有眼尖的网友根据祁志龙的声明,直接对质:“06年保利拍出的31号怎么解释?”此问题一抛出,祁志龙马上表示:“很抱歉我的爱犬病危,我得24小时陪护,网友的质疑需要花精力去捋清,等我的爱犬病好了(或者……),我才有时间回答这些问题。”此后的两周内,他没有就此事进行过任何解释。
虽然有人怀疑这是艺术家本人的一次炒作,但大多数人都对祁志龙的“打假”行为表示支持,同时潮水般的质疑涌向苏富比拍卖行,该拍卖行过去的“假拍”行为也被一一钩沉,社会上甚至将此事件视为对拍卖行诚信的另一次挑战。面对信用危机,苏富比却一直保持沉默,而它的沉默正好符合了人们对其“心虚”的理解。可就在人们即将忘却此事时,离事发近两周后的14日,它突然在苏富比微博上发表声明,称“正如本行当代亚洲艺术拍卖中的其他拍品,创作于1995年的《消费形象37号》乃为真品,并具有香港少励画廊发出的保证书……此作品乃少励画廊得自艺术家本人。”并将少励画廊的保证书贴了出来,对祁志龙的“打假”进行了驳斥。
此声明犹如一颗重磅炸弹,让舆论风向转了个180°,在确凿证据下,当时“挺祁”的呼声转而“倒祁”。但在人们期待祁志龙站出来回击时,他再度选择了沉默。直到16日傍晚,他的回复才姗姗来迟,并表示自己摆了个“乌龙”: “很不幸,由于我记忆的失位,给与此次香港索斯比(苏富比)拍卖的相关机构和个人造成了麻烦。我现在确认《消费形象》第37号作品为非赝品。为此失误,我向香港索斯比、少励画廊,及作品所有人表示诚挚的歉意。”他表示,《消费形象》是他二十几年前创作的系列作品,这件引起争议的作品当时没画完就被取出了画室,就没有做记录,以至于自己记忆“失位”。
自己的作品都能认错?祁志龙的声明激起围观者哗然。有人认为,如果拍卖方确认是真品,应该第一时间给予回应,但它却在两周后才给出说法;艺术家言之凿凿是赝品,却突然改变口风……这些反常行为也许背后有不为人知的利益驱动,毕竟拍卖场上曾出现过拍卖行与艺术家勾结炒作的负面新闻。中国美院美术学博士闻松就在祁志龙微博上直言:“是画家记忆问题还是苏富比拍卖行背后做了工作?”
而此事亦揭开了艺术圈生态的一角。媒体人吴赤“揭秘”:“艺术家对于自己的作品‘记忆的失位’很正常,因为许多工作室流水线生产的艺术品大多出自助手之手。”而一些参与评论的圈内人则表示,此事应给艺术家提个醒,艺术家还是需要专业数据库的系统。记者梁婷
1989年秋天,翻译家蓝英年应邀到苏联讲学。其时,苏联正经历大解体的时代。他接触到许多与传统文学史截然不同的东西,便开始反思苏联文学。“当时,我的兴趣全在政治上,订了七八份报纸,每天都看,了解很多情况,经常给我的学生和教研室的同事讲。我还有一个叫谢尔盖的好友,每一两个月就寄来大批俄语书报,让我及时掌握最新的一手资料。”
那时,蓝英年只是想多了解一些历史真相。“此后不久,我看到很多报纸先后发起对肖洛霍夫的抨击,说他是斯大林的帮凶,说他对农业集体化大唱赞歌。这引起了我强烈的兴趣。完成教学任务后,中午喝瓶啤酒吃点面包,我就直奔图书馆。先在馆里看,然后把有用的书刊借回去,一些有价值的材料就复印下来。”就这样,高尔基因何出国回国,法捷耶夫为何举枪自杀,马雅可夫斯基缘何自动离开人世……这一个个长期令他感到困惑的问题,都有了愈来愈清晰的答案。
讲学结束,蓝英年带着一箱材料回国,并没想整理发表。“有一天,我和董乐山、舒展两位先生闲谈,偶然谈到了对苏联文学的新看法。两位先生强烈要我写出来,并向《读书》、《随笔》杂志推荐。”因了这一缘由,他在《读书》杂志开设“寻墓者说”专栏,以寻访苏联作家之墓的象征意蕴,撰写了一系列揭示苏联作家惊心动魄的身世和遭遇的文章。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这些文章会引起如此强烈的影响,并造成了俄罗斯文学研究的“蓝英年现象”。此后,很多报刊杂志向他约稿,最多的时候,他曾同时执笔四个专栏。蓝英年谦称,他只是写了一些“读书笔记”和“读书杂感”,是广大读者的厚爱让他一不小心出了名。
