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首例通过“限地价、竞配建”模式拍卖的土地成功出让,受让人是一位在竞拍中击败了12位房地产企业的自然人。这起拍卖,因其自然人购地和土地出让高溢价而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
“正规军”不敌“个体户”
4月28日下午,在广州市进行的一场土地拍卖中,天河区黄埔大道坚红化工厂住宅用地经过数十轮竞价后,最终以总价5.26亿元和配建130套公租房拍出。在拍卖现场频频举牌、投得这一地块的受让人名叫“李燕如”,一个自然人。她相当低调,简短表示“来自深圳、有房地产开发经验,相关信息以后会通过雅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公布”,而后便匆匆离开拍卖现场。
记者30日试图联系李燕如本人,拨通电话后,接电话的是她的助手。这位“蔡小姐”介绍:“李燕如外出休假”,手机交由她保管,目前“无法联络到李燕如”。这位蔡小姐证实,自己隶属于李燕如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报备的“雅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尚处在“预登记”阶段,因此在网上和工商机关无法检索。对于此次购地的细节和李燕如是否有合作伙伴,她表示“并不清楚”。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起拍卖之所以引人关注,主要因为受让人自然人的身份,但我国法律并未对进行土地开发经营者身份进行限制,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但中原地产广东项目部经理黄韬表示:“与资金雄厚、经验丰富的开发商相比,自然人很少能拿地成功,这不是政策限制,而是投资门槛的作用。”
因此,业内人士分析,这起“正规军”不敌“个体户”的竞拍背后可能并不简单,因为很难确定李燕如是一个人还是“背后有别人”。“有可能她代表了一些低调的开发公司,或是几个人共同集资。”黄韬说。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拍卖前对李燕如的资格进行过审核,结果符合相关条件。而她也在申请竞买该地块时按照竞买须知要求提交了成立项目公司“广州市雅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证明。但这个项目公司只是“预申请”,须待竞标成功后注册。
记者了解到,李燕如也并非“广州第一个拿地成功的自然人”。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证实,早在2005年,广州琶洲地区的PZB1301地块就被两个自然人以4.6亿元的总价、6223元/平方米的楼面地价购入,但2006年又因无力如期支付该块土地出让金被收回。
“限地价、竞配建”模式能否限住“地王”
此次拍卖是广州自2011年其创新“限地价、竞配建”模式后的首起成功案例。
广州市房管局交易登记中心主任伦小伟介绍,这一模式是先限定地块的“合理最高上限地价”,当拍卖报价达到这个价格后,不再继续竞价,而改为竞投配建公租房面积,报出配建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
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表示,2010年前后,全国商品房价格普涨,市场大批“地王”频出,一些城市拍卖土地的楼面地价就超过附近已建商品房售价。在这一背景下,各地纷纷出台措施,限制土地出让环节出现“地王”,从土地供应的源头力图抑制高房价。广州在2011年试点“限地价、竞配建”的模式。
然而“好初衷”却遭遇市场“软抵抗”。此前广州虽然推出多幅限地价、竞配建地块,但没有一起进入到最终竞配建环节。业内人士分析,这一方面是楼市成交低迷压低了开发商拿地热情,另一方面开发商也担忧高档社区配建保障房带来的后续物业管理难题。
此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政策进行了多次微调完善,如对保障房配建比例、建设位置进行调整。
“这起出让之所以能成功,主要是因为土地出让位置优越,对开发商而言有很强的吸引力,应该为后续出让提供借鉴,做到‘既防地王,又增保障房’。”胡刚说。
然而,还是有人质疑,限制地价,但不限制土地转让,是否会让政策流于形式;房价在土地被层层转让后还是难降?
对此,伦小伟说,虽然国家并不限制购买后土地转让,但土地转让和房价升高不是简单的传导关系,而且广州规定无论如何转让,“签订的配建保障房数量不能减少”。
土地出让高溢价 市场回暖了吗
当楼市调控进入深水区,这起土地的高溢价拍卖又传递出哪些信号?
——“面粉13000元,面包至少28000元?”
记者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发现,这块土地总面积为17304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15178平方米,按最终成交价5.26亿折算,楼面地价约为11552元,折合楼面地价11552元/平方米,剔除配建公租房面积后达12634元/平方米。
有媒体据此计算,加上建安成本和税费等支出,最终销售价格可能超过28000元,而附近目前在售楼盘均价约为20000元。这是否是新一轮楼市涨价的信号?
赵卓文认为,由于采取了限制最高地价的方式,13000元的拿地价格不算低,但尚难称“地王”,加上建安成本和相关税费,成本可以控制在18000元内。而且售价需要考虑到楼市整体环境,不是“想卖多少就能卖多少。”
——楼市受调控所限,土地将成下一个投资热点?
胡刚认为,个人购地的出现,可能意味着调控限购下投资资金在寻找新的出路,向土地市场淘金。胡刚建议,虽然国家目前对投资人资格尚无限制也无需限制,但对近期出现的自然人拿地趋势需要关注,通过加强项目审核及预警,防止出现项目烂尾风险。
土地出让溢价回升,是个案还是开发商对市场预期回暖?
