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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天连线住建部,实时监控信息显示:随着一系列“调控重拳”的相继出手,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正在得到初步遏制,但是,北京、上海等一些特大城市的房价尚未见到明显回落。据了解,由于未出台“限购令”,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14个城市被住建部部长姜伟新逐一点名。

  为缓解住房供需矛盾,今年政府大幅度增加保障房的建设力度,其竣工面积将首次超过商品房。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1000万套计算,中央财政将给予补助1000亿元以上。

  如何保证保障房建设目标落实?“过一段时间,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将组织对各地今年年度计划的安排落实情况,以及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全面督察。”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强调。

  截至2月24日中午,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35个城市中,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在内的20个城市已经新出台或调整了住房限购措施,但仍有14个城市尚未出台。当天下午,姜伟新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对这些城市逐一进行点名,这在以往并不多见。

  统计显示,受“限购令”影响,北京市场网签总量锐减,2月份不到1万套,相比1月份下调六成,创一年来月度新低。“购房狂热的萎缩,势必带来房价涨势的趋缓。”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说。

  目前的房价尚未出现实质性跳水,但是,“稳中有降”已被越来越多的代表委员视为2011年中国房价走势关键词。“也应看到,限购毕竟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之举。‘乱世用重典’,但其作用往往较多体现在治标上。”全国人大代表、建业集团董事长胡葆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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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太原市政府19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将本地楼市“限购令”细化成了11条,其中将限购房屋范围从“新建商品住房”扩大到了“住房”,即购房人购买存量房也将按此政策执行。

  “限购令”明确提出,从2011年2月19日起,太原市原则上对拥有一套市辖六区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市辖六区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辖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辖六区内向其售房。

  为了稳定商品住房价格,意见还提出,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房地产调控政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相关税收政策,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记者采访发现,太原市出台“限购令”以后,购房二套及以上住房房贷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提高的相关条例给一些囤房者、炒房者带来资金压力,他们开始通过房产论坛、QQ群等渠道发布原价转让房屋的相关信息。

  与此同时,太原市的房产开发和投资者开始处于观望状态,观望政府“限购令”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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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长春2月17日电(记者 郎秋红)2月16日,“京十五条”出台,外地人在北京购房须连续缴税5年,被称为“最严限购令”。据记者统计,至2月16日,全国已有北京、上海、青岛、济南、成都、南宁、贵阳和长春8个城市出台了贯彻“新国八条”的实施意见,推出各种版本的限购令或者升级版限购令。按照相关要求,未来几天还会有20几个城市密集推出限购政策。

  从目前已出台限购令的8个城市看,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严厉型,以北京为代表,对外地人购房的5年大限,比新国八条要求更高,与原来的限购政策相比严上加严;第二种是温和型,对限购的时间、范围等有所调整,如贵阳,3套房限购范围圈定在市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的一环内住房,济南对二手房是否限购没有明确规定;三是原汁原味型,如长春、南宁等,本地人限购2套房,外地人限购1套,基本拷贝了“新国八条”限购要求。

  吉林省社科院研究员李晓群认为,限购政策存在差异很正常。因为全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极不平衡,各城市的购房需求、房价不同,有的应稳步发展,有的应撤资降温,应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调控政策,体现区别化、差异化,避免一刀切。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东北区总经理王喻冬认为,限购令如果真正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执行,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定会起到明显作用,甚至会高于房产税的影响。“首先是成交量的影响,进而将影响价格,房价肯定会得到控制”。

  “限购令早该实施了。”长春市民李杨说。为了买到中意的第一套房他奔波了一年多,“很多跟我一起排号的人都已经有了1套房,有的已经有两三套。资源就那么多,你占了别人就少了。”

  不过,在对限购令寄予厚望的同时,专家和购房者也存在两个担心。

  一是政策时限的担心。大多数城市限购令执行到今年年底或者期限为一年。李杨认为,时间太短,政策还未待消化就已经到期,极易“死灰复燃”。有网友表示,“如果要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二是执行力度问题。与国家要求和百姓期待相比,各地动作有些迟缓,“新国八条”出台20天,全国只有8个城市响应,很多地方政府仍在观望。一些已经出台限购令的地方政府也竭力保持“低调”,尽量减小限购政策对市场特别是百姓购房心理的影响。“地方政府的热情肯定不及中央政府,因为房地产是许多地方的支柱产业。”王喻冬分析说,但是他相信在强大的行政压力下,限购政策会在所有被要求实施的城市推行。

  “关键不在于实施城市的数量而是质量。”李晓群说,这次的限购政策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还要看地方政府的配合。

  长春房地产界资深人士顾永超指出,一些地方版的“国八条”相似度很高,看起来更像“随大流”“被制定”。比如,眼下几个出台实施细则的城市,房价增长的调控目标十分模糊,似乎只有贵阳的目标比较具体,“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超过去年全国平均值”,其他城市语焉不详。还有的城市在限购同时并未出台二套房认定标准和流程,实际上无法操作。