事实上,此前蓝英年已因为翻译俄罗斯文学在业界内外享有声誉。这一系列随笔文章,一度淡化了他作为文学翻译家的身份。但蓝英年深知,他能推开苏联文学沉重而又真实的大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翻译。“毋须讳言,这方面,我是有先天优势的。大学期间我主修的是俄语专业,我搞过俄语文学翻译,能直接阅读俄语书刊报刊,不存在语言沟通障碍,去俄罗斯踏访也不用担心迷路。”
尽管在高中时期,蓝英年就迷恋上了俄罗斯文学。但直到读了屠格涅夫等著的《回忆果戈理》,尤其是其中孟十还翻译的《果戈理是怎样写作的》,甚至暗想有一天翻译果戈理的作品,才是他对翻译真正感到兴趣的开始。“某种意义上,这也影响了我1951年报考人民大学俄文系。但我没有翻译果戈理的作品,除没有机会外,也自觉没有翻译这个功力。1977年,在福州举行的鲁迅译文序跋注释讨论会上,遇到老翻译家戈宝权,和他谈到这本书。他正好有原文版,回到北京就带来给我。在他的认可和鼓励下,我翻译了《果戈理是怎样写作的》,这算是了却了我一个心愿。”
然而,他最初接触翻译却是在“文革”后期。受一家出版社领导指派,他和另一个译者王燎合译了苏联作家尤里·特里丰诺夫的小说《滨河街公寓》,作为内部政治资料在1978年发表。“这部小说直到1983年才公开发行,当时据说是姚文元指定翻译的。小说写到了苏联社会的阴暗面,1976年在苏联发表后曾轰动一时。”
翻译《日瓦戈医生》的经历,同样深深烙上了那个时代的印记。1958年秋,蓝英年在青岛李村劳动锻炼,在山坡上看到《人民日报》上刊登西蒙诺夫等人批判帕斯捷尔纳克的这部“反动小说”的长文。他惊讶于自己学过苏联文学史,居然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好奇心驱使他写信请侨居法国的叔叔寄来这本书。“那年冬天,我回北京休假,看到叔叔寄来的一捆书,打开一看,竟有一本原文版的《日瓦戈医生》。“文革”期间我把这本书同列宁和斯大林的书摆在一起,放在最显眼的地方,居然骗过红卫兵,保存了下来。”
1983年春的一天,他路过人民文学出版社,上去喝茶聊天,没想就聊到了这本书。“编辑冯南江说,《日瓦戈医生》根本没有原文本,西方的译本都是从意大利文转译的。我说我见过,他不信。我说不仅见过,还有原著。在场的编辑都惊奇地望着我。第二天,我把原文本带去了出版社,他们看到后惊呆了。翻译家蒋路先生当场拍板:‘翻译!你来译!’我没有思想准备,并知道这本书难译,提出找个合作者,蒋路同意了。很不巧,碰到当时批判精神污染,翻译工作停顿了下来。直到一天,出版社副总编辑带着三名编辑到家里找我,在挂历上打了个钩,限定这天交稿,我们才像上了发条似的干起来。四年后,这本书终于出版。”
此后,蓝英年更多转向了随笔创作。1989年至1999年十年间他没有再翻译过作品。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对翻译丧失了热情。近些年,他自己单独翻译或与人合译了《塞纳河畔》、《邪恶势力》等书。而最重要的收获,则数引起较大反响的《捍卫记忆》。“我是在1989年苏联执教期间,才第一次听到作者利季娅·丘科夫斯卡娅的名字。后来读到了利季娅的《被作协开除记》和《索菲娅·彼得罗夫娜》,极为震撼。”
2008年,利季娅的女儿通过帕斯捷尔纳克的儿子联系上蓝英年,并确信他定能懂得作品的价值,将其翻译好。其实,蓝英年早已期待将她的作品译入中国。“恰巧碰到有出版社想要出版利季娅作品,我就把它译了出来。”
而蓝英年之所以坚持翻译利季娅,很大程度上也因为这个女作家身上有着传统俄国知识分子的气质,始终听从良知的声音,敢于质疑敢于反思。“她继承的正是俄国自果戈理以来的那种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传统。她对真相与真理,有一种偏执的热情。作为反思体制的先行者,她比索尔仁尼琴都要早。”