自去年底以来,广州市住宅土地出让市场一直相对低迷,开发商出手买地者寥寥。然而,这块热门地块的竞拍中,在不到20分钟内,地价就已在数十轮竞拍中从3.6亿元升至5.26亿元,溢价达45%,这是否意味着开发商对后市前景的预期将回暖呢?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除了该地块地理位置优越等因素外,也表明市场和投资者看好未来广州发展前景。黄韬等业内人士则认为,这起拍卖更像一起个案,不能因此判断市场预期即将回暖。
新华社广州4月30日电
据新华社电 香港廉政公署发言人29日傍晚证实,该署拘捕了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两名高层人员及一名香港特区政府前主要官员,怀疑他们涉嫌贪污。发言人还表示,调查仍在进行中,廉署现阶段不会再作进一步评论。
发言人说,被捕人士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该上市公司另一名高层人员以及其他四名人士,也因涉嫌与这宗案件有关,较早前被廉署拘捕。
香港当地多家媒体报道指,被拘捕人士为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联兄弟,以及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当日傍晚也就此发表声明。声明说,律政司有既定机制确保检控决定公平公正。
声明说,律政司司长作为律政司的首长,会确保整个个案均根据妥当及适当的程序处理,并严格遵照法律及检控政策行事,并表示廉政公署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律政司现阶段不会作进一步评论。
新鸿基地产当日上午9时51分停牌,并于今晨9时起复牌。
跟进
董事局决议郭氏兄弟保留原职
新鸿基地产方面澄清,郭炳江及郭炳联被拘,并没有影响集团的正常业务及运作。董事局决议郭炳江及郭炳联继续执行及履行职责,包括联席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之职务,有关决议获董事局会议的10名董事一致通过。郭炳江及郭炳联并没有出席该董事局会议,执行委员会将继续负责本公司之日常管理及运作。
缘起
疑因家族内讧郭老大举报
廉署公告中所提及的“另一名高层人员”,指本月19日被拘捕的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钜源,这位领千万年薪的打工皇帝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被廉署调查及拘留。陈钜源在新鸿基负责为公司收地。
案件疑因几年前的郭氏家族风波引发。2008年5月,老大郭炳湘与两名弟弟郭炳江、郭炳联关系决裂,决定入禀高院,阻止两名胞弟及董事局通过撤除他职务的动议。郭炳湘同时就入禀状的部分内容向廉署举报。入禀状中,提及多项与两弟之间的争议,其中涉及大围香粉寮的地皮交易争议,陈钜源卷入其中。
人物背景
新鸿基:港最大地产商
郭家:港第二富有家族
新鸿基集团除了是香港最大的地产发展商外,业务广泛,整个新地系总市值达到3218.44亿元,郭氏兄弟更是香港第二富有的家族,根据《福布斯》统计,家族身家达183亿美元。
郭氏三兄弟的父亲是公司创办人郭得胜先生。从经营洋货买卖起家,到成为现今香港最大的地产企业之一,郭得胜在财力和人力储备上为此后新鸿基的发展打下了雄厚的基础。1990年郭得胜因心脏病复发去世时,新鸿基地产的市值已达254亿港元,与1972年上市时相比,增长了63.5倍。
郭得胜去世后,新地掌舵的是接受过精英教育的郭家第二代。当时担任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的老大郭炳湘和担任副主席的老二郭炳江在英国伦敦大学分别获得结构工程学硕士和经营学硕士学位,同样担任副主席的老三郭炳联毕业于剑桥大学,后在美国哈佛大学获得MBA学位。目前,新鸿基地产被郭家老二郭炳江、老三郭炳联掌控,老大郭炳湘在几年前被“剥夺兵权”。(综合)
“桥王”许仕仁
1997年2月20日,许仕仁被国务院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财经事务局局长。1998年,许仕仁获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2003年自组顾问公司,并出任新鸿基地产特别顾问、九巴董事。
2005年6月,被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亚洲金融风暴中,他与时任财政司司长的曾荫权,以及金管局总裁任志刚,组成“财经三剑客”,成功击退国际炒家。是曾荫权竞选行政长官时的幕后军师,因其点子多,被冠以“桥王”之称。
香港廉署接获有关贪污指控展开调查 新鸿基股票市值昨日缩水380亿港元
昨天,记者在香港了解到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以及香港特区政府前高官许仕仁被廉署拘捕事件可能与贪污、贿赂有关。同日,新鸿基地产股票在港交所复牌,其股价开盘便下跌15%,资金有大幅逃离迹象。到收盘时,其市值缩水约380亿港元。不过,记者了解到,新鸿基在广州的项目暂未受影响。
文/本报记者赖伟行、蒋悦飞、刘显仁
涉案三人昨日没露面
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的新鸿基地产主席郭炳江、郭炳联以及前港府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获准保释,于前晚深夜离开廉政公署总部。三人昨日早上都没有露面。
记者昨日来到位于香港湾仔的新鸿基中心时看到,现场大约有十多家传媒的记者在等候,六七台摄像机对准该大厦门口,随时准备捕抓焦点人物的一举一动。但有记者直言,来此只是碰碰运气。
随后,新鸿基地产公司传讯主任向记者表示,既没有准备再就事件进行回应,更暂时不会就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
廉署疑许仕仁免费住新鸿基豪宅
前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发出声明,指基于公众利益的考虑,律政司认为应该及早表明将会如何处理此事。同时,律政司司长在信纳刑事检控专员与涉及此案的人士没有关联之后,已授权刑事检控专员处理此事,并在有必要时考虑是否作出检控。
新鸿基地产则发出公报称,收到联席主席兼董事总经理郭炳江及郭炳联通知,因怀疑涉及触犯防止贿赂条例,两人被廉署拘留。新鸿基地产根据廉署搜查令,被要求提供若干有关资料。公司指事件不影响集团正常业务及运作。而董事局决议两人继续履行职责。
而廉政公署则指,调查仍在进行中,现阶段不会再作进一步评论。
香港媒体消息称,廉政公署执行处于一年多前接获有关贪污指控展开调查,有人直指许仕仁涉嫌向外披露了政府内部机密资料,而他入住礼顿山一个属于新鸿基的单位,也被怀疑“没交租”,属于收受不当利益。于是,廉政公署下令成立专责小组进行调查。
另据报道,来自廉署消息指出,许仕仁由出任积金局行政总监至任职政务司长期间,涉嫌有系统地接受新鸿基的利益,包括免租入住礼顿山的豪宅及获得巨额透支户口。据悉,许仕仁过去多年来涉及收受的利益,估计达数千万港元。
基金人士预测股价未来再跌一成
昨天上午9时,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债券在港交所复牌,与该公司有关的所有结构性产品亦同时恢复买卖。但是,因受公司高层被拘捕事件影响,新鸿基地产一开盘便跌了15%,之后一直在低位徘徊。截至股市收盘时,该公司股价跌13.14%,报96.5港元,市值缩水约380亿港元。
有多名基金人士表示,近期不看好新鸿基地产股价,未来2~3天可能再跌一成。
港媒疑郭氏兄弟被拘或与其兄郭炳湘有关
本报讯 有香港媒体昨日推测,郭炳江、郭炳联被拘或和其长兄郭炳湘有关。
另据《法治周末》报道,郭氏三兄弟的老大郭炳湘曾出任新鸿基地产公司董事局主席。郭氏兄弟的父亲郭得胜出生于广东中山市石岐村。上世纪20年代,郭得胜来到香港,在上环租赁了一个店面,开了一家叫“鸿兴合记”的小杂货店。1958年,郭得胜联合两名好友组建了“永业企业有限公司”,尝试经营房地产业务。1963年,企业更名为“新鸿基企业有限公司”。1972年8月23日,新鸿基公司以“新鸿基地产”名义在香港上市。1990年10月,郭得胜因心脏衰竭在香港逝世。此时的新鸿基已成为市值达254亿港元的大型地产集团。
父亲去世后,郭氏三兄弟接管了企业。郭炳湘出任集团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二弟郭炳江、三弟郭炳联分别出任副主席兼董事和总经理。后来,郭炳湘与青梅竹马的女子唐锦馨萌发感情,但由于郭氏家族反对,关系未能发展,但两人一直过从甚密。
据港媒报道,唐锦馨20多年前已经离婚,但郭炳湘至今仍有家室。据说,老夫人多次劝说郭炳湘离开唐锦馨,但没有效果。2008年5月27日,新鸿基正式发布董事局变动公告,委任郭氏兄弟79岁的母亲邝肖卿取代郭炳湘出任董事局主席。
去年12月,邝肖卿从公司退休,郭炳江和郭炳联被任命为董事局联席主席。为此,郭炳湘曾向法院申请禁制公司管理层变动令,但被香港高等法院驳回。
郭炳湘还曾表示自己遭到两位弟弟诽谤,说他们“散播不实言论,误导股东,指称本人的精神有问题,妨碍公司运作”,但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法周)