  “限购令是个阶段性政策,主要体现出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特别是挤出投资和投机需求的明确态度。”王喻冬说,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根本矛盾和问题还需治本之策:一是转变土地交易模式,如果始终价高者得,土地价格不断上涨,房子不涨不可能;二是采取区别化的信贷政策,对开发商贷款、投资性需求从严,对首套房、刚需贷款放宽;三是保障房供应充足。只有从这三方面入手,才能让房地产市场回到正常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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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2月1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发布的报告表示,住建部已经初步拟定了第三批执行“限购令”的城市名单,主要包括已出台“限购令”城市之外的大中型城市以及交易比较活跃的三线城市,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将进一步细化。

报告认为,为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央行年内很可能继续加息和上调准备金率。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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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交了定金认购,就碰上了“限购令”,退房能否退定金?昨日,已落定在深圳购买二手房的杜女士就告上了法庭,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已立案受理。而该案也是国内“限购令”出台后退房纠纷第一案。据了解,9月29日前后,多个城市相继出台“限购令”,这使得购房交易“卡壳”,退房的纠纷也在逐渐增多。   交了3万定金突遭“限购令”   退房纠纷第一案的代理律师——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孺说,杜女士和丈夫两人名下已经各有一套房产了,在4月中旬“国十条”出台后,第三套房不能再贷款购买了,他们决定一次性付款买房。   今年9月,夫妇俩看好了宝安区的一套小户型单位,总价为40余万元,支付3万定金。   杜女士国庆长假回来发现深圳出台了“限购令”,夫妇俩的第三套房已不具备过户条件。   “对杜女士而言,只剩下退房一条路,这并不是她的责任,而是政策的影响,但卖家却不肯退还定金,理由是既然认购合同上有定金条款,就应该遵照执行。”刘子孺说。   几番努力无果,杜女士只能选择告上法庭讨要定金。此案前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立案。   律师刘子孺称,因国家政策出台引发的退房纠纷目前还是首例,此案的审判结果具有标本性意义。   收10万定金   对方竟然失去买房资格   广东达生律师事务所的钟伟律师称,广州版“限购令”10月15日出台就施行,突然出台后未留下过渡期,导致出现一批被媒体戏称的“半拉子”房地产交易。由于房产交易要经历交定金、赎楼、贷款等环节,有的是买方已交纳定金,并签订认购合同,但尚未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网签,也有的是买二手房但还没有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登记。   最近他们所也陆续接到了一些电话咨询,基本上都与能否退房退定有关。有个女业主打来电话称,“我已经收取了买方10万元的定金,但因买方是非常住的外地人,限购令出台后,他突然失去了买房资格,提出退定。我该怎么办?我觉得我自己没错,是他失去购房资格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我没关系。”钟伟表示,这种情况是应该退定金的。   律师说法   属“情势变更”   卖家应退定   在广州新政出台当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因为政策原因而退定,开发商扣除购房者缴纳的定金是不合理的。   记者昨日采访的大部分房地产律师都认为,因限购令导致失去购房资格的退房纠纷,卖家应该退还定金。   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孺告诉记者,他的法律依据是“情势变更”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傅显扬律师则从卖方承担的合同义务,来看这个问题。“买家付款后,房产过户的义务应由卖家来承担,因为限购令而无法过户,其法律后果也自然要由卖家承担。定金要退,已付的房款也一样要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高级合伙律师陈北元则认为,如果仅仅是为了规避市场风险,担心房屋降价,或者贷款未获审批等商业原因,不是丧失购房资格而退房的,定金不应退回。   深圳的方俊律师也表示,“一般来说,单纯的因限购令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买方可以要求退房退定。但如买方在交易中有违约情形,而仅仅以出台限购令无法购买为由,来抗辩自己的违约行为也是站不住脚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数据   广州 “限购令”当天退房12次   据了解,广州限购令出台后,在10月11日至17日这一周,退房量就猛增到58例。   据广州阳光家缘网签数据显示,“9·29”楼市新政出台的近三周时间以来,广州已经有69次退房记录,其中,在10月15日“限购令”出台的当天,退房就达到了12次,而此后两天也分别增加到20次和23次。   据广州市国土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介绍,广州版细则中所指的商品住房包括一手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时间的认定,一手住房按网签时间来认定,二手住房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时间来认定。   广州中原地产项目部经理黄韬称,目前广州退房退定的情况尚未浮出水面,随着新政的深入,买卖双方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涉,未来两周会有所体现。但就广州的“限购令”政策而言,应不会引发大规模的退定潮。   “业主埋怨开发商不愿意退定,其实开发商也无法预料政策的到来,也是无辜者。面对纠纷,双方都要互相理解,和和气气的坐下来谈。”黄韬笑称。   深圳 “困房”总量超3000套   “9·30限购令”出台之前,深圳有大量签订了认购书而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房子,这些房子的购买者因为属于限购令的“限购对象”而不能办理备案登记,统称为“困房”。   据深圳中原地产市场部总监王世界介绍,由于“限购令”9月30日突然出台10月1日便实施,不少买方已交纳定金并签订认购合同,但尚未在9月30日前完成网签购房合同,这些“在路上”的房产交易不得不停止一切手续。   他估算,最近整个住房成交量中,受“限购令”阻挡的可能有两成。其中,9月份成交二手房15000套,按两成算约为3000套;9月最后一周的新房成交量约为2000套,“被限房”在500套左右。两项相加,深圳地区一、二手“被限房”总量超过30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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