这也是蓝英年自己坚守的品格。他是民国初年有名的“中国三少年”之一蓝公武的儿子,却一向回避谈父亲。“我之所以避免谈他,是因为我厌恶‘官本位’,不愿人知道我是‘官’的儿子。其次,先父又是知名知识分子,别人会想当然以为我家学渊源深厚。”言及至此,他特别强调自己小时候与父亲很少生活在一起,更别说受什么影响。“我的童年是在沦陷的北京度过的,先父担心我受到奴化教育,不许我上学,家里也没人教我文化,直到晋察冀边区才上了小学。”他之所以这么说,其实也并非不热爱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想告诉读者事实真相。
对于翻译,他同样秉承实事求是的态度。尽管他敬重傅雷的翻译,在很多场合都强调当下之所以出不了翻译家,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少傅雷那样对待翻译的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但他并没有因此讳言傅雷译文的不足。“傅雷译巴尔扎克,经历了一个摸索的过程。他早先译的《贝姨》《邦斯舅舅》等语言非常流畅,但体现出来的还是他自己的行文风格。直到后来的《搅水女人》《都尔的本堂神甫》等,才真正传达出了巴尔扎克原作的风格。”
蓝英年一向不主张重译名著,觉得已有珠玉在前,重译没什么意思。但他透露自己正在重译《日瓦戈医生》。因为,自觉这本书由于当时主客观的原因,没译好,对不起读者和作者。事实上,就在今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出了这部名著的全新译本。在接受采访时,蓝英年还没有读到。但可以想见,这是令他感到快慰的事。因为在他看来,世界上只有永恒的著作,没有不朽的译文。“旧的译文终将被新的译文所淘汰,我的译文也将被淘汰,我将衷心欢迎。”
蓝英年,1933年生。江苏吴江人。195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俄语系。1989-1991年赴苏联讲学两年,长期从事俄语教学以及苏俄文学、历史的翻译研究和写作。译著有:《日瓦戈医生》(与人合译)、《塞纳河畔》等,随笔集有《寻墓者说》、《被现实撞碎的生命之舟》等。
韩美林作品《青瓷》,陶罐,2011年制作。
“我们国家13亿人,没有点人才是多么痛心的事情,千万不能让英语给害了。”4月6日上午,第二届广东当代陶艺展在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美术馆开幕,著名艺术家、中国美协陶瓷艺委会主任韩美林出席了开幕式,讲话中他猛烈抨击目前美术学院招生考英语的现象,希望自己的尝试能带动艺术类院校招生不拘一格。
早在2007年,广州美术学院举办了首届“广东当代陶艺大展”,在业界引起了关注。而第二届陶艺展中,北京申奥标志的设计者之一、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创作组组长,中国美协陶艺委员会主任韩美林共有三件最新作品参展,吸引游客的围观。“很多人看不起搞工艺的,但其实陶艺等工艺的水平目前非常高,从这次展览就可以看出。”韩美林在观赏了所有展览之后,对参展作品的艺术水准连表赞叹。据了解,本次展览将持续到4月22日,市民可免费前往观赏。
韩美林性格随和,常在各大场合放言无忌,有“艺术界的老小孩”之称,在开幕式致辞及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艺术院校招生考英语给予抨击。韩美林陈丹青的看法,认为考英语是教条主义的做法,“严重妨碍了因材施教与艺术人才的培养。”但他进一步称,不能止于陈丹青之类的“叫喊”,而应该避免炒作,采取具体行动撬开体制的羁绊。