本报讯 (记者 马力)住建部昨日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囤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级资质开发商注册资本提高3倍
与此前相同,对于开发商的资质等级,新《规定》中仍然分为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资质等级。不过前三个级别的注册资本均大幅增加,提高了门槛。此前一级资质的注册资本要求5000万元以上,此次提高至2亿元以上;二级资质也从2000万元以上提高至1亿元以上;三级资质则从800万元以上提高到5000万元以上。
不过,此次四级资质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要求仍为100万元。对此,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说,“在目前市场上,即使是一些三线城市,单套房值也已经超过50万元。相比之下,100万元注册资金过低。”
二级房企可开发30万m2以下项目
对于开发范围,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张大伟认为,按照30万平方米划分在很多区域并不合适。“以北京为例,截至昨天出让的132块土地中,超过30万平方米的只有6块,其中只有1块包含住宅属性。也就是说,一般开发商基本就可以承担所有开发。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对开发商降低了要求。所以对于各级资质对应的开发面积数量应该更加明确。”
《规定》于2000年出台,这是首次修改。
■ 建议
“一套房上百万 3万罚款太轻”
专家建议,开发商哄抬房价,应处违法所得一定比例罚款
对于开发商违法行为的处罚,是此次热议的话题。昨天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近3年内发生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其他违法开发行为,情节严重,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的企业,不能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发生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其他严重违法开发行为,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以及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张大伟认为,目前的房价动辄就上百万元一套,而3万元以下的惩罚显然相对过轻,威慑的力度不够。他建议可以按照单套或者销售额的比例来罚款。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也建议,所有的处罚应该建立在没收非法所得的基础上,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定百分比的罚款。
【媒体评论】: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三)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
(四)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
(五)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
(七)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七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工作。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八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第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第十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第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第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第十三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
第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评估价值应当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货币单位,精确到元。
第十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
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
第十七条 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第十八条 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完成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将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立卷、归档保管。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设区城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出的复核结果进行鉴定。
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二十四条 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专家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二十五条 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过程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评估专家委员会要求,就鉴定涉及的评估相关事宜进行说明。需要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和调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
第二十七条 因房屋征收评估、复核评估、鉴定工作需要查询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权属以及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
第二十八条 在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不配合、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除政府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外,应当以评估方式确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
第三十条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
第三十一条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 在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地产估价师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罚。违反规定收费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3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
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公布实施后,住建部昨天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
其中规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住建部表示,2003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
选定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实地评估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公示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变化1 评估价格完全依照市场
