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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26日电 北京海淀法院定于今天上午9时30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在此前进行的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三人每人赔偿被害人15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李某某当庭翻供 三名被告人认罪

  8月28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两天时间。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庭审期间,受害人杨某因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没有出庭。

  海淀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在北京市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情。


  海淀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方同时提请法庭注意,本案中四名被告人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一名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找到同案犯,系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8日当天的庭审中,李某某、王某、魏氏兄弟中较大者、张某某、魏氏兄弟中较小者按照顺序出庭接受了讯问。魏氏兄弟及张某某并未对起诉书提出异议,王某则否认自己有强奸行为和殴打行为,仅承认自己与杨某某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

  在持续两天的庭审中,四名辩护律师给自己的当事人做了有罪辩护,但其中成年人王某自己当庭并未认罪,而李某某则当庭翻供,称自己喝多了并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择期宣判。庭后,合议庭安排未成年被告人和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情会见。

  9月12日,海淀法院驳回了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提交的再次开庭申请。法院认为,该申请的主要内容在两次庭前会议和庭审中均已得到过明确答复,所提理由均没有新证据支持,本案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均已依法得到保障,申请再次开庭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三名被告人道歉赔偿已获谅解

  在此前进行的庭审中,法院表示,对于被害人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因尚有相关程序性问题需要解决,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法院决定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再行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理。

  据悉,三名认罪被告人的律师,通过法院的转达,向被害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及赔偿意愿,通过协商,三名认罪被告人每人赔偿了被害人1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同案被告人魏某的律师李在柯表示,如果四名被告获得原告杨女士的谅解,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减刑10%。他还表示,对自己的代理人量刑的乐观预期是“获判三年缓刑,甚至有罪但免于刑事处罚”,因为魏某“一是未成年人,二来有立功表现,三是从犯”。

  中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也有第三方律师指出,因为轮奸属强奸中较重的行为,所以缓刑的可能性不大,他还认为李某某的量刑不大可能低于5年,也不会超过10年,他在采访中说:“李某某的认罪态度是最不好的,他在四个未成年人中应该量刑最重。”

  案情回顾

  2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一位女事主报警。据女事主称,2月17日晚,她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2月20日,海淀公安分局开展工作后,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5人抓获。5人因涉嫌强奸罪,随后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检方表示,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5月6日,海淀警方就此案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因案件复杂延长15天,之后海淀检方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7月2日,海淀警方再次就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7月8日,海淀检方就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提起公诉。

  7月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完成立案审查,并决定受理该案。

  7月22日,海淀法院就李某某等涉嫌强奸一案召开庭前会议。

  8月20日,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

  8月28日、29日,海淀法院曾就此案进行了两天的不公开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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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之子李冠丰(曾用名: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罪一案已由海淀警方向检方申请批准逮捕。今天上午,记者从海淀检察院了解到,该案因涉及未成年人,将由海淀法院未成年检察处直接决定是否对李冠丰(曾用名:李天一)等人实施逮捕。

根据警方对该案公布的消息,李冠丰等5人于2月20日被警方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在羁押期满7天时,警方依法对李冠丰等人延长过一次刑事拘留审查期。

此前有媒体称李冠丰等5人涉嫌轮奸案因案情复杂,被延长刑事拘留一个月。但警方在李冠丰等5人被警方羁押9天后,也就是昨天向检方报送案件相关材料,以涉嫌强奸罪提请批准逮捕。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将在7天内,对是否批准逮捕李冠丰等人作出结论。

今天上午,海淀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普通刑事案件由检察院批捕处处理,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由该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处处理,实行“捕诉合一”。因李冠丰为未成年人,所以该案将由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处审查后作出结论。

事件回放

2013年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遭轮奸。

接警后,警方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冠丰等5人抓获,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李天一年龄曾遭怀疑

此前,知名博主长春国贸在其博客上发文称,卷入轮奸案后,李双江的儿子李冠丰(即李天一)又陷入真实年龄的漩涡,有网友曝光李天一年龄应该在21岁以上。

长春国贸在博客中称,“2月26日,长春国贸看到又有网友关于李天一年龄的爆料,该网友发微博称:“1993 年春节去上香,偶遇李双江一家,李双江抱着个孩子,看着比我儿子大几个月,我儿子今年21岁。”暗指李天一年龄应该在21岁以上。看了这条微博后,长春国 贸联系到了该网友,她表示:她家每年正月初一都会去香山敬香祈福,这一习惯已经保持好多年了。1992年10月26日她的儿子出生。1993年大年初一, 他们按惯例去了香山,在那里偶遇李双江和梦鸽一家,当时李双江抱着儿子,梦鸽在旁边,还带了两个穿军装的人跟在后面。“那时,他的儿子看着要比我儿子大好 几个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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