据韩美林介绍,他目前担任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并在美术学院招收设计类博士生,已经在不考英语的情况下破格录取了一名学生。“但争取的过程实在曲折,都向文化部、教育部及上面的领导反映了情况。”他还表示,希望自己的尝试能够引起其他老师及院校效仿,“本科生招考更要如此,甚至不要考数学、政治。”
陆川以前当过兵,上军校那会儿,每次检查军容军纪要剃光头,他特别不情愿。现在每次拍戏却一定要把头剃光,横生一股杀上战场的感觉。那一刻,他真的什么东西都不想了,除了电影。不得不说,作为导演,陆川是最聪明的愤青。
陆川的记忆力特别好,看一遍的事物就能记住很多细节。
“小时候看电影舍不得再花钱看第二遍,看完之后脸都不舍得洗,就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记住所有台词、场景、服饰、镜头,看过之后面对白墙回顾整部电影,小时候看的至今还清晰记得……”这成为陆川现在的拍摄风格,题材沉重、场景浓郁,带着强烈的节奏和立体感。拍了十余年,四部作品,不紧不慢,拉拉杂杂地,却捧回了各大电影节的大奖。
陆川的电影大多是黑白色调,就像他在我们杂志拍摄现场的简洁了当一样。而光影的背后,无论场景还是情节,都有一股力量堵在心里的感觉。陆川喜欢生命,喜欢抗争,这种难以释怀的情绪投射在电影里,有人接受了,有人反抗了,争议也随之而来了。“我希望看到争议,这样才能证明大家在关注这部片子”,对于新片《王的盛宴》,未经上映,陆川已经预备掀起争议的风潮。他享受来自四面八方的弹赞。
陆川是导演、是编剧,这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掌握手中拍过的每一个场景。自称“愤青“的陆川早些年间看问题非黑即白,很多看不惯的事情一定要说,一定要管。如今成名了,身份的转换让他的每一个声音被围观者转述、放大,为了减少随之而来的麻烦,“最近收敛很多了”,把情绪发挥在电影创作里,“重口味”便成为了对新片《王的盛宴》最简洁的描述。
原始人的力量
记者:你的作品里面延续的主题是什么?
陆川:我主观上希望变化,拍出来的东西或多或少也会有变化,这是电影最有趣的地方,也是我心灵成长与变化的一个写照。我不愿意给自己一个符号或者标签。或许我对生命本身是很好奇。我在大学里的一些作品,话剧,都有一个时间跨度,跟生命本身有关。我在大学里做过一部话剧叫《某些与岁月的墙》,剧里讲,有一段城墙,人在城墙前长大,在城墙前经历了很多,经历了这样一个生命的变化过程。
记者:你曾说《南京!南京!》讲述的是“人性的反抗史”,在《寻枪》、《可可西里》里,这种表达亦很明显。在你的理解中,人性是什么?又在反抗什么?
陆川:从寻枪到现在,这种表达越来越成熟。这世界是否有希望,是表达这个情绪。抗争是《寻枪》《可可西里》《南京!南京!》一个共同的主题,抗争带有很大的悲剧性,内心当中的悲伤越来越强烈。
记者:在新浪微博上称自己为“游荡的电影猪”,和这种情绪有关么?
陆川:我比较喜欢猪,是我的属相,它懒散的感觉跟我很像,猪吃猪睡,没有压力。我写上的东西一般都是我想去追求的东西,不一定我就这样。猪未必想当猪,真的是猪的话不一定想当猪,想变成猴子了。我也喜欢“猿”字,刚学电影的时候给自己的工作室起名“青年周口店映画”,猿人半进化不进化,来劲!他蛮荒,独立、直接。我希望我的电影有这种力量。有原始人的力量,别被教化了,这种原始性做久了会逐渐疲劳。我希望保持。
70后导演必须接班了
记者:70后导演近一两年来集体发力,比如张猛《钢的琴》、杜家毅《转山》、韩杰《Hello,树先生!》,反响都不错。你怎么看待包括你在内的这一批70后导演?