2003年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昨天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此进行了细化。“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
【解读】 在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对房屋价值的评估,已经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发布的“指导价”,而是完全按照市场交易的价格。
对此,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昨日表示,这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要求一致。
“《条例》中,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是征收的主体,那么对于房屋价值的判断,就应该采用第三方独立的判断才能公平。即便是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价值,但如果政府还是设定一个指导价的话,就不能体现第三方的独立判断。所以,这是一个立法方面的进步,征收的成本更加向市场靠拢。”
变化2 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
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而在昨天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至于评估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办法》表示,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
【解读】陈志表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一个指导思想,就是不能强行征收,要保证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由被征收人来选定评估机构,取消了政府指定评估机构的权力,这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也尊重了被征收人的权利。
不过他认为,选定评估机构的办法,还需细化。“比如要拆一条街,那会涉及很多户,每一户都有自己的想法,但评估机构只能确定一家,如何协调就是一个问题。即便投票,也需要细化操作办法。可以想一下,现在一个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投票都那么难,更何况涉及人员更多、利益更大的房屋征收。”
变化3 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
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的方法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
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解读】 陈志认为,过去,在房屋拆迁的补偿中,体现的主要是房屋的价值。但这其中,土地的价值也很大。而新的条例中,对于土地的价值有了更多的体现。
“比如,在王府井地区征收,可能这个地段的土地在征收后,要开发成商业,将来获得的利益很大。但如果仅按市场比较法,可能体现得不明显。那么可以假设它在征收后,将来开发项目,会取得多少收益。按照假设计算出的收益,来衡量应该补偿给被征收人的那部分。”
■ 北京情况
北京拆迁补偿已参照市场价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正在制订具体的征收指导意见,将在近期出台。
据了解,目前北京房屋征收政策,在很多方面已经和国家的新要求一致。
2009年,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并在当年4月的西城区西长安街拆迁中,首次试点根据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补偿基础价格定为3.07万/建筑平米。
拆迁补偿大事记
1991年1月
拆迁服从城建需要
国务院公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2001年6月
拆迁管理条例修订
鉴于原《条例》存在“补偿标准过低、强制拆迁的规定不明晰”等问题,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年11月起施行。
2003年12月
房屋拆迁进行估价
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对房屋拆迁过程中评估机构的选定、拆迁房价的评定等问题作出了规定。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9年12月
建议审查拆迁条例
城市拆迁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北京大学五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要求对《拆迁管理条例》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建议国务院对其进行修改。
2011年1月
行政强拆退出历史
国务院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行政强拆退出历史。
2011年6月
征收评估用新办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马力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日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2003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
根据这一办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办法还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
特区建起了,窝棚被拆了,芸芸打工族,何处是家园?
■特派记者 汪再兴 发自浙江义乌 特约摄影 吴柯
今年5月,浙江省义乌市开始大规模清理城市边缘的棚户区。此前,这座被誉为世界第一大市场的城市已经拥有了外来人口143.3万,比现有户籍人口多上一倍,部分外来打工者就住在这些租金低廉的棚户区中。
据当地媒体报道,其中一处被强拆掉的棚户区被人叫做中国最大棚户区,这场拆迁让居住在这片棚户区中的两千人离开。
5月29日下午,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当地一官员承认,经过此次大规模清理,义乌的棚户区历史基本宣告结束,因为“脏乱差不符合这个新兴特区的发展”。
此前,在今年3月的两会期间,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这意味着义乌这个地处浙江中部的县级市一跃成为中国第十个经济特区。
强拆窝棚后,大多数外地者选择返乡,部分打工者为继续在特区生存选择了进深山跟坟墓同住。
他们中的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疑问,作为打工者,何处是家园?
强拆后的废墟对岸是世界最大的国际商贸城
在2011年5月9日以前,如果你用谷歌卫星地图去定位浙江省义乌市一个叫宗塘的小村庄。你会在地图上看见,一排排新建的城市小区开始跟周围山林犬牙交错,黑色的屋顶,绿色的山林。
在这条鲜明对立的交界线上,有无数个灰蓝色的小点散落其中,这些小点顺着浙江中部崎岖的山势最终被收拢到一块宽阔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灰色地带。这条灰色地带被浙江一家媒体叫做中国最大棚户区,大约700亩。
在记者手机的卫星地图上,36岁的河南农民工戴云森第一次以万米高空的角度去俯看他的家,一个用毛竹搭起的窝棚,这条灰色地带上的任意一个小点都可能是他窝棚的屋顶。
此前的十年,因为违建,这片棚户区几次被城市行政者拆掉,但拆完后住客总是又很快回流。
十年拆和建,它就这样折腾地活了下来,两千多打工者用雨布、毛竹、木板、编织袋搭建出自己简易的家。
不过,最终它还是死了,死于十年后的这场强拆。
今年5月9日的强拆被这里的住客形容成“毁灭性的”。那天,大火和挖掘机将这块地面上的附属物全数杀尽,无人的棚户区四周到处是拆掉的塑料帆布和人们丢弃的生活用品,一些棉质的旧衣遇火就着,嗖地一声化为股股黑烟,这些乌黑的浓烟顺着东风向对岸的义乌国际商贸城飘去,那是世界最大的国际商贸城。
在打工者戴云森的眼中,那个地方汇集了数以万计的生意人和浙江超过三分之一的现金流,那里和这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如果陈佳能说话,他会怎么说那天的火呢?