陆川:每一个人都在成长,一代人慢慢扛起了中国电影大旗。到时候我们70后导演必须开始接班了,不然80后导演就该上来了。我们没有像第五代集中绽放,他们中间有几个特别强悍的导演,像他们开始的时候拍了《一个和八个》、《红高粱》、《黄土地》、《蓝风筝》,集中绽放,很璀璨。我们这批,东一枪西一枪,没成气候,还得再埋头拍几年,才能说我们为中国电影做了什么。现在这个时代依然需要经典化作品。为什么好莱坞大片非常轻松就卷走好几个亿?都不宣传,也没有交口称赞的影评。就因为它们是经典作品。中国电影的小品化和碎片化趋向很强烈,我期望这代人中能出大作品,拍出对时代的大记录。
记者:有人将你的成功视为一种不可复制的典范,因为第一部《寻枪》就是大演员大制作,你觉得这是一种必然还是幸运?
陆川:《寻枪》很多人都认为是姜文拍的。我真正被人知道是《可可西里》。我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是我可以选择自己怎么走道。每一个人都无法复制其他人,贾樟柯导演的电影节路线也很多人模仿,但模仿不了。
我绝不会为谁去迎合
记者:在你自己的作品中,最钟爱哪部?
陆川:《可可西里》。好多很卖钱的电影在我看来不是好电影,语言、情怀还有表达都挺俗。但是,很多好电影又不卖钱。以前我会困惑,但是我已经过了困惑期。它就是这样,畅销不一定是最优质,畅销意味着面对大多数观众,品味就要降低点儿,这是一个现实。我自己看电影完全没有框框,经常去电影院,看各种片子,只要能打动我的电影,我认为都是好电影,喜欢和不喜欢是个最直观的事情。
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发出通知,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其中第四十六条,关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规定,引起了众多音乐界人士的关注。
此次公布的著作权法草案第四十六条规定,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第四十七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播放其已经发表的作品;但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应当取得制片者许可。
上述两条所提到的第四十八条内容则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二)在使用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作品出处;(三)在使用后一个月内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使用费,同时报送使用作品的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等相关信息。而使用者申请法定许可备案的,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其官方网站公告备案信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第一款所述使用费及时转付给相关权利人,并建立作品使用情况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免费查询作品使用情况和使用费支付情况。”
对于此修改草案,内地音乐人、歌曲作家李广平在微博中呼吁保护著作人权利,并用歌手汪峰举例:“按46条,《春天里》火了吧?汪峰出版三个月后,我按48条向音著协交钱翻唱,我也火了!汪峰上哪说理去?他能告我?不准我唱?”
音乐人高晓松则认为“新法明显偏袒互联网,严重损害创作者个人权益,”高晓松称:“一首新歌在三个月内是难以家喻户晓的,在这时就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翻唱翻录,和一首歌红了几年你再去翻唱翻录性质完全不同,这是赤裸裸的鼓励互联网盗版行径。”另外,高晓松表示:如果电视剧、电影等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只能保护三个月的话,我们愿意共同献身。
歌手杨培安也在微博对此事发表看法:“给音乐生存的空间吧,难道大家希望看到每个受欢迎的音乐人或歌手,都变成网络音乐人?搞音乐的,都不敢再花钱做好音乐?若干年后,大家听到的歌都一模一样?只是声音不同?这,是你我要的未来吗?”