如果6岁的陈佳会说话,他会怎么对我说那场把他“家”烧掉的大火呢?
5月9日的傍晚,火烧棚户。陈佳住的窝棚被义乌市江东行政执法大队拆掉,他被爷爷陈最美抱起放在从家中拖出来的席梦思上,他看着垮掉的窝棚被人用火点燃,大火和浓烟的画面一屏一屏地打在孩子那双黑色的眼瞳上。
陈佳生在河南永城,那是一个坐落在平原上的城市,几个月后他被当地卫生所查出脑瘫,如今这种病把这个孩子的体重折磨得只剩25斤,四肢萎缩,无法伸直。
陈佳的父母是永城的农民,他们习惯到位于永城北边的焦作市去打工,那里最著名的就是煤矿,但就算当一个矿工也需要找关系,作为外地人,他们没份。陈最美说,他儿子在焦作是干泥水匠的,给人造大屋,儿媳妇没有工作。
因为没钱给陈佳治病,前年,他的父母在绝望中选择去生第二胎,那一年,陈佳多了个弟弟,去年又因为父母避孕的一次意外,陈佳又多了个妹妹。陈最美说,一下子要供养3个孩子让陈佳的爸爸选择放弃陈佳。
一天晚上,陈佳爸爸对陈最美说,“我实在养不动这个孩子了,随他去吧,如果你想要你的孙子活,你就帮我带走他吧。”
陈最美舍不得自己的大孙子就这样被丢掉,“丢了,这个孩子就活不了,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道理。”
在今年大年三十,66岁的陈最美和妻子胡继云背着陈佳从河南到义乌来讨生活,因为干不来其它,陈最美就在这个棚户区边上的宗塘村找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
“你知道吗?我的家乡都是一望无尽的土地,你见过北方的那种平原么?一望无尽。”陈最美反复说自己出来讨生活的理由,“如今化肥贵得,种地都亏本,要是家乡能养活人,我为什么来这里受这个罪。”
那天夕阳落山的时候,陈佳坐在陈最美给他准备的一张轮椅上抽搐,两只手不停地伸向天空,似乎想抓下那个快落山的太阳。
连续被拆了两个家,这是他建的第三个
拆迁过后,棚户区边上的宗塘村护村队开始派人看守这片清理出来的区域,严禁此前那些人再回来搭窝棚住,“严防死守,以免死灰复燃”。
为躲避护村队,陈最美跑到棚户区边缘搭了第二个家,结果还是被护村队的人发现拆掉。
因为自己的家连续被烧了,陈最美就跑去找自己的老板要工钱,“我不想干了,给了钱我就回老家。”老板说,“现在没钱,下个月你干完,我一起发。”
陈最美说,“老板不给钱,我猜是怕我们跑,现在义乌没人愿意干清洁这个活。”
这几天,陈最美一要不来钱,他的老婆胡继云就要骂他,“你要‘硬’一些嘛,老板又要我们干活,又不给我们地方住,天底下哪有这么欺负人。”
这个时候,陈最美喜欢背对着老婆蹲下来,一声不吭地给自己点上一根烟。
每个月陈最美做清洁工都有1000元工资,这点钱还要扣除清洁车的维修费30元,其实只有970元。“根本不够我在周边的村庄找一间房子住,何况他们也不会租给我们这些搞清洁的,嫌我们脏。”
5月20日的正午,温度30摄氏度,陈最美推着轮椅上的陈佳朝棚户区的边缘走去,那是他第三次搭起的窝棚,这个窝棚藏在长长的蒿草之中,十分隐蔽。“工资拿到,我就走,先在他们(护村队)看不见的地方住几天。”
那几天,陈佳开始发烧,拉稀,一直昏迷。他的轮椅上插着一把巨大的蓝伞,巨伞是陈最美搞清洁时捡来的,他花了好大的劲才把巨伞绑在轮椅上,给陈佳避暑。
傍晚,陈最美佝偻着背一个人缓缓地推着陈佳到村里的卫生室去看病,现在陈佳每天都要打100元的吊针。4天过去了,陈最美每天光给陈佳看病都要花掉100元,他说,自己的钱已经剩下不多了。
在夕阳下,这片700亩的棚户区显得极其开阔,陈最美推着这辆轮椅从东头移动到西头要足足半个小时。在多数的时候,陈佳都太虚弱了,已经没法坐直身体,从侧面望去,无尽的空地上好像有一只无人的轮椅在悄无声息地向前移动着。
“此田招租”的牌子像墓碑一样,从村道的这一头插到山边去
5月26日,那场强拆过去了十多天,原来这个棚户区住的两千居民,除了陈最美就只剩张红红一家了。城里的行政者对张红红说:“5月29日是最后期限,那天你必须搬走,这里要清场。”
当天晚上,和8年前张红红初到这里一样,这片700亩的棚户区又剩下了两户人,一户住在最东头,一户住在最西头。她说,当年人少是因为这里还没人来。
张红红来义乌10年了,在这里结婚生子,8年前,她搬到这片棚户区来生活。“当年要在这块地上谋个住所很简单,一条不宽的村道从村里连接到山边,四周都是田,田里也不种地,村民随意将一块木牌插在村道边,牌子歪歪扭扭地写上‘此田招租’,一年80元,写上手机号,你自己联系就是了。”
便宜的价格将城市边缘的打工者吸引过来。
招租的鼎盛时期,这个村道两边的田地全插着招租小牌牌,十分壮观。张红红说,像坟地的牌子一样,密密麻麻地从村道的这一头一直插到山边去。
8年过去,这片棚户区也从最开始的两户发展到拆迁前的两千人,窝棚的租金也从一年一块田的80元涨到了一年200元。
熟悉这块棚区户历史的张红红说,之前这片棚户区边上的宗塘村是做豆腐的,家家户户都做豆腐,人们叫它豆腐村,当年的房子都是土房子,哪里有你今天看到的都是新房子。
“现在这里的人也不如以前(勤劳),你白天到村子里去看,很多年纪轻轻的人在老人活动中心打牌。”不过,张红红说完又说,“他们本地人一年一栋房子靠出租都赚个十几万,哪里还需要干活。”
11岁女孩看着倒塌的家问母亲“我们还回来吗?”