律师看法:
个别新条文增加了
对著作人权利的约束
对此,记者采访了广州律师卢丽敏,她表示,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只是在向公众征求意见,并非最终的法律条文。而针对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规定,我国201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早有所规定,现行著作权法第40条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但现在公布的草案把原有的“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取消了,这是对著作人权利的一种约束。但修改草案第46条增加了3个月的时间限制,规定在首次出版后3个月才可使用,反而有时间上的约束。卢律师称,其实修改草案第46条需要根据草案第48条才能执行:“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还是有条件的,一定程度上还是可以保护制作人的权利。当然,这种保护是否合适和足够,这需要大家共同的讨论,这也是征求意见稿公布的目的所在。”(记者黄岸)
记者郦亮
清明小长假,网络文学界陷入“哀思”——著名写手青鋆和风天啸在4月初相继去世。据了解,两位写手的离世均与他们长期熬夜写作有很大关系。这在网络写手群落中引起巨大震动。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一些写手表示,网络写手事实上已经成为“高危职业”,他们正在约定今后不熬夜码字。而据记者了解,现在绝大多数写手都处于“码字赚钱”的阶段,他们从阅读网站获得的保障相当有限。
噩耗频传:
两位网络写手英年早逝
身为某知名阅读网站的A签作者(最具发展潜力的写手),青鋆于4月2日去世。本报记者昨天了解到,这个1987年出生的浙江金华女孩才华横溢,在作为写手短短3年内,她出了几百万字作品,其中《新娘十八岁》、《时尚俏妈咪》等都是很受热捧的作品。
然而,近年青鋆为癌症所困,尽管她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心态。直到3月18日在最后一条微博中,她仍显示了自己的不服输:“医院咋啥都米(没)办法,插那么多管子只告诉你离生命极限不远了,我偏要好起来!”可是这回青鋆最终没有挺过来。
就在读者为青鋆的英年早逝扼腕不已时,重庆传来消息,另一家知名网站的作品总量超过1000万字的顶级写手风天啸,也在4月2日的晚上突然去世。
现在暂时没有风天啸去世的确切原因,但是拥趸普遍认为,这与风天啸3月20日刚写完271万字的网络小说《叱咤》,又在准备4月20日开写新小说《反王》的快节奏有关,“风天啸一定感到很累。”
据本报记者观察,最近几天这些不幸离世的写手,大多非常勤奋,往往一年的创作量都达到几百万字,这是传统作家所绝对不能想象的,但高负荷超强度的工作也无疑损害了他们的健康(青鋆在微博里经常会喊累)。
青鋆和风天啸的离开,在他们的同行中引起震动,很多人确信是熬夜码字夺走了他们的健康。有的写手甚至痛下改正工作习惯的决心。
写手墨十一就呼吁:“我们约定不熬夜码字好不好,我们在很多年后还能健康的谈论某一部作品,商讨某一个设定。让我们一起长命百岁。”
健康调查:
连续熬夜工作积劳成疾
有人戏称,写手收入是最典型的计件制,写多少给多少,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去换钱。所以为了有收入,写手必须勤奋,作品最好每天都有更新。而为了满足读者天一亮就要看到新连载的需求,写手一般必须在黎明之前完成作品更新,于是,熬夜也就成了家常便饭。白金级写手唐家三少曾对本报记者这样描述自己的生活:晚上工作,白天睡觉,一夜要写8000到1万字,白天睡觉做梦也在想晚上要更新的内容,春节也不休息。总之在连载一部作品的几个月内,是一刻不得闲,处于高度疲惫和兴奋之中。
这般高强度的连续熬夜工作,很多写手身体严重透支,一身都是病。“现在的网络写手,随便一查都是肩周炎,肠道不好,视力不好的。”写手西来对记者透露,“我的腰有一阵不太好,我身边有一个写手痔疮很严重,这都是在电脑前坐得太久的缘故。”知名写手韩浩月虽然也知道“人体各个器脏是在夜间休息,长期黑白颠倒的生活恐怕会导致早衰,免疫力下降也是一定的”的道理,但他自己也难免会熬夜,熬夜已由最初的痛苦,变成了一种习惯。
更严重的是,在本报记者调查中发现,有的写手为了夜间写作撑得住,必须靠抽烟来提神,很多人每天要抽两三包香烟,这使得一些人的肺出现了问题,但即便如此,也必须撑住,“你生病的状态也不能停工,一停就落后了,你差一天,收入就少很多。”一位写手对记者说。
鲜有保障:
网站只给稿费不交四金
为了阅读网站,很多网络写手牺牲了自己的健康,但据记者了解,写手一般只能从网站获得根据点击率计算出来的稿酬,网站不负责为写手缴纳社保,这也就意味着一旦身体出现状况,所有的医药费全部由写手自己承担。写手西闪就告诉记者,现在一些签约写手,每月有800元的基本工资,其余就靠自己一个字一个字去赚,稿费高了,还得交税。
一位阅读网站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写手和网站签约,其实都是兼职的性质,写手不属于网站正式职工,所以也就不可能获得社保。但现在的问题是,很多写手是专职写手,他们所有的收入都来自于网站。这种身份的尴尬,也使得他们在生活困难时总要面对尴尬的局面。
记者张贺
国家版权局网站3月31日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在2012年4月30日之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据介绍,自2011年7月13日正式启动的本次修订,是对《著作权法》的首次主动修改。一些法律界人士和著作权人认为,本次修改的最大特点是使《著作权法》更具实际操作性,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比如,本次修改增强了对权利人的保护范围和力度。但是,对于法定许可范围、侵权赔偿标准和著作权集体管理,一些著作权人认为修改草案和他们的愿望仍有一定差距。