打工赚不了钱,如果去租房更剩不下钱
那天晚上,张红红和9岁的儿子睡在窝棚里,一圈快要燃尽的蚊香再也挡不住虎视眈眈的蚊群。
离清场还剩3天,尽管最后期限没到,但张红红搭起的窝棚又在她出去打工的时候被护村队的人给拆掉了,“这几天都是这样,他们白天拆,我晚上就建起来。”
就算是这样,张红红说,她不想回老家。“安徽老家的房子都塌掉了,又没土地,我回去能做什么呢?,这里我已经很熟悉了,我想留下来看看还做些啥?”
在这片棚户区,她读过高职,邻居都喊她“大学生”,在刚来义乌的时候,她还做过文秘,后来因为丈夫和孩子,她才慢慢丢掉了工作。
说完这个女人开始抱怨自己的丈夫,“他就知道喝酒打牌,耍酒疯,还知道打老婆。”张红红说,之前给自己的丈夫到安徽的淮南煤矿谋了份工作,他不好好干又跑了回来,还浪费了家里两三万元找关系。
有几次,张红红跑到义乌市法院要离婚,工作人员问你有结婚证么?张红红红着眼说,“吵架的时候被男人撕掉了。”工作人员对她说,“那补了再来。”
在她的诉说中,你能听出,她打工赚不了钱,如果去租房更剩不下钱。
明年,她的女儿也要从老家安徽到义乌读书。
“老家的学校没有五年级,我想她过来接受下好的教育,虽然这里的教育也不好,我们这些人的孩子只能读打工子弟学校。”
“29号清场,你怎么办?”我问。
张红红说,“我走不掉,我儿子要读书,这学期还剩下最后一个月,我房子也找不到,大不了他们白天拆,晚上我继续搭好了。”
晚上9时,张红红的丈夫骑着一辆摩托终于回来了,一身酒气,看见陌生人跟张红红说话,他大叫,“你们干什么的?”自言自语地骂了一阵后,他掀起了铺盖钻进了窝棚,睡觉。
没过多久,住窝棚的两个人开始吵架,丈夫对张红红动了手。周围的一个老乡说,“我们都习惯了,知道什么叫穷吵吗?因为穷,所以吵。”
一个陌生人朝家里喊一声,“马上搬,这里也要拆掉”
“那个最大棚户区被拆了,你去看了没?”
“当时我就在现场的,那个烟大的,我在市区都能看得见。”
在距最大棚户区不远的另一个棚户区内,一个骑摩托车的打工者边给同伴点烟边说。
两个人说得很带劲,一旁的湖南人萧月红听了很发慌。
她就住在这个棚户区里,这里挤了一千多外地人,和被拆掉的宗塘棚户区不同,这里的地势不够开阔,几百个窝棚都搭在密林之中。
那天的晚上,39岁的湖南妇女萧月红在窝棚里做菜,一个陌生人在门口喊了一声,“你们收拾下,马上搬,这里马上也要拆掉。”
来人被萧月红认出是宗塘村护村队的人。
要拆窝棚的消息很快传遍了这个棚户区。
当天晚上,萧月红的丈夫望次文又一次爬上了窝棚顶,他开始拆屋顶,上一次他亲手拆家还是在2008年萧月红怀儿子的时候。他感觉,这次强拆跟以往的几次还是不一样,没有侥幸。
11岁的女儿美艳看见爸爸爬到了屋顶,她有点害怕,坐在板凳上的她对母亲萧月红说,“爸爸又爬到屋顶上去了,他不怕挖挖车么?”女孩把挖掘机叫做挖挖车。
美艳记得,2008年的那次拆迁,拆迁队还不等她父亲从房顶上下来,挖掘机就直接开了上去。“还好跳得及时,才没出大事。”望次文说。
等到晚饭的时候,这家人的头顶已经没了房顶,他们在露天的夜空下吃饭,11岁的女儿美艳很喜欢这种感觉,不好好吃饭的她总喜欢吃一口菜再看一下天空的月亮,透过间隔的房梁,她看见一轮月亮又大又圆。
夜深了,在萧家门口,几个年轻人骑着板车打着电筒摇摇晃晃地往村子赶,板车上装着家中最值钱的物件。“万一明天拆,我们去打工又不在家,被人烧了怎么办?先放在村子熟人那里寄存着。”
那天晚上,住在这个棚户区里的每个人都很恐慌,他们在想,“到底什么时候来拆,拆了之后我们去哪里住?”
他把家里值钱的东西用油纸一裹丢进了树林
知道家要被拆的那天晚上,萧家的晚饭准备得很简单,3样菜,白菜、咸菜、花生米,白粥放得有点久都有点馊味了,吃不下的萧月红喊女儿美艳去打个鸡蛋重新煮一下。
女儿热饭的时候,这对夫妇开始讨论房子被拆后的出路。
“你说咋办?明天我们去找房子吧?”萧月红对丈夫望次文说。
望次文想了想说,“那好,我明天去请个假,最近老板催的我很紧,动不动说要罚工资。”
第二天凌晨4时,天没亮,望次文就起床找房子,他猫腰钻出窝棚。出门前,他把家里值钱的东西用油纸一裹就丢进了旁边的小树林。“我老婆右腿有些残疾,如果拆迁队早上来烧家,残疾的老婆根本来不及搬家里的东西,还是藏在小树林安全些。”
那一整个白天,棚户区里的多数人都在家里坐等拆迁,他们怕家里的东西被拆迁队的人拿去烧掉。
等的时候,萧月红突然开始有点期盼那些拆房子的人早点来,她说“等待是件痛苦的事情,也许那一天(窝棚被拆)真正到来反而不显得那么痛苦了”。
“什么时间来拆也说一声嘛,大家还要不要干活了,每天都在这里看家。”人群中一个叫卢月的女工大声喊了起来。
那天,卢月的丈夫为了等拆迁也不去上班了,他一个人躺在拆得只剩骨架的窝棚里睡觉。卢月很生气,她冲上去给了她男人一脚“快点起来去找房子”。
躺在地上的男人不耐烦地应了一声,“找不到。”卢月只好又出去和几个女伴蹲在地上讨论,“谁去找房子。”大家讨论的结果是,一起去找。
当天晚上,回家的望次文对萧月红说,“今天又没找到房子,还有我老板说我再停工一次,就不用去上工了。”晚上,两夫妇一直没说话,望次文边看电视,边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第三天晚上,一个老乡终于帮望次文找到了一个房子,一室一厅一年6500元并替他交了100元租金。
一晚过后,等望次文再兴冲冲地跑去问房东,房东说,“钱涨了,6800元一年,你爱租不租,有人租呢。”
一晚涨300元,烧棚子的那些天,周边村庄的房租都在疯涨。
女人们边平静地缠发箍,边等着拆迁来
没过几天,萧月红所在棚户区的拆迁时间也被定了下来,一纸拆迁通告被贴在一根孤零零的窝棚立柱上,通告上说,5月29日她们必须搬走。
听到这个消息,萧月红突然感到很高兴,“心落定了,不怕有人突然来拆了。”
那天午后,她一个人坐在四面拆得只剩骨架的窝棚里安心地做着发箍组装,老板给原材料,她负责装。
几秒钟,经过她那双肥大的双手上下翻飞后,一条五彩丝带迅速地被缠绕到黑色发箍的模子上,她完成的只是发箍制作的其中一个环节。
萧月红说,自己的腰不好,不能一直坐着,一天只能做三四百个,一个七分钱,也就赚个30多块。“做多了,眼睛受不了,腰疼。”
那一整天,这片窝棚区的女人们边平静地缠发箍,边等待拆迁来临,时光就在指尖和丝带的缠绕中慢慢流走。
晚上,上千个做好的发箍被老板收集起来,运到棚户对岸那个号称世界最大的小商品交易市场上去卖,这支萧月红只赚7分钱的发箍在那里被卖到20元甚至更高。
义乌摄影师金石从2007年就开始拍摄义乌窝棚题材,4年中,他拍摄了窝棚里各种各样的人,包括萧月红这样的女工。他说,这些女工是义乌小商品市场的细胞支撑,没有她们,哪里有这座城市商业的繁荣。
行道砖的颜色也是她喜欢的,红的,绿的,还有蓝的
2008年,摄影师金石在自己拍的一张窝棚照片下写了一段很诗意的注释,“对窝棚的住客而言,一切都是灰色的,灰色的房子,灰色的饮食,灰色的环境、灰色的童年,连天也是灰色的,他们沿着灰色的轨迹过着灰色的生活。”
但女工萧月红却不这么想,她喜欢彩色,生活中只要有可能,她都拒绝灰色。例如她住的窝棚地板是用五颜六色的行道砖铺成的。她说,这些行道砖都是她自己在马路边上捡的,刚好拿回来铺地板,雨天还能防滑。
行道砖的颜色也是她喜欢的,红的,绿的,还有蓝色的,天晴的时候,这是这个窝棚里最鲜艳的颜色。
那天白天,萧月红的女儿美艳在家里跳绳,正做着女红的她有点不高兴扭头就说:“美艳,不要跳了,家里的地板都被你跳脏了。”
萧月红觉得,外出打工,虽然住的是窝棚,但至少要像个家。
搭在坟墓旁的窝棚都被人找出来烧掉
更多被拆掉窝棚的人开始朝深山中走去,一天中午,清洁工侯贺霞看见,一些人拉着板车开始往山头上走,“他们不是要到墓地去住吧?”