争议:法定许可范围
权利人担心范围过宽,专家认为要考虑使用者、传播者和公众的共同利益
一些著作权人认为,修改草案中关于法定许可的规定仍然过宽,不利于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打击侵权。所谓法定许可,就是使用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就使用其作品。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了教科书编写出版、报刊转载、录音制作、电台电视台播放等五类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
法定许可的本意是要促进作品传播,但在实际运作中,著作权人却因此丧失了获取报酬的权利。正如国家版权局在关于修改草案的简要说明中所指出的那样:“从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二十年的实践来看,基本没有使用者履行付酬义务,也很少发生使用者因为未履行付酬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权利人的权利未得到切实保障,法律规定形同虚设。”
比如,我国许多文摘类报刊大量转载、摘发他人的原创作品并以此牟利,但能够得到稿酬的作者少之又少;更有甚者,转载后不署作者姓名,或另外署上一个毫不相关的名字,这种侵权行为近年有愈演愈烈之势。据不完全统计,在万余家报刊中,主动交纳转载稿费的不足10%。因此,有专家建议取消法定许可制度。
但国家版权局认为,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制度功能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如教科书使用作品),目前该制度不成功的原因在于付酬机制和法律救济机制的缺失。因此,草案对法定许可制度着重从这两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增加了关于法定许可必须事先备案、及时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付酬和指明来源等义务的规定,如使用者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课以行政处罚。
有音乐界人士认为,修改草案中的第四十六条不妥,该条规定:“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他们认为,这是“给侵权者打开了方便之门。”
但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李明德认为,权利人的理解并不全面,“打个通俗的比方,如果没有这一条,《青藏高原》就只能由李娜一个人唱,其他人都不能唱,这样就对吗?如果这样,广大词曲作者就无法通过扩大传播来获取更多收益了。”
“第四十六条有明确的前提条件,权利人要把四十六条和四十八条结合起来看。《著作权法》不是仅仅保护著作权人的法律,不能只从权利人的角度看问题,还要考虑传播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李明德说。
争议:侵权赔偿标准
提高标准“是个重要胜利”,但专家建议增加赔偿金额“最低下限”
对于侵权赔偿标准问题,修改草案第七十二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确定的,参照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的合理倍数确定。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均难以确定,并且经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登记、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对于两次以上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应当根据前两款赔偿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赔偿数额。”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认为,这是本次修改的一大亮点:“修改草案将赔偿金额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并确定两次以上故意侵权者要赔偿一至三倍数额,这对于广大权利人而言是个重要胜利。”
李明德说,我国著作权保护长期以来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难以真正对侵权盗版形成威慑和遏制。因此修改草案加大赔偿金额很有必要。但他同时建议,应该增加处罚金额的最低下限,“否则100万元以下,1000元也是以下,100元、50元也是以下,不规定一个最低限额,比如1万元,不利于权利人维权。”
争议:著作权集体管理
权利人担心“被代表”而难保权益,专家建议暂缓设立延伸条款
本次修改草案中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向非会员延伸的有关条款也引起不同解读,特别是第六十条和第七十条引起很大争议。按照这两条规定,即使权利人没有加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集体管理组织也可以代表权利人行使权利。使用者只要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了报酬,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