山头那边是整片的墓群。
一天午后,村里几个女人闲聊,侯贺霞指着远处的山说,“他们就住在那,那里有个鱼塘,鱼塘转过去就是一个白色的骨灰堂。”
“你别吓我,那里都是坟,很多鬼的。”胆子小的女人吓得叫出声。“看你怕的,那些人直接搭在坟头上住,都不怕。”侯贺霞说。
又过了几天,来了新消息,这些人也被护村队找了出来,窝棚也被拆掉了。
“你知道么,他们用卫星定位,一个护村队的人还给我说‘只要人不在房间,你躲在山里也会被找出来’”女人们中又开始流传着高科技找窝棚的传言。
“我就睡在布袋里面,布袋一摇一摇的,我就梦见了家”
5月31日下午,义乌统一拆迁最后几个棚户区。
负责拆迁棚户区工作的义乌市江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俊庆对新快报记者说,截止到5月31日,义乌棚户区的拆迁基本结束,窝棚基本消失。
那天,萧月红的女儿美艳躲在母亲身后愣愣地看着窝棚倒掉,美艳问萧月红:“那我们还回来吗?”
萧月红也没想好,她等待着丈夫回家作最后的决定。
5年前,女孩美艳6岁,她刚刚来到这片窝棚里,她喜欢一个人跑进树林里去玩,在两棵树中间绑上布袋,“我就睡在布袋里面,那个布袋一摇一摇的,我就梦见了家。”
传统印象中,贪官与“潜规则”鱼水情深,想不到的是,不是所有贪官都如此,有些贪官甚至害怕“潜规则”。这两天,重庆展演贪官忏悔录。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在庭上忏悔时即表示:在房地产规划、开发领域中存在的“潜规则”让我感到害怕(5月17日《重庆晚报》)。
据称,梁晓琦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调整容积率和用地性质等方式,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巨额利益,先后8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89.3836万元。梁晓琦所得所贪,显然都来自于“潜规则”;没有“潜规则”,则没有这么一个千万级贪官。这样一个久经贪场、堪称健将的贪官,竟然会对“潜规则”感到害怕,可见这个“潜规则”海洋有多深。
当我们把这一切称为“潜规则”时,其实是很矛盾的。“潜规则”是什么?是那些见不得阳光的,在阴暗中进行的勾当。按照率先提出“潜规则”概念的吴思先生的说法,“潜规则”而今越来越隐蔽。事实却非如此。先后担任过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重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贪官王斌,对此有着更多感慨。王斌介绍,一些房地产投资商有着一整套相当讲究的行贿手法:先是小额见面试探求助,事成后再加大筹码感谢;无事也保持小额相送,有事求助更方便;你怕收,他安慰你,甚至对天发誓,其实背后将账记得一清二楚;不收钱送物也行,只要你不推辞。王斌坦言,“我就是一个俘虏”。
从中不难看出,现在的“潜规则”特别是房地产领域的“潜规则”,越来越明朗化公开化。这完全颠覆了我们的已有认知,什么时候“潜规则”也像公开化的制度一样,已经行走于阳光之下?
过去老鼠不敢上街,现在老鼠不仅上街,而且公然调戏猫。这只能说明两点,现在的老鼠太猖獗,现在的猫太软弱。老鼠的猖獗,很大程度上也来自于猫的软弱。如果不是猫一再退让,视而不见,何至于老鼠堂而皇之、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大街之上?好比现在的房地产“潜规则”,地球人都知道房地产市场问题重重,虚高的房价里叠加了太多的腐败成本,然而这一现象,一直没有根本性扭转。是没有办法查明吗?开发商行贿的胆量很大,但手段未必高明,嘴风未必严谨。房地产开发有一套完整的链条,在这个循环中只要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上追下溯,顺藤摸瓜,能够牵出一大堆问题。这些年来房地产领域查出来的问题大多如此,一点突破,全局打开,沿着开发链条下去,抓住行贿商人不放,不难铲除房地产领域存在的“潜规则”。
“潜规则”的复杂之处在于,有人厌恶憎恨,有人喜欢享受。或许正是由于此一特性,导致现在的“潜规则”如同失去天敌的老鼠一样,逐渐公开化起来。而这,才是最让人害怕之处。
毛建国
中广网北京4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人民日报》今晨(12日)4时54分消息:国务院房地产调控专项督查小组近日陆续出发,前往16个省市,将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相关督查报告汇总上报国务院。
据了解,督查组将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进行全面督查。重点主要包括: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土地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建设计划的进展情况;房地产交易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差别化税收的征管情况;差别化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土地供应计划的落实情况,以及近期土地出让中是否出现地王,土地出让方式的调整和完善情况;执行限购的城市,其限购政策的执行和实施情况;省级人民政府对市级人民政府的约谈问责机制等。
督查组将选择省会城市和1个地级市进行重点督查,直辖市则选择一个重点区进行督查。除了听取汇报、检查数据、随机检查项目外,还将召集部分群众和房地产企业召开座谈会。督查组还将重点了解各地房价调控目标的制定依据和调整情况。
预计整个督查工作将在4月20日左右结束,相关督查报告汇总后将上报国务院,并酌情对社会公布。(《人民日报》记者王炜)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